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好方案后,需要评估其可行性和风险性。设定合理的时间表对方案的实施至关重要。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实践中总结出一些成功的经验。
策划方案合同篇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后简称_办法_)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_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策划方案合同篇二
广告客户: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公司: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经济合同法》、《_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确认:乙方承担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甲方品牌规划、策略、创意和传播工作。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广告及有关的行销传播代理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广告及广告相关的服务。
(1)提供营销策略与整合传播策略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提供整体品牌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3)媒体计划的建议、分析和拟定、媒体情报的提供。
(4)日常书面作业。
a.会议记录。
b.竞争动态报告。
c.固定作业会议。
2.具体行销传播服务。
(1)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效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2)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
(3)各种市场调研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企业、产品、市场的有关资料,从而有利于乙方全面品牌管理工作的开展。
2.每次相关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以确保乙方按期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3.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
(2)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调整经营策略,乙方应积极配合,作品牌策划的相应调整。
四、收费标准。
1.企划管理服务费(一个品牌):
总服务费为rmb____________万元。
第一阶段:为春夏季产品产品营销而准备的先期工作:行业和竞争初步调研、品牌策略报告、品牌命名、标志设计、模特选择、摄影师选择、现场摄影、产品画册设计、产品画册印刷、拎袋设计等。
本阶段工作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服务费用为总费用______%即rmb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阶段:完整品牌规划、创意及传播计划工作:
市场调查部分:消费者专项市场调查、调研方案设计(含问卷设计、实施方案等)、市场实地调查(经销商调查等)、行业市场资料购买、行业广告媒介投放监测资料购买、竞争品牌电视、报纸广告购买、swot调研报告。
文报告部分:品牌规划(swot分析、核心定位、品牌/产品系列规划等)、品牌策略(市场、广告策略等)、品牌传播(媒介策略、整合传播计划等)。
其他促销活动和event和相关销售工具设计。
本阶段工作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服务费用为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______万元。
注:模特费用、拍摄费用均已含于以上总服务费中。模特肖像权仅限用于产品包装及宣传等,使用期为一年。模特为二男二女,拍摄日期为一天。
2.外发制作督导管理费:
此部分工作主要包括:为保证甲方cf影片、印刷等制作的质量,乙方对相应制作公司的评估、选择、监督、管理等。
此部分费用以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向甲方提供制作净价(即乙方支付制作公司成本价),甲方在此基础上加付15%的督导管理费即为乙方收费总额。
五、付款。
1.企划管理服务费,签约三日内付第一阶段服务费(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______万元;第一阶段工作完成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第二阶段费用(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万元;第二阶段工作到达计划工作日一半时,甲方付第二阶段费用(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万元;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第二阶段尾款______%即rmb______万元。
2.品牌推广媒体费用、制作、印刷、直效行销、促销和公关费用等依据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日期执行。
六、使用权。
1.由乙方为甲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服务费支付费用,乙方将赋予甲方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使用其创作概念。
2.由乙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模特儿、演讲者、歌手,甲方可事前就估计费用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限制该使用权。
3.由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模特儿、形象代言人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相关法律的遵循及维护亦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在每一工作阶段,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评估,若乙方的工作完全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若在工作当中,甲方完全不配合,不及时支付费用造成乙方无法工作,乙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八、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定的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损失由甲方承担。时间进度按书面规定形式进行,若出现拖延、违约现象,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两份,作为重要文件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策划方案合同篇三
一、服务内容与价格。
服务内容:_______。
项目尺寸p数单价合计。
协议总额为rmb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责任。
