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样板房合同签篇一
承包方:
为了协助住户尽快完成装修工作,*将暂未销售的部分住房统一进行装修,作为样板房引导住户尽快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样板房装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1、*楼3层 户型精装修。
2、*楼3层 户型精装修。
3、*楼3层 户型精装修。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设计,自行设计出图(含平面、立面、施工、效果图等,图纸需加盖公司印章),图纸和清单预算报甲方备案。甲方不支付设计费和出图费。
三、工程结算:甲方出资,以产权面积计,按元/㎡(含税)给付乙方装修费。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双方按清单预算核对工程量并办理结算。结算造价超出*元/㎡的部分乙方自理;不足元/㎡按实结算,结算造价如有争议送审决算,送审决算超出元/㎡的部分乙方自理。
四、装修要求:
1、总体要求:住户购买家具后即可拎包入住。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①水、电、洁具、灯具包含在内,不包含家具
②顶部:厨房、厕所为集成铝板吊顶,其他需吊顶部位轻钢龙骨吊顶造型
③墙面为墙漆或壁纸
④厨房、厕所、阳台为地板砖,其余为复合木地板或多层木地板,含踢脚线
⑤窗台:大理石或人造大理石铺贴
⑥厨房:整体橱柜,含中式抽油烟机、燃气灶具
⑧室内门:实木门,含五金、锁具
⑨主材品牌:
洁具:法恩莎、箭牌、帝王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灯具:三雄极光、欧普、雷士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五金、锁具:顶固、保时特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橱柜:欧派、嘉宝、方太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2、装修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装修完毕室内环保检测要求:合格。
五、施工期限: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完工日期每推迟一天扣款元。如因甲方原因开工日期延后,工期相应顺延。
六、付款方式:甲方不支付预付款。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80%,结算办理完毕10日内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问题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七、验收和保修:装修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相关资料(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各一份,施工影像资料等),甲方组织验收,验收质量标准参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xx 》执行,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
八、其他:
1、乙方必须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和材料转运通道的设备、设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或赔偿。
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和必要的协助;协调与周边关系,采取措施防止强行揽工。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或土建总包方的管理。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签订日期: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样板房合同签篇二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九环•紫荆城样板房工程施工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约 270平方米(设计图纸面积)。
二、承包范围:
1)、砌体、构造柱、二次结构施工,地面水泥砂浆找平细拉毛(完成至不贴地面砖),外墙水泥砂浆抹灰,内墙混合砂浆抹灰、刮腻子、刮仿瓷涂料,天棚混合砂浆抹灰、卫生间防水,机电、门窗安装的塞缝、收边、收口,阳台栏杆、楼梯栏杆制作、安装、油漆。
2)、材料人工搬运,外墙脚手架搭设,必要的现场安全防护。
3)、窗边打胶。
4)、卫生清理、成品保护。
5)、除砌块、钢筋外的其他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含机电材料)。
6)、三层顶、四层顶堵洞、防水。
7)、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施工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本承包范围全部内容。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五、承包价款
以结算价为总承包价。
六、结算方式
按湘建价【20xx】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宁乡建设造价20xx年第2期价格计算总价,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xx〕396号文调整计取。总包单位提供的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扣除。
七、付款方式
1、全部承包范围的施工内容完成后经监理方、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凭甲方审定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额,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结算总额的95 %;留存结算总额的 5% 作为质保金,两年后返还。
2、上述付款由乙方填写工程结算款,经监理部负责人、甲方工程部签证确认甲方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七日内付讫。
八、技术要求和设备、材料
1、乙方进场的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必须符合本合同主要材料清单约定的品牌、规格、产地的要求。必须由甲方工程部、监理部负责人验收、核对、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材料、不得进入现场。
2、乙方如在施工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本合同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甲方、监理方有权制止施工和要求乙方拆除重建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3、乙方应对进场的设备、材料妥善包装和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失窃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验收标准与质量保证期
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质量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因材料或施工不良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因素损坏)。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问题解决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重大问题可另议),每超过一天,则按500元/天处罚,罚金在质保余款中扣除。
十、工程变更
双方按如下方法确认工程变更:
1、甲方出具的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涉及到工程承包总额增减的,按实际发生额增减承包总额。
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材料的增减、换用,须经甲方确认同意,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材料品牌、数量、厂家而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相关联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土建施工图纸和文档资料。
2、组织技术交底。
3、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
4、监管设备、材料和施工质量,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5、按合同约定时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十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供货商货款。
2、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人的管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乙方施工用水、电须装表计量,并承担费用。
3、施工期间应允许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跟进施工,并应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
4、自行解决施工人员办公与生活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设备、人员无条件撒离,不得以任何原因滞留占用甲方场地和房屋。
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及时配合其他专业做好预留预埋。如造成其他专业停工、窝工、成品、半成品损失,全部费用由乙方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按 100 元/天向甲方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 如乙方的材料、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或返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关联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或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其他
