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规范了各方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该如何起草一份合同呢?首先,合同的起草要明确各方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各项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合同要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和含糊的措辞,要确保每一条约定都能够被准确理解和执行。此外,合同的要求要与实际情况相符,不能过于苛求或拘泥于细节。合同的起草还需要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预留相应的条款来应对变数,保障各方的权益。最后,合同的起草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合同范文,供您参考。请注意,这些范文只作为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个人或企业的需求进行修改和调整。我们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例如律师或合同专家,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一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及登记。
1.1出质标的为(以下称“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若适用)。
1.4质权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予以协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其他具体内容按主合同约定。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专用账户及监管。
3.1质押期间,出质人应在质权人处开设账户(账号:)(以下称“专用账户”),作为已出质应收账款的专用收款账户,该专用账户是唯一的,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或另开立。
3.2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按本合同所附《应收账款专用账户通知/确认函》格式通知应收账款的付款人(下称付款人),告知应收账款专用账户账号,并取得付款人的确认回执。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通知付款人变更收款账户。
3.3质权人有权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支取、划转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使用专用账户内的款项。
3.4当应收账款所担保的债务出现逾期时,质权人有权从专用账户中直接扣划质押应收账款的已收回款项。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出质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应收账款及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质人对应收账款享有充分的处分权,在应收帐款上不存在任何瑕疵、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第三人权益等情况。
4.5出质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四个月内未对其名称作任何更改,并将其名称状况告知了质权人。
4.6出质人已办妥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所必需的所有批准、同意、审批等手续。
4.7债务人不是出质人的股东或《公司法》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第五条出质人的义务。
5.1出质人承担因应收账款出质登记、审批、备案、评估、拍卖、变卖而产生的费用。
5.2出质人须积极履行与付款人之间的基础交易合同,以维持应收账款的价值。
5.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以任何方式处分应收账款。
5.4出质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配合质权人采取有关措施,并按质权人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1)质权人认为应收账款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的;。
(3)付款人依法被宣告破产、撤销、解散;。
(5)有迹象表明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收困难;。
(6)应收账款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5.5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实现质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5.6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5.7质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出质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出质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出质人仅按原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6.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或质权人垫付款项或相应利息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应收账款,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出质人未按第5.4条约定提供新的担保的,质权人有权依法处分应收账款,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债权及有关费用;质权人在应收账款处分完成前收到出质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书面通知的,所得款项将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支取。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该账户中的款项直接受偿。
6.3出质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其他担保合同担保的,质权人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质权人有权直接行使质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质权人放弃在其他担保合同下的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第七条保证条款。
7.1因下列原因致使质权未设立或无效的,出质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出质人未按第1.4条约定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2)出质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3)因出质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7.2出质人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3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7.4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质权因第7.1条所列原因未设立或无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质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9.2本合同所附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本合同经出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质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质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质权人已应出质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出质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出质人(公章)质权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
(签字或盖章)。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三
住址: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借款人:
为实现号《融资担保合同》的约定,由于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了担保,甲方应乙方的要求,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为上述担保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出借人___与借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借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评估、登记、保险、公证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质物的交付时间:
1.质物名称: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第六条质押物权属。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险。
1.根据质物的状况如需办理保险,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第九条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条质权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四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甲方出质的财产由本合约项下的质押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甲方陈述与保证。
(三)如实说明质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五)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甲方转让质物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财产转让所得价款存入工商银行,存单作为质押。若乙方认为甲方已处分出质财产所得价款明显低于该财产的价值,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七、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灭失,因灭失所得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存入工商银行,存单作为质押,甲方在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后方可动用。若乙方认为赔偿金不足以担保乙方的债权,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八、持卡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物,并以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九、乙方承诺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十、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一、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牡丹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二、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约自甲方将质物及其权利证书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十五、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方提供质押的质物清单如下。
质物名称权利证书编号评估机构评估价值(元)备注。
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__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五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国际信用卡(以下简称国际卡)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国际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三、甲方出质的财产由本合约项下的质押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三)如实说明质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五)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转让质物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财产转让所得价款存入银行,存单作为质押。若乙方认为甲方已处分出质财产所得价款明显低于该财产的价值,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七、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九、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灭失,因灭失所得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立即存入乙方银行,存单作为质押财产的组成部分,甲方在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后方可动用。若乙方认为赔偿金不足以担保乙方的债权,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十、持卡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物,并以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十一、乙方承诺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三、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国际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四、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约自甲方将质物及其权利证书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十七、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甲方提供质押的质物清单如下: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六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大写)元整。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_元整。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七
出质人: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的保证。
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的出质权利权属完整,不存在争议纠纷。
2、本合同项下甲方出质在南宁市的人人乐超市、梦之岛百货、华联超市、南城百货超市甲方的应收款是真实、合法的、有效,该应收款还未清偿也未到清偿期。
第二条:反担保的债权及金额。
反担保的债权: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债权(贰佰万元贷款本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甲方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贰佰万元本息、违约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利。
甲方出质的应收款项为贰佰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南宁市:人人乐超市、梦之岛百货、华联超市、南城百货超市代甲方销售商品未来12个月到期的应收款。出质人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第五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商品销售合同、进入超市的商品明细清单、对账单、欠条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第六条: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协助乙方到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证信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注册为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应收账款是指甲方提供给第四条中的四家超市的商品而获得的要求四家超市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12个月到期的(一年内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年的)货款。
第七条:质押权利的处置。
应收账款届满一年,还贷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处理:当甲方不按期还贷时,乙方代偿后有权从应收账款中清偿债权。
第八条:特别约定。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应收账款的权利凭证、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真实的债权债务,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当贰佰万元应收账款足额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赠与、转让、重复质押或者用其他方式处理本合同的应收账款。
4、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撤销、变更或者解除。
5、甲方如有重大事项发生变动,应当及时(重大事项发生变动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重大事项是指:公司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经营范围、股权变动、出质权利发生权属争议、法定代表人变更等。
6、乙方债权得于清偿后还有剩余的应收账款,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7、乙方有权不定期对甲方出质的应收账款进行检查,或者要求甲方提供应收账款清单,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权利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证信中心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八
为保障乙方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带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以其所有的或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借款合同无效时,本质押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对借款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和权利凭证由质权人占有和保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将质物清单所列质押物及物权凭证交给乙方并支付质物保管费。
第五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声明:
四、甲方未隐瞒下列可能影响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事件:
1、与甲方(或与甲方的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3、质物为共有财产或其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尚有争议;。
5、质物在此之前已经向第三人设置质押。
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
四、出质的财产发生权属争议,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财产。
受偿。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乙方依据借款合同有关约定收回贷款时其未能实现的全部债权。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乙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实现了债权;。
三、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实现了债权。本合同因前款第一项终止后,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甲方。本合同因前款第二、三项终止后,若有未被处分的质物或者乙方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以任何方式妨碍乙方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物和甲方在本合同第五条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的保证未得到履行时,乙方因甲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法全部收回的人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
第十三条项下质押清单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状况。
存放地点保管人权利凭证原值评估值登记部门(证号)备注。
公章: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九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动产质押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
动产质押合同自篇十
出借人、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投资需要,向甲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不动产: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前,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元整,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拥有权与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本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借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借款给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归还借款。
1、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等情况。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抵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甲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况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借款,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另甲方有权以每逾期一日按当日银行贷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利息。如逾期到________日后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将抵押物依法处置,处置所得用以清偿借款本金、违约、利息及相关处置费用等,如有余款则交由乙方。
本协议项下依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鉴定后借款发放之日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份,抵押物公证、登记部门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抵押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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