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一种写作任务,掌握好总结的方法对我们的成长和进步很有帮助。写总结时要求明确目标,站在中立的角度客观地进行总结。如果你对写总结感到苦恼,不妨看一看以下的总结范文,或许会对你有所启发。
风险控制管理师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2、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3、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4、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5、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6、人事管理环节:包括雇用、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辞退、计算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及各项代扣款、薪资记录、薪资支付、考勤及考核等。
第六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低、中、高风险。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公司各职能部门、风险控制及法务部(以下简称“风控部”)及子公司内设的风险职能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九条风控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监事会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十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并监督其实施的有效性;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监督风险管理工作进度,协调所需人、财、物资源。
(三)风险控制部是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跟踪投资业务及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并做出风险提示,每半年提交每一次投融资业务及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报告。
4、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信息收集、识别、分析与评估,制订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
5、组织开展公司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风险管理目标和基本流程。
第十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风险确认与识别程序,预先发现风险征兆,提前采取必要的预控措施,以达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目标;对于已发生的风险,首先通过已有的控制措施予以控制,进而采取补偿措施进行控制,把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四条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
(二)风险评估;
(三)风险监控报告与预警;
(四)风险与危机的处理;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策略是指,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及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所确定的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方针。
第十六条风险管理策略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监事会评估后确定。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将公司风险管理策略落实到公司制度和流程管理中,协助各业务部门完善其业务制度和流程,并对风险管理策略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十七条现有风险管理策略、制度、流程的可行性或有效性,如因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受到严重影响,应及时进行修订和调整。
第十八条公司在实施风险管理策略的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完善授权体系,公司所有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在各项规章制度中要明确报告路线和程序,使风险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到风控部和公司领导。
第十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针对本部门业务的特点,制定本部门业务的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纳入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章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是指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对策。
第二十一条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等六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二十二条确立公司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
(一)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是公司如何认知整个经营过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二)风险接受程度是指公司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讲,公司可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
高风险是指影响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30%以上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中风险是指影响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10%以上不足30%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不足30%;低风险是指影响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10%以下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下。
公司从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先制定目标,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四个方面。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
第二十四条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访谈法等识别风险。公司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以便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一)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二)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五条风险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以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风险分析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组合而成。在风险分析不适宜采取定量分析的情况下,或者用于定量分析所需要的足够可信的数据无法获得,或者获取成本很高时,公司通常使用定性分析法。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哪些风险应当引起重视、哪些风险予以一般关注,对于需要重视的风险,再进一步划分,分别确认为“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从而为风险对策奠定基础。
风险的重要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一)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属于“极小可能发生”的,该风险就可不被关注;
(三)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风险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大,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重要风险。
第二十六条风险对策。公司应该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发生的原因以及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减少风险或分担风险。
(一)规避风险:指公司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对策。
(二)减少风险:指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三)分担风险:指公司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四)接受风险:指公司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确定具体的风险应对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2、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3、对方案中可能的机遇与相关的风险进行比较;
