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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活动方案篇一
在“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中,要牢牢把握师德要求,引导教师带着深厚的感情到我校学生中三个特殊群体之中去,在帮扶过程中使学生受教育、强素质,倾听他们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了解他们的愿望,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二、具体安排。
1.参加范围:我校全体教师参加“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
2.帮扶对象:我校单亲儿童、留守儿童和孤儿等特殊学生。
3.主要任务措施。
“一对一”帮助解决孤儿思想问题,通过深入到这部分学生中去,摸清他们的思想脉搏,采用思想教育、心理健康辅导、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改进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小学生。
一、两项实际困难,以个人名义帮助解决;个人解决不了的,向学校汇报,由学校统筹解决。
四、加强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活动由领导小组牵头,教师与帮扶对象均采取实名制,明确帮扶对象的联系方式,统一报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2.发挥领导小组的主体作用。
领导小组明确在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践活动中的具体责任,提供必要条件,抓好工作落实。引导教师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切实受到教育,激励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
在活动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的经验,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并逐步建立健全帮扶的长效机制,推进实践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帮扶活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职责,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现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载体、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促进帮扶工作更有效、社会建设更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公司成立帮扶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部松担任,成员为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对象开展帮扶工作。在*****特困职工、乌兰浩特市社区、红联村范围内开展帮扶活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予以帮扶资助。
(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调查先行,充分论证,确保帮扶方案落到实处。由领导组组长牵头,深入帮扶范围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确保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一是工作组成员要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经常与被帮扶的困难户沟通,帮助协调、解决帮扶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领导组组长带头走访慰问,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扶对象的感情联络,并动员公司全体职工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扶对象一定资金和物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三是突出资金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扶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被帮扶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帮助困难户分析查找困难原因,找准脱贫发展路子,切实让困难户增收致富。
(四)找准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帮扶工作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帮扶活动的关系,努力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进度不拖延。一是要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体干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要及时了解掌握全中心干部在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中的表现,明确全体干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要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集合起来,多为困难群体办实事好事。三是要与培养锻炼党员干部结合起来,使得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分工到位、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二)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帮扶活动。要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实现各项工作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树立起我公司真抓实干、清正廉洁、造福百姓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方法程序,严肃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成员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联系困难户,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周。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真正把党的温暖送下去,把问题解决好、把政策落实好。努力在全区形成深入基层办实事、转变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增强自信,迈向成功,以促进和谐师生关系的建设和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二、活动目的。
增强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发展,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
三、参加人员。
全体校级(含)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学习、生活、心理困难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与方式。
1.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每名老师帮扶1—2名学生,帮扶期一年。2.每名结对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身心健康、课外生活和实际困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并填写《师生结对帮扶记录表》。
(1)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交流,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2)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指导,做好学业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习进步。每周辅导1—2次,每次辅导有记载。(3)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在学校的协助下,以献爱心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学具,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六、活动要求1.学校组织要建立需帮扶学生信息库,根据参与教师情况确立帮扶对象,列出结对名单,为教师提供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信息。2.要认真组织班主任或优秀教师参与这项活动,结对教师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3.要经常与参与帮扶的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转化效果,总结经验,指导帮扶工作。
七、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展主题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本方案传达至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每一位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帮扶活动。
2.摸底结对阶段(2012年9月)。
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学生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填写《师生结对帮扶情况登记表》,于3月15日前上报政教处。3.结对帮扶阶段(2012年9月—2013年6月)确定帮扶对象之后,参加帮扶活动的教师根据本方案中的帮扶内容,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帮扶活动。4.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6月)。
各基层对开展结对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政教处将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评比,并对开展活动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八、师生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篇三:帮扶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新城子收费站。