1、为便于施工现场管理,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代表。乙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联系处理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样板房合同签篇三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45天,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于20xx年 月 日竣工。工期延误按20xx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工程质量:合格。主要材料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甲方另定品牌的,按乙方送样、经甲方认证的样品为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l、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到位(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2、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
2.3、及时做好审核、材料抽检、签证、隐验等相关程序;
2.4、及时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跟甲方取得联系,经共同商讨后确定施工方案。
3.3、指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管理。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卫生间应做好防漏处理。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结算时工程量实量。
5.2、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暂定价格的材料和甲方要求更换品牌、规格的材料,凭甲方书面签证的价格进行材料补差;当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市场价并经甲方签证结算。
5.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先递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样板房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样板房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样板房合同款的70%;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周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二年时一次性付清。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未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6.l、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设计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暂定价材料采取甲定乙供的形式,甲定乙供材料按采购单价×1.1进入乙方结算。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或与样品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全部返工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l、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如果图纸上有未注明节点和不够明确的按甲方代表指导为准。
9.2投标预算中若有漏项不另计。
9.3甲方将根据乙方样板房的施工情况决定是否将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9.4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二年。
10.2、本合同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样板房合同签篇四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九环紫荆城样板房工程施工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约 270平方米(设计图纸面积)。
1)、砌体、构造柱、二次结构施工,地面水泥砂浆找平细拉毛(完成至不贴地面砖),外墙水泥砂浆抹灰,内墙混合砂浆抹灰、刮腻子、刮仿瓷涂料,天棚混合砂浆抹灰、卫生间防水,机电、门窗安装的塞缝、收边、收口,阳台栏杆、楼梯栏杆制作、安装、油漆。
2)、材料人工搬运,外墙脚手架搭设,必要的现场安全防护。
3)、窗边打胶。
4)、卫生清理、成品保护。
5)、除砌块、钢筋外的其他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含机电材料)。
6)、三层顶、四层顶堵洞、防水。
7)、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本承包范围全部内容。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以结算价为总承包价。
按湘建价【20xx】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宁乡建设造价20xx年第2期价格计算总价,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xx〕396号文调整计取。总包单位提供的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扣除。
1、全部承包范围的施工内容完成后经监理方、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凭甲方审定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额,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结算总额的95 %;留存结算总额的 5% 作为质保金,两年后返还。
2、上述付款由乙方填写工程结算款,经监理部负责人、甲方工程部签证确认甲方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七日内付讫。
1、乙方进场的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必须符合本合同主要材料清单约定的品牌、规格、产地的要求。必须由甲方工程部、监理部负责人验收、核对、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材料、不得进入现场。
2、乙方如在施工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本合同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甲方、监理方有权制止施工和要求乙方拆除重建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3、乙方应对进场的设备、材料妥善包装和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失窃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质量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因材料或施工不良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因素损坏)。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问题解决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重大问题可另议),每超过一天,则按500元/天处罚,罚金在质保余款中扣除。
双方按如下方法确认工程变更:
1、甲方出具的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涉及到工程承包总额增减的,按实际发生额增减承包总额。
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材料的增减、换用,须经甲方确认同意,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材料品牌、数量、厂家而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相关联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土建施工图纸和文档资料。
2、组织技术交底。
3、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
4、监管设备、材料和施工质量,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5、按合同约定时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1、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供货商货款。
2、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人的管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乙方施工用水、电须装表计量,并承担费用。
3、施工期间应允许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跟进施工,并应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
4、自行解决施工人员办公与生活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设备、人员无条件撒离,不得以任何原因滞留占用甲方场地和房屋。
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及时配合其他专业做好预留预埋。如造成其他专业停工、窝工、成品、半成品损失,全部费用由乙方方承担。
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按 100 元/天向甲方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 如乙方的材料、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或返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关联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或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为便于施工现场管理,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代表。乙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联系处理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样板房合同签篇五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名称:仁安〃龙城国际一期样板房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城高新园龙头寺片区
3、工程内容: (1)钢结构除锈、制作,
(2)钢结构吊装、安装,
(3)钢结构油漆等全部工作内容。
