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低保兜底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摸清底数。截止5月底,全县共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1655户31948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135万元。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有19728人,我们将对尚未脱贫的3438户7119人作为重点对象,围绕兜底保障职能,结合开展的年度低保领域治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对因病因灾,重病重残明显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二是加强管理。强化业务指导,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规范特困供养体系,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由各乡镇组织各村两委干部和医务人员对10271名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评估失能人员469人,半失能人员652人。二是签订监护协议书。对881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监护协议书,落实监护责任,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有效落实,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对1121名失能半失能人员进行集中供养,将其中135名全失能人员送百神庙厚德护理院,有效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检查中,重点对35所农村公办敬老院加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行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增强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
(四)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兜底新模式
一是扩大试点面。由一个试点乡镇增加到三个试点乡镇。在去年汤池镇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桃溪镇,百神庙镇。二是扩大保障面,由一类保障人群扩至6类困难人员。在为60周岁以上低保人员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将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烈属、烈士老年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人员增为保障面。截止目前已摸底登记三个乡镇6类人员4290人。同时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招投标程序正在进行中。目前,已在汤池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4177人次,投入资金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不够。局民政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造成工作力不从心的被动局面。因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低保工作督查不到位,造成低保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的信访案件时有发生。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特困供养人员叠加享受其他政策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同时享受计生奖扶、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
(二)信息化利用程度不高。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难度较大。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在对象认定、工作目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适用法律法规各不相同,所以在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的衔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困难。
(三)“救急难”工作推进缓慢。救急难工作全县推广已一年时间,可资金使用率却一直不高。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救助对象如何认定才更准,如何规范入户调查,救助标准如何细化,如何规范有效上传附件,村级互助社如何长期有效运转等问题,都需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作出积极应对。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动态管理。我们将重点关注低保边缘人群,特别是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兜住底线。并同时做到过程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开,提高兜底保障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4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1号),明确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036元/年提高到3200元/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目前,益阳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已全面完成。截止至2018年11月,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8613户61289人,月人均救助水平实际达到330元(含物价补贴),超目标任务10元,其中资阳区323元、赫山区320元、桃江县321元、南县359元、安化县326元、沅江市327元、大通湖区320元、高新区346元。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1428户65814人,各区县(市)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82元(含物价补贴),超目标任务12元,其中资阳区175元,赫山区176元,南县174元,桃江县175元,安化县202元,沅江市171元,大通湖区177元,高新区216元。1-11月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亿元、农村低保资金亿元。
(二)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到每人每月55元。4月25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了《益阳市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益民发[2018]7号),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目前,正在按新标准发放中。截至11月30日,全市重度残疾人46730人,累计发放金额3107万元;困难残疾人20622人,累计发放金额1227万元。7月开始,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全部实现按月发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由聂新民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的联合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分别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和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和推进。同时,市局与各区县市民政局签订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责任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形成事事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
(二)精准认定对象,打造阳光救助。2017年,我们对全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进了全面清理整顿和动态管理,各地严格执行政策,通过100%入户调查、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全面实现以户为单位精准识别对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今年按照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我们继续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回头看及城市低保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农村低保去年被清退的、提出申请未批准的、因病或因残或其他因临时困难返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我们将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进行重点甄别,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或社会保障兜底。11月,为贯彻全省民政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局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推进会,迅速起草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益民发〔2018〕32号)和《益阳市民政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益民发〔2018〕34号),对2018年及今后三年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11月30日已全部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分类和标识。同时对于因病因残因教而造成支出型贫困的家庭也可申请纳入农村低保,经过初步摸底排查,将新增3700多名重病重残及支出型贫困的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从2月份开始,截至5月底,清理出不符合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3206人。目前,我市实现对已纳入和新增纳入“两项补贴”残疾人识别率100%。
(三)加强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为做好扶贫工作,我局首先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之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局长聂新民任组长,江明星、丁彩晴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社会救助、规财、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社会救助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统筹协调。同时新增脱贫攻坚帮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了《2018益阳市民政局“兜底保障及救助救济一批”工作要点》,每月对扶贫工作进行调度,确保扶贫工作有序开展。3月,市局印发了《益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益民发〔2018〕4号),5月下发了《益阳市农村社会救助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益民发〔2018〕11号),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一个督查组,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江明星和市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副组长余建军带队共8人于2018年5月14日至17日对安化县、桃江县2个县开展了督查,抽查了马路镇等5个镇10个村,走访40余户群众、111人社会救助对象。通过采取查资料、访农户、核数据等方式,发现9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排查出违规问题3起。针对发现的问题,迅即在安化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推进工作会,在会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顿整改意见,要求各区县(市)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多措并举,迅速整改到位。9月,由驻局机关纪检组牵头对安化县的整改情况、扶贫联系点结对帮扶、本单位扶贫政策及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对人社、民政等单位开出了17条扶贫督查问题清单,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度和质量。一是加强督查。市局坚持不定期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区县市督查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每个季度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6月中旬,市局组织了三个小组,分别由江明星、蔡名科、詹小燕带队对各区县市两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采取电话抽查、部门信息比对、查阅资料、看现场、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边查边纠,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督办。对进度慢、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以及项目所在县市区将联合市政府实事考核办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各区县(市)每月详细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个别进度较慢的随时跟踪督促检查。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三
时间真快,我们这批低保专干第三次坐在一起,做一年一度的工作总结。这也是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好机会。
通过这三年的工作和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它直接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困难群众的兜底。而我们是党和政府向困难群众传递爱心的使者。
2008年是奥运之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对我们来说也是忙碌的一年——忙着xx社区是xx市xx区的一个中心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隶属于xx街道办事处管理。占地面积为平方公里。社区居委会共有2个居民小组,16个辖区单位,其中省直企业3个,市直企业9个,区直企业4个。总人口2105户、5158人,其中纯居民408户、1089多人。下岗职工846人,双下岗 72户144 人,“40、50”人员226人,其中有近210户居民家庭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也就没有固定的收入。现享受城市低保对象124户、242人,城市低保对象占总人口的,每月低保金支出约为41845元。由于辖区困难群众多,一些群众对低保政策理解不全、不深、不透,再加之前些年受经济条件制约,低保工作软硬件建设滞后,因此群众对城市低保工作有一些反映。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我们以规范管理为抓手,通过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优化服务等措施,推动了城市低保管理工作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倾心抓好德政工程
