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背后,是不懈的努力与坚持;沉着冷静的态度有助于在压力下保持良好的表现。想要深入研究这个领域,可以查阅以下提供的相关文献。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一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建筑质量通病问题涉及到各类建筑,因此对工程质量危害较大,所以应从各方面加以防治,保证工程质量。
[关键词]工程质量通病问题防治。
一、引起工程质量通病问题的原因分析。
要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必须分析产生质量通病的原因,一般来说,和设计、材料、施工、使用维护等有关,有些质量通病是上述原因之一引起的,也有的是几个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下面以屋面渗漏为例,分析主要影响因素:
设计方面:没有根据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材料或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缺少设计详图;女儿墙未设置伸缩缝;变形缝没有贯通;材料方面:卷材等柔性防水材料物理性能较差,高温流淌、滑动,低温脆裂,抗老化性能、不透水性等都不符合要求;刚性(细石混凝土等)防水层所采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如采用泌水性高的水泥、含泥量较大的骨料、不适当的外加剂等;烧结瓦吸水率大,抗冻性差;施工方面:卷材防水层空鼓;卷材搭接长度不够,基层不干燥;没有按规定留分格缝,分格缝过窄,缝内没有清理干净;细石混凝土屋面养护不到位,造成混凝土龟裂;使用维护方面:由于屋面防水材料有一定使用寿命,超过一定时间其可靠度将降低至设计要求以下,从而造成房屋渗漏,因此正常使用和维护是保证屋面防水符合设计寿命的关键所在。有些用户在房顶上私搭乱建,破坏防水结构;屋面渗漏时维修方案不科学、不合理;这些都或多或少地造成或加重了屋面渗漏。
二、预防和治理质量通病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一旦出现了质量通病应该怎样正确处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了预防和治理通病,必须对通病的成因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所在,然后分步分阶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一般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以科研为先导。
通过科研提高材料的功能和性能,使材料物理性能和使用寿命得到提高;其次通过科研产生先进的设计理念、成熟的施工技术和工艺、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所有这些都是克服质量通病的基本要素,必须大力提倡和扶持。
(二)严把材料质量关。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和复验,杜绝不合格材料的流入。必要时可对材料生产过程进行抽查,如幕墙结构胶、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比质量抽查等。材料生产厂家应加强质量控制,大力进行技术革新,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三)设计质量是基础。
实践证明,工程设计特别是建筑和结构构造设计是预防工程质量通病的基础。不少质量通病都和设计有关,如墙体伸缩裂缝、现浇板角部裂缝等。要预防和防止通病的出现必须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应加强对构造方面的研究和设计。构造措施是预防质量通病的有力手段,有些质量通病通过构造措施能基本消除,如现浇板局部温度裂缝,通过采取楼房四角板双层双向配筋(缩小间距),减少圈梁刚度等平面约束,增加混凝土柱梁的保温措施及一些施工措施,相关质量通病能得到基本解决,因此设计人员应重视构造设计,在构造设计上多用心。
(四)施工工艺是关键。
施工是产品成型的过程,是质量形成的过程。可以这样说,质量通病是通过施工才显现出来的。因此,为了防治质量通病,必须对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进行重点控制,并从方案、人员、设备、工艺和环境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五)质量管理是保障。
质量管理和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它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各环节,质量管理者要形成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其控制按实施者不同,包括三个方面:
2.社会监理(业主控制)。这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治质量通病的外部的、横向的控制。有时质量通病出现是操作时的随意性和方案中的盲目性引起的,通过监理的监督和把关,可以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从而防止通病的产生。
3.政府监督。这是强制性的,是政策引导和最终认可的质量控制手段。通过政府的强制监督,可以宣传和引导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自觉克服质量通病;可以制订相应的技术文件,帮助企业克服质量通病;可以运用监督手段,强制企业按标准规范执行,从而减少质量通病的出现。
三、小结。
总的来说,要消除质理通病,需要各方的努力,需要做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在现阶段,比较务实的目标是消除和治理几个影响较大的质量通病(如裂缝、渗漏等)。较好的方法是先试点,并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推广。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意在创造一种技术和市场氛围,引导企业重视防治质量通病,引导全行业关注质量通病问题。希望各方面都行动起来,为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使用方工作和生活的环境质量而努力。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二
期货法律法规方面硬性记忆要点(总结)。
以下小总结有部份是网上找到的,一些是本人附加的,希望对各位考友有帮助!