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站决定开展“帮扶共建”活动,特制订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困难村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互帮互助、深入落实、和谐稳定、共同繁荣。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结对帮扶机构。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宇辉。
副组长:王玉强刘莹。
成员:张永生张立军傅强王建勇。
(二)帮扶形式多样化。体现“物质与精神相结合”,不设捐助金额标准。可根据困难村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结合自身资源的特点给予具体帮扶。
勇气。
(四)加强示范,注重实效。要突出帮扶工作示范点、示范户,努力扩大帮扶工作的辐射示范带动效应。要突出帮扶工作实效,按照帮扶工作的规划,先易后难,整体推进,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帮扶工作的实效。
(五)加强帮助,深入指导。选派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主要领导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
(六)帮扶对象:下场小学留守儿童、新城子村村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过问,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定期现场办公,强化督办落实,确保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贯彻落实结对帮扶工作精神,立足中心工作,全心全意地为困难村民、儿童服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将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党员全面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真正体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各位学生党员要深入了解帮扶对象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被帮扶对象激发努力学习专业的热情和自觉性,尽力做到在学习、生活中帮扶,更要在精神上鼓舞他们,帮助他们坚定对生活的信心和不怕吃苦的勇气,顺利完成学业。
1、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
2、特困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心理困难及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
制定相应帮扶措施,指导帮助帮扶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信心,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2、物质上救济。尽个人所能,给帮扶学生在校学习一定的经济支持、生活或学习用品支持。
3、生活上关心。帮扶人员要经常与帮扶学生谈心,了解其心理、家庭情况,尽可能帮助解决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之切实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刻苦学习的决心。
4、思想上解惑。鉴于有些帮扶学生的家庭情况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要帮助他们克服与同学的相处之中的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经常找帮扶学生谈心,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四、结对帮扶要求。
3、帮扶工作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每名学生党员都要真诚地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4、学生党员要坚持经常与所帮扶的学生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了解所帮扶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思想状况,深入做好帮扶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交心工作。对受帮扶同学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让学生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为。
5、各学院(部)党委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的要求,负责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本学院(部)的学生。
附件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名单。
院(部):篇五: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帮扶活动方案篇三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帮扶活动方案篇四
根据《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6号)、《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工作。
1.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给予400元/人/学期补助。
2.学校通过“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比对,认定出在校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若比对结果中出现河南省信息与国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省信息为准),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不用再出具证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需要家长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扶贫明白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系统截图盖章、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学期。
2.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资助全覆盖。切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3.需要申请“一补”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经过系统比对出的贫困生不必再出具证明)。所有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1.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及时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或删除,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学校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进行认定工作,在应助尽助的原则上,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
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监护人因姓名和开户行(需是建行卡)、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帮扶活动方案篇五
xxx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政府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个自然村,48户、总人口164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137人,占总人口的8.35%,相对贫困人口441人,占总人口的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2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186亩,人均达11.3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12亩,其中中、幼林占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xxx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一)村级道路建设。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qs认证。总投资7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26.21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57.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8.41万元。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xxx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帮扶活动方案篇六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帮扶活动方案篇七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xx个“扶贫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展好我省“扶贫日”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xx年“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10·17,邀您一起关爱贫困儿童。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引导各方资源向贫困儿童汇聚,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今年“扶贫日”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我省贫困地区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中小学生。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结对救助本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贫困儿童的生活补助和购置学习用品。资助资金拨付至贫困儿童家庭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账户。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