以甲方提供的龙头寺样板房(j户型妖层)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包括:钢结构材料、钢结构制作、除锈、运输、检验、吊装、安装、油漆、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等。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0日
合同总工期5日(以甲方的进场开工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费、利润、税金等,实行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为依据,按图算工程量8000.00元/t包干(不再计算损耗)。
暂定金额(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35000.00元(含税价)。
乙方提供等额结算价款的正规建安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1、 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吕东 职务: 装饰部经理 电话:13983788258
3、甲方工作: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4、乙方工作:工程各部位隐蔽前通知装饰部、监理公司等部门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2、乙方在合同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不因此拖延工期。
4、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算资金利息)
5、质保期内,乙方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进行上门维修。
1、承包人不得将不合格产品使用于本项目,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处乙方合同金额2倍违约金。
2、承包人签约后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肢解。否则,视承包人为违约,处乙方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且不支付工程款。
3、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xx.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事应向发包人工程部经理请假)
4、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5、承包人若与施工现场其它施工方发生打架斗殴,不论责任在谁,不论责任大小,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1)第一次发现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限期整改;
(2)同一问题第二次发现时,除按上款执行外,对承包人追究¥20xx.00元的违约金,此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进入竣工结算。
(3)同一问题第三次发现时,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工程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50%计算。
7、发包人工作人员巡视工地时,发现承包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xx.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8、所有材料到施工现场验收后,承包人在本工程未完成前,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把材料外运出现场,否则按外运材料总价的5倍承担违约责任。
9、承包人应按照城建档案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发包人将拒绝接受竣工资料并不予办理工程结算,造成工程结算延期等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凡因承包人未按照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施工,造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发包人将按实际检测值与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要求值差额按本工程计算标准的1.5倍价款在结算中扣除。
11、工期每延期一天,处1000元罚款。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方式解决,任何一方提请诉讼均由乙方提供无过错证据,否则视为乙方有过错。
十一 、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样板房合同签篇六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样板房装饰装修施工图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清工(包括卫生间防水施工、材料上下搬运)。不包括橱柜、楼梯栏杆、木地板安装、楼梯踏步大理石安装(但包含所有项的收口)、墙面壁纸裱糊(但包含基层处理)。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包机械工具及机械工具、施工工具消耗性(工具配套)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调试、包验收、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及维护等。
第四条:合同工期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工期为 50 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乙方所有工期节点须以乙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表为准,施工进度表须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工期。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交甲方通过业主检测合格之日。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2、工程造价确定方式:
2.1、按双方确认的样板房装饰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要求,合同签订后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如甲方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甲方确认加盖公章的有效签证单等计算,未经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任何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并认可施工现场已满足施工要求。并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风险,并承诺愿意承担不可预计风险。
3、付款方式:进场施工15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第40个工作日付 3 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竣工后,甲方、乙方联合验收付款至工程款的 80% 经消防及甲方、业主联合验收合格及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底稿)后 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甲乙双方无异议签字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95%工程款, 余款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金期满一年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有保修扣、赔、罚款,支付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材料申报、领用、使用、审核管理:
1天申报,
一般材料须提前4天申报,经甲方专业主管审核后,送交甲方材料部,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前申报,造成工期延误、工人窝工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如实申报材料的用量,如乙方申报量超过实际使用量,乙方须全额承担甲方的损失。
3、现场所有材料甲方均堆积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材料堆积点。由乙方搬运至施工面,(甲方不提供搬运工具,须乙方自带)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必须符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标准、验收规定。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严格用火及用电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与甲方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乙方联系手机: 乙方联系人: ,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3.保修期责任区分。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管理不严、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三级电源驳点(到施工楼层),水驳点到施工楼层处,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接驳。
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单位施工的相关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承包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殊工种专业操作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4、乙方负责装饰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质保服务及施工范围内所有涉及装饰方面的验收协调,并向甲方提交全套验收资料,甲方提供电子版的资料表格。
5、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不合理的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优化建议,甲方按产生的经济效率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8、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9、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11、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与交接工作.
