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生育证明办理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与保证书篇一
计划生育工作在近几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那么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大家所需资料,仅供参考。
一、 《生育服务证》;
1、先填写一胎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第一面和第二面)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夫妻两人的各一份,如一方户口不在本村的,要双方户口本户主和他们本人各一份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夫妻合影照两张。
6、以上所需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二胎生育证》;
1、本人写申请(按政策规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
2、村委会写个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三查”,未收养或抱养过子女,属农村独女户,)
3、填二胎申请表一式两份
4、填一个张榜公布表(必须有十个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5、三人合影照三张,(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还有
一胎小孩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服务证一样一张,第一胎生育准生证复印件一张。
6、以上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局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生育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三人合影照4张(其中三张为第二年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所用)。
2,、到村填写一式两份的审批表。
3、如有一方不是本村的要到对方村、计生部门签字盖章。
4、带齐以上资料,然后有村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照片一张
2、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复印件到村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填
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后到计生办盖章
3、到街办计生办办理。
五、正常入户手续;
1、新生儿入户;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一胎男孩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都要原件,自己写入户申请,入户申请由计生专干和书记签字,治保主任盖章,然后到太极湖计生办签字盖章(是库区移民的还要到街办综治办、移民局、特区党政办签字盖章)
2、婚嫁入户;
2、女方村委会写迁出证明可要可无
4、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且复印件各一份
5、带齐以上资料(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局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
1、计划生育服务证:证书格式,是指新婚夫妇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在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的准生证,现在都统称为《服务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书格式,是指流动人口从户籍地流出时,年龄在17-49岁之间的育龄妇女所须持有的证明,上面注明本人的详细婚姻及生育情况,由户籍地政府和计生部门办理。
3、未婚未育证明:文件格式,用来证明本人仍处于未婚未育状态,一般由户籍地计生部门盖章出具,民政局也能出具“未婚证明”。
适用范围
以上各类计划生育证明由于办理的单位不同,其使用情况也不同。其中第3类的“未婚未育证明”与户口档案业务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是因出具单位的差异,具体适用范围也有区别。
1、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适用于户口迁移、办理计生证等。
2、民政局的“未婚证明”:适用于购房贷款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多数省份只开“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证明办理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与保证书篇二
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深圳市怀孕、生育子女的,应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并凭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接受产前检查或生育,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或居住证;
(三)女方近期(三个月内)孕检证明;
(五)属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4、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广东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之“备注”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其户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过程中,对经核实不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怀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应及时与其户籍地沟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生育证明办理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与保证书篇三
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深圳市怀孕、生育子女的,应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并凭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接受产前检查或生育,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或居住证;
(三)女方近期(三个月内)孕检证明;
(五)属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4、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广东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之“备注”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其户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过程中,对经核实不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怀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应及时与其户籍地沟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生育证明办理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与保证书篇四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或有)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手抄):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
承诺人联系电话:
年月
注:1.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任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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