低保政策的出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困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受到广大老百姓的拥护。由于低保政策性强,实际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偏差,伤害群众,影响惠民政策的实施。党的^v^指出: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区。低保工作最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只有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教育,提高他们业务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纪律约束,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各类媒体都争相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但是无论何种形式的宣传,在政策的把握和可操作性上都没有专职人员掌握的好。因此社区低保政策宣传必不可少且无法替代。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如黑板报、信息发布栏、各类市场的留言处、市民学校等阵地宣传低保政策。为了让居民了解保障范围标准的确定与调整,申办程序和管理要求以及低保金的发放基本程序,社区投资制作成宣传牌悬挂于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让居民群众一目了然。同时还印成便于携带小册子免费发给居民。结合“电影进社区”活动,我们及时宣传低保出台的新规定。很多群众接受宣传后说:电视、报纸上说的比较笼统,到居委会一问,看了宣传单才知道申请低保是有具体条件的。对于不了解国家相关帮扶政策的群体,我们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定期开展辖区居民群众座谈会,了解辖区居民的实际困难,及时沟通,化解矛盾。2007年,我们了解到襄阳火车站有一位叫李建敏的女居民,患有轻度癫痫,被丈夫遗弃,女儿正在上学,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后,我们社区工作人员马上到她家,上门服务,为她讲解政策,帮助她办理了低保申请手续,当社区工作人员将低保存折送到她手中时,她的小孩一直对我们说:“叔叔好!叔叔好!”来表示感谢。
以前来社区办事的群众都是站着,一件事情办下来腰酸背疼,而且还办的不满意。社区办公楼建好后,有了宽敞明亮的服务大厅,民政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的服务标牌明亮清晰的悬挂在服务平台上,群众要办什么事情在哪个地方一目了然。为避免办事人员因等待而焦急,大厅内有专门为办事人员提供了休息的沙发和饮用水。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中耐心细致地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到了一张笑脸迎人,一杯热茶暖心的人性化服务要求。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我们还引入为民代理制,受理代办事项后向当事人承诺在几个工作日完成,现在每月为民代理服务事项在50件次以上。邵富民是50年代下放户,80年代返城。一家5口人。他们返城后无工作,负担重,家庭生活困难,居委会安排其到一家公司工作,2005年因企业改制下岗,目前儿女都长大,又没有工作,生活更加困难。今年8月,19岁的小女儿邵彬考取中南财经大学,交学费有困难,社区得知贫困大学生可以得到资助的消息已是资助活动开展的最后一天下午,我们马上帮助他联系区民政局,申请贫困大学生资助,目前资助已到位。社区低保户中,因残致贫的对象较多,为了帮助其康复,达到自立自强的目的,我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为残疾类低保户进行定期康复训练及相关知识培训,并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发放了相关药物。
随着低保政策深入人心,国家对低保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针对个别低保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手里有了点权利,就对低保申请对象吃拿卡要,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损害了政府形象的现象,我们定期学习反腐条例、干部管理规定、低保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还通过党员生活会和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警钟常鸣!针对个别低保工作人员的亲属认为有亲戚在管低保工作,可以近水楼台先月,提要求办低保的情况,我们要求低保工作人员向亲属讲清楚,低保是为困难群众和无生活来源的弱势群体设置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亲属更不能走后门办低保。对于符合享受低保标准的亲属,我们要求低保工作人员回避,由其他的低保工作人员办理,杜绝人情保和关系保。
我们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实实在在地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从而提高社区在群众中的信任度,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将以此次争创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认真扎实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好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为社区的稳定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省、州下发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以及省厅随后下发《提标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调度此项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黄平县民政局收到省厅和州局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通知以及省厅随后的《提标工作方案》后,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黄平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领导小组。为搞好社会救助兜低保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主动与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3月7日以县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启动暨业务培训会议,对今年的年度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及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黄府办函〔2022〕29号)文件。2022年4月20日黄平县各乡镇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提标工作乡镇审核完毕,数据已全部上报,县民政局正在进行数据复核,4月21日召开县级审核会议。今年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635元/月·人调整为66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548元/年·人调整为5280元/年·人。年度核查过后,全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953户2806人,比核查前减少了157户495人,年度核查前月人均补助元,核查后月人均补助元。其中脱贫户737户2460人。月需低保金万元。全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5572户13517人,比核查前减少了621户1799人,年度核查前月人均补助元,核查后月人均补助306元。其中脱贫困户3821户9179人。月需低保金万元。对象衔接率为73%。2022年度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拟救助对象1982户4046人241320斤,比2021年减少了479户1169人57480斤。
2022年度低保核查后保障人数相对于上年度减少了778户2294人,原因有以下几点: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就业政策、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社会力量参与等等。
二、存在问题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现象依然存在,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仍不够理想。
(二)低保对象界定难。特别是在“低保”资格确认上,尤其是农村低保,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一个收入核准机构,对申请人家庭隐形收入难核定。
(三)机构队伍亟待加强。我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人员少,面对繁重的业务,工作压力很大,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尤为突出。乡镇民政干部少且经常变动,业务不熟,面对民政各项工作常出现顾此失彼、穷于应付、造成工作推进滞后、进度缓慢。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qq、微信、广播、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低保相关政策的宣传。让更多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
(二)加强县乡两级干部的业务培训,让县乡两级干部更加熟悉业务,更好的指导开展工作。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关键,突出把好重要环节,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对乡(镇)、村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打造我县优质的社会救助体系。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五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21〕41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民政局在前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10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4981户、10507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4310户,73953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1748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7011人,农村集中供养3437人。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796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245元。
二、主要做法
(一)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梳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不到位和反弹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包括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村社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开展新一轮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工作,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新纳入对象“凡进必核”,对已在册社会救助对象100%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复核。加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整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或追缴低保金。
(二)开展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易返贫易致贫人口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加强与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开展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v^、“漏保^v^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四)集中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相关问题。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集中开展两轮督查检查。今年7月-8月,市局组建5个专项清查工作组,深入对10个县市区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清查工作。针对2018年以来超范围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政策把握不准确、救助业务办理不规范不及时和基础工作欠规范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台账资料、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实地查看,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督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落实到位。10月底,开展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抽查,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对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现象。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通过规范化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全市累计清理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应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社会救助(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17亿7563万元资金,涉及万人次。其中,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11亿3085万元,占比;通过银行卡发放资金总额6亿4255万元,占比;通过现金发放资金223万元,占比。截至2021年9月底,没有发现问题。
(五)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各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处理,严格政策执行程序,抓好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做好上访群众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抓紧抓细抓实,解决后脱贫时代中“防止政策兜底兜不住”问题,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件风险,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的发生,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三、工作成效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围绕“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重点排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和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截止到目前,累计排查330万人口,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2320户、4840人,其中清退“政策保”41户、79人,死亡人员退出低保1020户、5117人,其他1259户、3254人;新纳入低保对象2210户、2993人,其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数1083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低保对象2户4人,其他2208户、4030人。全面摸排低收入家庭困难重点人群10673人,全市100%的县市区、100%的乡镇(街道)、92%村(社区)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台账,共采集低收入人口(不含低保家庭、特困人员)1335户、3800人并及时录入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其中,城市低收入对象204户、442人,农村低收入对象1131户、3358人。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000名对象,100%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和照料工作,新纳入有集中供养需求人数174人,其中安排入住机构人数174人;新纳入分散供养人数402人,其中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人数402人。