4、充分考虑多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
7、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六章风险监控和预警。
第二十八条公司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风险状况,相应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控部对公司的经营计划、战略方案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或岗位向风控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第三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每年对业务范围内的公司风险的控制水平进行一次书面分析和评估,风控部负责汇总风险评估报告,经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二条对合同及其他业务文件审查制度。
(一)审查合同及其他业务文件的程序为:业务部门送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核并提交法律顾问法律意见。
(二)审查合同及业务文件的形式,以书面审查为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有义务予以说明。如需对有关环节进行调查时,也可以直接实地调查。
(三)审查的时间为,受理合同及业务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工作日。
(四)设立审查登记制度,除将审查终结的资料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外,风险管理内部,设立审查登记制度,以上述的审查事项予以记录。
(五)其他。
第三十三条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财务部门,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进行预测预报。
(二)建立经营管理预警系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个业务环节特有的性质来设计不同的风险控制机制,彻底掌握风险的来源和可能的影响。
(三)建立全面的风险信息报告系统。各部门、分支机构,有责任及时、无保留地向公司内审部门报告有关风险的真实信息。
第三十四条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风险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风控部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立即与监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当风险已经发生,风控部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三十六条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收到风险报告后,及时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一般性内部风险,还是对企业声誉、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造成强大压力和负面影响的企业危机。对一般性风险,责成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处理;对企业危机,必须按照风险危机程序处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危机处理程序。
(一)成立危机处理机构。
危机发生后,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发生危机单位的第一负责人、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公司风控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授权危机处理小组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协调机构,有权调动公司可用资源,有权独立代表公司作出声明、承诺或妥协。
(二)制订危机处理计划。
危机处理小组根据现有的资料和情报,以及企业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危机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危机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包括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费用控制和实施责任人及其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立即开始进行物质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危机处理行动。
(三)危机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对危机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理,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危机事件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时安抚,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危机处理小组均应与当地政府、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教训总结与责任认定。
危机事件处理完成后,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和危机发生。
第三十八条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公司将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子公司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四十条公司各有关部门、子公司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报告报送公司风控部备案。
第四十一条公司风控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并将监督评价报告上报董事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内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风险控制管理师篇二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命题。党的建设科学化首先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加强内控控制,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方面,有效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预防国企人员腐败,是当前务必切实抓紧抓好的战略任务。
一、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
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在监管方面客观存在的缺
相对较多,而近年来有向低层级、低职级人员发展的趋势。四是从涉案人员的年龄看,国有企业曾有一段时间存在“59”现象,而近年来呈现出逐步向低龄化转移的趋势。这表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预防腐败的主要对象应当是,具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企业中直接从事经济工作、年富力强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二、风险管理对深化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有关中央企业调研时明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体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把惩防体系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之中,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如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风险管理在预防国企人员腐败中的运用
至最低的管控过程,其中包括对风险的评估、量度、防范和应对。就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而言,积极探索在国有企业运用经济学的风险管理方法,来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通过全面收集和分析风险信息,最大限度查找腐
败风险,提高企业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
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腐败风险收集应具有全面性、系统
性、超前性,覆盖企业多层面、多领域、多环节,考虑企业当前存在和未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避免腐败风险问题遗漏,为全面风险识别奠定基础。企业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收集补充企业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档案、重点业务流程执行状态和结果等方面的信息数据。还可依据企业信访举报中反映的情况,效能监察、巡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腐败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的具体表现和发生条件,为后续的系统治理提供重要依据。风险信息收集过程是提高企业全体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的过程,通过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营造氛围,进一步形成企业领导人员廉洁经营、全体职工共担风险的企业风气和企业文化,夯实体系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识别,认真分析企业各层面、
