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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汇报(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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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品质量工作汇报(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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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有助于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法。如何应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压力?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一

县畜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狠抓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病死及病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化流通环节监督,加强畜牧业投入品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我镇畜牧业发展,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圆满完成了这段时间以来的目标任务,下面就我镇所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加强领导。

人员、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督查检疫工作。镇上专门召开。

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加强部署,印发相关宣传资料,以全镇每一个社为单位,集中区域宣讲《动物防疫法》、病死及病因不明动物的危害,发放及张贴“致广大养殖户的一封信”,使广大群众人人知晓,积极参与,及时提供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其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生猪屠宰点、生鲜肉销售点、饭店、餐厅、学校食堂进行了一次全面而细致的检查,主要检查肉品来源是否有《动物产地合格证明产品》验讫滚章和完整的肉品采购台账记录,贮藏冷柜是否符合要求及作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等,若发现有不完整,不规范的地方,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力求做到安全规范,做好各种记录。同时,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执法人员扩大检查面,对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的各种记录、消毒设施、无公害处理设施等也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相关负责人做好畜禽的免疫工作,并签订《动物防疫承诺书》,明确责任。

二是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为杜绝病死动物转运及。

身体健康及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镇畜牧兽医站严格落。

实《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流通领域、集贸市场、超市等环节的监管,凡无检疫证明、检疫标识和规定的检测证明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允许其上市、运输、加工。

四是规范畜牧业投入品的安全。在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会议后,镇畜牧兽医站集中开展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等动物投入品环节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动物用药用料的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工作人员数量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工作强度大,由于资金有限,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难点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等等,因此很难确保监管兽药饲料、无害化处理点等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长期开展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贯彻落实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动物卫生执法监管力度,积极做好流通环节和生猪屠宰点、生鲜肉销售点、饭店、餐厅、学校食堂等肉品来源检疫监督。

2、强化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

上制止有毒有害物质滥用行为的发生。

3、每月各开展肉品、饲料兽药、养殖场等专项整治行。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二

杭锦旗位于鄂尔多斯市的西北部,面积1.89万平方公里,人口14.2万人,2011年牧业年度牲畜头数230万头(只)。为保障全旗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今年以来,我们依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检疫管理制度,实行从饲养到餐桌有效监管和可追溯管理制度,以及检疫监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度。对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严把产地检疫关,严把屠宰检疫、检验关。上市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检疫验讫、标识必须齐全,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队伍建设。

2008年兽医体制改革,我旗按照国务院《兽医体制改革方案》、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理顺了机构职能,将兽医检疫监督执法职能整合,全部归并到旗动物卫生监督所。乡苏木镇原动物防疫检疫站更名为动物卫生监督站属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乡镇派驻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全旗共有六个苏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派驻机构,有高级职称工作人员4人,中级职称工作人员38人,初级职称工作人员32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的检疫监督员61人,中专以上文凭的检疫监督员13人,监督检疫人员平均年龄在29-35岁左右。

二、规范检疫监管工作。

填写检疫报检单,并通知检疫员检疫出证。全旗派驻六个苏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2006年给配备了一辆面包检疫专用车,每个派驻站都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建设了新的办公场所、化验室,这样我旗交易出栏、上市屠宰的动物全部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全旗苏木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达到100%,饲养场所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散养户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8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到了100%。进入屠宰环节的动物入厂前检疫人员必须查看产地检疫证明,核对耳标无误后凭产地(或运输)检疫证明方可入厂,入厂的动物要进行隔离观察,看有无异常,测量体温并填写临床观察记录,临床观察无异常填写准宰证明进入屠宰间屠宰,屠宰后头蹄肉尸编号,并对头蹄肉尸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4个动物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必要时送化验室诊断)。今年,增加了瘦肉精检测,有瘦肉精检测证明的做抽检,无瘦肉精检测证明的要进行全部检测。屠宰后对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识、验讫方可出厂销售,对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要填写无害化处理通知书并监督畜主或厂方进行无害化处理(畜主签字并对处理的不合格肉尸照相),无害化处理档案留存。

三、

加强监督管理。

分了6个乡镇责任区,每个乡镇划分了不等的责任区,有动物卫生分站的按分站划分,每个责任区确定一名监督检疫责任领导和两名监督执法人员,作为该责任区动物检疫工作监督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乡镇派驻动物卫生监督站将嘎查村划分了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一名动物检疫员做为该责任区动物检疫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协检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并承担责任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产地检疫工作,协检员对检疫员负责,检疫员对检疫结论负责。

四、全旗布病检测工作。

今年共检测牲畜95039头只,扑杀病羊2292只,疫区羊全部进行了检测,非疫区羊按照10%进行抽检,目前疫区的羊禁止流通、禁止交易上市,其余非疫区抽检过的羊凭检疫证明方可流通上市销售。

我们每年除固定开展春季、秋季两次综合性执法行动外,还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3-4次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共开展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执法行动11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企业(单位)76家次。

1、继续加强对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贩运、销售劣质畜产品以及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我旗食品安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3、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继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肉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我旗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旗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兽药市场、生猪养殖户、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猪养殖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

