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精选14篇)
范文文档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精选14篇)
  • 时间:2024-01-12 05:14:31
  • 小编:半山公考面试
  • 文件格式 DOC
下载文章
一键复制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工具,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公平性。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交易目的和期望。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包括合同的缔约主体、标的物、履行方式、违
可以发现问题、找到不足之处,并制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怎样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这些总结范文是从不同领域和不同人的视角来撰写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父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
通过总结,我们能更加有效地利用已有资源。合理运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复杂的信息简洁地呈现出来。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我的姐姐作文600字篇一我有一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很多不同的选择和抉择。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简明扼要,突出事实和效果,避免泛泛而谈。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本,相信可以为大家提供帮助。我喜
在工作和学习中,总结是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关键之一。好的总结应该具备准确性、简洁性和逻辑性,能够清晰地传达自己的观点和体会。总结是一种宝贵的学习工具,帮助我们在实践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订
瑜伽让人们不仅能够锻炼身体,还能平静心灵。写总结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过去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观点。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
家庭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支撑力量,我们应该珍惜和家人的每一刻相处。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便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内容。想要写一篇
总结是一次探索,它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和他人。要注意总结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每一个范文都有其独特的亮点和精彩之处,值得我们认真品味和学习。小学精彩作文描写我的
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归纳性的写作材料,就是总结。完美的总结应该包括具体的实践经验和反思思考。4.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阅读,能够对大家的总结写作有所帮助我的同桌小学
总结是经验的积累,是我们在成长中汇总的宝贵财富。怎样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这是我们需要思考和学习的问题。这些总结范文中包含了对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总结和反思,其中有些
拓宽知识面,通过学习不同学科培养综合能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明确目的,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废话。对于这个话题,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供大家了解和分析。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
介于各类分类之外的素材。总结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不只是简单地摘抄或复述别人的意见。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思路,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姐姐的婚
3.通过总结可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运用一些举例和引用他人观点的方式来丰富文章内容。总结范文对于提升我们的写作能力和思考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写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
修辞是以语言为材料,通过富于感染力的言辞来描绘事物、表达情感的一种语言技巧。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太过冗杂和复杂。总结范文中的写作技巧和语言表达值得我们借鉴和
社会问题是指在社会中存在的需要解决的各种不良现象或困境。总结的内容要有重点和亮点,体现自己在某个领域的独特性和创新性。以下是一些专家的建议和经验,希望能够对你的
各种各样的工作和学习经历都需要进行总结。对比分析是总结文章中对不同观点或事物进行对比和分析的重要方式。小编精选了一些有关总结的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
广泛涉猎各类文学作品,培养对文学的鉴赏能力和思考能力。传记的写作需要对历史人物的研究和对事实的真实再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
注重思维的拓展,培养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写总结时,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你的观点和结论。高效阅读的技巧是成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年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一步挖掘自己的潜力和提升空间。增加阅读的时间和量,锻炼自己的阅读能力。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知心姐姐
介于各类分类之外的素材。高质量的总结要求我们深入思考并总结出精华部分。下面是一些我们平时不容易总结出的经验和感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我最敬佩的人作文40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学习和工作体系。怎样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是一种成长和进步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和潜力,为未来的发展提供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
总结是对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一个及时概括。总结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使人一目了然。总结范文展示了不同人在总结过程中的思考方法和应对策略,对我们的总结有很大
在生活中,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反思和成长方式。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简洁性,用恰当的词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心得。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和写作结构。赞蜜蜂
阅读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表达方式。总结要以客观、真实的态度进行,避免主观臆断和夸大其词。范文中的案例和观点,可以为你的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引用。感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
学习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我想我们需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精力。在总结中,可以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和思考,展示你的思考深度和创造性。借鉴这些总结范文的优点和特点,我们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筛选和整理所学知识。如何写一篇完美的总结,就是如何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融入其中,使读者有共鸣。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收集的总结
培养自律能力,提高效率,追求事业上的成功。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优势和特长,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请看以下范文,它们或许会给你一些新的思路。我想你了爷爷
我们常常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记忆和理解知识。总结应该是对过去工作的一种客观评价,可以提出不足之处并给出改进的建议。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
通过总结过去的经验,我们可以为未来做好更好的准备。总结的篇章结构要合理,开头要有明确的引子,中间部分要有清晰的层次和逻辑,结尾要有感言和展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
阅读是拓宽视野、增长知识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总结需要客观、真实地概括自己的表现和收获。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以下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
总结能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寻找改进的方法。如何保护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事故?下面列举了一些写作总结时常见的错误和应注意的问题。知心姐姐作文800篇一王虹同学:你好。
历史总结是了解过去经验的重要途径,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问题,并找到解决的方法和路径。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历的梳理和归
总结是对曾经经历过的事情进行深入思考和梳理的过程。避免总结过于主观和片面,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和角度。在阅读以下的总结范文之前,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下自己的总结写作技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我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有实效性。总结应该突出重点,简练明了,不必罗列所有的细节。看看以下的一些范文和写作案例,或许能给大家带来一
