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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一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武汉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除特殊职位外),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报考武汉市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职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报考各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时间:2018年6月4日至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各招录单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由各招录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招录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lcx/)核查学历。
(二)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计生证明、个人工作简历、乡镇(街道)党委对考生的德才表现材料、《乡镇(街道)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及《诚信报考承诺书》等材料。
(六)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考生必须提交《考生承诺书》,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若不能提交或提交的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资格。招录单位届时将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七)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与报名注册信息严重不符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三)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调剂。
(四)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将陆续发布我市考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单位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五)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附件:
2.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日。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二
与招录机关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页面“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
2.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调剂、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三
1.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须填报《报名登记表》,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现场须提交《报考指南》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4.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6.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其中:户籍证明以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生源地证明以教育部门出具证明为依据;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材料。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四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咸宁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一)资格复审地点:
咸宁市公务员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
(二)具体乘车路线:
乘高铁至咸宁北站下车后,可打的至市公务员局;乘城铁至咸宁东站下车后,可打的至市公务员局;乘火车至咸宁站下车后,可乘8路公交车至桂泉小区站下车,再到泉塘红绿灯口右转即到;乘长途汽车至咸宁市温泉中心客运站下车后,可乘9路公交车至锦绣城站下车即到(湖北科技学院斜对面);市内可乘坐3路、9路公共汽车到锦绣城站下车即到。
三、考生须提供的复审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lcx/)核查学历。
2、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单位届时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复印2份上交。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在6月10日前完成。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15—8126407。
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科:0715—8057916。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公务员局。
2018年5月31日。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五
为保护所有考生平等参与调剂的权利,公平分配调剂职位资源,确保调剂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特制定以下调剂规则:
(三)调剂在笔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四)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剂职位。
(五)调剂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六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00在仙桃市荣怀中学操场前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7:30还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仙桃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附件:
仙桃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6日。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七
体检、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定向招录社区干部的街道机关和职位表中明确进行差额考察的省直机关,按计划录用人数1:1.5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职位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相关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合同,违约的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五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考试。
考生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后又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确定为我省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八
考生自5月30日起,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录专题页面,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等。
(二)提交调剂职位。
6月3日9:00至6月4日11:00期间,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申请一个调剂职位。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录专题页面“相关下载”专栏查询,各市州招录机关的联系方式可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每个调剂职位的申请人数可在线查询。6月4日11:00之前,考生可以自行更改申请调剂的职位,之后不能更改申请调剂的职位。
全省安全、机要机关涉密职位不进行网上公开调剂,相关考生只能参加各自系统内部调剂。
(三)调剂资格审查。
6月4日11:00后,招录机关按照各调剂职位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高低确定。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调剂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与职位原入围面试的人员重新按照笔试折算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准备好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材料。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九
1、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人员须携带近期彩色1寸免冠登记照片4张,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400元)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及之外的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4、体检人员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集合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并逐项如实填写。
5、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四条解释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录用。
7、初检结果不合格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8、复检仍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化的,请及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2日。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9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职位信息:
荆楚旗帜网(http://)。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
(二)网上报名。
除涉密职位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公告、《报考指南》规定外的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线下已经报考涉密等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招录机关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名前五天,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上、下午各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可于3月21日至3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审查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26日17∶00后,所有考生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9∶00至4月1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16日9:00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涉密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定向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一
2018年6月5日—6月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楼二楼(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建设街80号。乘1路、2路、6路公交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即到)。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三套),电子版照片(注明:身份证+姓名,jpg格式,例:429005197011226666+)。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lcx/)核查学历(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在学信网、学位网做好注册,资格复审时供资格复审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网上审核)。
(二)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六)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当天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附件: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江市公务员局。
2018年6月1日。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二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前公开调剂。
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公告,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职位调剂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在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经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须由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
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三)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笔试×0.2+面试成绩×0.4。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面试成绩×0.5。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三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3月15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职位。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职位信息:
湖北组工网(http:///)。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
(二)网上报名。
除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3月15日8:30至3月20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招考资格条件),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5kb以下),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须进行手机验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期间考生可在线查询职位报名人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发布有关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招录机关负责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至3月21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15日8:30至3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退回补充资料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20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21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的,视为自动通过。
(三)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7日9:00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定向从社区干部中考录街道公务员的职位,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缴费确认、统一下载准考证,并发给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笔试。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四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二)面试前公开调剂。
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公告,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职位调剂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参加调剂的人员,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须由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
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专业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调剂结束后,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级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员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公告可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三)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在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30%+面试成绩×70%。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五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一、报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荆州市公安局刑侦大楼(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54号,乘车路线:乘坐12/19/24路公交车到荆州市政府站下车后,沿江津路向东步行200米即到)。
二、报考其他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中共荆州市委党校(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州东路29号,乘车路线:乘坐104/12/18路公交车到荆东路口站下车后,向东步行200米即到)。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lcx/)核查学历。
二、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需注明在校期间就读的规范专业名称),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六、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荆州市人社局荆州市公务员局。
2018年6月1日。
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篇十六
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级监狱、强制戒毒机关和全省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全省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职位信息发布情况参见《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有关内容。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咨询方式。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级机关、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页面“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2.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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