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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篇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
我校民航学院(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飞行器适航技术以及土木工程四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国航、东航、南航、深航、厦航、川航、春秋、吉祥、顺丰、首航、海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6000余名,是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1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上海市等十二省市共计招收320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2021年招生信息为准。
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以及顺丰航空。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
4、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168-188厘米之间,校企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对身高有专门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
5、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不应经过任何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6、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kzt/mhzf或http://),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申请组合、参加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详见本简章附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gkzt/mhzf。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http://)查询初检面试安排,携带填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初检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五)背景调查
参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六)高考录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他批次的报考。
2、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飞行技术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江苏省、河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选考科目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4、2021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1、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2、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篇二
1、考生到各地区指定地点报名、初检。
2、通过阳光高考平台(http:///gkzt/mhzf)登入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并填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飞志愿。
3、根据航空公司要求参加公司面试。
4、参加民航局规定的正式体检、心理健康评定。(正式体检检查项目费用由学校承担,复查加做项目费用由学生自理)
5、开展政治背景调查。
6、根据民航局划定的当年飞行技术专业高考成绩要求、公司面试、正式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7、以上任意环节不合格者即被淘汰。
1、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黑色水笔。
2、初检将于2017年10月开始,具体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http://(初检不收任何费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篇三
1.全部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生在学校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回校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局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培训及考试,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2.毕业后对符合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有关费用:高中养成飞行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江西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垫付。
4.学校只承担初检的费用,体检合格学生入校前体检和年度体检及交叉体检的所有费用、辅助检查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5.新生入校后未通过交叉体检,且高考分数未达二本线的学生则做退学处理;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但因身体、学习、技术原因停飞者,可转入我校高考同批次其它本科合适专业继续学习,但因违反纪律等原因停飞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将其退学。
6.就业及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还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学生毕业后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在顺丰、成都航、扬子江、华夏等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篇四
1. 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gkzt/mhzf/。
2. 初检
考生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会接收到初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知,考生按要求时间携带填好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也可以在初试现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一寸证件照(1张)。《飞行学员身体条件标准》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可到北航飞行学院网站下载。
3.体检
初检合格考生参加由北航飞行学院与具有民航局鉴定资质的体检机构统一组织的招飞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背景调查
北航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5.高考
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之后参加本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6.录取
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生源省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考生第一段分数线、上海市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考生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含)以上且不低于民航局划定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飞行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篇五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和142个科研机构,其中民航学院与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航空器适航技术等大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上航、东航、南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近5000名,已经成为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目前是国内重点大学中唯一具有全过程自主培养飞行员能力的高校。
二、培养模式
“3+1”养成模式是指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 本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甘肃省等十一省市招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1997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具体招生省份和生源类型详见《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
2. 身高168—185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未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3。
3.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4.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5. 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一)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报名,各地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不接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招飞选拔并合格的学生报名。
报名方式如下:
1. 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
3. 报名安排:各地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
(二)初检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
报名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对上站体检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录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 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必须含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篇六
1、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出生日期1998.9.1-2002.8.31),男生(北京市有部分女生招生计划)。
2、考生须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和政治条件。
(二)身体条件
1、任何一只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且没有做过视力矫正手术。
2、身高不应低于168。具体标准参照委培航空公司要求。
(如有下列情形者,则不符合报名条件。)
4、全身骨头及关节有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1、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2、较重的晕车、晕船、晕机史。
13、口吃。
14、弱视、斜视、色盲、色弱。
15、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6、肺结核。
17、过敏性鼻炎、较重的鼻窦炎。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考生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四)政治条件
参见中国民用航空局2014年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三、招飞流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官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篇七
2017年全国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7年全国高校高考分数线汇总
2017年全国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及公布时间
2017全国各省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及系统汇总
2017全国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汇总
2017各省高考录取查询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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