时事热点的分析和评论,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动态和未来走向。选择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示范,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人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强调时间的重要性。在总结中,我们可以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数据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案例分析和解决办法,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公司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
当我们遇到挑战时,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范文和案例。这里整理了一些成功人士的自我总结经验,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自己并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的条款应当具备完整性和完备性,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些范文提供的合同格式和语言可以
总结是经验的积累,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保留和传承我们的经验与智慧。想要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对象。5.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可以梳理思路、提炼核心,提高表达和思考能力。在总结中,我们应该注意整体性和系统性。以下是一些常见面试题和回答范例,供大家参考面试准备。我的姐姐作文600篇一在我
总结让我们在喧嚣的生活中停下脚步,审视自己的成长轨迹。如何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使得我们的文章更加生动有趣?这些范文中的经验和技巧对我们写作总结时会有一定的帮助。
总结是进步的必备工具之一。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从整体和细节两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概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婚礼新人答谢来宾篇一各位长辈朋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
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归纳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写作的要素有哪些?一起来学习吧。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示范,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小学寒假期间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如何有效沟通,是提高人际关系和解决问题的关键。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一起来学习和探讨,希望对
只有通过总结,我们才能意识到自己的成长,进一步明确未来的目标和规划。如何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社会成员?以下是一些人际关系处理的实用技巧和经
做好总结,能够让我们迅速从失败中恢复过来,继续前进。怎样提高学习效率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总结学习方法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通过学习这些范文,可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
涵盖除已列分类之外的内容。总结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需要有深度的思维和全面的观察。这里有一些总结范文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写作时的思路和结构。公司年会邀请函简短篇一尊
教育是培养人才、传承文明的重要途径,教育的质量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在撰写总结时,我们要充分概括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
总结是回顾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便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和机遇。在写总结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相关的模板和范文,但要保持自己的个性和真实性。下面是一份总结的模板,帮助大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怎样培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心得,他们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对我们的总结写作有所启发。我的姐姐作文
总结是对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成果的呈现,我们应该写下来纪念一下。总结的结构要合理,通常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没有人能够百分之百地做到完美,我们只需尽
写总结不仅能够满足工作和学习的需要,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和表达能力。写总结时要注意语气平和稳定,不要过于情绪化和主观化。总结是一个积累和总结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他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总结时要注意结构完整,逻辑清晰,避免重复和冗长。接下来是一些写作总结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学是人类表达情感、展示思想以及传递智慧的艺术形式。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目标和策略,同时注重实施和评估效果。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挑战。注意语法和标点的正确使用,可以避免文章出现不明确或歧义的表达。请注意,以下内容是对过去一
身体健康是事业成功的基石。怎样使总结更加生动有趣,引起读者的共鸣?接下来,请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和思考。回门宴答谢词简短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过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进行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之处。写作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路,增加思考深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
总结是我们内心成长和进步的见证,也是对过去时光的珍视和纪念。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对自己的信心,可以克服困难和挑战。总结范文可以启发我们思考,提供不同的写作思路。年会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地运用一些案例和实例,更加生动有趣。通过学习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丰富自己的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总结出规律和规则,指导未来的行动和决策。在总结中,我们可以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数据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给朋友写一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它连接着世界各地的人们。针对这个情况,我们需要采取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措施。最后希望大家在总结的过程中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写出
星星和星座是天文学中的基本概念,了解它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观测和认识宇宙。最后,我们还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来完善我们的总结。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份参考资料
总结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并为自身发展和成长提供指导。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事实和数据的准确性,同时注意语言的精炼和流畅。下面是一些总结
阅读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表达方式。切记总结不是简单的复述,而是要进行思考和分析。借助下面这些总结案例,相信大家可以更好地掌握总结的要领和技巧。雪景的
总结是向前看的一个机会,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规划未来的步伐。如何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集体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常见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学习和工作目标,使我们的努力更有针对性和效果性。面对挑战和困难,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以下是我在各个领域搜集整理的一些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
总结是在学习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思维和分析能力以及提升综合素质都具有积极意义。总结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每篇总结范文都有其独特之处,愿大家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的首要目标是获得一种真实而客观的反馈,以便更好地提升自己。在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时,大家可以思考其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以及有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法,提升自身能力。总结时应该如何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在总结写作方面,我们不妨从这些范文中吸取一些写作技巧和经验,以提升自
天文学的发展与人类文明的进步息息相关,对于了解人类文化和历史演变也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公正、严谨认真,避免主观个人情感的干扰。以下是小编为大
寓言是一种通过虚构的故事来教育人的文学形式,常常具有深刻的寓意。如何发展绘画技巧和表现力?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范文,从中提取有用的写作经验和技巧。蜜蜂作文600字篇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精选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2 05:14:31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精选14篇)
    小编:半山公考面试