以下大家一定要记的,其他内容比较文字化,多看书就行了。
(记住特殊情况时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看清主体往上套就行了)。
1、《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7/04/15施行):
10日内(和会议有关),3日内(限制结算会员业务范围)。
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04/15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5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发生重大变更及事故)。
3、《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07/04施行):
10个工作日内。
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7/07/04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采取强制措施或代为履行职责),10个工作日前(撤换首席风险官)。
5、《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2007/04/20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与期货公司签订变更、终止委托协议),2个工作日内(重大事项)。
6、《期货公司金融结算业务试行办法》(2007/04/19施行):
3个工作日内。
7、《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试行办法》(2007/04/18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2个工作日(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解除限制措施)。
8、《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2003/07/01施行):
10个工作日内。
期货公司申请各种业务资格的条件。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
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
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经历,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公司3年内未出现严重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会计年度以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金融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或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
首席风险官,独董,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层人员————要通过资质考试认可。
首席风险官,法定代表人,经理层,营业部,财务负责人————要具有期货丛业资格。
年度报告签名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月度报告签名确认——————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可向期货交易所申请(非结算会员)资格。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公司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风险事件、期货结算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
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通过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限期在6个月之内)后再附加条件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本不得低于(4500万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适用净资本或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
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通过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后再附加条件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9000万元),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不适用净资本或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或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三
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的“学习《处分规定》(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范管理行为”专项教育活动中,汉中监狱全监330名警察集体签定遵纪守法承诺书,表达了监狱人民警察遵守纪律、公正执法的信心和诺言。
汉中监狱全体警察承诺的内容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决不违反;二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树立监狱人民警察良好执法形象;三认真学习《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严格遵守《处分规定》的禁止行为,杜绝违法违现象发生;四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不接受罪犯及其亲属的宴请、礼品、礼金,杜绝以权谋私;五管好自己的亲属,不让亲属参与、干预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将上级和监狱对警察的要求和纪律,告知亲属,取得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如若违反,愿意接受组织任何处理。
在签定承诺书的同时,监狱还向全体警察家属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将监狱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告知家属,让家属了解、理解、支持、配合监狱工作。
这一活动的开展,旨在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遵纪守法、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是建立公正文明执法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监狱全体警察正在按承诺书的内容,开展规范管理行为竞赛活动。
承诺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四
建筑工程造价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还是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基础。工程造价主要是指建筑单位对工程所投入的成本的正确核算,能够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企业自身的利润。经济利益最大化一直是建筑企业所追求的,而经济利益却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建筑工程应该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招标,而不应仅仅依靠低价来决定是否中标,并且建筑企业应当实行量价分离的政策,使建筑工程的造价能够正确反映市场材料的价格和变化。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这就会使建筑工程产生许多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如何在建筑企业施工之前进行正确地核算是工程造价的基础。建筑工程项目是否具有使用价值的判断标准就是工程的质量,在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必须支出的.成本就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造价的质量决定着企业所需要投入的费用。有的建筑企业为了为了保证施工的质量,必须自身提供资金,这样很容易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而企业却只有通过偷工减料才能维持自身的资金正常。因而竞标策略不能以低价为标准,低价不能正常保证工程的质量。只有科学的工程造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2.工程质量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