三是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增加对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场农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巡查密度和频次,实时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源头农产品安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来,县市场监管局把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多项有力举措,不断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市食药监局关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工作指导意见和“菜篮子”等供给安全的有关精神,积极安排部署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转发了市局印发的《宝鸡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范围、食用农产品准入的要求等,启动了《凤翔县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共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1批次,水产品10批次,其他食用农产品28批次,结果均为合格。快检畜禽肉及副产品398批次,全部合格;快检水产品285批次,不合格为2批次;快检其他食用农产品1749批次,不合格为9批次,做到重点品种全覆盖。

三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食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易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畜禽水产品、生猪肉市场、冷冻肉品、病死猪肉、蜂蜜、豆芽、毒蘑菇的清查及专项整治,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同时在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发布了毒蘑菇和生鲜蜂蜜风险警示,做好相关风险预警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食用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提升市场销售环节管理水平,努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xx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要求市场开办者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进货渠道、产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留底,建立入场销售“一户一档”的管理档案,同时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分发并监督入场销售者使用。目前,该市批发市场统一制作的管理制度已全部公示上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经营制度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实。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批发市场农残快速检测室的建设和检验设备,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在市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食用农产品有关信息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牌,及时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宣传、现场咨询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批发市场进行针对性宣传,使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责。截至目前,该市系统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须知》等各类宣传手册1000多份,接受市场经营者咨询近120人次,张贴食用农产品宣传海报35份,宣传单张500余份。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四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半年总结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针,狠抓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禽检疫工作。上半年来,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也有了新的喜色和亮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绩。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贯彻实施,成立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打击领导小组,由区农办主任肖泽荣任组长,区农办副主任、畜牧水产局局长李民和、雨母山乡原政协主任全碧雄、呆鹰岭镇副镇上罗琪轩、长湖乡主任科员周建民任副组长,各乡镇防疫站站长为主要成员,由李民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检疫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且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媒体宣传3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各乡镇防疫站专业人员每月学习培训一次。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新经验要及时上报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打击办公室和区食安委。各乡镇防疫站每月10日、25日向区整治办上报整治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猪上市和流通并立即送样复查,经复检确认后依法处置。各乡镇对规模猪场的抽检率为100%,各生猪屠宰场抽查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外调生猪按照每户必检一头抽检。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耳标管理,严禁耳标随便发放。严把市场环节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区严把市场关。对呆鹰岭市场、雨母山乡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才能上市,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上市。严格按照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集市、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今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1次,区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辖区内肉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普查,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确保人们吃上放心的肉食品,严防病死肉品上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除加强宣传,严格检疫稽查外,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肉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动物食品质量安全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漏洞,特别是现行体制所实行的不同部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造成了监管的脱节,再加上监测、抽检覆盖有限,养殖户对所使用的饲料药物普遍没有进行登记。

疫总体目标。从源头上为肉品质量安全把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出栏的产地检疫结合起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在此,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人们群众消费安全和我区养殖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五月二十八日。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五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8日)。

今年以来,祁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质量监管。我县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等环节入手,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监管体系。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发展农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祁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和联系农业的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主管,确定了专人专抓。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08年,县绿办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际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办公。后来为了理顺业务部门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农业市场信息站牵头组织实施。今年,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已上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单独设立,拟定编3人,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每个镇农技站同时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还配备了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年安排了29.6万元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4万元,县农业局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地开展。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制定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职责,加强了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县今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在元旦、春节、“3.15”、“五一”、端午及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及特定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在6月中旬《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市民安全生产和消费。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台次,深入全县20多个乡镇农贸市场及重点区域,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资料》、《食品安全法》、《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管理》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张贴公告2000余份。在宣传过程中采取流动宣传和固定咨询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解答广大市民遇到的各类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推动基地建设。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培训。为搞好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县农业局抽调了20多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技联户”小分队,经常深入基地和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科技培训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全方位的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解决农户在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基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各联户小分队共上门技术指导6000余次,现场指导和培训农民2.6万余人次,完成标准化培训800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3万份,制作标准卡5000张,确保标准入户率、培训率在90%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和标准化生产能力。二是积极推动“三品”监测基地建设。我县紧紧围绕发展绿色水稻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三品”监测基地,2011年在肖家村镇又新建绿色水稻基地3万亩。直到目前,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测面积达30万亩,其中:水稻基地认证面积14.3万亩、油茶基地认证10万亩;无公害基地认证面积73.5万亩,具体为:水稻43.3万亩、水果22万亩、茶叶1.1万亩、旱粮4万亩、蔬菜3.1万亩。全县三品监测面积达120万亩。

四、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源头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乃农产品质量安全之基础。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着重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的监管。今年上半年来,共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00多个;送检化肥15个,查处不合格化肥5个;检查农药批发商15个,农资经营店150家,农药品种280个;突出以对标签标识、质量抽样送检为重点措施,共查处标签标识违规农药25个,假劣农药5个,通过执法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和五种禁用农药的销售与使用。二是加强农产品入市管理,保障流通安全。我县制定的《祁阳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要求在城镇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重点抓好县城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引导农贸市场和超市与基地实现产销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台帐、质量自检、档案记录、标签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并在万联和步步高超市实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同时,加强入市农产品的管理,除对有效期内、标识规范的认证农产品和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农产品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它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有力地保障了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入超市,对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就“三品”农产品的标签、标识的规范使用及有效期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使用“三品”标志的实行强制下架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保障餐桌安全。按照省市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订了《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科学确定1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基础上,合理确定了3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面积覆盖全县各个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宾馆及酒店,按照每月4次例行监测与重大活动、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检了青椒、白菜、苋菜、菠菜、豆角、茄子等四十多个蔬菜、水果品种,建立健全抽样、检测台账,做到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报告,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并妥善处理。截止7月上旬,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764个(其中水果268个),总合格率为99.57%,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简报12期,预计全年可完成检测样品5600余个。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和省市检测中心搞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达到了省市制订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下,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下,大米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残超标蔬菜而导致的中毒事件。