(二)全面排查,积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7月30日株洲通报首例感染对象以来,我市第一时间下发了《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全面排查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家庭等重点困难群众32853人,做到了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累计救助外地困难群众近50人次,受理临时救助591人次、支出金额万元;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万元,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11万元。开通14条24小时接听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接听热线电话1300人次,主动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25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受疫情影响纳入临时救助22人次。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特别是对独居的失能半失能对象,采取“一日一电话、一周一上门”的方式全面排查,对发现情况异常的,及时报告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全市万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委托照料全覆盖,主城区1115名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核酸检测全覆盖。
(三)全面督办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中发现问题线索整改不力问题,整改腐败和作风问题。
督办县市区民政部门查处情况问题线索共2条,分别为醴陵市和经开区各1条,查证属实醴陵市线索1条。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2018年以来重复信访事项13个,其中投诉举报5个,已处置到位数5个;求助申请数8个,已处置到位数8个。无上报问题线索数、立案调查事项、问责干部事件、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台账中家庭的基本情况变化。监测过程中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并及时退出台账;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应救尽救,但不退出台账;对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新退出的人员要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要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定期摸排台账管理意外的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和困难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
(二)持续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要会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研究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查询及信息共享办法,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办法,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在救助申请上试点“线上+线下”,在救助审批上实行“计算为主、评议为辅”,在救助方式上实施“精准差额救助”,在救助模式上探索推行“资金+物质+服务”,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三)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民政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定期严肃查处县市区、乡镇、村(居)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审核确认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及时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合协作,从严从实做好监测比对、摸底排查、政策纳入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四)持续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堵塞发放漏洞。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继续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六
北京路街道康乐园社区民政低保工作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认真贯彻民政、街道关于对困难家庭把好人情关、政策关的原则,社区实行对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履行社区职能,关心弱势群体,真正做好民政低保工作,民政低保工作站。
康乐园社区现有居民有2391户6068人,管辖范围平方公里;现有低保户36户63人,每月发放低保金额14490元,社区根据低保户信息,着重关注破产企业下岗职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到退休年龄的5位低保户,积极协助办理五七工缴纳养老保险的退休手续,使他们彻底脱困。对长年外出打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社区做到:在工作人员入户和听取居民代表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情况,及时上报社区再由社区上报街道办事处,实行动态管理。对社区低保对象及时进行了调整,对已经再就业、年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5户家庭退出了低保行列。
向社区递交低保申请的家庭,社区在规定时间内,由社区主任和低保专干深入低保家庭中,掌握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建立详细档案,登记造册,对符合纳入低保的家庭,作为社区第一次调查资料,有待作街道第二次、民政局第三次再深入困难家庭的基础,实事求是,应保尽保,今年共为11户特困家庭办理了低保。
开展好民政工作,建立健全低保户管理制度、定期报到制度,同时在社区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做好换证登记工作。
康乐园社区现有持证残疾人79名(其中:肢体残疾人有40人,智力残疾人9人,视力残疾人8人,听力、语言残疾人6人,精神残疾人19人,多重残疾人1人)。社区对他们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为开展扶贫帮困提供有利依据。目前社区已为13位残疾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纳入低保行列,将保障金足额发放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手中。
每逢助残日以及其他节日期间,社区残疾人协会以召开座谈会或走访慰问等形式了解社区残疾人家庭的近期生活、工作情况,倾听其呼声,及时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康乐园社区将扎实做好民政低保工作,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关心弱势群体,把党的温暖及时送到居民心中。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七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从3月初开始,全体干部组成清理工作小组会同镇人民政府,深入到全县159个村、20社区居委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2823户6342人,占到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的31%,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县3605户7243名城镇低保对象和5503户1321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643户、2063人的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27户811人,占到城镇低保总人数的11%,农村低保对象316户1252人,占到拟保人数的。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新批五保48人,孤儿41人,征地拆迁补偿户192人,自然减员25人,享受养老保险的621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1136人。经过清理整顿,实际纳入20xx年农村低保的有5187户11966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有3357户6598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低保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低保干事和包村干部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c类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近期有征地、拆迁和其他大额收入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五保、孤儿和其他应由专项救助解决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县清理整顿工作组与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对全县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由乡镇入户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在此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八
xx年我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及镇办的指导下,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基础上,坚持认真做好各项低保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我社区今年把低保证工作作为社区居务工作的重点来抓,由社区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社区低保专干认真贯彻落实《汇川区高桥镇20xx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管理、组织、落实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学习,坚持每月工作例会中学习研究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为掌握第一手材料,我社区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了解特困群众疾苦,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
回顾这半年的低保工作,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我们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工作信念,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热情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中国梦”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我社区根据上级应保尽保的要求,有一户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的,经过上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对外公布,新批1户,1人,发放低保金180元。
20xx年年x月份,我社区根据镇民政所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低保年审工作,经研究成立了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认真落实低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目标,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社区低保年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让有任何人在这次低保年审工作中出现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发生。低保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做好这次低保年审工作,镇,社区利用有线电视、过街横幅、墙板、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低保年审的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各项政策、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群众关心的良好氛围。
20xx年初我社区共有保对象106户,192人,发放低保金36505元。年审时我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大审核力度,确保各项低保政策落实到实处。针对低保对象,我和社区工作人员到户核查,做到不漏一户,审核时采取一查二看三入户的办法,上户审核时我们让低保对象持户口薄,身份证,低保证,银行存折接受审核。要求自己做到实事求是,审核从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社区审核出现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5户9人1759元,对此审核结果进行张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动态管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审核出的低保对象,通过民主评议,三榜公布后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取消,对家庭情况有好转的减标2户343元。对新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户1人180元,按照程序填表上报。三是对取消的低保对象,给他们讲明政策,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社区低保年审工作,让领导放心,让社会认可,让群众满意。
我社区全年共看望病人40多次,社区死亡人员14人,全部火化。今年共发放困难补助5600多元。今年x月一户低保户子女考上大学,补助4000元。今年10月,我社区有一困难户家中起火,补助3000元。
今年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申报程序,健全了档案管理,提高了社区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