乙方须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协议规定之工作;乙方须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负责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诺不使用、不传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设计方案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个工作日退返全部订金。
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三、付款方式。
本协议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即rmb元。
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__银行北京建__支行乙方开户名称:______形象策划有限公司银行帐号:或通过__银行现金快速汇款至:__银行存折号码:若甲方需在本协议规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采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务收费。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局发票。
四、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策划方案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规范企业合同履行工作,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保护企业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含义:指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
第一条、依法成立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每个项目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消极处理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
第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负责人,按照企业审核规定执行,即由谁审核,就由谁负责合同的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
第三条、合同履约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因企业合同履行部门过错而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客户过错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提请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合同履行部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以确认合同履行情况符合合同要求。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由总经理同意后可外聘专家参加合同履行控制工作。
第六条、 合同履行部应制订合同履约流程,明确履约控制指标,明晰参加合同履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编制合同履行岗位职责书,工作人员应在岗位职责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履行岗位职责书由企业法律部门负责编制,应标注所履行合同的编号、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开始履行时间、全员审核部门等基本情况。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
第八条、合同履行完毕前五天,履行部门应向总经理办公室发出通知;即时清结的合同,应在履行之初与总经理办公室协商处理验收事项;涉及货物交接的合同,在接收货物时,应通知验收人员到场。
第九条、合同履行部门应督促客户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已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及企业履约目标。
第十条、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第十一条 客户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十二条、客户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继续交易将损害企业利益的,合同履行部门或验人员应及时通知客户改正并向总经理报告,并提出中止履行、变更履行、不予履行等意见,总经理应将合同履行情立即转告合同审核部门及相关负责人。
第十三条 合同负责人收到合同履行意外情形后,视具体情况作出继续履行、中止履行、变更履行、不予履行等意见。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中如因我方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或有任何偏离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客户进行通报,以保证能得到客户的理解或更改要求。
第十五条 验收人员应具备与合同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第十六条 验收人员收到验收通知后,应做好组织接收和验收的准备,在到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验收意见;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可以延迟,但最迟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验收人员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验收致使企业违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应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总结书,向总经理呈报。合同履行情况总结书应标注履行合同的编号、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的时间、企业收益、履行期间的困难、合同履行的启示等情况。
甲方:
乙方:
日期:
策划方案合同篇五
++乡有苹果面积1万亩,桃2万亩,由于花期经常遇到低温、阴雨、大风和干热风的危害,传媒昆虫活动减少,对果园的坐果影响很大,使果农的收入不能稳定。++++专业合作社利用多年来积累的花果管理技术,对全镇的果园花果管理实施技术承包,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3月份,对全镇果树技术员和村干部,进行花果管理的集中培训,在花期到个行政村进行田间疏花和授粉的技术指导。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购乙方农民疏除的苹果花、梨花、桃花。有组织的为乙方农民提供发芽率在70%以上的纯花粉,以低于市场价格向农民提供果树授粉用花粉,也可以是以花换粉,保证及时供应。保证技术实施的农民产量增加在8%以上,亩效益增加在12%以上。经验收达标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每亩3元的技术承包费,作为甲方技术人员的活动经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组织全乡的技术人员和村组干部参加培训,各村干部要组织好甲方的现场技术培训。收集农民疏除的鲜花,当天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不能使鲜花发热。同时将甲方支付的花款逐户发放给农民。及时统计农民需要的花粉数量,提前报给甲方,并及时向农民发放,依据物候期及时组织农民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对果园进行人工授粉。由村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代表配合甲方进行合同内容的验收,达标后向甲方提供证明和每亩3元的技术承包费,以村为单位交到镇农科站,统一向甲方支付。
