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过程中,总结是巩固知识、加深理解的重要手段,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掌握学习内容。合理安排篇章结构,使得总结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总结都是必不可少的;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一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西安泰乐星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年3月16日。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二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
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
(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三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2.打卡要求: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1天)第五条批假权限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按照审批流程后方可请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六条外出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加班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八条出差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2.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四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负责指纹采集、考勤统计工作,并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部门考勤员做好本部门考勤系统维护、员工的排班、异常考勤登记汇总、核实考勤等工作。
2、考勤员制度
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下,各部门自行组织内部考勤工作,并指定考勤员一名,如有更换部门考勤员必须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考勤员的培训。每月28号之前,考勤员必须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下月排班表及当月考勤记录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考勤记录与指纹打卡等情况进行核实。
部门考勤员为考勤结果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设臵考勤员奖励基金,标准为:50元/月,在月度工资中体现。
3、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轮班制部门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以部门实际排班为准。
(2)行政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轮班的岗位都按行政班制执行。
(3)轮班制工作时间: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场管理部轮班岗位工作时间: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员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纹打卡统计的有效时段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轮班制的员工按照实际上下班的规定时间打卡,有效打卡统计时间控制在上班时间点前2小时后1小时,下班时间点前1小时后2小时。
注:以上指纹打卡的有效时段是系统可统计识别的考勤打卡和结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时间段。
4.2员工打卡异常需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备案。《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4.3外出办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员工,原则上必须于事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进行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后到部门考勤员处补备案手续。无相关记录将作旷工处理。《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4.4员工因公至外地出差无法登记考勤的,必须在出差前填报oa《出差申请表》;如因事情紧急而未申报的,则必须在出差回公司48小时内补办手续,作为考勤依据。
4.5突发病假或者事假必须于上班前,致电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需报直接上级领导)请假及告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后一周内(特殊情况依据病情及治疗等确定时间)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病假条、病历、收费单、检查单等),办理请病假手续。
5、考勤规定
5.1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脱岗;员工不能自行调班,调班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原则上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3次)。
5.2在当月绩效考核中员工指纹打卡记录每漏打、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过3次,扣10分,即考勤结果与绩效成绩挂钩。《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详见附件三。
5.3员工在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每月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超过3次将通报批评;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视为旷工一天,扣发相应工资及各种补贴。
5.4员工旷工时间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天的,按公司规定作除名处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一次缺勤超过3天的人员视为自动离职,并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5.6每月末员工本人必须与部门考勤员核实确认自己当月考勤结果。考勤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罚相应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5.7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五
第一条 为严格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勤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进行岗位调整、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以下人员可免于考勤: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考勤内容
二、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9:00-17:30,午餐及午间休息时间为1小时30分。因国家规定变更或特殊情况下,公司可对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考勤员职责
第七条 迟到、早退及旷工管理
一、凡超过上班时间未打卡到岗、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计。按时出勤但忘记打考勤者,需及时在考勤员处登记;忘记打考勤者,在无法证明自己按时出勤情况下,考勤记录按实际记录为准。
二、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后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两小时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5次及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岗的;
3、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假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到岗的;
5、超过出差批准期限,未经申请同意而不按时到岗的;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六
本标准规定了工时制度、电子考勤操作流程、加班调休管理以及请假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内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的提出和报批,并组织、指导各单位正确贯彻执行。
3.2集团公司各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根据职责分配,负责分管范围内电子考勤规定的宣传、协调和执行。
3.3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落实各点警卫人员,监督员工按规定打卡,同时做好电子考勤设备的日常卫生及正常运行管理,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网络信息部进行维修维护,保证电子考勤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4集团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负责严格执行电子考勤管理制度,自觉规范考勤,客观公正审核上报考勤数据。
4、程序与规定
4.1考勤管理