五、加强认证,打造优质品牌。

我县近年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取得丰硕成果,先后培育了天龙、银光、金浩3家全国驰名商标、2家中国名牌产品;去年银光粮油被评为全省十佳粮食加工企业,这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大米加工企业;湘妹种植协会被评为全省十佳种植协会,体现了我县绿色水稻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果。今年,新培育了“九龙福”等一批农业产品品牌,“七里香”大米也获得了湖南省著名商标。我县今年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3个;神怡米业、天圣有机农业公司绿色食品续展也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全县已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有120余个,三品认证产品年产量近40万吨,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近8000万元。

六、加强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11]号文件、《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湘农发[2011]93号)精神,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执法责任人,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公开了举报电话,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进销台帐和农产品检测台帐检查,加大了对县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抽样检测,重点加强对蔬菜、稻谷、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向县食安委汇报材料10期,检测样品1444个,其中蔬菜样品1045个,水果样品361个,稻谷样品20个,茶叶样品18个,检测合格率均在99.4%以上,尚未收到群众对这方面问题的反映。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开展整治活动时,企业的抵触情绪明显,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工作还留有死角;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还不能满足农业大县的需要;四是农业执法和检测队伍还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市场准入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克难奋进,再接再厉,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六

各位领导:

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组成专班来我市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对我们的关心,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和促进,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我局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初,局党委就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署了这项工作,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我市水产局局长张振华同志担任,分管的副局长谢x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水产局办公室主任王xx同志兼任。水产局法规科科长赵xx、市渔政局局长赵xx和市渔政局副局长张xx组成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开展水产养殖执法行动,处理执法行动中的各类应急事件;负责制定xx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应急预案;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培训计划的实施。同时,我们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执行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人、分区、分责管理,切实加强了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工作的监管。

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今年我们还积极参加农业部、省、xx市举办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培训活动,主动选派水产品质量安检员12人次赴外地参加学习。今年我们共举办了健康养殖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人数有8000人次;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记录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1000多人次。在渔区刷写标语100多条,发放《禁用渔药清单》300多张进行广泛宣传。在重点渔业生产区域,全面推行以“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投售记录”为核心的三项记录制度,监督指导生产者按标准要求组织水产品生产,规范水产品养殖、捕捞生产行为。向渔民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养鱼手册》、《禁用渔药清单》、《无公害渔用药物使用方法》等宣传资料和法规500余册。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的形式,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监管的网络体系,加大了对重点养殖基地、水产品批发市场、报纸等媒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监测,一旦发现本地水产品质量出现药残超标或变质产品交易的信息,迅速上报。查证属实,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并将查处结果公开。同时市还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加强督办检查,确保监督到位。一是对养殖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在今年的常规检查中,我们主要是对国有渔场和水产养殖户,《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产品标签》制度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他们都配备了相应技术人员,养殖人员安全用药的自觉性得到了增强。同时,我局今年重点对饮水湖泊投肥养鱼现象进行了督办检查,下发了《关于严禁湖泊投肥养鱼的通知》,按通知要求我们每一个星期进行一次督办,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今年,我局对8个大湖养殖业主下放了整改通知书,对1个大湖投肥单位进行了处罚。目前,我市大湖投肥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象上津湖、胭脂湖等湖泊已全面整改到位,再没有出现投肥养鱼现象。确保了我市水产苗种和成品鱼质量安全。二是对渔药渔饲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我局联合畜牧局、工商局开展了渔药渔饲料市场整治活动2次。根据农业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将各国有渔场、大型集体渔场、各渔药渔饲料销售门店作为主要检查对象,对渔药经营户的经营品种逐项登记,明确来源和主要成份,检查是否“三无”产品,不但查柜台上的商品,还对库房商品也进行了检查,并对一个经营业主进行查处。三是对开展水产品残留品进行检测。水产品药残抽检是判断水产品是否合格的直接手段,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正值水产品集中上市时期,我局按照《湖北省水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通知》开展了水产品质量抽查。对水产品经销商进行了宣传,对经营的水产品进行检查,对抽查产品基地的水体按无公害产地认定水质指标要求进行检测,并对产地环境进行了科学评估。我市未抽查出含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水产品。国有渔区水质均符合无公害产地水质要求。四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执法监管。在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市渔政局将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及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投入品的行为,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管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特殊监管。水产品质量药残超标的实行封塘处理,严禁上市销售,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水产品实行销毁。凡是水产品药残检测出阳性的,启动追溯程序,查找源头,查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阳性案件结案率保证达到100%。