3
既全面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又紧紧抓住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加大治理力度,是搞好预防国企人员腐败工作的关键,也是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方面。充分有效地利用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果,建立企业廉洁风险信息平台和分析机制,定期开展腐败风险识别,增加廉洁风险预测功能。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可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多方位、多角度分析确定高风险目标和监控节点,特别在企业各层面、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范围内,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经营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劳务管理、用人管理以及资产经营项目监管等,然后通过定期审查关键业务的工作流程及其受监控状态,逐步骤、逐环节进行诊断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漏洞、缺陷,客观研判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并预测其风险等级。这就把治理腐败、风险防范和企业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体系建设根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中,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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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管理师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筹(融)资、投资的内部控制审计,规范筹(融)资与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筹(融)资主要包括筹(融)资包括股权筹(融)资和债权筹(融)资。本制度所称的投资主要包括理财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筹(融)资与投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第四条审查项目管理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的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和有效。
第五条审查项目管理岗位是否职责分工明确,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
第六条审查决策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组织保证条件方面:
(一)是否有健全的筹(融)资与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并配备了适当的管理人员。
(二)是否建立了项目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是否体现了控制和制约的原则。
(三)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管理部门是否定期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析经济效果,实施及时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八条立项控制方面:
(一)是否提出项目的申请报告。
(二)是否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是否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四)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了审批手续。
第九条计划预算控制方面:
(一)重大项目是否纳入预算进行管理。
(二)重大项目预算编制的程序是否完善,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
(三)重大项目的预算是否按规定程序经过批准。
(四)合同(协议)的签订是否有严格的会签与审批程序。
第十条项目经费控制方面:
(一)项目所需资金是否属于项目预算范围。
(二)项目资金是否按预算和协议拨付,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及领导的审批。
(三)项目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控制方面:
(一)是否已建立各种项目的账务核算配置系统,实行项目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二)是否对项目有关的账目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三)对项目会计核算的程序、方法是否完善合规、数量是否正确。
第十二条债券、股票及投资资产的保管及定期盘点方面。
(一)债券、股票及投资资产的保管是否能有效的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投资的资产是否及时到位,有无被临时挪用的漏洞。
(三)是否对相关资产及单据定期盘点并与会计记录核对。
第十三条项目后期控制方面。
(一)债券利息支付、股票股利发放等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完整,是否合法、合规、及时准确。
(二)筹(融)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
(三)是否对投资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四)处置投资资产时是否经过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是否经过了合理的财务分析。
(五)处置程序是否得当,处置资产所得款项是否及时回收。
第十四条本规范由公司审计法律部负责解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师篇四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活动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规避事业单位公共职能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尤其是财务风险,确保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已经成为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一些事业单位由于内部控制管理不力,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了单位内部的管理环节中也出现了一些漏洞。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提高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对于确保事业单位自身职能的有效履行也具有关键的作用。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风险主要是指可能造成事业单位组织目标结果不确定性的影响因素,涉及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活动、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廉政纪律、资产管理等方方面面,主要包括:风险因素的识别、分析评估以及处理等几部分内容。
而内部控制则主要是指为了确保事业单位管理目标的实现,管理效率的提高、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而在事业单位内部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程序,是防范事业单位内部出现舞弊行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也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无论是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还是内部控制,都强调了在事业单位内部需要各部门全员参与,采取的都是动态管理的方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是融合于内部控制管理之中。对于以服务性、公益性以及共有行为主要特征的事业单位而言,为了确保自身职能目标的实现,更应该基于风险管理,改造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而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转效率,确保组织目标的高质量完成。
三、现阶段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事业单位风险管理意识较差。事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在自身的内部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普遍对风险管理重视不足。一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环境较差,基于风险的内部控制管理意识淡薄,认为事业单位有强效的上级主管及监管部门,出现风险的不确定因素少,因而忽视了内部的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开展,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对于实现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非常不利。
(2)事业单位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管理中,对于风险管理缺少必要的侧重,尤其是风险评估程序有漏洞,整体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尤其是涉及经济活动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业务,缺少必要的风险评估程序,因而难以实现风险的提前识别与预先防范,非常容易出现风险隐患问题。