4.1.1集团公司的工时制度
日班每周六天工作制,即每日工作6小时40分,每周工作40小时;倒班工时制度,具体有三班二运转(中途安排轮休2小时,每班实际工作不超过10小时),四班三运转,根据倒班轮休,实行综合计时,对因生产需要,在正常倒班日工作时间超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要求的,对超时工作时间按日基本工资的150%核算加点工资。
弹性工时制度,主要是针对国内外销售公司员工的工作特点实行的一种工时制度。实行弹性工时制度的员工,不严格限制员工上下班时间,在完成当月业务工作目标的前提下,由单位负责人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不核算员工加班工资。
4.1.2集团公司休假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1天。
2)法定节假日:
a、元旦,放假1天;
b、春节,放假3天;
c、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d、清明,放假1天;
e、端午,放假1天;
f、中秋,放假1天
g、国庆节,放假3天;
h、妇女节,女性员工放假0.5天。
4.1.3考勤设置种类:
1)出勤。
2)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3)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
4)旷工。无故缺勤。
5)请假。可分为事假、病假、婚假、探亲补助、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和带薪年休假。
6)出差。
7)工伤。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并按要求提供医疗诊断证明,经审批同意后视作出勤。
8)加班。
9)调休。在当月及之前有加班累计天数的情况下,员工本人提出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休息,并相应调减加班日。
4.2电子考勤操作流程:
4.2.1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网络信息部根据各单位员工的数量、出入通道情况,确定电子考勤打卡的设置规划,并由网络信息部负责实施。
4.2.2员工上下班及中途进出科技大楼、厂门的,必须按照就近原则在考勤点进行打卡,外出的须出示出门证,警卫负责查验出门证并监督进出人员打卡。对员工按时上下班,但忘带卡、卡异常的,由警卫负责出具临时打卡凭证,由员工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考勤人员手工录入修改当天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员工迟到早退而未打卡,经警卫查处的,由安全保卫部每月27日前收集警卫登记记录并按单位汇总,上报管理监控部进行通报和反馈。
4.2.3所有考勤机的时间由网络信息部定期统一校准,打卡时间以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4.2.4若出现忘记打卡的,须在当天及时补打,并向所在单位考勤人员说明,作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当日未及时补打的,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4.2.5员工在打卡时必须做到文明、有序,爱护考勤机设备,按时打卡,严禁弄虚作假。
4.2.6考勤机设置地点的警卫、总台人员负责对考勤机的日常卫生、运行状况进行管理,对考勤机简单故障进行复位处理,出现考勤机损坏的及时汇报,并监督员工文明有序、实事求是打卡。
4.2.7对于三班二运转的倒班人员在中途休息的两小时内需要外出的,需向当班组长说明,并由组长开具出门证,凭出门证出门,进出厂门打卡操作,同时必须保证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例会。
4.2.8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专员负责每周审核校正、导出考勤异常记录,并反馈给所在各单位,以便所在单位负责人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加班、调休等情况;在次月2日前对当月人员的出勤、加班、请假(调休)等情况的电子考勤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全员考勤信息反馈所在单位、工段,由所在单位、工段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各类审批表上报所在的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
4.2.9各行政部、办、中心、供应公司、国外销售公司人员的电子考勤信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周导出考勤异常记录并反馈,次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并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进行信息资料的核对;其中,国内销售公司、食堂、总部餐厅和小车班司机仍然实行人工考勤。
4.2.10如实际出勤与电子考勤记录不符的,应写明原因并将各类审批表在次月9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或分管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否则将视电子考勤信息为准。
4.2.11如出现工伤,人员未曾上班的,由所在部门填写请假/调休审批表,上报人力资源部/管理人事科更改考勤记录,可视作出勤。
4.2.12如电子考勤记录显示迟到、早退,又无外出审批表的,按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4.2.13若出现加班、请假、外出、出差等情况的,需在事先或之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审批表(见附件)报负责人审批并备案。
4.2.14各类审批表及临时打卡凭证必须在当月内上交,否则将不予更正。
4.3加班调休管理
4.3.1各单位应妥善安排好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员工本人必须事先填报《加班申请审批表》,并由直接领导负责审批,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作加班处理。并在月底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写汇总所在单位人员《员工加班汇总审批表》,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加班,由总裁审批;
2)厂、部级单位第一负责人的加班,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厂、部级单位副职及以下中层干部的加班,由本单位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
4)普通员工的加班,由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
4.3.2工作日延长加班原则上为3小时以上算半个工作日加班,6个小时以上算1个工作日加班,少于3小时的不作加班处理;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按正常上班时间出勤。
4.3.3加班工资具体为:工作日加班为日工资标准的150%;休息日加班为日工资标准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为日工资标准的300%。
4.3.4加点工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标准/日工作小时x工作日1.5倍加班*加班小时。
4.3.5在当月及之前有加班累计天数的情况下,员工本人提出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休息的,经直接领导审批同意后,可相应调减加班日。
4.3.6次月7日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对上月人员考勤信息进行核算,确认上月可调休天数、当月剩余可调休天数、累计可调休天数,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上交人力资源部或分管人事科。本人未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不作为当月考勤和工资计发依据。
4.3.7调休加班天数原则上必须遵守先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再调休休息日加班,最后调休工作日加班的顺序,并遵循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上班一天调休一天的原则,但遇到突发性、指令性加班后适当的调休可不安上述原则处理,具体有所在单位审批人负责把关。
4.3。8各单位严格控制申报加班费,员工产生的加班,原则上要求合理安排调休,不计发加班费,当月未能调休的,列入可调休天数。可调休天数每年清算一次,不跨年度累计。
4.4请假管理
4.4.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表,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经各级领导审批(同加班审批权限)及备案。
4.4.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4.4.3确因实际需要超假期的,应在假期截止前一天以上报告,并经各级领导审批同意(同加班审批权限)。
4.4.4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上级领导报告,并于事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4.5未办手续或已办请假手续但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4.4.6请假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请假,由总裁审批;
2)厂、部级单位第一负责人请假,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普通员工(非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3天及3天以内的,由本单位科级干部审批;请假超过3天的,由厂、部级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
4.4.7事假
1)请假条件:
a、因个人事由请事假,须提交请假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同加班审批权限)同意后方可休息。
2)待遇:
b、根据请假天数,按实扣发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等工资项目;
4.4.8病假
1)请假条件:
a、病假一律凭就诊的市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上级领导审批(同加班审批权限)同意后方可休假。无就诊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待遇:
b、病假多于一个月(含)的:取消当月浮动工资及其他各类工资项目,按当年本岗位基本工资发放薪酬。
4.4.9婚假
1)休假条件:
婚假凭结婚证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的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分管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开具结婚休假条,并交回原工作单位,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假期:
a、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3)待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按实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4)其他:
a、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b、婚假必须一次休完,不得转存。
4.4.10探亲补助
1)适用对象:
为集团公司引进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条件:
3)期限:
a、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补助一次;
b、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探亲补助一次;
c、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补助一次。
4)报销:
c、路费报销应使用集团公司内统一的报销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财务会计部报销。
5)其他:
b、当年本人可享受探亲补助,且不申报探亲补助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得转存;
f、若遇结婚、丧事的,不享受探亲补助;
h、结婚、离婚当年,不能享受探亲补助。
4.4.11产假
1、休假条件:
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2、假期
b、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均需出具医院证明,方能休假);
c、妊娠内自然(人工)流产或人工引产及早产的,均需出具医院证明方能休假。
3、待遇:
a、按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c、产假期间,按当年桐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发;
e、对超计划生育者,停止工资发放和各种福利待遇,分娩、产褥期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行政、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4.4.12计划生育假
1、假期:
a、放环、摘环、埋线各享受3天(应出具医院证明);
b、绝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休假。
2、待遇:
a、放环、摘环、埋线、绝育休假期间,固定正常发放,按实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b、放环、摘环、埋线、绝育等医疗费用按医院实际正常费用给予报销;
c、如采取计划生育措施而发生计划外怀孕,休假期间作病假处理,待遇按病假办法处理;
d、未采取计划生育措施而发生计划外怀孕,休假期间作事假处理,待遇按事假办法处理,并处于经济处罚。
3、其他: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
4.4.13丧假
1、假期: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的,员工可休丧假3天。
2、待遇:
a、丧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按实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3、其他:
b、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
4.4.14带薪年休假
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固定工资待遇。
3、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但除应当支付员工固定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将每日按照该员工3倍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在下一年度3月份统一核发;对享受年休假的人员,固定工资正常发放,浮动工资按实扣发。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固定工资的;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其他
5.1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年休假及探亲补助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5.2除带薪年休假外,应休假期未休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作加班处理。
5.3本制度修改后于2009年1月开始实施。
5.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七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打造成长型企业的创业精神。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八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 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 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 午 2 时至 6 时,每周 6 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 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
早班自上午 8 时至 下午 5 时;晚班自上午 11 时至晚上 8 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 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 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
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 四次。
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 11 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 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 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 班时间后 1~10 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 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 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
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 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 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 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 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 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 填写申请单。
由部门主管批准, 交总经办备案, 作为考勤依据, 否则, 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讲究工作效率; 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 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
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 ,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 勤部门备案, 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
加班薪酬的计发, 参见 《薪酬发放办法》 。
第 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 月 1 日) 一天 b、 “五一”国际劳动节(5 月 1 日、2 日、3 日)三天 c、国庆节(10 月 1 日、 2 日、3 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 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 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 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 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 xx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由总经理 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制度与细则篇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节,放假3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国庆节,放假2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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