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反思过去并为未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是非常重要的。总结要注重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和把握。以下是一些有效应对压力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保持心理健康。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一
看着路上南来北往的骑摩托车的人,心里好生爱慕,市廛里形形色色的摩托车,哪辆是我的瑰宝,谁与我结缘,少年的妄图,何时能了?我在欲望着,我在祷告着......
少年时刻,曾经有一个妄图,妄图拥有一辆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的摩托车,骑起来风驰电掣,长发飘飞,必定爽极了。少年时刻很野性,为大年夜大年夜摩托入神的很,曾傻傻的.想有谁用轿车和我换大年夜大年夜摩托,我都不准许,骑摩托车多么潇洒、多么帅气、多么威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马路上来交往往,眼睛总黏在摩托车上,心里总忘不了摩托车。拥有大年夜大年夜摩托的妄图陪我一天天长大年夜大年夜,长成了大年夜大年夜姑娘,大年夜大年夜摩托在心中的地位不减,只是添了些许害怕,就欲望拥有合适本身的小摩托。说不清本身到底有多么爱慕那些骑摩托车的人,因为不好意思,别过看摩托车的眼睛,却拗不过心的执著,光想着再看上几眼,可惜机会总不成熟,我总难以如愿,难以拥有属于本身的车子,我好焦急。我也曾痴痴地想,骑摩托来赴我约的须眉必定会走进我的心里来,我会让他载我而去,摩托车会把他变成骑着白马的王子。不必说我浅薄,我确切如斯想过,我对摩托车到了痴爱的地步。见摩托车就想骑,凡是估摸能求到的,非得蹓上几圈才心知足足,才罢休,不然心里难熬苦楚的很。
曾经的妄图,丰富了曾经的梦,梦里有少年的痴与狂。青涩年光时光,留下了太多的梦。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二
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友谊,却不知珍惜,最终友谊被我抛弃;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梦想,却不知把握,最终梦想离我远去;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感动,却不知铭记,最终我已变得麻木,只有您:我敬爱的老师,无论我变成什么样,您却不曾放弃我!
曾以为梦想会无限温馨甜美,曾以为人生会一帆风顺,曾以为自己会出人头地,……于是,我再控制自己,任由自己堕落,沉沦,天真的我还以为,我依然是当初的我,终于那次考试打醒了我,敲碎了我的黄金梦,原来梦想就是一个肥皂泡泡,看上去那么美伦美幻,可你却永远抓不住它……于是我开始胆怯,开始退缩,我已是个遭受现实打击的人,我明白了现实的残酷,我想逃避它,就是在我如此沉沦的时候吧!
因为您,我开始悔悟,开始面对现实,面对自己。
一道光亮划过我忧郁的心房,我又找到了希望,失败,哭泣又何妨?生活的大海不会风平浪静,我会永远感恩于您,您永远是我心中最亮的那轮红日!