社会制度是社会运行的基础,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和权利义务。对于学生来说,如何合理安排学习和休闲的时间,使得学业和娱乐兼顾?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总结的目的和方法。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一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职工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其所属房屋一套出租给乙方居住,租期壹年。

二、住房租金为每月__元;

电费按每度__元收取,水费按每月__元收取。

三、支付租金方法:乙方自签租合同之日起即交当月房租,以后每月月底交下月房租,若乙方拒交或拖欠租金,甲方除如数追收租金外,拖欠期每月罚款乙方__元,并有权拒绝乙方继续承租。

四、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爱护公物,不改变房屋结构,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自费修复,房内设备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照价赔偿。

五、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住房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六、乙方要注意用电安全,避免发生火灾。

因用电不慎发生火灾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照价赔偿。

七、如遇政策性变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八、合同期满,如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延续一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二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行为。

第三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建立租赁关系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遵守国家法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四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区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区主管机关),区主管机关可以在街道办事处(镇)设立派出机构。市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市、区主管机关行使下列职责:

(二)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和管理;。

(三)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查处非法房屋租赁行为;。

(四)根据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申请调解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区主管机关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市主管机关授予的其他职责。市主管机关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区主管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房屋租赁实行租赁合同登记制度。

第六条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区主管机关登记或者备案。

第七条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本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第八条区主管机关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区主管机关逾期不作出是否予以登记决定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区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区主管机关应将予以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副本自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送同级税务部门备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一)当事人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三)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五)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本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

第十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的,视为房屋租赁行为。

第十一条市主管机关应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定期颁布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当事人可参照指导租金,约定租金数额。

第十二条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土地上的房屋,经批准出租的,出租人应按市主管机关的规定补交地价款。

第十三条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缴纳与使用办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房屋出租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有关税款。

第十五条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第十六条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市主管机关统一制发的证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房屋租赁中介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配合主管机关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作增删。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

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第十九条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前款第(四)项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市主管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租赁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为生效。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的;。

(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三)当事人一方有合理原因确需变更或者解除的;。

(四)当事人一方失去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资格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或者终止,或者因出租房屋的产权转让变更,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需延续租赁关系的,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申请登记。

第四章出租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

第二十五条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出租人可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出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者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向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第二十六条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二十七条出租人依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出租人收取租金,应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出租人不得因房屋租赁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

出租人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或者妨碍。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约定用途的;。

(三)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四)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合同未约定,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的。

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第三十条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须经承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

第三十二条房屋出租不妨碍房地产权的转移。

房地产权转移后,受让人应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并享有原出租人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因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出,除按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外,出租人可要求区主管机关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迁出通知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章承租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安部门申领特区暂住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或者向有关部门申领设立的有效证件,依法须提供房屋租赁证明的,应提供经区主管机关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五条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违反前款规定,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拒绝交付部分或者全部租金,并可解除租赁合同: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对房屋的使用权,不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承租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报请批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租赁期间,因房屋出现缺陷而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同时报区主管机关备案。

出租人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承租人可报请区主管机关即时进行核查,经同意后可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

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本条第一款所称缺陷发生争议时,可请求有关部门鉴定。

第四十条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租赁期间,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迁出,由第三人占用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与第三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可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约,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或者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者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迁出的,应加倍向出租人交付租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出租人出售已出租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转租。

第四十五条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一部或者全部转租第三人。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

第四十六条受转租人应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受转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再行转租。

第四十七条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按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同,并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四十八条转租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最后时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期日。

第四十九条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第四章规定的出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第五章规定的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本条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对原出租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区主管机关不予租赁登记的答复不服的,可自接到答复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租赁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区主管机关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租赁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受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拆除。

第五十四条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或者受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六条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不缴纳或者迟延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缴纳,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十七条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八条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应于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本条例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过去在特区内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三

承租方(乙方):地址: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住宅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

乙方将上述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按人民币元。

(大写)。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果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房屋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乙方欠缴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管理费、本维修费、煤气费、有电视费等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时,乙方应向甲方代理人缴纳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和元的出租房屋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第十条合同租赁期内,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易损、易耗品除外)。

第十一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内部设备设施而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合同租赁期内,经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的租赁期限,乙方应及时将出租房屋门锁更换,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四条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代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拖欠租金五天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壹仟元以上;

(三)未经甲方代理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五)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六)未经甲方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擅自转租给他人。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甲方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七天以上;

(二)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代理人返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本合同终止日期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代理人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和填写新的《物业使用状况表》。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双方按《物业使用状况表》进行物业、设施交接和结清水电费、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后,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乙方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押金单原件、租赁合同原件;若乙方委托代理人领取,必须持乙方亲笔委托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押金单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前来办理;否则甲方代理人有权暂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当天内搬离出租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费用存折退还甲方代理人。如存折丢失,甲方代理人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补办费每本壹佰元人民币。乙方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时,甲方代理人有权强制收回物业。

合同期满,乙方未按时搬离出租房屋或擅自与业主订立租赁合同,甲方代理人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代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五。甲方有权按实际欠租日累积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合同未到期,乙方中途退租的,其一个月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违约补偿金,并须提前一个月将退租要求书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合同未到期,甲方要求乙方退租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后返还乙方所交的保。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四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

第三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市、区房屋租赁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市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房屋租赁实行租赁许可证制度。

第二章租赁管理。

第六条房屋出租,须持有《房屋租赁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屋不得出租。

《许可证》由市主管机关统一印制,由区主管机关发放。但市主管机关规定由其发放的除外。

第七条申领《许可证》,房屋所有人须向区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屋出租申请书;。

(二)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三)申请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领《许可证》。代管人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外,还须提交房屋所有人委托其代管的授权证明。

具有房屋的共有人申领《许可证》,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外,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第八条区主管机关应自接到房屋出租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许可证》;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给予书面答复。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予发给《许可证》:

(一)没有产权或产权有争议或产权受到限制的;。

(二)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三)违章建筑;。

(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制出租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特区法规、特区规章禁止出租的。

第十条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区主管机关登记。

第十一条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证;。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区主管机关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区主管机关逾期不作出是否予以登记决定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区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区主管机关应将予以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副本自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送同级税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一)当事人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三)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五