12、工程竣工检测合格后未移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破坏的损失。
14、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住宿和办公用房条件,乙方施工人员须在甲方租的房子里面住宿但不许煮饭做菜,吃饭须乙方自行在外解决!
15、乙方必须接受总包管理,承担被总包管理内容中相应职责并与总包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16、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和总包方进出物资管理的规定并自行保管。
17、乙方服从甲方、总包单位的施工作业面总体安排。
18、乙方承诺施工过程废弃物每天及时清除干净。
19、乙方承诺接受业主、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如乙方因违规造成业主、政府部门罚款,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20、乙方承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建筑工伤保险等各种相关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1、合同签订前,乙方承诺保证民工不到劳动局投诉或政府部门上访,如有发生上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民工工资全部结清无安全罚款,甲方在7天内将该工程约定的工程款无息一次性全额付给乙方(扣除垫付的民工工资和安全罚款)。
2、工期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承诺: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承诺:如未按要求投入确保工期的足额工人人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甲方同时安排工人进场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3、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质检站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如未按要求返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4、如乙方因工程质量、施工工人人数、节点进度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退场,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工程款!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样板房合同签篇七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承包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1、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
2、 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 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
4、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1. 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2. 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
3. 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
4. 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 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 元整 (¥ 元),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
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
: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7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
1. 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
2. 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10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 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
2.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工程队施工,其他工程队施工的成本高于本合同造价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负责。
3. 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
4.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
5.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6.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7. 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
8.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
工程竣工后2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2. 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3. 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施工图纸
工程报价清单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样板房合同签篇八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
设计单位:
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成果及所有权
1、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2、设计成果的所有权
只要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则设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制作与提交的图纸、说明书等设计成果之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发包单位所有。未经发包单位同意,设计单位不得擅自向他人披露、提供或用于宣传、展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
估算为人民币 整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设计单位应先向发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发包单位在收到发票后向设计单位进行付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拒绝向设计单位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设计单位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发包单位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单位责任:
6.1.1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单位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单位应按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单位已同意,设计单位为发包单位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单位应保护设计单位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发包单位对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单位应负法律责任,设计单位有权向发包单位提出索赔。
6.2设计单位责任:
6.2.1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gb50016-20__《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52-20__《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16-20__《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15-20__《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jgj50-20__《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
6.2.3设计单位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单位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单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单位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单位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5设计单位应保护发包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发包单位有权向设计单位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设计单位承诺,在未得到发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发包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单位承诺,在设计单位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且设计单位不同意终止本合同时,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设计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
7.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单位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3发包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单位。发包单位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单位均按7.2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4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单位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单位责任大小向发包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5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6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7.7设计单位保证其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天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发包单位无须承担因此产生的通知延误或送达不能的责任;发包单位按设计单位留存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发送通知的,在信函(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快递、ems等)、传真以及e-mail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单位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单位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单位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单位需要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单位承担。
8.4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发包单位 壹 份,设计单位 壹 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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