(3)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较差。在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的开展实施过程中,较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内部监督,尤其是内部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但是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普遍弱化,一些事业单位对自身的监督管理完全依赖于外部的纪检、审计以及财政部门,而自身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流于形式,这不利于进一步的强化事业单位的风险防范控制管理。
(1)优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于事业单位,影响内部控制管理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以及岗位设置、人力资源管理、责任管理等几方面内容。在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上,关键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应该按照现阶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对事业单位内部的决策与执行管理机制进行必要的优化,构建具有内部相互制约以及监督特征的权力运行体系,尤其是对事业单位现行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的完善,对负责人直接分管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规范与限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重点是强化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内控意识与风险意识,确保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在责任管理方面,应该落实岗位责任管理,加大问责管理的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真正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存在的风险问题,主要包括:经济活动与财务管理未能合法合规、财政资金运作使用效率不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较差、工作人员舞弊腐败等一系列的风险问题。在具体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应该针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明确细化确定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管理目标,特别是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收支业务等方面,落实具体管理目标及管理责任人。在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过程中,应该采取动态控制管理的方式,按照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流程以及工作环节,检查职责权限、审批程序以及其他有关的关键约束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同时,在风险管理阶段,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问题进行量化分析,并对事业单位内部风险问题的重要程度以及发生概率做出准确的断定,进而依靠必要的风险降低、分担、承受等措施,强化事业单位的风险应对管理能力。
(3)加强关键业务环节的控制管理。基于风险管理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注重加强对关键业务环节的控制管理,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在财务管理控制方面,应该重点落实好岗位分离监督制度,尤其是财务审批工作权限,同时加强对财务信息、财务报告真实可靠性的检查管理,确保各类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在预算管理方面,重点是确保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能够有效地提高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强化预算的执行力度,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准确的评价预算绩效,并妥善完成资金的结余管理。在收支业务控制方面,应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以及其他支出进行准确的划分,确保事业单位的收支审批程序规范、票据印章齐全。在资产管理方面,对于流动资产关键是落实好现金、存款以及支付结算管理规范,并定期清理各项往来资金;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重点是加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取得、日常管理、摊销管理、维修维护、清查以及处置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
(4)强化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在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应该进一步地强化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重点对事业单位内部党风廉政、财经纪律、经济责任等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审计检查,及时发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做好问题的检查整改。在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的同时,应该积极配合外部财政、审计、纪检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真正做到合法合规。
五、结语。
规避事业单位的风险问题,提高事业单位内部的运转效率,必须全方位的强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基于风险管理构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该结合事业单位的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重点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信息沟通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为淄博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张亮.我国政府部门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的构建研究[j].会计研究,2012(1).[2]刘永泽,唐大鹏.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13(1):57-58.[3]马晓萍.刍议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j].中国农业会计,2011(1).
风险控制管理师篇五
经过多年的探索,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在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显示出其对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及高科技产业化的重要作用。风险投资是专指萌芽状态中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这种投资的高风险性和高回报率要大于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风险投资的资金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中,由于风险投资项目大多数是由技术创新而产生的高科技项目,过去同行业的历史资料很少或几乎没有,因此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除了具有一般项目的风险以外,还具有本身的特殊性。风险企业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统称为风险投资的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组织风险、决策风险、过程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风险控制,对于有效运用风险投资这一手段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使风险投资项目实现最好的综合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团队建设――组织风险控制的核心工作。
风险投资项目主要以技术创新为主,项目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如果不及时加强企业的组织管理,就会造成项目规模高速膨胀与组织结构落后的矛盾,成为风险的根源。
风险投资作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而生成的一种新型事物,其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组织的管理。与传统项目相比,风险投资项目不但要求项目组织内的人员有较高的素质,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的风险性有较高的认识,并且这种知识和技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充分地协调运用。而只有高性能项目团队才能实现这种充分协调,所以在项目组织风险控制中,团队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团队在现有传统组织结构中的引进,改变了组织过程实施的方式。即组织过程变成了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变成了“过程所有者”.为了从事项目的人员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团队应围绕着用于获得过程流的焦点进行建设。如果项目人员和工作要求不相匹配,有冲突,士气低,将会影响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更会使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受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项目经理,如果能营造一个让参与者发挥自己才干的适当环境,会使项目成员的忠诚度高度提升,增强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为建立一个高效率的项目团队,我们需要了解其主要推动力和障碍。
