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这本书中通过对历史的总结,呈现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古代文明之一。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注重细节,注意字句的选择和排列的顺序。以下是一些值得尝试的阅读方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一
华兹华斯以往说过:”书籍是一个纯洁而完美的实体世界。”而我则就在这个实体世界中尽情的遨游,享受书给我带来的无限欢乐!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自然是《安妮日记》啦!
《安妮日记》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在第二次大战期间写的日记,她死后,她的父亲把她的日记与全世界共享,从而轰动全世界。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于纳粹集中营。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情感的记载。这本书真实记录了安妮与家人为躲避纳粹迫害而度过的长达两年的密室生活。虽然安妮仅有十几岁,但她表现出超越她年龄的坚强勇敢。安妮的精神使我万分敬佩安妮作为一个成长期的少女,如何应对战争和种族迫害,自我成长与定位,寻求自由等心路历程。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的困惑以及好奇。
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日记,起初,她是纯为自我而写。之后,荷兰流亡政府的成员杰瑞特。波克斯坦从伦敦广播电台宣布说,他期望在战争结束之后,能把关荷兰人民在德军占领之下苦难生活的目击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为之动心,于是决定在战争结束之后,要依据她的日记出版一本书。安妮的每一篇日记展现的不是战争给她带来这些平凡而真实的历史记录,伴随着主人公的心境起伏,足以引起人们心中的震撼和共鸣,所以能够深深地打动和吸引世界上众多的读者。
安妮本是一个正处花季的少女,她本应当享受缤纷多彩的生活,但因为纳粹的迫害,只能躲在密室中,最终还是没有活下来。安妮死于德国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距16岁生日只差3个月。读着读着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无边的遗憾吞噬着我,无尽的敬佩依偎着我......
《安妮日记》让我明白:”我们应当珍惜今日来之不易的幸福,学习安妮坚强、执著、乐观的精神。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二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我喜爱的书,而我喜爱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十分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之后,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之后,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之后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它时刻提醒着我,激励着我,要我努力读书。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教师。他们平常都很注意培养我的阅读兴趣。因此我的小书柜里摆满了书。其中我最喜欢《名人励志故事》。它像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如:“画家萨贺芬的一生”、“秦海璐的成长之路”、“爱因斯坦的手工课”等。但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再坚持一分钟”。它是关于爱罗塞尼奥的故事。他在上中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跑步比赛,刚开始他跑得十分轻松。慢慢地,他感觉有些跑不动了,两腿发软,很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喝口水。这时,一辆校巴车开来了。它是专门来接跑不动或是在比赛过程中受伤的同学的。他很想上车,但还是忍住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双腿好像灌满了铅似的,他休息的欲望更大了。就在这时,有一辆大巴车缓缓开来了。他迟疑了一下,但是还是没有上去。又过了很长时间,他来到一座小山前,已经累得两眼直冒金花了。他觉得这座小山不亚于珠穆朗玛峰。这时又来了一辆校巴车,这次他没有犹豫,果断地上车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校巴车开过小山坡,拐了一个弯就到终点了。他后悔极了。自己如果再坚持一分钟,再冲刺一分钟就可以到达终点,那是一件多么骄傲的事呀!从那以后,他每次参加跑步比赛时,每当跑不动了,快要放弃时,他就不断地对自己说:“在坚持一分钟就到终点了!”就这样,他凭着坚持不懈的精神夺得了世界冠军!
这个故事在生活中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学游泳。我去更衣室换好泳衣。我来到泳池旁一看,就惊呆了:泳池最浅水位140厘米。而我才145厘米,在水里我踮起脚尖也露不出头来。当教练走出来时,我又吓了一大跳。他看起来非常严厉。我非常恐惧,非常忐忑,立刻央求妈妈:“妈妈,我不想学了,我们回家吧!”妈妈说:“你还没学呢就害怕,就要放弃,这怎么行呢?你一直是个坚强的孩子,怎么甘心今日轻易放弃呢?当你学会以后,你会发觉它是一件快乐的事。”妈妈的话刚说完,严厉的教练就带我们去仅仅80厘米深的小水池练习憋气。刚开始练习时,我憋气的时间总是不够长,动作也不标准,而且还总是“喝水”。过了一会儿,我忍受不住这“折磨”了,哭了起来。我把求救的目光转向妈妈。她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时的我几乎要崩溃了。突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爱罗塞尼奥跑步比赛时坚持不懈的情景。我耳边也不断地响起他经常对自己说的那句话“再坚持一分钟就到终点了。”我立刻擦干眼泪,努力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堂课我终于学会了憋气。
《名人励志故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而要努力拼搏,坚持下去。成功往往就在于是否坚持了已定的目标。这本书将永远陪伴着我,激励着我,勇往直前!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四
我七岁生日时,家里有了钱,热热闹闹的,又是添新衣,又是订蛋糕的,像过年一样。这些礼节上的事做完了,就轮到长辈给礼物了,妈妈一掷千金,一下子给我买了一台电脑。爷爷给了我199元的利是钱。奶奶给我买了部“文曲星”。
舅舅和舅母也给了我200元钱。心想,爸爸的礼物怎么都得比爷爷奶奶的高吧!没想到,爸爸却送给我一本书。乍一看,书的价格才十多元。我不大高兴,在爸爸面前噘起了小嘴。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欣儿,你看书里的内容,一定很有价值。”我半信半疑,打开了书,只见书上写的全是哲理名言。其中有“满招损,谦受益”这一句。我顿时明白了爸爸的`用意,惭愧地低下了头。爸爸又问我:“欣儿,你懂得了书里的价值了吗?”我红着脸答:“懂了。”“知错能改,欣儿是个好孩子!”爷爷奶奶和妈妈异口同声地说。爸爸又说:“欣儿,你在迷茫或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这本书,会得到一些好东西的。”