忽成吉骑着一匹名为白的骏马,疾驰在草原上。他听得此马神速,今日亲试,果然名不虚传。这匹马的颜色就是它名字的颜色,骑着它就如同骑着一道白色的闪电,忽成吉大悦连喊三声:“好马!好马!好马!”转眼便消失在静谧的夜空下。
草原上本有两匹跑得最快的马,一匹白马叫白,一匹黑马叫黑,黑白同母同胎,速度不相上下。马主把这两匹马出卖,一匹卖给了腾格尔家族的忽成吉,一匹卖给了黑格木家族的阿连咔。
赛马是草原汉子的角逐,也是家族荣誉的彰显,马的速度至关重要。腾格尔和黑格木凭借家族势力分别买到了草原上最快的两匹马,他们两家会成为比赛的最大看点。而这场赛马对忽成吉而言尤为重要,在他眼里男人就应骑上赛马,真真正正的赛上一场。虽然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马已经不再被用来驰骋沙场,但是,赛马的赢家就是草原的英雄,成为英雄是忽成吉最大的梦想。
比赛如期举行,赛马的选手们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开进场地。随着一声号令万马奔腾,烟雾滚滚。白与黑如同两道闪电,疾驰在草场上,黑白齐头并进,一声嘶鸣,让两匹马掉头而回,惊愕的赛马选手们大喊:“快走!”大火随即以不可抵挡之势烧近身来,马场着了大火。忽成吉在浓烟中看到了被火围困的阿连咔,他调转马头,飞速奔向大火,为阿连咔指引出路,黑白一前一后,眼看就要逃离火海,突然一阵势头更大的火烧上头来。
几天后,忽成吉从医院中醒来,左手伤残黑马与阿连咔被烧死,白马右眼烧瞎草原在一片焦黑的阴影下笼罩着。忽成吉牵着那匹浑身烧伤,右眼失明的白马,没入草原的悲哀中,从此一蹶不振。
十几年后,草原在各家族的联合中恢复了以往的生机,赛马又重新举行了。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站在人堆里观看赛马,他走向栏杆旁,多年沉积在右眼中的哀伤被人群的熙熙攘攘冲散。
“阿爸!我要做英雄。”儿子的声音嘹亮而又带坚定,父亲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当年的那个自己,父亲微笑示意。随后,万马奔腾,父亲的眼中闪烁着那多年未曾有过的光芒,儿子疾驰的不光是赛马,还有他父亲曾经的梦想。
我以前有过很多梦想。
不过那也只是以前了。其实我也并不想说,毕竟好汉不提当年勇,哈,而且,我也不能算是好汉。
以前少年轻狂的我,总是喜欢一个人拿着mp3,存一些自己喜欢的歌,然后走上哪一条记忆深处的街道,在边看着周遭景物的时候,听着自己喜欢的歌,不过大概现在,我能回忆起的歌,恐怕也没有几首了,大多已经在我漫不经心的欣赏中,在空中不断的被过往的风声一次次划的支离破碎,碎成一个个破碎的音符,然后掉落在我在不经意中走过的街道,不断的被风化,侵蚀,然后一点点回归到一个原本的世界。
原本的世界。
我在学校的时候,总是很喜欢逗邻桌的女同学玩,当时就有传言说她喜欢我,不过以前的我,是对于这些无所谓的所谓的爱或者换一个词,喜欢,这种无聊的事情感到无趣,爱?喜欢?有什么用呢?当时的我只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对于这一种本该有的冲动的感情感到没有一点兴趣,或许是我荷尔蒙分泌的太少了吧。
以前的我,也不过仅仅是把她当成一个玩伴,或者说用来抄作业的后勤负责人,把蚯蚓放在笔盒里面恐吓的对象而已。虽然每一次我不耐烦的找她要作业抄,引诱她拿出笔盒被笔盒里的东西被吓得魂不附体,到无数次后的处变不惊,我都在他的眼睛里能找出一丝丝的埋怨和一种无奈,对了,还有我无法理解的一种感情夹杂在里面,这种感情虽然在我接触到的一刹那被一种不可言语的力量所震撼,但是我却是总可以慢慢稳住自己的情绪,然后继续厚脸皮的笑着,不对,应该是无耻的笑着,看着她自己把笔盒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然后再把作业拿给我,然后一言不发的拿出书本看书,偶然的有几次,她会无奈的叹口气。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问她她以后打算怎么样,未来的理想如何。她说她想继续上学,然后谈一场恋爱,然后在父母的帮助下找一份还行工作,走一步算一步。然后他问我。
我的理想。
是什么。
我随口说不知道。
其实在我的心中我有很多的能力,我可以干这个,我可以干那个,那个好像很难,没事,我稍微努力一下,钻研一段时间就可以入门。