推动力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正面因素,可以加强团队的有效性,它们和团队性能是正相关的。障碍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负面因素,它们被认为妨碍了团队性能,在统计上同性能是负相关的。在置信度为95%或更高时,这些团队特性和团队性能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通过推动力的把握和障碍的排除来创建高性能的项目团队,是组织风险控制的关键内容,是项目成功非常必要的条件。
二、项目评价――决策风险控制的首要工作。
我国许多风险投资出现严重亏损,很大程度上在于投资项目本身先天不足,是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决策风险是指风险项目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由于风险项目具有投资大、科技含量高、产品更新快的特点,使得对于项目的决策尤为重要,决策一旦失误将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失败。
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是投资决策的关键环节,如果在进行价值评估过程中,仅靠风险投资家、市场的经验和直觉进行决策,会使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因为风险投资项目所包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远远大于传统的投资项目,所以如何从模拟风险的角度以及能够反映这种风险的价值范围方面预测价值,是进行风险投资项目决策的关键。全面的价值评估工作主要取决于对企业及其所在行业普遍的经济环境的了解,选择正确的价值评估方法,拥有较多的财务、统计数据,采用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分析和预测,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因为风险投资项目历史财务数据相对较少,或者没有可比项目数据,评估时应采用类似项目和自身的历史数据相互替代的方法来进行。在取用同类项目数据时,()还要考虑项目之间的相似程度,以及信息的丰富程度、稳定程度。选取了合适的财务数据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预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及选定项目的必要收益率或资本成本(折现率)。为了计算由该项目引起的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需要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将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调整到统一时点进行比较。估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具体工作包括: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计算扣除调整项目后的营业净利润与投资成本,将企业经过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进行分别细化分析;了解企业的战略地位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制定绩效前景;预测个别详列科目;检验总体预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结合企业经营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分析预测得出和风险相适应的企业预计现金流量表,以此为基础计算出的项目的净现值。估测并调整项目必要收益率工作包括:权益资本成本估算;债务资本成本估算;确定目标市场价值权数;估计不同的企业的报酬率随整个市场平均报酬率变动的情况;估计根据机会成本要求的最低资金利润率;将与特定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报酬加入到企业要求达到的报酬率当中,形成按风险调整的贴现率,从而合理选定折现率。
企业在识别与估量投资风险后,对选定的投资方案,还要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运用杠杆原理,协调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由于营业风险是一个项目资本成本的主要决定因素,而且由于技术、效率及其生产上的因素,企业通常无法控制项目的营业杠杆,这就需要我们利用总杠杆、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采用杠杆程度有限的组合,来控制企业的总风险。
三、借助信息技术――实施过程风险控制。
项目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风险项目往往起源于一种想法,并采取一种概念化的形式,要求有足够的物质要素,使组织中关键的决策制定者选择该项目。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同的阶段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并以一种连续的生命周期的模式,强调了进行风险项目过程管理的必要性。
风险投资项目由于其预期的市场容量往往事先不能确定,致使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产生风险,这种风险贯穿了风险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针对于风险投资项目的特点,项目各阶段不应仅满足应完成的任务,必须随着项目运作过程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的再分配以及项目参数的调整。根据这种变化表现的强烈程度,要求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这项工作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enterpriserisk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s)是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新领域。任何企业的'运营都需要信息,源于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决策必须基于及时的和适当的信息。信息流在质量和速度上都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有了这些,才能有效地和高效地使用资源,满足项目的要求。风险的产生来源于信息的不完全,因此为了优化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就要优化整个信息流程。项目风险信息整理伴随着风险及管理信息的产生、收集、处理及发送过程展开。这种信息既包括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管理支持信息,还包括项目自身风险与风险管理政策的信息以及企业外部可以给企业风险管理提供支持等信息,是一种全方位立体性的信息网络。借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组织者可以准确地发现并协调风险管理活动、根据风险控制效用报告组织未来计划等活动。对于每一阶段的工作,信息使用者可在在界面上得出该项工作的风险等级,明确这一风险正面与反面的后果,还可以发现其他企业的风险管理战略、最佳的风险管理实践及风险评价工具。例如在项目计划阶段,输入该项目信息内容,查询系统会提供一个逻辑的树状结构,一方面指出项目中必须的工作要素,另一方面提供该项目可以借鉴的网络信息以及计划实施的模拟流程等。根据风险表现的强烈程度,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根据新的资源的配比情况,项目成本、时间和性能参数也要随之调整,即以已完成方面的新数据重新安排未完成阶段的工作。通过对项目过程风险动态、适时地控制,可以保证项目阶段目标最大程度的实现。
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退出以后,贯穿了风险投资项目的整个运作过程。根据情况的变化,对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析,把握引起风险的关键因素,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可以避免和减少风险,保证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2.杨乃定。企业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中国软科学,2002(6)。
3.王景涛编着。新编风险投资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杨雄胜主编。高级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风险控制管理师篇六
建立、实施、保持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以识别、评价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危险源、隐患,确定危险源、隐患与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
3定议。
3.1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2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3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5隐患。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6重大隐患。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总局16号令: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身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7第一类危险源。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第一类危险源。