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乌审旗民政局严格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部署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年制定《全旗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及阶段性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苏木镇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议,推进会议,调度会议,业务培训会议,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科学开展,有力推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发放民政宣传手册、宣传单,入户走访农牧民,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工作明度,营造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查,重点检查了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在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低保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经督查我旗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旗349户84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和返贫风险监测户逐一进行入户排查,将16户30人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但尚未稳定脱贫的2户5人给予“渐退期”保障;对扶贫部门识别为稳定脱贫对象,经测算收入高出低保标准的3户11人予以清退。三是重点整治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对已备案的近亲属人员进行了入户复核,制定了从申请受理、审核、民主评议、信息公示、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低保规范化建设,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低保资金实现差额补助,统一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在每月10日前将本月的低保金全发放到位。四是将信息化建设情况作为治理重点,低保信息系统数据项填报完整、数据录入准确、更新不及时,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资金发放数据一致,认真落实旗级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五是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调查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资金60万元,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服务工作,有效缓解基层低保经办能力不足问题。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以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申请受理。各苏木镇在政务大厅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低保申请,按规定发放温馨提示单、一次性告知书、安排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受理申请后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二是规范审核程序。各苏木镇认真落实低保审核的主体责任,按政策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对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无论审核是否通过都向申请人出具初审情况告知单,未通过及时说明理由。 三是规范组织民主评议。各苏木镇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四是规范信息公示。各苏木镇对申请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审核公示;旗民政局对拟审批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拟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苏木镇、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政务大厅等场所进行审批公示。旗民政局对全部在享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五是规范审批程序。旗民政局认真落实低保审批主体责任,收到苏木镇低保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根据低保申请材料、核对报告等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和审核意见,综合提出审批意见,无论审批是否通过都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决定书或不予批准决定书,不予批准说明理由。六是规范资金发放。低保资金统一实行银行卡社会化发放。旗民政局提前将下月低保对象资金发放清单提交旗财政局。新纳入低保对象从下月起发放低保金,经定期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与财政局衔接,办理停发资金相关手续。七是规范动态管理。旗民政局、各苏木镇分别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复核。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实行年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实行月审,农村牧区实行半年审、季审。八是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落实旗级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进一步做好低保规范化工作。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加强对申请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工作,加大对申请对象的家庭财产认定力度,多渠道进行信息核对,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做好城乡低保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进行。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将以此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重点抓好工作纪律、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制度、公示制度、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使真正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得到及时救助,确保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受任何损失。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一
在市局、市低保办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按照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年工作计划,深入基层调研,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年工作突出了重点,创出了亮点,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创出亮点,服务基层,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打基础
(一)城乡低保深入推进。筹资170余万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成了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截止目前,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有4136户7173人,从今年元月起,保障标准由人均享受额元提高到元,月均增加元,保障率为;城镇低保对象640户1056人,保障标准由人均享受额元提高到元,月均增加元,保障率为。基本实现了动态下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规范了低保资金发放,过去,我区低保资金由区划拨到乡镇,再通过农行、邮政、信用社三家金融部门发到户。今年,结合低保提标,从6月份开始,低保资金全部实行区级直发,由信用社一家发放,保证了资金安全、方便、快捷。
(二)专项救助不断深化。一是区财政配套专项资金,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农村散养孤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对五保户、低保户新农保实行救助。对五保户每人每年100元的新农保费用,城乡低保户新农保每人25元卡费,由区、乡镇财政共同承担。三是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元月至12月份,累计大病医疗救助11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四是危房改造取得成效。今年共投入万元完成36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和40户因灾倒房重建工作。五是资助21名贫困大学生补助资金万元。
(三)五保供养成果巩固。全区五保对象887人,其中,集中供养320人,分散供养567人。加强农村福利院管理工作,全区7个福利院无安全事故发生。去年,华容福利院评为全省模范福利院。今年启动建设2个福利院建设,蒲团新福利院于12月16日破土动工;庙岭新福利院正在进行征地,11月19日正式进行土地平整,确保年内完成土地平整和围院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善基本民生为目标,为完成好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20xx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标准一样,农村低保每人每月可达300元。
2、城乡低保核查工作。5月份对全区城乡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3、加大救灾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对少数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因自身力量无力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由区、乡镇筹资各负责一半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4、提高农村五保户和孤儿的供养标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400元/月(含每月零用钱5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250元/月。将目前孤儿的补助标准由每人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
5、加强福利院建设及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福利院建设。明年启动段店镇、临江乡两个乡镇新福利院建设,并纳入乡镇20xx年工作责任目标。二是加强福利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以钱养事等途径,按照福利院工作人员与在院供养对象按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适当提高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三是做好区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工作。地址初步定在主城区,做好选址、规划设计和项目申报等工作,争取在明年下半年启动建设。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二
在市局、市低保办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按照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年工作计划,深入基层调研,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年工作突出了重点,创出了亮点,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一、20xx年工作总结
创出亮点,服务基层,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打基础
(一)城乡低保深入推进。筹资170余万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成了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截止目前,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有4136户7173人,从今年元月起,保障标准由人均享受额元提高到元,月均增加元,保障率为;城镇低保对象640户1056人,保障标准由人均享受额元提高到元,月均增加元,保障率为。基本实现了动态下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规范了低保资金发放,过去,我区低保资金由区划拨到乡镇,再通过农行、邮政、信用社三家金融部门发到户。今年,结合低保提标,从6月份开始,低保资金全部实行区级直发,由信用社一家发放,保证了资金安全、方便、快捷。
(二)专项救助不断深化。一是区财政配套专项资金,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农村
低保、农村五保、农村散养孤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对五保户、低保户新农保实行救助。对五保户每人每年100元的新农保费用,城乡低保户新农保每人25元卡费,由区、乡镇财政共同承担。三是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元月至12月份,累计大病医疗救助11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四是危房改造取得成效。今年共投入万元完成36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和40户因灾倒房重建工作。五是资助21名贫困大学生补助资金万元。
(三)五保供养成果巩固。全区五保对象887人,其中,集中供养320人,分散供养567人。加强农村福利院管理工作,全区7个福利院无安全事故发生。去年,华容福利院评为全省模范福利院。今年启动建设2个福利院建设,蒲团新福利院于12月16日破土动工;庙岭新福利院正在进行征地,11月19日正式进行土地平整,确保年内完成土地平整和围院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善基本民生为目标,为完成好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20xx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标准一样,农村低保每人每月可达300元。
2、城乡低保核查工作。5月份对全区城乡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促进社会
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3、加大救灾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对少数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因自身力量无力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由区、乡镇筹资各负责一半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4、提高农村五保户和孤儿的供养标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400元/月(含每月零用钱5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250元/月。将目前孤儿的补助标准由每人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
5、加强福利院建设及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福利院建设。明年启动段店镇、临江乡两个乡镇新福利院建设,并纳入乡镇20xx年工作责任目标。二是加强福利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以钱养事等途径,按照福利院工作人员与在院供养对象按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适当提高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三是做好区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工作。地址初步定在主城区,做好选址、规划设计和项目申报等工作,争取在明年下半年启动建设。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三
xxxx年度,xx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骆岗街道民政办及社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包河区民政局和骆岗街道民政办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xxxx年本社区的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v^《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资金使用情况