四、加强生态渔业工程建设,建立水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一是严禁在城郊型湖泊、饮用水域养殖污染严重的珍珠和进行投肥养鱼,切实改善水质,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将长江禁渔范围扩大到重点湖泊,如上津湖、中湖等国有渔场,实行“休渔”制度,使珍稀水生动植物和经济鱼类的幼体得到保护,保持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结合农业污染源调查活动,清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渔业水域造成的污染,依法保护渔业水域环境;四是大力发展小龙虾野生寄养,虾蟹混养,鱼藕共生,网箱养鱼等多种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国家级生态示范场—上津湖渔场的示范效应,扩大辐射规模;五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对河蟹、黄鳝、长吻鮠及“四大家鱼”等品种按照渔业行业标准,研究制定一系列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技术要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养殖,实现“从水域到餐桌”的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抓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论证工作。启动了水生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测体系,为老百姓吃上放心水产品提供了服务和保障。日前,全市已建成10万亩龙虾野生寄养板块、10万亩大水面河蟹养殖板块和10万口网箱养鱼板块三大示范基地。今年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22万亩,认定率100%,无公害产品60个,认证率100%,绿色产品2个。六是建立水产养殖投入品准入制度、养殖生产监管制度和水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养殖指导用药,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的质量,从源头上把好准入关。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记录,并保存到产品销售后2年以上,实现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以实现水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们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市水产品经营户、渔药渔饲料经销商、水产养殖者以及水产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但我们也知道,我市水产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其它县(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执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

二0一0年十二月。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七

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畜禽投入品饲料、药物抓起,严把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关,常抓不懈,保证了本县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对进出安化的畜禽实行检疫检测同步进行,自2009年5月26日发现一起来自湘潭的17头生猪含有“瘦肉精”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以来,我县畜禽产品至今末发现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饲养违法事件,我县畜禽养殖业正朝着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主要工作重点:

1、重视源头治理:对投入品饲料、兽药实行准入备案制度,保证了饲料兽药投入品的安全可靠度,可信度。定期不定期对进入安化的饲料、兽药进行抽样,半年来,送省内外质监部门送检饲料8个样,兽药3个样,检验均合格,对非法生产企业无机可乘。

2、严把流通关:对进出安化的生猪一律实行检疫检测同步进行,从流通环节控制了“瘦肉精”生猪运输流通。对定点屠宰场生猪按5%快速检测“瘦肉精”外,对临床表现疑似“瘦肉精”猪不惜成本一律实行快速检测,从流通环节控制了“瘦肉精”猪肉市场上的流通,保证了我县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

3、加强宣传教育:从法律法规宣传,从如何保证我县。

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道理教育广大养殖户,让广大养殖户做好自己想做该做对社会有益对自已有益的事情。印发宣传资料1580份,上门指导宣传200多次,免费发放“瘦肉精”检测卡2680从套,让生产者同监管者形成了共识,让生产者自觉杜绝“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添加。

4、强化各自责任:县局召开了“瘦肉精”整治专门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和《安化县“瘦肉精”专项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同县局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加强了直接监管部门的责任。各乡镇发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850份,养殖户同各乡镇动物防疫站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460份,县局还把养殖户安全生产同畜牧业扶持政策挂钩。因“瘦肉精”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我县没有发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得意于各级政府的重视,部门的支持,畜牧战线的共同努力,生产者的大力配合。我县畜禽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安化县畜牧水产局饲料兽药监督管理站2011年6月27日。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八

我市现有水产养殖面积11.8万亩,2014年预计全市水产品产量2.86万吨,渔业产值6亿元以上。水产品不仅丰富着城乡居民“菜篮子”,而且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和食品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市水产局始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全系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近几年来,水产局针对监管、检测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水产质量安全的各项任务,无公害水产品每年抽样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市水产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局长周明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主要抓,安全生产检测股、市渔政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单位参与,具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水产局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科技培训,强化安全第一的理念。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会议不下于30次,培训渔民3500人次,发放各类科普和技术资料近5000份。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100户,辐射带动2000多户养殖户,每年组织发放各种安全渔需物资近1.5万元,引导养殖户正确用药。做到逢训必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渔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防病和用药知识。从思想上转变从业人员的健康生态养殖意识,规范用药观念,牢固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高压线”不能碰的的理念,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两认”和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倡导健康养殖。

近年来,安陆市水产局为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省部级示范场的辐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渔业基地建设上规模、精养鱼池改造上水平、行为上规范渔业养殖和养殖投入品上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和鼓励全市各养殖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社申报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市三河养殖场、市百花养殖场、碧涛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甲天桃水产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6家,创建王五水产养殖基地等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3家。全市已有9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通过了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42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各基地.通过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大大改善了生产设施,完善了相关技术,规范了养殖制度,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了建设水平,从而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是强化源头整治,加强投入品和三项纪录的管理。水产局每年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为从源头强化水产投入品管理,针对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突击检查,主要检查鱼用饲料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以及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查看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销售台帐,是否生产经营了违禁药品,饲料中是否含有国家禁(限)用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年初要求经营门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对个别经营户未做销售台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于养殖基地组织力量到养殖现场例行检查。到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饲料的来源记录等“三项纪录”,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用渔药情况和携带有害物质残留的、变质和过期的饲料。促进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公众水产品消费安全。

安陆渔政在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平时例行检查相结合,主要对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从未发现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虾类氯霉素药物残留抽检全部合格,确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抽检送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我市产地和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至少两次赴各乡镇等地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检样品封样后将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无机砷等药残、重金属指标检测。为进一步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储存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的力度,防止违禁渔药、“三无”渔药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投入品在养殖过程中的使用,不断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通过我局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大幅提高,人们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与国家、省、市对我们工作要求相比和广大消费者的期盼,还有很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我市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只能配合部、省的水产品抽检活动,不能自行检测水产品和渔药、苗种。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投入品的监管存在职能不清。渔药生产、销售经营的审批权不在水产部门而在畜牧部门不利于有效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市现阶段建设现代渔业的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是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严防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大范围蔓延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逐年加大对渔药市场和鱼用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频率及检查力度,强化对鱼用生物制剂的管理。