历经4次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废止。市人大法委认为,租房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可由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该制度能解决掌握非深户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

深圳市人大昨日公布,存在23年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下称《条例》)已通过市六届人大常委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据介绍,《条例》中具有深圳特色的主要内容是设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设立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了解掌握房屋租住人员信息,加强对非深户籍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同时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代征房屋租赁相关税款。

本月12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房屋租赁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自担风险、市场调节,无需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关于房屋租赁情况、发布房屋租赁价格和信息等可以由统计部门通过统计方法予以解决。关于房屋租住人员的信息、服务和管理等事项,可以通过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该制度能够解决掌握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

此外,《条例》中的其他内容已被《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所覆盖,已无继续保留和适用的必要。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工作,可以按照《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六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其他用房”,是指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用房和室内停车场。

第三条区房屋租赁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区主管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代表区主管机关实施房屋租赁的管理。

第四条《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是指:(一)具有正当理由尚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但能够证明其产权的红线图、《建筑许可证》;(二)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及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

第五条房屋所有人或权利人申领《房屋租赁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应按发证机关的规定如实填写《房屋出租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件。

第六条房屋的境外所有人委托境内代管人申领《许可证》的,其所出具的委托书必须依法律的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房屋的境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境内共有房屋的证明书必须依法律的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第七条区主管机关或其派出机构在管辖范围内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领《许可证》的文件后,应及时给申请人开具《收件回执》,并注明收件日期及加盖收文工作人员名章。对于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申请,应告知当事人有权受理的机构。

第八条经办人员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审查时应现场查验申请出租的房屋。

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例》规定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给《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许可证》实行年度验审制度,房屋出租人应按发证机关的规定将《许可证》送审。

第十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承租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租住人员登记表》,并同时向受理登记的机关提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证明承租人身份和法律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必要时,经办人员可要求当事人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境外人士的,授权委托书须依法律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受理登记机关应将审核批准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有关附件归档存查。

第十一条租赁合同文本以中文本为正本。

第十二条市主管机关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指导租金。但根据市场变动的实际需要,也可少于半年公布一次指导租金。指导租金由市主管机关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和《中外房地产导报》上公布。

第十三条承租人于房屋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独自行使对出租房屋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非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已出租给承租人的房屋,但出于保护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需要及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四条承租人出于合理需要经出租人同意与第三人互换租赁房屋时,应变更租赁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承租人于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死亡的,具备承租条件的其他合法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发生产权转让,产权受让人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继续履行;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因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按《条例》规定交纳租赁管理费。租金支付方式为货币,经租赁双方当事人同意,亦可将实物抵作租金。

第十七条由于出租人的责任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全部或者部分租赁房屋的,可以相应免除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或者部分租金的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必须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出租人不开具发票的,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

第十九条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设备、家俱的使用费用应纳入租金之中。

除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及承租人同意外,出租人不得就上述附属设施、设备和家俱另外收取费用及押金。

第二十条除正常损耗外,由于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家俱毁损的,应当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有防止和制止其他共同居住人和客人毁损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和家俱的义务,否则造成的毁损由承租人负维修及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要求将合同租期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出租人迟延交付房屋的时间。出租人经承租人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期间,由出租人另行提供房屋供承租人居住或使用的,租赁合同的期间可不延长。

出租人不能提供房屋的,承租人可要求在租赁期间内扣除改建、扩建或装修的时间。上款出租房屋改建、扩建或装修后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标准。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规定向出租人支付的保证金,出租人应于合同履行后返还承租人,或者将保证金抵作租金。抵作租金的,应折抵最后租期承租人应付的租金。

第二十三条利用出租房屋的外墙和屋顶做招牌、广告的收益由出租人享有,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表示。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应出示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转租期限届满时间与原租赁期限届满时间重合的,受转租人须在租期届满前三天将房屋交还给转租人。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须于租赁期间届满时按合同约定条件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第二十七条出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时需要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迁出房屋。

到期不通知且收取承租人所付房租的,视为默示同意承租人延续租期。延续租期期间以承租人交付的租金核算。

第二十八条依《条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由区主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由区主管机关决定。

第二十九条被吊销《许可证》的当事人一年内不得再申领《许可证》。因《许可证》被吊销造成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因而使承租人受到损失的,由出租人负责赔偿。《许可证》被吊销一年后,当事人可依《条例》规定重新申领《许可证》。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行为。

第三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建立租赁关系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遵守国家法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四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区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区主管机关),区主管机关可以在街道办事处(镇)设立派出机构。市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市、区主管机关行使下列职责:

(二)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对房屋。

租赁合同。

进行登记和管理;。

(三)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查处非法房屋租赁行为;。

(四)根据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申请调解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区主管机关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市主管机关授予的其他职责。市主管机关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区主管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房屋租赁实行租赁合同登记制度。

第六条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区主管机关登记或者备案。

第七条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本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第八条区主管机关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区主管机关逾期不作出是否予以登记决定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区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区主管机关应将予以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副本自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送同级税务部门备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一)当事人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三)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五)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本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

第十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的,视为房屋租赁行为。

第十一条市主管机关应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定期颁布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当事人可参照指导租金,约定租金数额。

第十二条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土地上的房屋,经批准出租的,出租人应按市主管机关的规定补交地价款。