xxxx年度,xx社区总计发放低保资金xxxxxxxx万元,xx月末低保户xxx户,保障人数xxx人,其中:未就业人员xxx人,灵活就业xx人,其他对象xxx人。低保资金分配情况为:户均年发放额xxxxxx元;人均年发放额xxxxxx元,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自从社区成立以来,为了规范社区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我国三条保障线之一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条保障线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救助实效。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定及条例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骆岗街道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包河区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社区与低保对象签订了《低保诚信承诺书》,所有低保户均志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由低保户在低保发放卡上签署姓名后,确认发放到位。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四、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五、认真召开低保自查工作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四
20xx年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宗旨,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为目标,大力推进低保工作,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低保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低保工作步入规范管理、有序运行的良性轨道。截至11月份共审核上报城市低保89户,89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3、64万元。审核上报农村低保327户,523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08、32万元,及时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困难家庭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低保工作是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石,只有程序规范公正,才有结果的公正。三十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打造“阳光”低保。我乡严格执行低保听证会,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为使听证会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乡还成立了由群众代表、村两委成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另一方面由乡纪委、综治、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评议核实小组参与旁听、监督。先有申请人阐述,最后评议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超过二分之一票数将给与公示、上报。通过听证,让群众参与进来,消除误解,让真正困难的人得到救助,杜绝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20xx年我乡还邀请了区、乡人大代表给予现场督查听证,低保听证,群众评议,得到了区乡人大代表们的高度肯定。
根据xx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对市区城乡低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其次,认真对照市区文件精神,把我乡的低保户分类施保,对那些生重病、大病、单亲家庭、残疾人等实行政策倾斜。其次,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收入有变化的,对低保户进行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做到不错保、不漏保。
低保金是我乡城乡低保家庭的“救命钱”,为了准确、及时发放,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报表和清册的报送,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在软件资料上我们严格做到发放清册、低保证、银行卡相统一,做到不错发、不漏发。并告知低保户每月25号后到银行领取低保金,确保低保户生活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在市、区、乡的重视关心下,20xx年我乡对敬老院异地选址进行新建,新敬老院选址位于三十岗乡原火龙小学,占地20亩,设计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总投资420万元。在为五保老人解决了集中供养的基础上,为切实解决五保户的生活就医问题,在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给全乡五保户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并签订了转户协议,将他们纳入到城市“三无”人员之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每月能领取675元的生活费,乡卫生院给予定点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了五保户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五
转眼间,忙碌的20xx年即将过去,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社区管辖地域范围广,人口多,租住户杂,是典型的老城区。主要体现三多,即失业下岗、残疾人较多,两劳释放人员较多。造成社区低保户较多,人员情况复杂,其中不乏两劳释放人员、夫妻双失业重病、一家多残、单亲家庭。为了把低保工作做好,通过深入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特困群众疾苦,我社区做到应保尽保。一年来,我热情接待前来申请办理低保的居民,严格三榜公示,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民政局规定,热情接待前来办低保的居民。一年来,公有3户符合条件的 社区居民办理了低保,其中两户通过了劳动能力鉴定,一户是60岁以上离异老年人。还有3户做鉴定未合格的,未能办理低保情绪十分激动,有一两劳释放人员叫苗德财,张口就骂人。谁叫我做低保工作,委屈也没有办法,通过大量思想工作,这三人了解我市低保政策,通过一年努力,我社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低保工作最突出的特点是动态管理,一些低保户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已经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但取消低保工作相当困难。在取消低保的过程中,我反复上门宣传新的低保政策,讲明取消低保原因,语重心长谈心,使其理解我社区居民的实际情况,理解取消低保的原因,社区低保户邓红艳,尚英杰,不同意取消低保待遇,多次到上级上访,我到市民政局做其工作,最后两人同意取消其低保待遇。截止20xx年末我社区共有低保户69户121,今年全年取消低保6户,新办低保3户。在接待申请低保人员过程中,积极帮住有劳动能力人员从事社区扫保公益岗位,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用最快的时间帮助其办理低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困难群众。
今年7月我社区顺利完成低保调整标工作。调标同时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收入,重新调整低保金。许多低保户保障金都减少许多,通过细心工作,严格按低保政策核定收入,无一户上访。
今年国家检查组检查我市低保工作,在市区街低保领导指导下,我社区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社区建立十档一册,建立一系列的接待、走访、公益劳动、申领保障金等制度。我社区已实现低保管理制度完善,低保日常工作有序。
今年,我社区的公租房十分繁重,由于我社区人口多,前来申请的人员较多,加上申请的材料较多,我连中午都吃不上,在集中办理的20天里,接待居民近百户,成功申请29户。说今年工作累,真实一点不假,今年初除了接待今年新办户,还得管理去年申请户,一次次通知他们办理租赁补贴手续,到租住社区开居住证明,住房摇号工作本人签字确认。还得接待外区到我社区租住的居民,加上低保工作,我天天忙的团团转,加上自己本身年龄大,反应比较慢,工作比较吃力,但自己克服重重困难,没给领导添麻烦。
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终有回报。由于平时工作扎实,加班加点地入户调查,整理资料,辛勤的汗水换来了**社区低保工作的一点成绩,我相信通过不断努力,我社区的低保工作会再上一个台阶。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六
一、城乡低保工作
(一)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587户578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230户,5139人,城市低保357户,647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万元。今年8月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6600元、500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例缩小至,农村低保现分280、290、300、310、320、350六个档人均月补助分别为415元、364元,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均高于省定扶贫线,确保救助对象兜得住、兜得牢。根据区政府第46次常会会议要求,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各镇街。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社会救助实行核对前置,困难群众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向镇街道提交申请书和核对授权书,镇街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00%入户调查,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大幅缩减了工作时限,同时对不能通过核对平台核对的信息,实行“容缺”审批,对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群众,对暂时无法核查的信息,允许当事人承诺,先予受理审批,审批结果由镇街道直接在村(社区)进行公示,缩短困难群众等待时间。
(二)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3月制定《兰山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分六个督导组对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白沙埠镇、汪沟镇、方城镇5个镇街126个村、社区并对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并未发现村干部优亲厚友、二次分配的现象。对1259户在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在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及家庭主要支出情况。
5月开展《2019年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对递交申请因病、因残、因教等原因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进退的城乡低保工作新格局,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在群众中的满意度。
制定《兰山区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分6个组对汪沟镇兴旺、竹园等10个省定扶贫村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走访三类人群303户,逐一登记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建立困难家庭台账。
(三)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核查、及时动态调整。根据《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全区各镇街及主管单位定期进行入户巡查,及时了解我区社会救助基本情况。共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553户,950人(新增167户362人,取消386户588人)。
(四)加强规范公示和政策宣传。5月开展“社会救助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社区,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社会救助工作。7月3日在齐鲁园广场组织了“兰山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培训班”,各镇街民政办主任、村社区工作人员共计400多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增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为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将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纳入区级预算,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等实行精准认定,11月对全区城乡低保、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开展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服务。
(六)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完成兜底任务。将134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城乡低保,165人纳入特困人员管理。2月中旬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工作》,根据兰山区扶贫办提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2018年底所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与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将87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的人员信息反馈至各镇街,对未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贫困人员,要逐户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对未能按户施保的建档立卡家庭,核查家庭中未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待遇人员,符合相应待遇的立即纳入。排查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通知本人填写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申请书,授权审批机关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不符合任何社会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一定要逐户写明家庭详细情况,对家庭收入达不到扶贫线的及时提高保障金额,对无劳动能力的城乡低保家庭可提高至最高补助金额,确保完成民政兜底工作。通过镇街排查将52人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管理。9月份将4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按照程序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七