产地抽检是加强产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单位的重要手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抽检方案,每季度例行抽检一次,每年随机抽检2次,年抽检品种不少于10个,被检单位不少于3家。

四是主动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一方面建设水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完整建立每条鱼从繁育基地到苗种培育再到成鱼养殖整个环节的养殖数据库,并能提供查询。另一方面建设产地准出制度。只有合格、安全的水产品方能上市销售和流通。

五是深化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

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是近几年形势发展多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养殖用药、水域环境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部门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环境监测和服务中心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九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城乡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业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情况得到根本好转,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步伐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在农业部组织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蔬菜合格率排名位居全国37个城市中上游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在做好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建设的同时,会同市编办积极开展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的调研工作,建立完善各涉农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市编办2005年第3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人员编制为10—15人。目前我市15个区县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已设立了5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覆盖全市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二、措施得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顺利。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成立后,我市加快了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步伐。2005年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农业部门先后到市场准入工作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学习,起草市场准入办法,并征求食安委、工商、法制、商贸、卫生、质检等部门意见。2005年12月10日,《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在我市2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重点超市实施蔬菜类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为过渡阶段,从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蔬菜、水果、猪肉产品的市场准入;第三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的市场准入。目前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各检测点累计共检测蔬菜样品1000份,超标15个样品,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均作了退市处理。

三、狠抓宣传培训工作。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把宣传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方面结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了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准入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快了农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了标准化生产技术、农残检测、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等培训工作。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多场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及农民共计5万人次。制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15个,先后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点300余个,面积达到3万多亩。

四、加快认定认证步伐,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止目前,全市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8个,面积15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产地35个,面积12.9万亩;无公害水果产地9个,面积2.1万亩;无公害畜产品产地4个。认证无公害产品22个,其中蔬菜15个,水果7个。在加快认定认证步伐的基础上,通过改良、改种及转移等措施,加大污染严重的蔬菜基地的治理力度。“污水莲菜”、“毒韭菜”等现象已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新方法生产的韭菜、叶菜类6000亩无公害蔬菜通过了无公害基地认定。

五、积极开展市场检查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春节前夕,市农业局组织6个检查组,从2006年1月10日—20日分三个阶段,对全市10个区县所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重点超市的蔬菜、水果、肉品、禽蛋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及大检查活动。1月10日,在市农产品交易中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大检查活动的启动仪式。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肉”。

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随着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和检测设备的陆续到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会全面提高。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十

首先是加强对奶牛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对生鲜乳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拟定《不使用“三聚氢胺”等违禁物品承诺书》1200份,由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亲自上门与奶牛养殖户签订《不使用“三聚氢胺”等违禁物品承诺书》,共签订承诺书859份。第二、5个鲜奶收购站在收奶时户户进行常规检测。凡不合格鲜奶一律当场倒掉,本季度共倒鲜奶13.2吨。第三、协同省饲料兽药监测所和市局饲料办对5个生鲜乳收购站、3台生鲜乳运输车按农业部制订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生鲜乳现场抽样,对饲料店和奶牛养殖户的饲料进行现场抽样。共抽鲜奶样10个,饲料样40个,由省饲料兽药监察所自行检测或送农业部检测,检测内容为三聚氰胺和疯牛病毒。

“瘦肉精”的监管。

(一)儒林屠宰场每天抽2头,西岩屠宰场每天抽1头进行宰前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快速尿样检测,8个规模养殖场出栏肥猪526头,按5%的比例抽检了33头,局质监办抽检监测了8个猪场123头猪,本季共抽检428头猪尿液进行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为阴性。

(二)会同畜牧,水产股对全县43个饲料兽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收缴安乃近,柴胡,青梅素等过期药品31盒。

(三)完成了对全县饲料店的备案登记工作。全县43个饲料店经营77个饲料品种,其中有21个店经营外省饲料,共有30个品种。1个自配料店。

(四)抽取8个猪尿液样,2个牛尿液样,2个育肥猪添加剂样送省饲料兽药监察所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酸的定性检测,(暂未收到检测结果)。

水产品的监管。

(一)对白云水库用网箱养鱼、西岩鱼苗场鱼塘养鱼进行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一是检查是否有养殖证,二是检查养殖生产记录情况,看用药记录、生产记录、消毒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三是检查用药情况,现场未发现禁用药物。

(二)对白云湖鲜鱼专卖店、白云湖鱼第一店、农贸市场鲜鱼店、栋梁超市等几个单位进行水产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一是调查水产品来源,二是查看销售品种、三是检查产品质量,四是检查有无药物残留,经检查基本上合格。

城步县质监办。

2011年9月15日。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日常化。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1、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局于4月19日挂牌成立了永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和经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全面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2、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一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突破10万亩。二全面开展产地环境监测,对全县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监督管理,并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三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日常化,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等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大米、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四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基本杜绝重大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执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特别是“7.15”洪灾后,我局组建了多个工作小组和抗灾补损生产自救技术服务队,分赴各乡镇核查农业损失,指导灾后农业生产,传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并在各集市分发各种技术资料,广泛宣传抗灾补损生产自救技术及灾后农业生产病虫害防治知识。7月15号以来,我局已派出技术人员200人次,分发各种技术资料10000余份。二是利用电视、新闻媒体和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测结果、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抓好农产品例行监测