(一)启动寻找帮扶江西贫困儿童公益扶贫行动。省扶贫和移民办、新华社江西分社联合开展寻找帮扶江西贫困儿童公益扶贫行动,寻找范围聚焦在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由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主要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推选,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推选,广泛发动社会自发推选。(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妇联,新华社江西分社,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
(二)启动金融公益扶贫行动。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扶贫和移民办面向社会联合发行具有扶贫捐款功能的扶贫信用卡,将金融功能和扶贫公益融为一体,为社会各界参与精准扶贫打造金融公益平台。扶贫信用卡募集资金存入省农村信用联社百福慈善基金专门账户,每年定向用于资助扶贫日活动扶助对象。力争在扶贫日前举行发行仪式。(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扶贫和移民办)。
(三)启动消费公益扶贫行动。按照坚持“各市联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各市商务局、扶贫和移民办(局)联合本地主要百货商家制定10月17日“邀您一起,关爱贫困儿童”主题促销方案,将10月17日全天商品销售所得按一定比例捐赠扶助贫困儿童,联手打造“10.17”扶贫购物节,逐步建立起“用消费捐助扶贫”的消费扶贫模式。相关百货商家的销售捐款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税前抵扣、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活动募集资金用于资助各地相关百货商家指定的救助对象。(省、设区市商务局、扶贫和移民办)。
(四)启动定点救助扶贫行动。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局)动员本级定点帮扶单位在10月17日前,对本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的贫困儿童进行摸底和资助,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各级定点帮扶单位)。
(五)开展xxx5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暨寻找江西最美扶贫人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为扶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感人事迹的组织和个人,推荐参加xxx5中国消除贫困奖的评选表彰活动,同步开展江西最美扶贫人评选工作。(省扶贫和移民办、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
(六)落实国家层面开展的有关活动。根据国家层面xxx5年扶贫日活动安排部署,积极落实健康扶贫行动、教育扶贫行动、金融扶贫行动、民营企业扶贫行动等活动。(省卫计委、省教育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商联、省扶贫和移民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按分工执行实施。各级要做好协调工作,安排必要的活动费用,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营造浓厚氛围。扶贫日活动前后,通过政府倡导,媒体宣传与社区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新媒体扶贫宣传。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送扶贫日短信。协调大江网、新浪江西网等网站支持,通过网页、微博、新闻客户端等途径,在主要版面、显著位置推送扶贫日活动报道。(省工信委、省网信办、省扶贫和移民办)。
广泛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各地除组织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外,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自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围绕关爱贫困儿童主题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日专项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宣传部门、各级扶贫和移民办(局)、各级共青团委以及相关单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日”各项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日”募捐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增强活动的透明度。各项活动捐赠主体与受赠人点对点直接联系,活动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通过江西扶贫和移民办官方网站全程向社会公开。二是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统一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日”活动存在问题的监督举报,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严查到底。三是加强情况通报。在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各活动捐赠主体捐款和受赠人受益情况,发布“扶贫日”活动情况报告,加强社会监督。
(四)总结流动经验。今年是省委、省政府打响精准扶贫攻坚战,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同时,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各地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总结于10月25日前书面(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和移民办,由省扶贫和移民办汇总报送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帮扶活动方案篇八
实施“全民”德育制,拓宽德治形式,增强德育实效性,提高德治管理水平。
各教学班拟定3—5名“学困生”作为帮扶对象。“学困生”类别包括:学习、品德修养、行为习惯、组织纪律四个方面,帮扶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学工处。
1.各班主任将本班学困生名单交学工处。
2.学工处根据教师所任班级,将“学困生”分配给各任课教师,或者由任课教师自行认领所熟悉的“学困生”作为帮扶对象。由学工处造册登记备案。
3.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一次。
1.将活动内容,创建校本课题。由学工处牵头,成立德育研究课题小组,下属若干个子课题。
2.期末,以“小专题”论文的形式上交学工处,代替传统的“总结”。
3.每学年举行一次经验交流或座谈会,对工作出色的教师进行表彰。
帮扶活动方案篇九
“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青年互助帮扶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如何把公司的重大决策贯彻好、落实好,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如期落地,全面提升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青年主力军作用,实现职工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推进工作上有新举措,精神状态上有新面貌,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为打赢攻坚战,实现为公司顺利开工做出新的贡献。
所有团员,实施“随时接受,随时帮助”策略,确保有问题职工的困难及时得到解决。
帮扶对象有任何生活或工作上的困难可向帮扶小组反映,帮扶小组成员可解决的需给帮扶对象提供一定的帮助,若不能解决的困难可向小组长反映,小组长再向部门负责人反映,由部门对于问题斟酌考虑,解决不了的向公司汇报情况。
四、实施目的在工作或生活中关心每一位职工,及时了解职工的生活状态,确保每位职工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保障职工安心工作,立足于本职岗位,为公司保驾护航。
2020年4月5日。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帮扶活动方案篇十一
本学期,我担任五年级的英语教学工作,在我所教的班级中,有几个孩子在学习上存在较大的困难,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我制度了以下的帮扶措施。
教师是学生最好的心理医生,深思熟虑地、仔细耐心地研究儿童的智力发展情感发展和道德发展的情况,找出原因,采取一些能够照顾个人特点和个别困难的教育措施。就像医生细心地研究病人的机体,找出疾病的根源,以便着手进行治疗一样。
针对学困生学习困难,接受知识慢,对学习很容易失望。作为教师,我注意做到降低门槛,放宽对他们的要求,让学困生能容易地完成学习任务,轻松地掌握符合他们现实状况的.知识。这样,就容易把学困生引入学习的殿堂,激发学习英语的兴趣。所以每次布置作业时,我会让学困生做常规作业(如朗读let’stalk与抄写、听写简单的单词),让学困生能轻松地完成作业,培养学习兴趣。
学困生由于学习成绩较差,他们往往容易产生悲观失望的自卑感,正是由于他们缺乏学习的兴趣,所以一般遇到困难他们不会主动去请教。作为教师要主动关心他们,主动帮助他们,并且要发动学习好的同学也主动去帮助他们。
1.建立学生“一帮一”学习小组。各班在优等生与“学困生”之间建立“一帮一”辅助网络,让学困生自己选择喜欢的接对同学,让优等生辅导学困生释疑解难,温故知新,帮助他们扫除学习中的“拦路虎”,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同时,教师在备课时也要注意设计帮扶学困生的环节,设计一些符合学困生实际水平能解答的问题去让他们回答,促使他们能积极参与课堂的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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