第十三条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缴纳与使用办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房屋出租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有关税款。

第十五条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第十六条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市主管机关统一制发的证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房屋租赁中介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配合主管机关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作增删。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

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

委托书。

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第十九条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前款第(四)项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市主管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租赁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为生效。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的;。

(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三)当事人一方有合理原因确需变更或者解除的;。

(四)当事人一方失去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资格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或者终止,或者因出租房屋的产权转让变更,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需延续租赁关系的,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申请登记。

第四章出租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

第二十五条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出租人可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出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者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向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第二十六条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二十七条出租人依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出租人收取租金,应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出租人不得因房屋租赁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

出租人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或者妨碍。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约定用途的;。

(三)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四)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合同未约定,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的。

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第三十条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须经承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

第三十二条房屋出租不妨碍房地产权的转移。

房地产权转移后,受让人应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并享有原出租人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因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出,除按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外,出租人可要求区主管机关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迁出。

通知书。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章承租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安部门申领特区暂住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或者向有关部门申领设立的有效证件,依法须提供房屋租赁证明的,应提供经区主管机关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五条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违反前款规定,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拒绝交付部分或者全部租金,并可解除租赁合同: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对房屋的使用权,不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承租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报请批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租赁期间,因房屋出现缺陷而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同时报区主管机关备案。

出租人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承租人可报请区主管机关即时进行核查,经同意后可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

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本条第一款所称缺陷发生争议时,可请求有关部门鉴定。

第四十条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租赁期间,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迁出,由第三人占用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与第三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可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约,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或者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者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迁出的,应加倍向出租人交付租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出租人出售已出租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转租。

第四十五条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一部或者全部转租第三人。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

第四十六条受转租人应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受转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再行转租。

第四十七条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按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同,并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四十八条转租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最后时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期日。

第四十九条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第四章规定的出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第五章规定的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本条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对原出租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区主管机关不予租赁登记的答复不服的,可自接到答复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租赁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区主管机关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租赁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受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拆除。

第五十四条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或者受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六条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不缴纳或者迟延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缴纳,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十七条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八条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应于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本条例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过去在特区内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租赁双方的合同进行监证,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一、登记范围: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三、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八

一、登记范围: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三、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十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市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币万仟佰拾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万仟佰拾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币万仟佰拾元整。每次交租为当月日期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十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结租须提前三。

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私以清手续,不得借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三天,乙方家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并通知对方。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如发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必须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条:此房屋仅限乙方使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若乙方违反合同所约束的条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6.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范本。

8.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十一

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租赁双方的合同进行监证,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一、登记范围: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三、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十二

历经4次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废止。市人大法委认为,租房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可由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该制度能解决掌握非深户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

深圳市人大昨日公布,存在23年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下称《条例》)已通过市六届人大常委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据介绍,《条例》中具有深圳特色的主要内容是设立了房屋。

租赁合同。

强制登记备案制度。设立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了解掌握房屋租住人员信息,加强对非深户籍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同时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代征房屋租赁相关税款。

本月12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房屋租赁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自担风险、市场调节,无需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关于房屋租赁情况、发布房屋租赁价格和信息等可以由统计部门通过统计方法予以解决。关于房屋租住人员的信息、服务和管理等事项,可以通过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该制度能够解决掌握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

此外,《条例》中的其他内容已被《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所覆盖,已无继续保留和适用的必要。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工作,可以按照《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

第三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市、区房屋租赁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市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房屋租赁实行租赁许可证制度。

第六条房屋出租,须持有《房屋租赁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屋不得出租。

《许可证》由市主管机关统一印制,由区主管机关发放。但市主管机关规定由其发放的除外。

第七条申领《许可证》,房屋所有人须向区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屋出租。

申请书。

(二)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三)申请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领《许可证》。代管人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外,还须提交房屋所有人委托其代管的授权证明。

具有房屋的共有人申领《许可证》,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外,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第八条区主管机关应自接到房屋出租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许可证》;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给予书面答复。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予发给《许可证》:

(一)没有产权或产权有争议或产权受到限制的;。

(二)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三)违章建筑;。

(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制出租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特区法规、特区规章禁止出租的。

第十条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区主管机关登记。

第十一条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证;。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区主管机关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区主管机关逾期不作出是否予以登记决定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区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区主管机关应将予以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副本自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送同级税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一)当事人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三)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五)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本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

第十四条市主管机关应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定期颁布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当事人可参照指导租金、约定租金数额。

第十五条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土地上的房屋经批准出租的,出租人应按市主管机关的规定补交地价款。

第十六条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主管机关可颁布必要时期内的标准租金,实行租金管制。在实行租金管制期间订立的租赁合同,必须执行标准租金。

第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交纳有关税款。

第十八条房屋出租人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交纳房屋租赁管理费。管理费的交纳办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

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按前款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交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用于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不得挪作他用,结余上缴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实行租金管制时,以标准租金为计算基数。

第二十条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市主管机关统一制发的证件。

第二十一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作增删。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

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

委托书。

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二十三条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前款第(四)项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市主管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租赁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为生效。

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

(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三)当事人一方失去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资格的。

因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或终止,或因出租房屋的产权转让变更,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第二十七条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需延续租赁关系的,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登记。

第二十八条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出租人可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出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向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依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出租人收取租金,应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出租人不得因房屋租赁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二条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