自4月19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以来,我局加大投入,实现农产品例行监测日常化。4-7月份已从城关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城抽取农产品样六批共60个样品化验,并把每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报送相关单位。这六批样品中不合格样品有6个,不合格率为10%,没有超过了10%的控制目标。从6月下旬至10月进入农药使用旺季,农产品例行检测将日常化,并采用日报和周报制的形式公布检测结果,扩大影响范围,引导市民健康消费,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5、治理源头,强化监督。

5月份我局完成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工作,调整充实了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在加强对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共先后对25个乡镇、50个集市进行了农资清查,共查获假劣种子1.2吨、假劣化肥450吨、不合格农药1050件,为农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从源头上杜绝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有效地规范了我县农资市场,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基础。

工企业和生产单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认识不到位有差距。部分地方、部分单位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例行检查不配合,不同意抽样检查,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

2、经费不足工作难以置开展。2015年我局投入50多万元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项工检测工作已顺利开展,但目前检测中心没有任何工作经费,工作难以开展。希望县财政设立检测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市民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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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涉及面广,希望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多开展集中检查活动,扩大影响范围,改变目前这种买样化验,拒绝抽检,检测结果不能向社会公布的局面。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15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

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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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业局

2015年12

段。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2003年我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1年12月,进一步成立了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股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编制7人,实有3人),二站股合署办公。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县级质检站建设”已获国家2011年项目支持在建,国家财政240万元已到位,县财政配套的60万元迟迟未到位已严重影响到质检站的基础性建设。近年来,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但是真正贯彻和落实到位还有不少差距,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含股、中心)成立六年来,设备和技术投入以及检测手段上几乎没有太大改观,仍停留在筹建的初始阶段,设备简陋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仅能从事检测数量微小的有机磷速测,检测抽样覆盖面小,检测内容范围有限,经费匮乏等,一直没有进行合格的标准计量认证,追踪服务欠缺,缺乏督查力度,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检验根本无法实现,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 有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2、面对种类繁多的农业投入品,一些生产者抱有侥幸心理等,他们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质量安全意识偏低,在科学规范使用方面明显滞后,仍存在有病虫害乱用药或仅凭经验用药等现象,极易造成药品残留超标,影响产品质量。他们求的是治虫效果和价格,只要价格低,效果好就行,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追求产量而不重视质量,今年春夏秋季节,我们快速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的数据,超标率明显比以往偏高。

3、农产品生产多为分散经营模式,管理和规范生产难度较大,不合格产品进入集贸市场得不到有效控制。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体制,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这些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起来,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这种状况大大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4、我县外地的蔬菜占据不少市场,其生产基地不受我县控制,没有经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不能提供法律依据,无法加大监管力度,极易发生蔬菜大面积质量安全问题。

5、一些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不够了解,对于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追溯制度不够重视,普遍安于现状。

6、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体制不够健全,多个部门参与监管,政出多门监管效果也不理想,联合执法常常流于形式和声势,缺乏统一权威的对城镇农产品销售市场、尤其是县乡农贸市场监督执法。县乡村农贸市场及无公害生产基地都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点,超市无公害农产品销售渠道实际名存实亡,工商管理部门本应当提供简易速测手段,实际上农贸市场检测工作并没有真正开展,难以适应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因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在省级农产品检验检测部门的例行样品抽检中,我县被抽取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就曾有过高达26.4%的记录。

7、在农资销售中,不法经销商明知哪些农药是超标的,哪些农药是严禁销售的却偷偷销售,他们唯利是图,挣黑心钱,在查处违禁农药销售过程中有的销售者甚至制造重重障碍,阻止、妨碍执法人员的正常公务。

二、对策措施

1、建议县委、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

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在县、乡两级政府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管领导任第一责任人,确立一名副职为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设在食安办(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并在食安办(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考核,常抓不懈。

2、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对生产者耐心宣传和灌输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特别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真正让生产者懂得这些政策、制度、要求,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化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检测等工作投入力度。

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一个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5、凡涉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执法、抽检及管控网点建设等)所需费用建议县政府专题研究,纳入年度常规性的财政预算,预以保障。

2011年12月18日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加强动物免疫、生鲜乳、兽药、饲料、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从畜禽生产、屠宰加工和市场销售等环节监管入手,加强畜牧业投入品和畜产品质量监测,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以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基础,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力度,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

1.规模饲养场更加规范。畜禽养殖场和小区在疫病防治、饲养管理、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安全无害。饲料生产企业按标准生产率达到100%,饲料、兽药(gsp)经营企业合法经营率达到100%。

3.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动物防检疫和预警、预报网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的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畜禽产地检疫、同步检疫率达100%;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

(一)抓好疫病防控。

1.强化防疫监督,扎实搞好基础免疫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免疫方针,按照“五统一”、“五不漏”的原则,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二是加强养殖大户、交通沿线和接壤地区等重点区域的防疫工作,养殖大户实行联户指导,落实防疫措施,确保养殖大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95%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保护率达70%以上。

2.进一步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系统,加快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的录入,完善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系统,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3.强化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一是要充分发挥疫情测报站的作用,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监测、送检和自检工作,严格动物疫情保密制度和报告制度;二是要完善动物疫情预警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和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提高动物疫情的预警能力;三是坚持常年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对规模养殖场(户)要指定专业兽医进行疫情监测。