3.8第二类危险源。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批准重大职业健康风险、重大隐患控制措施。
4.2安环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评价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3各部门参与所属范围内的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隐患排查工作。
5.1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危险源、隐患;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场所的外来人员(包括合同方和访问者)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隐患;工作场所的设施(包括外单位借用)使用所产生的危险源、隐患。
5.2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应考虑的方面:。
5.2.1危险源识别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5.2.2隐患排查应考虑人、机、料、法、环等方面。
5.3危险源、隐患特性的确定:。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确定危险源、隐患特性。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部门按此标准确定相应特性。
5.4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方法:。
5.4.1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实行三级管理,分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5.4.2班组级采用工作危险分析(jha)。
5.4.3部门级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5.4.4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5.4.5班组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班长组织,班组按岗位由全体员工辨识并讨论评审后提交部门确认;部门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挑选部门各类人员,对班组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确定部门的危险源及隐患;公司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安环部组织,人员由安环部、制造部、总务室组成,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进行公司级的安全隐患排查。
5.5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频率:。
5.5.1危险源辨识通常每年末或年初系统组织一次;班组级隐患排查根据作业活动的特点排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部门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公司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
5.5.2公司级的隐患排查安环部应排出年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排出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实际工艺与工艺设计的一致性、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控制方法上的缺陷。
5.6危险源、隐患台帐。
5.6.1班组(岗位)、部门、公司(安环部)分别建立危险源、隐患台帐或清单。危险源清单未详尽到隐患的,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更新危险源台帐或清单。
5.6.2班组、部门、公司对隐患排查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
5.6.3公司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5.7危险源的更新。
班组、部门、公司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
5.7.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5.7.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5.7.3技术改造项目;。
5.7.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7.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8.1评价准备:危险源、隐患台帐(或清单),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相关材料。
5.8.2.1对一类危险源采用定性评价法。
公司一类危险源主要为:列入危化品目录的危化品为公司一般职业健康风险。
5.8.2.2对二类危险源采用lec法。
d=lec。
式中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危险性。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预料。
6相当可能。
3可能,但不经常。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极不可能。
0.1实际不可能。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连续暴露。
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每月一次暴露。
1每年几次暴露。
0.5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灾难,数人死亡。
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严重,重伤。
3重大,致残。
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性分值。
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
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
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4。
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
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
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
公司级的风险评价由安环部组织,从各部门抽出较熟悉生产的员工3-5名组成风险评价小组,分别对危险源进行lec法进行打分,安环部汇总,得出总分及平均分。
5.8.4一般风险、重大风险的确定:。
经lec法或风险度评价确定3级以上的(含3级)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经lec法或风险度评价确定3级以下的为一般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5.8.6安环部应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报公司生产总经理批准。
5.9选择适用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5.9.1.1根除危害的措施;。
5.9.1.2降低或减少后果的措施;。
5.9.1.3减少发生的可能性到可以容忍或可忽略的水平。
5.9.2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5.9.2.1应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5.9.2.2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5.9.3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控制措施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批准。
5.10班组、部门、安全部应定期组织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危险源识别表。
5.2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3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清单。
5.4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
5.5合规性评价记录表。
5.6作业活动清单。
附二种分析方法。
1、工作危险分析(jha)。
第一步:选定作业活动。
第二步:分解工作步骤。
把正常的工作分解为几个主要步骤,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
用几个字说明一个步骤,只说做什么,而不说如何做;。
班组集体讨论。
第三步: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险和后果。
识别思路:。
谁会受到伤害(人、财产、环境)。
伤害的后果是什么。
找出造成伤害的原因(危险)。
第四步:识别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管理措施、人员素质、安全设施。
第六步: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
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工艺技术及流程。
操作技术、防护用品。
监督检查、人员培训。