出租人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或妨碍。

第三十三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三)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四)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的。

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第三十五条出租人改建、扩建或装修房屋,须经承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

第三十六条房屋出租不妨碍房地产权的转移。

房地产权转移后,受让人应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并享有原出租人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因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出,除按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外,出租人可要求区主管机关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迁出。

通知书。

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八条承租人为个人的,应持有深圳市公安部局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应持有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

承租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持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或核准的《营业执照》;承租人为其他组织的,须持有深圳市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有效证件。

第三十九条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违反前款规定,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拒绝交付部分或全部租金,并可解除租赁合同: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出租人违反租金管制规定,收取租金高于标准租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交付超过标准租金的部分。

第四十二条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对房屋的使用权,不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承租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进行装修,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租赁期间,因房屋出现缺陷而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同时报区主管机关备案。

出租人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承租人可报请区主管机关即时进行核查,经同意后可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

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本条第一款所称缺陷发生争议时,可请求有关部门鉴定。

第四十五条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租赁期间,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迁出,由第三人占用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与第三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可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约,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十八条租赁期限届满或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迁出的,应加倍向出租人交付租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出租人出售已出租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十条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一部或全部转租第三人。

第五十二条受转租人应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受转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再行转租。

第五十二条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按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同,并进行登记。

第五十三条转租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最后时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期日。

第五十四条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第四章规定的出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第五章规定的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本条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对原出租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主管机关不发给《许可证》的答复不服的,或对其申领《许可证》的申请逾期不予答复的,可自接到答复通知书或自逾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对区主管机关行为不服的,向市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市主管机关行为不服的,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区主管机关不予租赁登记的答复不服的,可自接到答复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租赁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无《许可证》而出租房屋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的一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租赁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租赁房屋而不进行登记的,对出租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并可吊销《许可证》。对有过错的承租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出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超过标准租金者,由主管机关责令其执行标准租金,没收其超过标准租金部分的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的一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出租人或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二条出租人或转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不交纳或迟延交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交纳,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总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有关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四条主管机关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挪用房屋租赁管理费的,审计部门应追缴其全部挪用款项。对直接责任者和主管领导人,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未领取《许可证》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应于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本条例规定申领《许可证》,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过去在特区内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第三条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用能系统、施工工艺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绿色建筑。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发挥节能示范作用。

第五条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建筑节能意识,并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建筑节能咨询、检测、评估等专业服务;支持建筑节能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第七条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筑节能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市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促进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已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编制严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规范;无上述标准的,可以编制技术规范。

市主管部门编制建筑节能技术规范时,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和公众的意见。

市主管部门编制的建筑节能技术规范,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实施。

第十条市规划行政部门编制城市规划详细蓝图,确定建筑物布局、形状和朝向时,应当充分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

第十一条市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需要发布推广、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在遵循经济合理原则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选用建筑节能推广目录中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十二条建筑物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中使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建筑物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市主管部门申请评估。市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估;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未申请评估或者经评估未予通过的,不得作为节能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使用。

第十三条鼓励实施建筑物屋顶绿化。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实行建筑物能效标识制度。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的自愿申请,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对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等级评定。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市政府设立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活动。

第十六条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来源如下:

(一)财政拨款;。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建筑物用电超额附加费;。

(四)社会捐助等其他来源。

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章建设与改造。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应当载明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或者委托设计合同,应当载明建筑节能的要求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名称。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时,应当将建筑节能有关要求纳入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节能设计。方案设计应当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设计内容。

第二十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主管部门可以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中的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和建筑节能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时,应当依据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对建筑节能建设实施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对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行为,监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竣工验收五日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当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的,由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所售房屋建筑节能设计及保护要求,并在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第二十五条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既有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评价,并根据建筑节能规划,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公共建筑改造为重点,实行强制性改造与市场引导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多渠道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从事建筑节能改造的企业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分享节能改造产生的收益。

相关行业协会可以组织进行建筑节能改造企业能力评价,促进建筑节能改造规范化。

第二十八条既有建筑未达到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在进行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改造时,应当同步进行节能改造。

第二十九条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建筑物能源消耗统计办法,按照建筑物的类别、使用功能和规模等,对建筑物能源消耗实行分类统计。

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建筑物能源消耗数据。

第三十条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类别、使用功能和规模等,制定民用建筑用电定额标准。

用电超过定额标准的,征收用电超额附加费。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公共建筑用电超出定额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市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筑物所有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实施强制性节能改造。

第三十二条新建公共建筑和经过节能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集中供冷方式的,应当安设分户用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按照分户实际用冷量收费。

第四章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

第三十三条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未安装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第三十四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建时向市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市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未经认定不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第三十五条鼓励新建公共建筑和十二层以上住宅建筑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要条件。

既有建筑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建筑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运用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

第三十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宣传培训,促进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或者要求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建筑物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九条规定,在设计中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或者未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性规范进行节能设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内容未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规定,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或者未按照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和建筑节能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监理职责的,由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销售房屋时未如实明示建筑节能相关信息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如实提供建筑物能源消耗数据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采用集中供冷方式的新建建筑或者经过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未实行分户用冷计量收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违法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予以公示。

第四十九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范围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二)既有建筑,是指本条例实施之前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规定由市政府或者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的,市政府或者市主管部门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制定。