(二)加强养殖场监管。

一是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部规范要求。二是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要求记载生产记录、饲料与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相关内容。三是必须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专职防治人员;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防疫制度健全。四是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安定等农业部规定禁用的物质。五是动物出栏时要报检,引进动物要审批、隔离,发现可疑动物疫病要及时向县疫控中心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六是病死动物和养殖废弃物必须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处理,制作无害化处理清单,附上病死动物处理过程照片,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并随时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无害化处理现场的勘验。

(三)加强饲料监管。

1.抓好饲料生产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一是认真抓好企业年检备案工作。二是严格监督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记录。饲料生产企业必须建立7大制度,并认真执行。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10个生产记录,并逐日如实填写。三是加强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每季度对全县饲料生产企业开展1次例行检查,监督饲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认真开展检化验工作、认真执行非法原料不准进厂、严格按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

2.抓好饲料经营企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一认真开展饲料经营人员培训考核,严格执行持证经营制度。二是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经营记录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三是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经营企业,特别是外地入境推销企业,必须签定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其销售的产品不含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承诺其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四是开展经营市场巡查。组织执法人员每半年对全县饲料经营企业进行1次全面大检查,严厉打击经营“四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失效变质产品和“舀舀药”等非法产品的违法行为,努力净化我县饲料市场。

3.加强饲料质量监测。一是严格实行无公害畜产品基地饲料准入制。按照川畜食发[2003]71号文件规定,严格实行无公害畜产品基地饲料准入制度,切实保障我县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二是积极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抓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样任务。同时,加大抽检范围,严厉查处高标识的不合格饲料,提高我县饲料质量水平。

(四)加强兽药监管。

1.全面实施兽药gsp,规范兽药经营企业。认真抓好兽药gsp宣传、培训、指导和验收工作,推进我县兽药gsp的全面实施,规范兽药经营市场。

2.抓好兽药质量监督和兽药残留监测抽检。认真实施兽药质量监督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抽检计划,规范抽检程序,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

1.认真执行达县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达牧发[2010]55号)文件精神,协助达县宏达养殖场等7个养殖场建立和完善好管理制度、生产记录、规范饲料、兽药使用,确保其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合格。

2.按照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和制度,加强对已获得认证企业监管和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六)强化检疫工作。

1.加强产地检疫。必须按照“三规”、“四有”的标准设立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认真落实检疫报检制度,实施现场检疫,严格“五坚持”,做到“五到位”(检疫对象、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到位),达到四个100%(规模养殖场进出动物受检率、报检点动物受检率、畜禽交易市场和运输持证率、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强化屠宰检疫。屠宰检疫中要设立“六岗”,严把“七关”,做到“八到位”,对进入定点屠宰场的待宰动物必须严格验证查物,全流程同步检疫,力争达到五个100%(屠宰动物标识回收率、屠宰动物受检率、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出场动物产品持证率、屠宰检疫证明和记录填写规范率达100%)。

3、狠抓异地引种监管。对异地引进动物实行审批制度,凡在外引进种用、乳用、饲养、役用、销售等非屠宰动物,必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书面申请,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准确了解输出地动物疫情后,决定是否准予引进,经审批合格后,方能引进;引进动物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必须指派兽医人员一同前往,进行监督(查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养殖档案、当地疫病流行情况等);引进动物必须经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到达输入地后,必须实施隔离(种用、乳用动物隔离期为45天,其他动物隔离期为30天),到期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大群饲养。

(七)强化生鲜乳监管。

一是加大奶牛养殖户管理,对全县的奶牛必须进行牛结核和布病的普查,对普查阳性奶牛一律扑杀;二是加强奶牛养殖场(户)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养殖场(户)必须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并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方能饲养奶牛;三是加强对奶牛饲料的监管,禁止使用违禁饲料和兽药;四是加强生鲜奶的监管,严禁在生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及添加剂。

(八)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各执法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活动,认真开展兽药、饲料、生鲜奶、腌腊制品、生物安全、诊疗活动、肉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专项整治活动有方案、有目标、有重点、有声势、有分工、有纪律、有宣传、有总结。各单位每月要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两次以上。一是加强肉类加工企业、定点屠宰场(点)、活畜禽交易市场、动物产品经营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屠宰无畜禽标识动物以及经营病害、毒害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二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馆、建筑工地、农家乐等场所动物食品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未经检疫或病害动物产品进入消费环节,对病害动物及产品坚决做到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认真开展无公害畜产品市场专用标志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套用和冒用无公害产品标志的行为发生,规范市场上无公害产品标志的使用。四是是积极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经营、使用假劣饲料、兽药或违禁药品的行为,加大对限用药品的监管,防止人用药品转为兽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局成立“达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洪为组长,郑四海、黄斌、柏晓雄、徐美柱、王联兵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股,杨华明兼办公室主任,曹中明兼副主任。

为有效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局成立“达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组”,由王联兵任组长,政策法规股、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组织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下设“达县饲料、兽药专项整治行动队”(由张伟任队长)、“达县肉品专项整治行动队”(由刘明均任队长)、“达县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队”(由刘明均任队长)、“达县养殖场(小区)专项整治行动队”(由伍发辉任队长),负责组织各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格责任追究。