三、如果技术实施效益达标,乙方在验收后及时支付甲方的技术承包费用,如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甲方要向乙方农民每亩支付6元的经济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科技局各存一份。
五、发生纠纷以后,由+++科技局组织调解,调解无果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代表人:乙方:(盖章)代表人:
见证方:(盖章)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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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果场出租合同范本。
策划方案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重庆索尔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根据《_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策划并执行“开业庆典仪式”活动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天天美精致生活馆开业仪式”活动的物料制作及执行服务。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09年8月8日。
三、活动地点。
活动地点:锦上华庭销售部及露天场地。
四、合同内容及预算:
所有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五、合同金额:
本次活动金额打包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以上价格不含税,如需发票:普票为,广告发票为12%。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元(大写:);
2.2009年月日将余款:元(大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活动执行期内,项目调整双方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协议。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
1、甲方负责确认活动方案执行内容,乙方按照确认后的内容执行。
2、甲方负责提供现场安保措施。保障活动现场人员安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帮助乙方解决完成。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本次活动的承办工作,并提供一名现场工作人员对接乙方工作。
5、甲方如需要调整项目,应在本次活动举行前为乙方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如乙方确有困难,甲方不得追究其责任。
b: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合同及认可的方案、工作计划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策划、执行本次活动中甲方所委托的项目。甲方增加或删改项目须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否则乙方按此合同项目执行。
3、乙方若未能按时完成合约中的内容,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视情节轻重对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增加项目和数量时,应尽力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等活动结束后,连同余款甲方一次付清。
6、甲方如对乙方完成的项目有异议,需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乙方通过验收。
本活动执行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政治因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因素、场地提供方因素等)导致本次活动无法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并终止本合同,否则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因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就相关内容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当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重庆索尔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地址:地址:石桥铺西部商城a栋9---4号。
电话:电话:13883856575。
策划方案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_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交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如广告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甲方刊例价格的六折。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10、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续签再议。
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策划方案合同篇八
原告李素花为与被告刘学义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3月27日起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诉讼材料直接送达至被告刘学义处。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年7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素花、被告刘学义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素花诉称:xx年8月8日,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友好协商达成民房建筑合同,合同工期约定45天,但是被告刘学义至今仍未完工,且房屋存在有严重质量问题,请求判令被告刘学义赔偿原告李素花经济损失6万元整,现要求被告将四楼屋顶维修的不漏水,一到四楼的内屋顶空的地方进行维修,楼梯上的外墙砖只要是渗水的地方都需要维修的不渗水,一到四楼的架眼渗水的都要维修,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全部维修完,落水管6个安好,二楼东窗户台上掉的外墙砖要求粘上,二楼南墙上东间和西间下面的面砖要求修成一致,屋内内粉空裂处要维修,三、四楼水泥地坪维修,三楼东墙、西墙和后墙高低不一样,要求修平,能修的修,不能修的赔钱。四楼上的外墙沿大砖换成小砖,两个阳台二楼、三楼阳台和主墙有裂缝,要求维修,二、三楼夹山要求装上。
