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参战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申请的报告填篇一
因执行战备、训练、施工、生产、执勤、科研、维护社会治安任务而牺牲的革命军人叫做因公牺牲军人,经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取得《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家属。其范围包括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及抚养该军人长大的其它亲属(抚养人),称之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何谓病故军家属?
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之指战员,因战、因公受伤、因病致残,经医疗终结,符合国家规定的评残条件,为理了评残手续,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者,均称为革命伤残军人。伤残按照性质区分为因战、因公、因病三种。按照残情区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共四等六级。
何谓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的;
1、有参加工作的革命伤残人员;
1、在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有正式工作的;
2、在全民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的;
4、服现役的革命伤残军人。
革命伤残人员长期在外未及时领取伤残抚恤金能否补发?
根据我国现行财政体制,当年抚恤金(保健金)应当年领取。革命伤残人员长期在外,未按期领取伤残抚恤金(保健金)的,在他们返回原地以后,可以发给当年未领取的伤残抚恤金(保健金);对于过了发放的伤残抚恤金(保健金),一般不再补发。
领取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对象户口迁移,抚恤关系如何转移? 领取定期抚恤金的对象户口迁移后,户口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当年应领的抚恤金。户口迁入地的民政部门应凭转移手续,按本地规定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从第二年一月起给予抚恤。
1、证明丢失原因、时间、地点,申报派出所、证实丢失情况加盖公章。
2、登报丢失。及二寸近期彩照四张。
3、要有原材料申报市民政局。
4、区民政局报告给市民政局。
5、区民政局优抚科受理时间后,六个月后才能报市局优抚处,由优抚处报省厅补发。
1、国家机关(含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发放,发放标准和计算办法仍按民政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列“抚恤金”科目。
2、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
3、金发放办法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即由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放。
参战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申请的报告填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我们是1984年10月从老家湖南省石门县应征入伍到原昆明军区11军32师的部分退伍人员,1984年12月至1985年4月曾参加对越老山防御作战,4月份后,我们换防撤回营地,部队即行精减整编,我们被整编到未参战部队直至退伍。
一、我们原部队属于该文件规定的参战部队。虽然我们被精简整编到非参战部队,但是我们确实参加了对越防御作战,这一事实是不容否定的(有相关的事实和证据证实),因此,我们属于参战部队的退伍军人。
二、同部队的其他战友已经按照该文件规定解决了相关待遇。虽然原32师没有参战鉴定,但有原贵州与我们同部队整编退伍的战友潘棋龙、杨朝银、周锡明等都有作战鉴定并已按照该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这完全可以证明原32师是参战部队。
三、与我们同部队同时入伍的常德籍战友42人(附清单)都已被认定为参战军人并已全部按照该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四、关于原32师是否是参战部队的问题。是否是参战部队,参战鉴定(记录)不是唯一的证据。事实上该师部分退伍军人有参战人员鉴定(附清单);并且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如现任中央军委委员及总后勤部部长的廖锡龙上将就是当时的军长;又如,1985年春节,32师所属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35112部队)给曾经驻守在老山前线的全体指战员家属发过慰问信(附慰问信);还如,该师在对95团的肖向福(易家渡镇人)、94 团的覃道国(雁池人)、印长青(常德人)、朱文胜(常德人)等颁发的嘉奖令中都有明确的老山作战记录;此外,我们还保存有原部队的老首长、老战友给我们的一张详细介绍我们32师简历及参战实况的光碟(附光碟),这些足以证明我们师是参战部队。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参战部队是否保存有参战记录档案的问题,这是组织上的问题,与我们没有关系,不能因为没有或者没有查找到相关作战记录档案就否定是参战部队,从而损害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总上所述,我们原所属的32师是作战部队,我们退伍军人是参战退伍军人,请求有关部门查实相关情况并按照民发[2007]99号文件规定落实我们的相关待遇为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参战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申请的报告填篇三
尊敬的民政部门领导:
我叫某某,男,某年某月出生,某年某月应征入伍,某年2月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1981年1月退伍。退伍后安置在袁庄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因家中有老母亲需照顾,下有四个子女需养育,生活困难,所以工作中即使生病也不肯耽误上班,现在身体由于常年的劳累出现很重的损伤,致使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属身体也不好。2011年2月光荣退休。现子女不在身边,儿子在边疆守卫边防,孙子还有我和家属抚养,生活实在困难,恳请民政部门和上级领导给予生活上的救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3年4月25日
参战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申请的报告填篇四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贵阳市白云区原贵州铝厂下岗职工xxx,男,汉族,出生于1966年9月19日。我于1984年10月应征入伍,1984年10月23日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5xxx部队xx分队服役至1988年5月1日退役。在部队服役期间参加了云南麻栗坡老山地区的作战,并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退役后于1988年4月28日到贵州铝厂报到成为该厂一名热电员工,后于2014年3月31日贵州铝厂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失业在家以在外打零工维持生计。
根据退役军人优抚的相关文件精神本人应属于优抚对象,故特向贵单位提出优抚申请,望核实批复为盼。
特此申请
中请人:xxx 2018年8月26日
另附:原边防十二团十一连连长xxx同志和指导员xxx同志证明一份;本人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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