一个人,在理论上,他拥有无限的可能性。一个出身普通的人,也可以上为帝王将相,高高的俯视人间,也可以成为凡夫俗子,沦落在人间。但是命运和世俗的羁绊,还有自身的问题,先天或者后天,会像一个围城一样,把你一个活生生有无限能力的人,一丝一丝,如同蜘蛛捕捉猎物,先是把你黏上,然后一层一层把你围困起来,那种感觉是在不知不觉中一点一滴形成,是我们在路上吐得一个瓜子皮所决定!然后一个曾经热火朝天有着一股闯劲不知天高地厚的无知者,终究会被命运的这张网,自己这只蜘蛛,牢牢地困在一个地方。
或许你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年轻,能反抗,有机会冲出去,但是在你无数个日日夜夜痛苦的挣扎中发现,自己的青丝已经多了一些面粉的颜色,你也就顺理成章的不在反抗,而是平静的接受这一切,并且为自己的无能和缺乏毅力买单。
不过她也就没有多问,只是说了几句象征性的废话,让我以后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自己的理想付出努力。其实她并不像说这些,我可以从他的眼神里面看出来。有些时候,语言并不能表达人们心中所想,或者能够表达,可是表达出来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我们可以在这个时候依靠心灵的力量完成一次次沉默的交流,打开你孤寂的心理电台,说出你是fm多少多少,听着嘈杂的盲音,述说自己的故事。
她其实那个时候应该是想和我表白,但是她在开口的时候欲言又止好几次,然后终于说出这句废话。因为她知道说出来对于俩人都没有好处,也或许是她不敢搏一次。但是也好,以后不会成为说不上话的陌生人。
之后我听说她上了大学,谈了男朋友。男朋友是哪个公司的老板的儿子,哪个公司我忘了,对她不错。他们毕业之后就结了婚,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我希望那个她会幸福。
我几天前回到家乡,走在熟悉的街道,依旧是听着自己喜欢的歌,不同的是是用的手机,听的歌也有多少不同,街道上买抄手的那家以前很火的店面也关门大吉。不少的老屋被拆除,里弄里面又筑起了很大的一个地基。要建新房子了。
时间是一辆车,它们载着人生的旅客,一次次的路过相似却不同的街道,它不允许我们下车,但是我们可以回首,看着那些渐行渐远的风景。
年少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尽识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三
曾经,时光伴随着我们共同走过了春、夏、秋、冬,但今后时光却要分别伴我们共同前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时光前进的流逝,但时光同样也不能阻止我们前进的脚步。苦,可以折磨人,也可以锻炼人;蜜,可以养人,也可以害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生活中的磨难练就我们今后的人生,唯有努力奋斗,去追求自己的理想才有可能将苦与蜜换为今后的精彩人生。在人生的道路中,只要我们学会了坚强,失败算什么。在它的.面前只有我们不低头,不放弃,脚踏实地地去努力奋斗,才能使我们盼望的成功如期而至。让我们在失败与成功之中汲取成长的养分,将那些苦中泛着甘甜的成长历程化为记忆的枫叶,一片一片飘向我们的脑海深处。当我们再次拾起它时,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原来我们的过去如此美好。
一起朝自己的梦想奋进吧!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将来后悔是没有用的。只有从现在这一刻开始努力,拼尽自己的全力,不管结果是什么,因为事实会证明一切。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四
忽成吉骑着一匹名为白的骏马,疾驰在草原上。他听得此马神速,今日亲试,果然名不虚传。这匹马的颜色就是它名字的颜色,骑着它就如同骑着一道白色的闪电,忽成吉大悦连喊三声:“好马!好马!好马!”转眼便消失在静谧的夜空下。
草原上本有两匹跑得最快的马,一匹白马叫白,一匹黑马叫黑,黑白同母同胎,速度不相上下。马主把这两匹马出卖,一匹卖给了腾格尔家族的忽成吉,一匹卖给了黑格木家族的阿连咔。