被告刘学义辩称:原来做屋顶时天下雨了,我也同意给原告李素花修屋顶,我去维修了几次,双方都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双方经核帐,原告李素花还欠我1760元工钱没付,可以折算维修屋顶的费用,不足的部分我同意再给她钱。在建一、二楼的时候,原告李素花让用的都是好砖,建三、四楼的时候她让用的都是孬砖,墙空鼓是砖的问题造成的;原告李素花让将地坪做成毛地平面的,毛地平面都起土,且她买的水泥没有合格证,质量有问题,不是我施工的事;层高错的是二分,而不是八分;窗台的外墙砖是安窗户时打掉一块;四楼窗沿的瓦是掉了一块;屋顶大面积空的可以修,小面积的修不成,屋顶没有啥空的;外面砖不齐没法修,一到四楼就四楼北墙窗户下面有渗水,同意修;阳台裂缝有一点,不存在大问题;二、三楼的夹山是当时原告李素花同意不让装了,她儿子也同意了,要是她不同意的话,帐就不会给我结;落水管上面都安装好了,就差下面的小弯头了,当时她家没有。我方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去原告李素花家,对墙体空鼓的地方已进行了维修。
原告李素花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以及本院对该部分证据认证如下:
xx年8月8日建房协议一份、图纸2张、收到条及核算单共4大张,被告刘学义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采信。
被告刘学义未提交证据。
本院出示xx年4月9日、4月10日、4月22日、5月4日、6月15日的询问笔录,xx年6月24日的现场勘验笔录,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对此均无异议。
本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举证及诉辩意见,对本案事实确认如下:xx年8月8日,原告李素花(甲方)和被告刘学义(乙方)签订建房协议,其中约定:甲方新建三层住宅一座,由乙方承包施工,包工不包料,工价每层按板上好甲方付款8000元,竣工余款1000元一月内付清,甲方保证材料供应,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如果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协议签订后,被告刘学义按协议的约定履行建房义务,原告李素花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11月10日分8次向被告刘学义支付建房款,共计69400元。经双方核算,均认可建房总面积为530.5平方米,总建房款为71565元,被告刘学义认可该建房款可减去维修时使用原告李素花水泥钱400元,结合已支付的建房款,原告李素花应再支付给被告刘学义建房款1765元。被告刘学义认可四楼房顶漏雨属质量问题,同意维修。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均认可屋顶漏雨维修费用可每平方米为25元,左右可不超过2元的范围。原告李素花提交的图纸上显示,二楼西南屋有东墙夹山。经现场勘验,该处没有此夹山。另经现场勘验,双方无争议的是: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掉了一片;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二楼东窗户台下外墙砖掉有二块左右;四楼屋顶的面积为69.5平方米,加上四周女儿墙面积为92.33平方米。在庭审期间,被告刘学义对一到三楼室内墙体空鼓的地方进行了维修。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均认可在建三到四楼时,原告李素花让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砖垒墙。
依据上述确认的事实,本院认为: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签订的建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刘学义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负维修的义务。被告刘学义认可四楼房顶漏雨属质量问题,同意维修。因被告刘学义几次去维修,双方对维修方式都有歧义,故对该部分维修可折算成维修费,由被告刘学义支付给原告李素花。结合双方对屋顶的维修价格能够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对维修价格按每平方米25元。现对平方数意见不同,对于平方数的计算,鉴于屋顶做防水,应在离地面50cm处做泛水,该房屋已建成,原做防水仍漏雨,故原告李素花要求将防水做在女儿墙上端也不违反技术规定,故维修屋顶面积按92.33平方米计算,应为2308.25元,冲减去原告李素花应再支付给被告刘学义建房款1765元,被告刘学义应再赔偿给原告李素花屋顶维修费543.25元。对一些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掉了一片;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二楼东窗户台下外墙砖掉有二块左右,被告刘学义对这些问题无异议,应由其负责维修。对原告李素花诉求的一到四楼的内屋顶空,楼梯上的外墙砖渗水,屋内内粉空裂、两个阳台二楼、三楼阳台和主墙有裂缝的,二楼南墙上东间和西间下面的面砖要求修成一致,三、四楼水泥地坪维修,三楼东墙、西墙和后墙高低不一样,要求修平,能修的修,不能修的赔钱。被告刘学义对此有异议,认为屋内内粉空裂处已经进行了维修,水泥地坪是原告李素花让拉的毛地坪面,其余的都不属于质量问题,不同意维修。原告李素花未在法定期间内对上述问题提出司法鉴定,对上述问题是否属质量问题及需花费维修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有专业机构做出有效的'认定后,才能认定其主张是否能成立,故其该部分请求缺乏有效证据证明,对此不予支持,其有有效证据后可另行起诉。对原告李素花诉求的落水管6个安好,四楼上的外墙沿大砖换成小砖,二、三楼夹山要求装上,被告刘学义对此有异议,认为落水管仅剩下面的小弯头没安,原因是由于当时原告李素花家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原告李素花负责供应材料,故该责任不在被告刘学义方;对四楼外墙沿大砖换小砖的问题,双方无明确约定,原告李素花也未举出有效证据证明其在被告刘学义建筑时提出反对意见并阻止被告刘学义用大砖建外墙沿了,原告李素花的此项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二、三楼夹山的问题,从双方认可的图纸上显示,二楼图纸上显示有夹山,被告刘学义陈述“不安夹山的原意是因为一楼北屋是个大厅,大厅上有个大梁,大梁上安夹山承受不了,原告的儿子也同意了,要不原告不会给我工钱”。原告李素花陈述“当时被告刘学义答应安个单胚墙,我同意了,但一直没有装”,现要求按图纸做,并提出对大梁的质量进行鉴定。从上述双方的陈述,可以印证在施工中对该大梁如何建筑产生了实际变更,但当时是如何约定的,双方对自己的陈述均无有效证据印证,对该大梁的承重性能如何也无有效证据印证,原告李素花可待有有效证据后可另行起诉,本院对原告李素花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学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给原告李素花屋顶维修费543.25元。
二、被告刘学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维修好原告李素花房屋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掉的一片檐瓦;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处;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处;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处;二楼东窗户台下掉的外墙砖。
三、驳回原告李素花对被告刘学义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李素花负担20元,被告刘学义负担30元,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交付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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