我喜爱这本,因为它蕴含着人生道路上的哲理,也寄托着爸爸对我的期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五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是——叮叮火山历险记。
这本书讲的是叮叮、安妮和布莱特大叔,他们借了一架飞机,然后就飞向了一座火山,碰到了一支去火山的侦察队,然后他们开始了火山之旅。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下次我还要多看这样类型的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六
为什么同在一个课堂上听课,做同样的习题,有的同学总能考100分,而你的成绩却老是起伏不定?为什么同样是在学习,有的同学那样得快乐,而你总是不开心?其实那是因为你对学习方法知道得太少,对学习的乐趣了解得太少。而在我最喜欢的《我能考第一》这本书里,它会教会你很多很多。
《我能考第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有许多漫画故事,伴随着这些小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如何不再为学习烦恼;教会我们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怎样快乐地考试。这本书里不爱学习、贪玩、调皮的“毛头”学习聪明的同学“小妮”,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课前预习,还运用书中介绍的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毛头”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取了100分的好成绩。像“毛头”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相信你们在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信心大增的。
还犹豫什么?快快读读这本神奇的书吧,只要努力,相信自己,你将会成为一个学习高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七
我在前一段时间看了一本关于昆虫的书,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是一本讲昆虫的故事书,特别有趣。
下面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介绍一下酷虫学校,酷虫学校里有同学,班长,也有老师,最高的是校长,真是无比有趣,这个学校里有"甲虫班,""飞虫班,"“幼稚班,""杂虫班,“其中最有趣的就是杂虫班,因为这个班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领,没有相同之处,有道是乱世英雄啊,比如蚰蜓,他是一个万能的昆虫,他的眼神很好,但好不过大眼跳蛛,他的腿也有很多,却多不过千足虫,他长着毒牙,但是也没有蜘蛛毒牙多,他也擅长攀爬,可以在墙上健步如飞,但这又有什么可炫耀的呢?蜗牛同学,甚至可以倒挂在天花板上睡觉,但蚰蜓是一种益虫,他吃我们家里的苍蝇,蟑螂,蚊子等害虫,真是厉害!
在杂虫班里还有一个飞扬跋扈的蜈蚣,因为他的卾牙中暗藏着致命的毒液,它的身体里流淌的躁动的血液!不管对猎物,还是对同学们来说,都是很危险的。而在杂虫班里,大家公认的劳动模范是千足虫,他身手敏捷,手脚麻利,在同学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不过老实的千足虫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水蛭:他是酷虫学校里最无为的班长,它管理的班级时,最常用的手段是视而不见,他的杀手锏是装聋作哑,他最大的愿望是能被一位野心家突然窜了权,那样他就可以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静静的消化食物了。蜗牛的大嗓门,源于他积极乐观的性格,他的好心情,源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全世界的蜗牛都被天敌吃掉了,他也能勇敢的活下去,因为她是勇往直前的小蜗牛,我更是喜欢蜗牛的性格。
这本书可以说一真一假,这些虫子都是真实的,然而他们的学校,校长,老师和同学,还相互说话,这些则是虚构的,但是很有故事性,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完它又能学到知识,看着也有意思,可以说是半科幻半真实,我爱杂虫班,因为这里面错综复杂,杂乱无章,在这个班根本没有规律二字,让人展开无穷的想象,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和想象。同学们经过我的介绍你是否对这本书里的人物有所认识,欢迎来借阅!保证你读过之后会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八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九
我不是很喜欢看书,但有一本书令我百读不厌,内容也很好,书名是《99℃孩子做更好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述主人公洛根原本是一个想要逃课,很懈怠,不爱学习的孩子。美国的一个超级巨星奥利弗借宿于洛根家。给他讲99℃沸腾的故事,水在99℃时虽然很烫,但是无法沸腾,只有在100℃的时候才会沸腾,这让洛根明白了许多。洛根渐渐地变了,他变得积极向上,开始主动参加各种活动,参加学校表演戏剧团,参加小组拍摄作品,以及其他活动。奥利弗让颓废的洛根走出来了,洛根变得乐观,积极向上。洛根变得勇敢,他在一点一点的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不足之处,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更好学,乐以忘忧。
作者塑造人物生动形象。在奥利弗问了一个大人们经常问的一个问题:“你的梦想是什么?”洛根很不耐烦地说:“没有。没有梦想就不行吗?为什么你们大人都问这个问题呢?”奥利弗开始慢慢地鼓励他,令洛根增强信心,更加的阳光。没有梦想可以理解为正在做世界上所有的梦,未来有千万种可能。
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可能想鼓励一些孩子,让一些爱挑剔,抱怨学习没兴趣的孩子变得像洛根一样,积极向上,乐观自信。
我见证了洛根的蜕变之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它令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十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终于成为了世界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现在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现在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特别聪明,灵活,所以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收获!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十一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那就是《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训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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