赛马是草原汉子的角逐,也是家族荣誉的彰显,马的.速度至关重要。腾格尔和黑格木凭借家族势力分别买到了草原上最快的两匹马,他们两家会成为比赛的最大看点。而这场赛马对忽成吉而言尤为重要,在他眼里男人就应骑上赛马,真真正正的赛上一场。虽然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马已经不再被用来驰骋沙场,但是,赛马的赢家就是草原的英雄,成为英雄是忽成吉最大的梦想。
比赛如期举行,赛马的选手们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开进场地。随着一声号令万马奔腾,烟雾滚滚。白与黑如同两道闪电,疾驰在草场上,黑白齐头并进,一声嘶鸣,让两匹马掉头而回,惊愕的赛马选手们大喊:“快走!”大火随即以不可抵挡之势烧近身来,马场着了大火。忽成吉在浓烟中看到了被火围困的阿连咔,他调转马头,飞速奔向大火,为阿连咔指引出路,黑白一前一后,眼看就要逃离火海,突然一阵势头更大的火烧上头来。
几天后,忽成吉从医院中醒来,左手伤残黑马与阿连咔被烧死,白马右眼烧瞎草原在一片焦黑的阴影下笼罩着。忽成吉牵着那匹浑身烧伤,右眼失明的白马,没入草原的悲哀中,从此一蹶不振。
十几年后,草原在各家族的联合中恢复了以往的生机,赛马又重新举行了。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站在人堆里观看赛马,他走向栏杆旁,多年沉积在右眼中的哀伤被人群的熙熙攘攘冲散。
“阿爸!我要做英雄。”儿子的声音嘹亮而又带坚定,父亲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当年的那个自己,父亲微笑示意。随后,万马奔腾,父亲的眼中闪烁着那多年未曾有过的光芒,儿子疾驰的不光是赛马,还有他父亲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五
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友谊,却不知珍惜,最终友谊被我抛弃;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梦想,却不知把握,最终梦想离我远去;曾经的我拥有太多的感动,却不知铭记,最终我已变得麻木,只有您:我敬爱的老师,无论我变成什么样,您却不曾放弃我!
曾以为梦想会无限温馨甜美,曾以为人生会一帆风顺,曾以为自己会出人头地,……于是,我再控制自己,任由自己堕落,沉沦,天真的我还以为,我依然是当初的我,终于那次考试打醒了我,敲碎了我的黄金梦,原来梦想就是一个肥皂泡泡,看上去那么美伦美幻,可你却永远抓不住它,……于是我开始胆怯,开始退缩,我已是个遭受现实打击的人,我明白了现实的残酷,我想逃避它,就是在我如此沉沦的时候吧!
因为您,我开始悔悟,开始面对现实,面对自己。
一道光亮划过我忧郁的心房,我又找到了希望,失败,哭泣又何妨?生活的大海不会风平浪静,我会永远感恩于您,您永远是我心中最亮的那轮红日!
四川省巴中中学高一罗晓芳。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六
学习的重力已经压的我快喘不过气了,我走到学校的花园,呼吸清新的空气,使自己放松。
蒲公英静静的'站在花园的一角,十分羞怯,也许只有风才能听到他的声音。
无月正是花开的季节。她忸怩的伸展出自己的花绒,如同一个绒球,在风中轻摇着身体,自由自在,惬意极了。
不知何时,她的身体轻飘飘的了,一阵微风带走了散篷。他能叙述吗?不,他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的和花托相失相散了,他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他只知道之后的一切都散了。
他在空中自由的飘荡,蓝天,白云成为最美的风景。他时而如一位缅腆的舞者,展示自己的美姿;时而又与风儿起舞。呵,真是令人赞美啊他十分快乐,自由感仿佛都快要溢了出来,却不知挫折即将到来。
天变了,世间万物被乌云笼罩,顿时电闪雷鸣。她没有感到危险,只是如往常一样。“轰隆隆”一道闪电横天劈过,天空仿佛都被撕裂了。倾盆大雨将她打在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正是这次挫折,使她的种子留在了土壤中,生根发芽,创造了新的生命。
我何尝不是这朵蒲公英,曾经因过分自信,结果狠狠摔在了地上。但我相信,我一定能让成功的果子,开花结果。
蒲公英的梦想何时才能成真。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七