第七步:定期评审。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安全检查表分析是一份进行安全检查和诊断的清单。它由一些有经验的、并且对工艺过程、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的人员,事先对检查对象共同进行详细分析、充分讨论、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并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安全检查分析表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为防止遗漏,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通常要把检查对象分割为若干子系统,按子系统的特征逐个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程序。
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操作条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
判别危险源。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为子系统或单元,逐个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列出安全检查表。针对危险因素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往的事故教训以及本单位的检验,确定安全检查表的要点和内容,然后按照一定的要求列出表格。
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
部门:。
区域/工艺过程:装置/设备/设施:。
分析人员: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主要后果。
现在安全控制措施。
l
s
r
建议改进措施。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生效日期
修订内容说明。
修订人。
批准人。
备注。
风险控制管理师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七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八条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九条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本制度所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须明确反洗钱义务履职、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三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募集机构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十四条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五条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对投资者上述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十八条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识);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五)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揭示;
(七)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八)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九)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一)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风险揭示书的形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九条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恶意贬低同行;
(七)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八)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六)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八)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四条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五条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师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运营风险的管理,提升运营风险的管控能力,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运营风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固有的风险,公司将运营风险管理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其各项业务活动、各支持部门及其各项业务支持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运营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有关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要求,按照外部法律法规和公司合规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运营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及员工共同参与的,对公司经营中的运营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战略,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通过有效的内部制衡,逐步建立与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报告运营风险,从而保证业务正常、持续、稳健地开展。
第六条公司建立与业务活动及经营管理环境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适应的、有效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运营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运营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运营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或采取相应手段,支持运营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五)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运营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运营风险偏好、政策等重大事项,持续关注运营风险状况并对运营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及时掌握和协调、指导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运营风险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层面的运营风险管理,负责制订、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运营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运营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全面掌握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运营风险事件或项目;为运营风险管理协调并配备适当资源。
第十条公司首席风险官须充分了解运营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报告;对公司运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询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第十一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运营风险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一)牵头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制度、流程,以有效防范运营风险。
(二)协助相关业务及支持部门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相应业务条线或相关部门的运营风险。
(三)建立公司运营风险事件的处理与问责机制,以及运营风险损失的追究机制。
(四)定期/不定期对各业务及支持部门涉及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和事项进行合规检查、分析、评估并出具相应意见和改进要求。
(五)监控公司层面各业务条线的关键风险指标,根据监管要求变化和业务发展状况予以定期/不定期更新完善。
(六)定期分析、评估相关业务条线运营风险的管理情况,收集和报告公司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
第十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运营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本部门运营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相应业务条线运营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保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等得到遵守和贯彻执行。
(二)建立本条线识别、评估、计量、控制、监测和报告运营风险的方法与程序,组织制订本条线的业务制度、流程、风险点及风控措施,报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定期修订完善。