第五十二条对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处罚,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标准。该具体实施标准与本条例同时施行;需要修订时,制定机关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实施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因使用年限、功能变化等因素,其能源消耗超过规定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适用本条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的建筑节能,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篇十四

1、租赁管理费:租金×2%(暂免征)。

2、月租金小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4.1%。

(1)房产税:租金×4%。

(2)个人所得税:租金×0.1%。

3、月租金等于或大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6.12%。

(1)营业税:租金×1.5%。

(2)房产税:租金×4%。

(3)城市维护建设税:租金×0.105%。

(4)教育附加:租金×0.045%。

(5)个人所得税:租金×0.44%。

(6)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03%。

二、境内企业房屋租赁税率。

1、营业税:租金×5%。

2、教育附加费:租金×0.15%。

3、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1%。

4、城市建设费:租金×0.05%。

5、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1、营业税:租金×5%。

2、预提所得税:(租金―营业税)×10%。

3、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备注:个人购房物业在出租时才需缴纳租金的4%的房产税,而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则在购买物业后无论是否出租每年均需缴纳房产原值×70%×1.2%的房产税。

意见稿提出,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相应费用,不能提供相关凭证和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而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住房,暂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延伸阅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屋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五、该公告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我市采取的综合征收方式和征收率同时调整,其他税种征收率及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工具,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公平性。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交易目的和期望。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包括合同的缔约主体、标的物、履行方式、违
可以发现问题、找到不足之处,并制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怎样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这些总结范文是从不同领域和不同人的视角来撰写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父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
通过总结,我们能更加有效地利用已有资源。合理运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复杂的信息简洁地呈现出来。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我的姐姐作文600字篇一我有一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很多不同的选择和抉择。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简明扼要,突出事实和效果,避免泛泛而谈。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本,相信可以为大家提供帮助。我喜
在工作和学习中,总结是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关键之一。好的总结应该具备准确性、简洁性和逻辑性,能够清晰地传达自己的观点和体会。总结是一种宝贵的学习工具,帮助我们在实践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订
瑜伽让人们不仅能够锻炼身体,还能平静心灵。写总结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过去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观点。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
家庭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支撑力量,我们应该珍惜和家人的每一刻相处。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便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内容。想要写一篇
总结是一次探索,它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和他人。要注意总结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每一个范文都有其独特的亮点和精彩之处,值得我们认真品味和学习。小学精彩作文描写我的
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归纳性的写作材料,就是总结。完美的总结应该包括具体的实践经验和反思思考。4.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阅读,能够对大家的总结写作有所帮助我的同桌小学
总结是经验的积累,是我们在成长中汇总的宝贵财富。怎样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这是我们需要思考和学习的问题。这些总结范文中包含了对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总结和反思,其中有些
拓宽知识面,通过学习不同学科培养综合能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明确目的,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废话。对于这个话题,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供大家了解和分析。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
介于各类分类之外的素材。总结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不只是简单地摘抄或复述别人的意见。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思路,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姐姐的婚
3.通过总结可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运用一些举例和引用他人观点的方式来丰富文章内容。总结范文对于提升我们的写作能力和思考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写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
修辞是以语言为材料,通过富于感染力的言辞来描绘事物、表达情感的一种语言技巧。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太过冗杂和复杂。总结范文中的写作技巧和语言表达值得我们借鉴和
社会问题是指在社会中存在的需要解决的各种不良现象或困境。总结的内容要有重点和亮点,体现自己在某个领域的独特性和创新性。以下是一些专家的建议和经验,希望能够对你的
各种各样的工作和学习经历都需要进行总结。对比分析是总结文章中对不同观点或事物进行对比和分析的重要方式。小编精选了一些有关总结的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
广泛涉猎各类文学作品,培养对文学的鉴赏能力和思考能力。传记的写作需要对历史人物的研究和对事实的真实再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
注重思维的拓展,培养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写总结时,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你的观点和结论。高效阅读的技巧是成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年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一步挖掘自己的潜力和提升空间。增加阅读的时间和量,锻炼自己的阅读能力。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知心姐姐
介于各类分类之外的素材。高质量的总结要求我们深入思考并总结出精华部分。下面是一些我们平时不容易总结出的经验和感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我最敬佩的人作文40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学习和工作体系。怎样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是一种成长和进步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和潜力,为未来的发展提供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
总结是对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一个及时概括。总结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使人一目了然。总结范文展示了不同人在总结过程中的思考方法和应对策略,对我们的总结有很大
在生活中,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反思和成长方式。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简洁性,用恰当的词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心得。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和写作结构。赞蜜蜂
阅读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表达方式。总结要以客观、真实的态度进行,避免主观臆断和夸大其词。范文中的案例和观点,可以为你的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引用。感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