上世纪80年代初,刚满七岁的我就被父母迫不及待地送进了村里的小学,他们希望我好好学习,早日走出农村,彻底告别祖祖辈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生活,过上他们从没有过的“城里人”的生活。
因此,父母对我的要求非常严格。
然而,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尽人意,更让他们失望的是我小学二年级迷上了画画。
这主要受我班唯一代我们课的朱老师的“熏陶”.别看朱老师是一位民办老师,除了代课之外,还要到坷垃地里刨食用来养家糊口,可他学问大的呢。
他课讲得好,字写得好,画画更拿手。
至今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在他的办公室的北墙上挂着一幅水彩画--“荷花翠鸟图”,娇艳欲滴的荷叶,粉红如霞的荷花,栩栩如生的小鸟,让我如痴如醉,膜拜至极。
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画画,并且痴迷得一塌糊涂。
那时,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比较穷,再加上孩子比较多,父母每天起早贪黑,都很难填饱一家人的肚子。
而我却肆无忌惮地用父母省吃俭用省下的钱换来的纸和笔画画。
就连家里草屋的墙上、地上都成了我涂鸦的地方。
在父母眼里,学生不好好学习,做学习之外的事情,与农村不好好干活的“二流子”没有什么区别。
父母为此没少生气,也曾找过我的老师,见我依然“痴心不过”,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父母把我送到了姥姥家上学,希望上过初中在本村任团委书记的舅舅好好“调教”我。
在舅舅的严格要求下,我终于从“画家”的梦中走了出来。
有时,我还会傻傻地想:如果当时像现在的生活条件允许的话,如果我一如既往的坚持下来,如果再受到美术专业老师的指点和辅导,还真说不准我会梦想成真呢。
几年后,我到乡里读初中。
当时,文学热席卷全国大地,学校文学社团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
甭说邮局里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杂志,就连乡里大街上一些小卖部里都挂着一些热门的杂志,其中不乏诸如《中学生》、《作文》、《少年文艺》之类的学生杂志。
当时,我的语文成绩不错,尤其是作文出类拔萃,初中一年级就加入了校文学社,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又做起了“作家梦”.每个月从为数不多的伙食费里省下钱买杂志成了我雷打不动的大事。
每当夜深人静,同学们进入梦乡的时候,我的“文学梦”开始了。
为了不被值勤老师发现,我用纸把蜡烛遮住,把杂志放在床头上看或者写文章。
记得有一次,我实在困得支撑不住写着写着竟然趴在床上睡着了,蜡烛点着了纸,还好临床的同学发现的及时,才避免了一场大火的发生。
本来语文成绩就不错的我因为平时的格外‘偏爱“,语文成绩尤其是作文一直在全年级一枝独秀。
然而,我的英语、数学等其它科目却拖了后腿,我的成绩不尽人意。
当时,改变命运的”捷径“就是上”初中中专“,这样既可以告别农村,拿到令人羡慕”城镇户口“又可以避免高中三年的”残酷搏杀“.于是,许多初中毕业生不惜年复一年地复读,中专录取分数每年攀高,那种竞争比高考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初三那年,我毫无悬念地落榜了。
望着唉声叹气的父母,看着为了让我上学而过早辍学甘愿务农的妹妹,我如梦初醒、愧疚难当。
我亲自撕掉了积攒的几十本文学杂志和作文选,彻底与”文学梦“作别,发誓考不上初中中专誓不罢休。
当时还真有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
尽管两年后,我如愿以偿地考入一所中专学校,我的文学梦想已烟消云散。
不管是”迷迷糊糊“的童年,还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少年,我都有过我的梦想,尽管由于种种原因被”扼杀“了,但那种坚持、痴情依然时时感动着我。
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工作何尝又不需要这种激情和专注呢?