(三)定期检查、分析和评估本部门运营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及时对薄弱环节采取必要的纠正补救措施并通报相关内控和支持部门;对内控和支持部门所提示的运营风险,及时组织落实整改与防范措施。
(四)对部门主办的新业务、新产品的运营风险进行评估,并制订对应的控制措施。
(五)收集和分析本部门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定期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通报,并且应当及时报告重大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
(六)制订本部门运营风险的应急预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并定期测试和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有效性。
(七)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做好财务管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交易管理和清算交收、信息技术安全、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并应在涉及其职责分工及专业特长的范围内为其他部门管理运营风险提供资源和支持,以促进公司整体的运营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将运营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审计稽核部负责对运营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审计发现问题的,应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全面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第十六条公司所面临的运营风险主要来源于人员因素、内部流程、信息技术系统缺陷以及外部事件等四大类别:
(一)人员因素,是指公司员工发生内部欺诈、失职违规、没有授权的行为。员工知识技能匮乏、核心员工流失以及违反用工法律法规等。
(二)内部流程,是指公司制度业务流程缺失、设计不完善,或者没有被严格执行等因素。
(三)信息技术系统缺陷,是指信息技术系统设计和系统维护不完善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全部、部分服务或业务中断,具体表现为数据或信息质量低下、违反系统安全规定、系统设计或开发的战略风险,以及系统运行稳定性、兼容性、适宜性等问题。
(四)外部事件,是指由于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外部人员故意欺诈或非法洗钱以及自然灾害等外部突发事件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通过采取内部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法等多种手段,对公司业务过程中所面临的运营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验证评估结果并调整评估程序。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外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运营风险进行全面、有针对性、持续的识别和评估,自我评估结果应当留痕备查。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运营风险进行管理。具体的方法包括:
(一)评估运营风险和内部控制。
(二)损失事件的报告和数据收集;
(三)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
(四)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评估;
(五)内部控制的测试和审查;
(六)运营风险的报告;
(七)其他有效管理运营风险的方法。
第二十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运营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运营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将发生的风险损失事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运营风险对运营风险数据进行汇总整理。
第二十二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通过收集公司的历史运营风险数据,结合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探索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风险计量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动态管理措施。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各部门应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报告并提供有效的运营风险控制措施,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一)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
(二)新设备和新系统应用;
(三)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变更;
(四)重大事故、险情、案件、隐患发生时;
(五)部门业务流程发生较大变化时;
(六)组织机构重大变革;
(七)关键岗位人员流动;
(八)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
(九)外部金融相关行业发生运营风险损失事件,公司可能面临类似的风险时;
(十)其他可能引发运营风险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已识别的运营风险,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公司各部门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其控制措施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政策的制订和更新;
(二)从业人员的资质;
(三)不相容职责分离;
(四)对文件资料的审查;
(五)复核与审批;
(六)抽查与检查;
(七)内部审计检查;
(八)盘点与对账;
(九)考核与问责;
(十)系统控制:包括权限设置、系统运行规则的设置、系统自动计算和流转以及系统自动制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将加强内部控制作为运营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至少应当包括:
(一)部门之间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的适当分离,以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密切监测遵守指定风险限额或权限的情况;
(三)对接触和使用公司资产的记录进行安全监控;
(四)员工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五)识别与合理预期收益不符及存在隐患的业务或产品;
(六)定期对自营投资账户进行复核和对账;
(七)关键岗位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和离岗审计制度;
(八)重要岗位或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
(九)建立客户和公司员工的投诉与举报制度;
(十)合规、风控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十一)风险事件查处和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建立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关键运营风险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关键运营风险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失败交易金额、核心员工流失率、客户投诉次数、监管处罚次数、错误和遗漏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等。
第二十七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建立有效的运营风险损损失件收集机制,以统一的统计标准、范围、程序和方法,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与运营风险相关的数据和事件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部门监测各自业务层面的运营风险,对于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监测工作中发现并下发的运营风险监测信息,相关部门应就该监测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并反馈,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监测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信息的处理过程应有留痕。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任何运营风险情况,应按规定定期、不定期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报送,并确保上报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发现运营风险指标超出限额或发生运营风险事件的,业务部门应及时报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首席风险官报告。
第三十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报告公司整体运营风险情况,对各业务条线的运营风险进行评估,对发生的运营风险事件进行总结,提出处置建议,常规事件纳入公司风控日报、月报,报告经营管理层。重大运营风险事件应当编制专项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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