局与各单位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单位负责人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严,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有具体行为过错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增强动物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将动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履职尽责。

(三)加强法制宣传,强化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畜牧业法律法规和畜产品安全知识,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同时开展规范养殖行为、病害肉品识别等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参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伪劣食品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

五、考核办法及要求。

1.局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局直属各单位、各办事处、南外镇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室为被考核单位,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采取定期监督与不定期监督、常年监督与平时监督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分值按比例纳入综合目标分值进行综合考核,对年终考核低于85分的,除全县通报批评外,并惩执法责任金2000元。

2、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设一等奖一名,奖现金2000元;二等奖三名,各奖现金1500元;三等奖七名,各奖现金1000元。

六、本文件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20日。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十三

认真贯彻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安排和部署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

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宣传。二要强化农资质量检查。在备春耕生产阶段,农业执法部门要全面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扩大农资产品的抽样检测范围,提高农资产品质量预警和防范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对已公告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等禁用药物,要继续加大清缴和查处力度,严防流入农业生产领域。防止出现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农业生产大面积减产乃至绝收现象;防止出现农资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要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对农民投诉举报案件,要集中力量、逐一排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于农民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必要时,农业执法部门要主动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共同调查处理,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犯罪分子。四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切实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分类指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业法律法规和高效农业种植模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也是我们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部署,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产品质量工作汇报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就自身和所管辖县市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上而下就元月至九月份工作任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从工作完成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三方面进行如下汇报。

一、工作实施情况。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几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连续几年在省对我市蔬菜、茶叶、水果、大米质量等农产品例行监测中,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确保了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

黄冈市有十一个县市区,由于我市农产品监管检测体系启动较晚,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也刚刚起步,一些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没有落实到位,技术人才等软件急缺,新的检测中心综合实验室正在装修,尚未投入使用,各个县市区配套设施建设更是良莠不齐。蕲春、浠水农产品检测中心虽已建成运转,但是运行的经费不足,日常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团风、罗田、麻城、红安农产品检测中心正在紧张筹建中;武穴、黄梅、英山和龙感湖项目还在争取当中。在全市十一个县市区中,被立项的检测中心只有五家,即蕲春、红安、麻城、团风、罗田,其它县市(区)以及市直中心是自筹资金建成或改造。

农产品检测中心机构设立情况也是进度不一,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在启用之初被市人事部门批复为事业单位,在全市十一个县市区中,除浠水、罗田两县尚未批复外,其他县市区的农产品检测中心均被批复为事业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品安全方面的财政支撑缺乏。二是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缺失。他们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违反食品安全法,随意使用添加剂,更有甚者制造和销售劣质变质食品。三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稀里糊涂,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各种现象,都是食品安全法普及不到位,(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制不健全。目前,全市十一个县市区有9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5家已立项,还有6家待立项。畜牧方面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市本级体制改革还未启动,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缺位。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能力不足。农产品安全检测手段落后、仪器设备匮缺。目前全市农产品检测全部实行快速定性检测,超标的成份和幅度难以准确分析,不仅给指导生产和追踪溯源造成了很大困难,而且不能作为案件处理的法定证据,不能及时有效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由于经费等原因未能配备,导致检测无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四)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的经费缺乏。

(五)食品生产经营渠道多,缺乏统一的标准,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的难度较大。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的使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的重要保障,但农业投入品所涵盖的的范围很广,品种不计其数,农业部门的监管、检测手段极为有限,监管难度大。二部分地方片面追求生产效益,注重生产目标任务,滥用农业投入品,忽视质量安全;部分经营者和食品加工者法律意识淡薄,违规使用保鲜剂、着色剂、调节剂等现象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不少。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增强农产品监管检测团队建设,提升团队素质,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增强团队建设。为增强农产品监管检测团队建设,我中心经人事局批准,引进一名硕士研究生和一名本科生,充实农产品监管检测队伍。下一年仍将继续引进高级特殊人才,来提升团队素质。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目前除浠水和蕲春外,其他9个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尚未建立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使其他各县(市、区)设立农产品检测机构,并启动运行。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黄冈市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查处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的通知》、《黄冈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黄冈市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实施方案》,对全市11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确定其具体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位,工作做到位。

(二)争取省市两级各种项目的技术和经费支撑。

我中心现正在积极订购农产品定量检测的各种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提升团队的软实力。对于国家的农业扶贫项目、先进技术仪器引进项目、中外合作交流项目、“948”技术支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要积极申请,对省农业厅的对口支撑项目要积极申请,市政府对农产品安全的财政支出要积极申请。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认真开展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严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则,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扩大对全市农产品抽检的范围和力度,加大对食品投入品的专项治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瓜果疏茶高毒高残留农药超标案件,要坚决遏制非法使用违禁农药的状况。从市区到县区,从市场到农户,从生产者到经营者,都要进行抽查,使我市食品安全在全省综合排名比过去进位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规范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全市畜牧部门完善“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工作格局,健全检疫检测体系,严格规范检疫检测制度,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坚持“四不准”(对病死猪一律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食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以市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培训活动来增强公众农产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促进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活动,抢占“1+8”城市圈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先机,唱响“大别山绿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树立大别山绿色农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放心消费信誉,重塑居民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为全省、全国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二是进一步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加大农业“三品”开发力度,使源头产品的安全供给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突破。

各位领导,我们将以省人大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力度,加大投入,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不懈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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