学习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我想我们需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精力。在总结中,可以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和思考,展示你的思考深度和创造性。借鉴这些总结范文的优点和特点,我们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筛选和整理所学知识。如何写一篇完美的总结,就是如何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融入其中,使读者有共鸣。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收集的总结
培养自律能力,提高效率,追求事业上的成功。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优势和特长,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请看以下范文,它们或许会给你一些新的思路。我想你了爷爷
我们常常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记忆和理解知识。总结应该是对过去工作的一种客观评价,可以提出不足之处并给出改进的建议。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
通过总结过去的经验,我们可以为未来做好更好的准备。总结的篇章结构要合理,开头要有明确的引子,中间部分要有清晰的层次和逻辑,结尾要有感言和展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
阅读是拓宽视野、增长知识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总结需要客观、真实地概括自己的表现和收获。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以下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
总结能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寻找改进的方法。如何保护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事故?下面列举了一些写作总结时常见的错误和应注意的问题。知心姐姐作文800篇一王虹同学:你好。
历史总结是了解过去经验的重要途径,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问题,并找到解决的方法和路径。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历的梳理和归
总结是对曾经经历过的事情进行深入思考和梳理的过程。避免总结过于主观和片面,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和角度。在阅读以下的总结范文之前,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下自己的总结写作技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我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有实效性。总结应该突出重点,简练明了,不必罗列所有的细节。看看以下的一些范文和写作案例,或许能给大家带来一
时事热点的分析和评论,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动态和未来走向。选择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示范,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人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强调时间的重要性。在总结中,我们可以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数据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案例分析和解决办法,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公司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
当我们遇到挑战时,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范文和案例。这里整理了一些成功人士的自我总结经验,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自己并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的条款应当具备完整性和完备性,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些范文提供的合同格式和语言可以
总结是经验的积累,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保留和传承我们的经验与智慧。想要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对象。5.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可以梳理思路、提炼核心,提高表达和思考能力。在总结中,我们应该注意整体性和系统性。以下是一些常见面试题和回答范例,供大家参考面试准备。我的姐姐作文600篇一在我
总结让我们在喧嚣的生活中停下脚步,审视自己的成长轨迹。如何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使得我们的文章更加生动有趣?这些范文中的经验和技巧对我们写作总结时会有一定的帮助。
总结是进步的必备工具之一。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从整体和细节两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概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婚礼新人答谢来宾篇一各位长辈朋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
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归纳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写作的要素有哪些?一起来学习吧。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示范,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小学寒假期间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如何有效沟通,是提高人际关系和解决问题的关键。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一起来学习和探讨,希望对
只有通过总结,我们才能意识到自己的成长,进一步明确未来的目标和规划。如何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社会成员?以下是一些人际关系处理的实用技巧和经
做好总结,能够让我们迅速从失败中恢复过来,继续前进。怎样提高学习效率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总结学习方法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通过学习这些范文,可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
涵盖除已列分类之外的内容。总结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需要有深度的思维和全面的观察。这里有一些总结范文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写作时的思路和结构。公司年会邀请函简短篇一尊
教育是培养人才、传承文明的重要途径,教育的质量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在撰写总结时,我们要充分概括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
总结是回顾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便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和机遇。在写总结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相关的模板和范文,但要保持自己的个性和真实性。下面是一份总结的模板,帮助大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怎样培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心得,他们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对我们的总结写作有所启发。我的姐姐作文
总结是对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成果的呈现,我们应该写下来纪念一下。总结的结构要合理,通常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没有人能够百分之百地做到完美,我们只需尽
写总结不仅能够满足工作和学习的需要,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和表达能力。写总结时要注意语气平和稳定,不要过于情绪化和主观化。总结是一个积累和总结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他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musicolet
2025-08-21
Musicolet作为一款高质量音乐播放器,确实不负众望。它不仅汇集了海量的音乐资源,包括网络热歌与歌手新作,即便是小众歌曲也能轻松找到,满足不同用户的音乐需求。更重要的是,该软件干扰,提供清晰音质和完整歌词,为用户营造了一个纯净、沉浸式的听歌环境。对于追求高品质音乐体验的朋友来说,Musicolet绝对值得一试。
Anyview阅读器的历史版本是一款出色的在线小说阅读软件,它提供了详尽而全面的小说分类,涵盖了都市、武侠、玄幻、悬疑等多种类型的小说。用户可以随时在线阅读自己喜欢的小说,并且该软件还支持多种阅读模式和功能设置,让用户能够自由地免费阅读感兴趣的内容。这不仅为用户带来了全方位的追书体验,还配备了便捷的书架管理功能,方便用户轻松收藏热门小说资源,并随时查看小说更新情况,以便于下次继续阅读。欢迎对此感兴趣的用户下载使用。
BBC英语
2025-08-21
BBC英语是一款专为英语学习设计的软件,它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专业英语学习资源。无论你是想提高口语水平还是锻炼听力能力,这里都有专门针对这些需求的训练内容。此外,该软件还能智能地评估和纠正你的口语发音,帮助你使发音更加标准、记忆更加准确。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是一款专为汉语学习设计的软件。通过这款软件,用户能够访问到丰富的汉语学习资源,包括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统计等功能,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数据支持。该软件还支持汉字查询,并且可以进行多种词典内容的关联搜索,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用户对于汉语学习的各种需求。
屏幕方向管理器是一款专为用户提供手机方向控制服务的应用程序。作为一款专业的管理工具,它能够强制调整手机屏幕的旋转方向。这款应用程序提供了多种功能,使用户能够轻松选择个性化的屏幕旋转方式。此外,屏幕方向管理器还具备丰富的设置选项,让用户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实现更多个性化配置,使用起来既方便又快捷。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地图 | 购买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12)55170217  邮箱: 邮箱:3455265070@qq.com
考研秘籍网 版权所有 © kaoyanm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 闽ICP备20250911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