夏的诱惑【2】。
回到家中几日,忽然听到了好几天早上没听的队歌“我相信”,鼻尖瞬间一股酸流涌来,
脑海飘过了文人行者这面大大的队旗,一行28人站在洞头县城中社区的广场上,穿着整洁统一的队服,排着整齐有序的队伍,我们开始迎接新的一天,虽然都是刚从梦中醒来,但是各个精神饱满,活力四射,展示了我们浙师大文人行者队伍积极向上,勇往直前的精神状态,我们站在那,太阳从我们背后升起,晒在背后,感觉非常的烫人,但我们顶着炙热的太阳,唱着属于我们的队歌,唱着我们的青春,让我们的青春活力同太阳一起,洒满整个洞头,让我们文人行者的旗帜,飘遍整个洞头。
不仅仅是因为简单的我们开始和结束了我们的社会实践,关键是我们在这次社会实践中得到的。
原先每一次的相遇,或许只是抬眼之间,回眸一瞬,可是现在,患难与共,悲喜相随,我们已经把心系在了一起,随着洞头的风一起飞扬,随着洞头的海水一道潮起潮落,跟随着自然的心境,我们踏足梦想的历程,张开双手迎接台风,抬头仰望烈日,端坐在星空底下畅谈我们的人生,围聚在静寂的夜色里笑语时事,不带青春的抑郁忧伤,不夹青春的血气方刚,拥有的只是那一份“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洒脱!无所谓炎热的太阳,无所谓简单的饭菜,更无所谓辛勤的工作,我们有的是那一份快乐与激情,我们有的是那一份青春与活力,我们有的,正是常人没有的那一份追求梦想的不懈动力,文人行者的旗帜被我们的热情所染红。
我们因传承文人行者的火炬而更加青春飞扬。
黑夜里失眠【3】。
黑夜又一次的失眠。
心痛的感觉是那么强烈。
控制不了眼泪划过心间。
我依然看不清你的脸。
梦醒后发现爱已经离我很远。
无意间走过那条熟悉的街。
你带走的不只是记忆的碎片。
我想挽回你却回头说了再见。
相筐里的照片已经模糊不见。
你的脸在我忘记之前。
你给的誓言消失在蔚蓝的海洋里面。
不敢愧欠你曾寄托给我的永远。
我掉着眼泪直到看不清你的脸。
然后在心里默念着抱歉。
曾经的梦想作文100字篇八
“啥时候,咱能当一名记者该多好呀!”以前,我无数次在心里这样期盼。
不辞辛劳的记者们,他们走南闯北,深入一线,挖掘素材,辛勤笔耕,及时地为公众提供了许多喜闻乐见,脍炙人口的新闻报道,不仅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也丰富了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小时候,我就十分羡慕那些脖子上挎着照相机、手里拿着采访本,或肩扛摄像机、手持“麦克风”的记者们。特别羡慕,那些在电视屏幕上“露脸”的播音员。他们动听的语言,潇洒的身段,得体的服装、头饰,处处显得风光,体面,让我心生仰慕。
我在部队服役时学过新闻报道,也曾在部队的报刊上发表过稿件。回到地方后,我仍坚持写作,而且不断给地方报社、广播电台投稿。可总是投的多,发表的少,这使我很是失落。我彷徨过,悲观过,自叹自己可能根本不是这块料。
85年那年,我上了电大“新闻”班,使我能够较全面地学习了新闻理论和新闻写作知识。因学业突出,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学员”。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学习,也终于取得了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电大毕业后,我仍接连不断地向报社、电台投寄新闻稿件。除此外,我为单位撰写《工作信息》、《活动简报》等。有了空闲时间,练习着写了许多杂文、诗歌、散文等作品,慢慢地,我写的稿件才算不断见诸报端。
因此,本人多次被单位评为了优秀信息报道员,还被多家报社聘为本报通讯员。多年坚持不懈的写作,使我有多篇参赛作品获得了市级大奖。
现如今,我女儿已长成大人了。记得女儿小时候,还在上小学,她将写好的一篇作文递给我,说:“爸,你看我写的好不好?”我回答说:“写得很好呀!”,以示鼓励。女儿便说:“那您给我拿报社发表了吧!”一时,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她才好。
女儿爱写作,我很欣慰,也加更坚定了我继续写作的信心。有时,女儿爱把她整理的一些文字东西叫我“看看”,我稍加润色,提了些修改意见,就将稿件投给了报社。没想到,报纸上还真发表了女儿的文章哩!
看到女儿开心的样子,我心里的幸福感十足。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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