根据培训日程的安排,我们请到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给大家就低保新办法的具体条款作辅导,同时培训班还将组织大家进行专题讨论,并将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一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理解好政策法规的内容非常关键,所以说,这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大家在培训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多提合理化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确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讲二个问题。
一、简单回顾前阶段我区低保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配套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民政传统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助于救助制度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有助于整体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最后一道安”的确立。
我区自xx年7月起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xx年开始,又实行城乡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年来,我区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低保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投入力度大,具体措施实,确保了全区低保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自20xx年起,我区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帮困工作,使得我区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通过各级的努力,几年来,我区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务公开、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xx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xx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区农村低保人数因各村经济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没有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xx年12月份的27万元,增加至20xx年6月份的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金额153元,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对低保对象的救助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救助逐步发展为基本生活、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性救助,低保对象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和临时性帮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实惠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20xx年公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了8个方面的优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普通公交月票、学杂费等方面。
当然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难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对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帮困需求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探索、解决。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部重要的低保政策法规,对全区今后的低保工作具有积极的、具体的指导意义。总的来说,低保新办法参二个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新办法以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区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办法对低保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增强。
各街道、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以认真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巩固低保应保尽保的工作成果。对下步工作,我想提六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
低保工作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表现,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低保工作不仅以前是,现在是,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将是民政工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道、社区扶贫帮困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为民”原则,带着对困难群众的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做好低保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树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低保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操作。“依法保障、依法管理”也要求我们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搞好动态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现阶段着重学习好、理解好宣传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用低保新办法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
学习好,要求大家认认真真地学习低保新办法以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等进行细细体会,掌握低保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这次培训班仅是大家学习政策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中进行更细致、更深入的学习。
理解好,要求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的工作中带着问题理解政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政策更好地为具体工作服务,妥善地解决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好,要求大家集中宣传与分散相结合,通过社区报、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做好低保新办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虽然我区的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但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困难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是不高,大多数申请低保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体掌握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到低保范围之中,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又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既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创新管理办法
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之后,我们要把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到低保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前一阶段,各街道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如部分社区实行低保的听证会制度,扩大社区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各街道加大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力度;并逐步建立起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制度。这些做法推动了我区应保尽保的实现,加快了低保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了我区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的要求。下一阶段,我们要注重结全“三度”要求,在分类施保、收入核实、动态管理、公益劳动等方面不断创新,把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和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要规范操作程序,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科学分类;要鼓励低保对象参与居住地社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将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融入社区服务之中;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
我们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和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成为政府救助工作的有力补充。
(六)不断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八
新建镇残联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残联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无锡市《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市残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开拓进取、务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情况
新建镇总人口为25908人,持证残疾人697人,占总人口的2、69%,其中:男性417人,女性280人。视力残85人,听力残58人,言语残5人,肢体残375人,智力残137人,精神残37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的残疾人362人。
二、加强组织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助残氛围。
(一)加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残疾人信息管理。在新建镇残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领导下,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立健全镇、村残疾人专干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坚持村级残协专干例会制度,抓好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残疾人康复服务信息变更和录入以及对持证残疾人、疑似残疾人的注销、转移等电脑操作方法,对康复器材需求调查、器材发放等工作做好信息录入,夯实了组织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助残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工具,大力宣传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普及残疾人优惠政策。发放问卷调查数十份,了解残疾人需求,使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助残氛围,上报残疾人工作信息稿11篇。
以无锡市残联“走百村、访千户”调研活动为契机,镇残联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33名,发放慰问金9800元,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条件,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残疾人手中。
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化解,防止结累,特别是在化解残疾人退工矛盾上,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镇、村、企联动,与社保一起做好服务工作,防范过激行为,维护好残疾人权益,半年来,未出现集体上访现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组织形式多种多样的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
(一)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自主创业。为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镇残联选送了2名肢体残疾人到市托养中心进行syb创业培训,选送3名残疾人参加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建立残疾人就业年龄段就业情况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主动与企业协调,从多渠道解决福利企业残疾职工退工问题,帮助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集中和分散就业15人,保障了残疾人的就业权益。组织召开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协调会,要求福利企业认真做好各项台帐资料,保障残疾职工权益,稳定残疾职工队伍。
(二)落实社会保障和扶贫政策,开展形式多种多样的助残活动。
及时落实上级助残、惠残政策,为符合条件的20名智力与精神二级的残疾人申报护理补贴。关心贫困残疾人家庭,为符合低保条件的180多名残疾人纳入保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发放无固定收入重残补助19人,发放金额5、15万元,发放低保重残补助66人,保障残疾人权利。上半年为残疾人办理市区免费乘车“爱心卡”30多张,保障残疾人各项待遇得到落实。
认真组织村级残协专干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观摩、学习培训,对盲人定向行走技巧进行培训,使村级残协专干能正确掌握盲人定向行走的培训方法,指导盲人行走训练5人,为盲人的出行提供方便,提高了盲人的生活质量。积极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2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关心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主动关心村级残协专干的健康情况,为专干免费常规体检,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加强康复业务培训,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认真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筛选登记工作。镇残联配合市残联、红塔医院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工作人员对全镇50多名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筛查,对符合复明手术条件的18位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手术,使患者早日得到康复。
为了更好地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镇残联发挥各村残协专干的作用,对全镇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排查,上门做好宣传工作,组织专人、专车接送6名残疾人到托养中心进行康复疗养,为残服务见实效。同时做好评残工作,为19名疑似残疾人评残审报,及时登记、及时通知体检,保障残疾人权益。
为了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权利,镇残联举办了由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等38人参加的康复知识培训班,使残疾人掌握更多的康复知识,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问卷调查,培训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通过培训提高残疾人康复技能,受到残疾人的一致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还相对滞后,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还健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工作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2、各村残疾人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村级残协对残疾人工作重视不够,文件档案资料不齐,残疾人信息录入、变更及上报材料不及时。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1、做好残疾人救助工作,落实好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
2、继续做好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工作。
3、做好贫困残疾人结对扶持、帮困工作,发动党员干部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结对帮扶工作。
4、继续做好残疾人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与创业水平,保障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维护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5、认真落实好助学政策。协调加大对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的慈善助学力度,做好对高中及以上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的发放工作。
6、做好残疾人日常事务和残疾人个人档案信息录入工作,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权利。
7、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保障、教育、文体、维权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低保并做好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的发放工作。
8、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培训、参赛等工作,以及无锡市残运会残疾人运动员的选送工作。
9、认真调查,及时上报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情况,做好残疾人的信访维稳工作,帮助更多的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10、继续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条例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十九
尊敬的市人大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就我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向调研组的各位领导作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20__年以来,全镇共有2781户5358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590、7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严格把好程序关口。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永政办发〔〕8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以政府文件(溪政发〔2014〕12号)印发了《__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就指导思想,保障原则和目标任务,保障范围和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法律责任,时间和步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工作中严格实行“三榜公布”制度,切实履行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村委会在确定申报对象前,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逐户逐人进行评议,经评议通过并确定申报对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张榜公布,时间为7天,确无异议的,由村委会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办经调查核实后,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经公布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审批。经民政局审批被确定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进行第三次张榜公布。确无异议的,将正式批准为农村低保户。我镇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无人情保、关系保、该保未保等违规现象发生。
(二)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镇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四)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户对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基层干部也有一些不够端正的意识,由于这些低保对象大多缺乏知识且有残疾,认为说也听不明白。
(三)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突出表现为建档工作薄弱环节,镇、村两级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公示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镇民政所、镇督查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从制度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客观而言,也与镇村两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开。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这项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五)科学合理用好农村低保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指标落到实处。
(六)多方筹措,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指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10年的4367户,8562人。2010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
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09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10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推动我村农村低保制度健康运行,按照省、市、县、镇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对我村辖区内的所有农村人口进行了重新摸底,使我村的低保户实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我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村处于上海大众项目征收范围之内,全村总人口将近3000人,由于未征收之前经济基础差、底子薄,部分群众还相对贫困,需要给予生活资助。现上海大众项目征收落户我村给我村经济带了繁荣发展,相应的低保户家庭条件得到改善。
二、农村低保现状及参保情况
我村现有享受低保户26户、48人,其中经上海大众项目征收经济条件得到改善的原低保户9户取消,经严格入户调查、评议公式新增低保户1户。
三、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村低保是^v^、^v^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我村村支两委高度重视,主管民政的村会计带头,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低保工作。
2、加大宣传,落实政策。利用村广播喇叭,宣传栏等。
3、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做到位,重点环节抓到位,入户调查落实到位。真正使低保对象能够享受到低保金。
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农村低保重新复核工作的要求,严把四个关口,准确核定保障对象。以打造“阳光低保”为目标,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把四个关口,形成了户主申请,村级民政议事会评议、村民委员会调查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民政局复核审批的五级审定,张榜公示的审批机制,确保了保障对象的准确,保障标准合理。
一是严把对象初评关。在这次农村低保重新复核认定工作中,我村干部在镇政府联点干部的大力协助下,和各组干部深入村户调查了解特困群众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和特困原因,认真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家庭状况调查表,初步确定了保障对象,建立了农村困难群众档案,并录入低保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是严把对象分类关。按照低保制度,保障对象不同,保障标准差别较大。为了保证标准合理,我们采取上户看、邻里访、开会谈三种形式,对初步确定的对象进行了严格分类。将家庭主要成员中有残疾、痴呆或精神病患者的,且住房简陋,无劳动力的户核定为特困户,将因病致贫或收入在保障线以下的生活困难户核定为贫困户,为核定保障标准提供了依据。
三是严把民主评议关。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审核前审核后张榜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和标准,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实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立即删除,并规定每次公示至少七天以上,从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四是严把审核审批关。保障对象确定后,复核小组逐户进行复核,从而准确掌握了实际情况,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对不符合条件的户数予以退还,并说明理由,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对于动态管理农村低保,超过低保水平的坚持予以取消,出现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增补,严把口关,严守出口关,早请一户,解决一户,脱贫一户。
农村低保任重而道远。相信在共建和谐社会,全面达小康社会的今天,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我村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真心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二
云同乡高度重视20xx年低保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印发了《云同乡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低保审核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核程序等具体要求。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尹小波为组长,分管民政副乡长刘秀英为常务副组长,乡人大主席张帆、乡纪委书记陈胜、乡副乡长武装部长喻华松为副组长,乡民政办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和监督组,负责具体开展日常审核和对整个20xx年的低保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明确了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压实各自职责,确保20xx年低保全面有序开展。
通过召开全乡低保工作会议、村社干部会议、广播等形式强化对低保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对居民咨询低保政策的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细心解释,解释低保申请的程序和方法、解释不能申请低保的具体条件等。
通过多种途径让让低保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让全乡的居民都支持农村低保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我乡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申请审核工作程序,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严格审核申请低保对象的资格条件,严把低保出、入口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政府审核,乡民政办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各村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大会必须由乡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或民主干部)、村两委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共计人数不得少于20人参加。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逗硬评选,并且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形成结论,对低保有异议的再由乡民政部统一入户调查合适,二是坚持入户调查。每一户必须由驻村干部或民政干部入户走访到位,核实低保户的收入等详细信息。三是坚持张榜公示。各村在评议结束后立即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结束后在统一由乡民政办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对无异议的再请示县级民政局进行复查,经复查后再录入系统待县民政局审批。截止目前全乡20xx年共纳入低保105户、xx人,较2018年下降了近40%。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三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10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四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查。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具体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能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为了确保低保核查不走过场,由市政府组成的8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5月份)的时间分赴20个镇(街道)、17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个村(或基层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的方法:一是召开各类型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低保对象准确率的反馈及有无违规拿低保、办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为情况;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低保款发放情况,了解低保户对低保工作的意见。督查组到镇(街道)、市直单位的督查率达到100%。随机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驻民政局派驻组的全程参与。同时,在各村公示栏上也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低保户,这样的形式准确率高,群众满意,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一)低保的核查还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干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畏难,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传有待广泛深入,群众对低保政策领会不够,村干部也不能把好低保准入关。
(三)村委一级在动态管理工作上,不够大胆仔细,造成未能及时取消应该退出的低保对象。
(四)各镇(街道)民政办干部人手不足,入户调查面不够广泛。
根据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将对未开展自查的空白村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100%的村通过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五
20xx年柳背桥社区居委会在石桥铺街道事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低保调查审核以及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居干和社区管卫生的居干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一方面安排有劳动力的.低保人员在门岗值班,参加社区巡逻队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
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社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结业,对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09年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的有4人;
(1)社区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调查,认真记录,认真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社区在张榜公布的公告上公开了街道事务科、居委会的举报电话号码,另设有举报箱一个。
(2)社区根据街道的要求,对每户低保对象的本人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都进行归类建档管理;
(3)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2)为辖区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难户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10050元。
(3)在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45户低保户;为24户特困低保户送去了米、油、腊肉、板鸭等。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六
2018年度,我街道低保复查工作在区民政局指导下,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在辖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要求,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低保复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开展低保工作
1、街道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朱晓利为组长,公共服务科科长为副组长、街道负责低保工作相关人员,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低保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各社区低保对象低保资料,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度及条例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街道低保领导小组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并进行张榜公示。
3、经金牛区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5、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召开评议会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6、社区与低保对象签订了《低保诚信承诺书》,所有低保户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认真开展低保自查工作
2018年5月以来,社区低保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低保审核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的低保复查工作进行了摸底自查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对因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障、家庭收入增加、死亡、学生毕业就业等情况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7户家庭34人低保对象进行了停发和退保,经复查后,目前低保对象299户,343人。
三、严格发放低保资金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两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由低保户在低保发放签字单上签署姓名后,确认发放到位。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截至2018年10月底,我街道今年总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的难度较大。低保的主旨是“应保尽保”,即确保所有最需要帮助的群体都能得到帮助。但在申请低保待遇的人群中,有小部分人错误地认为这是国家的无条件救助,不要白不要,想尽一切办法争取低保,通过隐报、瞒报等欺骗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骗取低保资格。由于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核算家庭实际收入,包括了失业救济金、退体金、下岗后领取的基本生活费、打零工的收入、亲友的资助、财产性收入等短期内所有较为稳定的收入。由于困难群体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我们对每份收入的计算必须让户主心服口服,需要对低保家庭收入进行全面的摸底。虽然现在我街道已经采取与部分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深入低保人员收入单位实际调查、采取对低保家庭入户调查及邻里走访的方式对低保申请家庭的财产和收入状况进行调查,但是对家庭存款和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真实收入情况,只能依靠个人诚信申报、入户和公示。要准确掌握申请者的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其中包括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经济来源、社会关系等,需要进行全面实际走访取证,这项工作面广、量大、难度较大。
2、尚无低保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按照民政部全国低保基层规范化建设要求:均需对每名低保对象匹配10-15元工作经费,用于低保调查、印制档案资料、低保政策宣传等。但区政府未对低保工作匹配专项工作经费。社区低保兼职工作人员在从事低保工作的同时,还承担了其它救助、优抚、慈善、社区建设、院落整治等大量繁杂工作,造成了社区低保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现象,以致部分新上岗工作人员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对辖区困难群众情况掌握不全面,困难群众档案交接不顺畅,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开展,也极易造成困难群众误解。尤其是现在低保申请的受理主体是街道办事处,随着低保金的逐年增长,新申请低保的群众不断增多,造成街道低保工作人员在收集资料、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比对等方面的工作难度逐渐增大。
3、定期随访及资格再确认实际操作难度较大。由于家庭收入的不固定性,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只凭要求低保人员每月自己申报,其真实性、准确性难以真正得到落实。实际工作中,许多低保户不能充分理解国家政策,有的低保对象经济条件好转后,不是主动申请退出低保待遇,而是千方百计隐瞒增加的收入份额,希望长期享受低保待遇。也有的认为低保是一种终生的福利待遇,在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采取威胁等对基层工作人员实行人身攻击的方式,阻碍低保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尤其是正在享受低保的“两劳”(^v^、劳教)释放人员共78人。其中两劳中有重病的17人,有重度残疾5人,一般残疾6人。0-55岁以内两劳人员共有42人(其中50岁的女性2人,有劳动能力无重大疾病的20人,有子女在读书的3人)。有劳动能力的0-55岁的两劳:17人。要取消这些人的低保资格,难度很大。原因是:一是无任何“在劳动能力段的有劳动能力而无重大疾病的两劳释放人员不能享受低保”的政策文件规定;二是两劳人员找工作难,用工单位“一看”或“一听”是两劳人员,就以各种理由称“不能胜任此工作”进行回绝;三是已享受低保的在劳动能力阶段有劳动能力而无重大疾病的两劳人员提交不了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或未达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报告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报告资料,绝大多数是以“没人要”、“没单位用”、“我想工作,但干不了”、“我要吃饭,我要生存”、“谁取消我低保谁就给我找工作,谁就给我饭吃”等理由和借口,声称“要取消我低保,那就破罐破摔,以烂就烂,要么继续偷、抢、杀人等危害社会,要么就在街道、社区跳楼自杀、杀人,威胁和恐吓街道和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这些人即使社区劳保站、街道劳保所或社会组织为其介绍和推荐了工作单位或公益性的岗位,他们既不拒绝到用工单位报到或上岗,也不中途辞职,就是以“这里痛、那里不舒服,我有这种病、他有那种病,我这项工作做不了、那项工作不会做”等各种理由,致使用工单位出具“该同志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用工回执。他们这些人都能提交多份用工单位不能用工的用工回执。他们中还有的人有隐性用工单位和收入,拒绝告知和提交用工单位信息和收入证明,其目的就是骗取低保金,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针对这些情况,无法向新申请低保的群众和刚释放回来的两劳人员进行解释和宣传,他们都有个比较,“为啥他们有手有脚、年轻力壮能够享受低保,我就不行?”对新申请低保的审核和宣传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针对低保工作存在的以上问题,我街道希望区民政局能予以解决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解释。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七
近年来,社区的低保工作,在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辖区困难居民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用心贡献。同时社区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社区领导经常过问、关心社区低保工作开展状况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忙分析和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现将我社区低保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
申请人持书面报告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负责低保的工作人员(需二人)进行入户调查审查取证,贴合申请条件的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带给的材料填写正式表格一式三份,并张榜公布一周由群众进行监督后报送社区审核复查,签注意见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审批。区民政局审批后,根据审批金额由社区再张榜公布一周,群众无意见的才能发放。
社区目前共有低保户36户,61人。20xx年,本社区低保户脱贫3户,死亡1户,共减4户,新增2户。根据民政部城市最低保障制度基本原则:“保障生活、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我们严格把关,对全社区贫困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保障对象的有关状况。凡是有群众举报和透过调查,生活比较富裕,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及时将其退出低保的行列。对新增低保对象,社区办事处、社区做到100%入户核查家庭状况和收入状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社区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确有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社区社区现有低保户按照单人户每月280元,多人户每月260元的标准,同时每人每月享受35元副食品补贴和15元生活补助费。20xx年全年发放低保金132100元、副食品补贴29795元、生活补助费13455元。同时开展了多方位的救助活动:
一是医疗救助。根据《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的精神,我社区的低保户全部参保,每人每年的参保金额为300元,全部由政府买单。同时与xx市中医院共同开展医疗活动,每年为单人户的低保户发放价值260元的医疗卡,为多人户的低保户发放价值390元的医疗卡。
二是慈善救助。对辖区2名低保户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助学补助
母亲节前夕,为辖区5名低保户妇女发放每人200元慰问金及慰问品。20xx年2月与台湾佛教慈济基金会联合为辖区所有低保户发放每人价值400元的生活用品。
三是社会救助。20xx年1月,成立了“社区红十字博爱超市”,并多次开展大规模的“博爱送万家”活动;20xx年全年发放低保户夏、冬令救济物资毛巾被、衣物、蚊帐、草席等共128件;20xx年1月为8名原有市属企业职工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低保户,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金。同时与福建永辉集团联合每年为每位低保户发放价值750元的永辉爱心卡;
今后,社区的低保工作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级的文件精神,把困难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点滴滴做起,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八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覃升波、陈卫、杨宁、黎兴新、覃常绿、陈姗华、杨龙、陶烈龙、各村支书和主任、驻村工作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低保登记工作总结篇二十九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年人均补差为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 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三)来信来访工作
(一)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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