工程质量是约束工程造价的基础,同时工程质量也是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基础,关系到经济能否长期发展。合理的工程造价能够正确反映建筑材料的价格,这是能够维护建筑工程的双方利益和维持建筑市场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科学合理的造价能够正确反映建筑成本,使施工企业不仅能够保证一定的造价还能够更好地维持工程的质量。建筑企业应当在保持工程安全的基础上,设计合理的费用支出方案,为企业节约建筑成本的同时获得经济利润。
工程质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施工的效率并且节约了建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的投资者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受到严格的监管,投资者很可能会为了降低建筑成本而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进而产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建筑企业为了科学地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使用更为先进的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这样不仅能够降低建筑成本还能够提升建筑行业的技术手段。否则,一味追求低价,建筑工程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工程造价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源的浪费,而工程项目的质量通过规定的标准则会减少再次返修所带来的额外支出。同时建筑行业是一个复杂的行业,不仅涉及了建筑装修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对各行各业进行了解,最为重要的是它与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过去,因为对工程质量不够重视,建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比比皆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严格管理已经成为当前的主流问题。可以说,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质量从本质上都是为了保障建筑的安全,因而建筑造价管理与工程质量在管理意义上具有一致性。
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在工程项目的综合评价中时极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工程造价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造价和质量并不能够成为一种比例关系,而是应当对工程造价和质量进行协调控制。协调控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使工程质量十分高,而是为了在满足质量水平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建筑成本。对造价管理与工程质量进行协调控制,不但要兼顾成本和质量,不能因要求质量而产生高额的支出,而且要减少工程项目的后期维护费用,提升工程的整体收益。一般而言,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正常的支出;成本超支且质量不达标和成本与质量均超支或不达标。因而,应当在工程项目的质量不达标且成本较高时进行严格控制,尽量满足质量要求的同时减少支出,建筑工程必须能够同时对质量和成本进行控制,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建筑成本。
三、总结。
工程造价在建筑行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活动,而工程质量则是关乎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近些年,因质量不达标而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工程造价和质量成为了建筑过程中的矛盾因子。实质上,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是一对相辅相成的环节,需要相互制约和促进,两者具有统一性。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五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不断渗透,在我国各行各业中,都将法律法规看作非常重要的标准,尤其是在建筑工程中,法律法规起到全面的保障作用。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的产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能够带动各地经济的发展。一直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处于不断的发展中,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使其受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的监督和管理。因此,我们应积极对建筑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进行分析,探索其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方面发挥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质量隐患。
建筑工程施工规模比较大,涉及到的专业比较多,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隐患,如果没有及时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将给建筑工程带来很大的质量问题。例如,在对材料的使用上,有的企业不注重对材料的质量检测,往往未经质量筛查就进入施工现场,导致施工成品质量不过关;还有的施工人员不注重对机械设备的养护,使得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了人员和施工成品的损害。
(二)施工人员缺乏质量意识。
在很多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过分关注施工进度,希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程,从而忽略了对质量的控制,使得施工过程中缺乏对各项要素的科学管理,在竣工的时候工程达不到国家标准,导致建筑工程无法投入使用。就算工程竣工之后勉强能够达到国家标准,在使用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给业主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
(三)忽略了对施工质量的动态管理。
有的管理人员错误地认为,只要在建筑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编制好施工组织计划书,让施工人员按照计划书来执行,就可以不用关注质量管理的问题,没有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行关注和管理,更没有关注使用阶段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问题,从而导致施工质量受到损害。
(一)能够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
在建筑工程中,涉及到很多复杂的因素,也涉及到多个单位,如果在其中没有一个完善、具有强制性的规定和标准,就会使得建筑中出现很多矛盾和冲突的地方,影响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而法律法规给建筑质量监管部门提供了法律途径,覆盖到了建筑工程的方方面面,能够让建筑工程中的所有质量问题有法可依,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具体来说,建筑法律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为了调整相关单位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统称。在其内容中,详细对建设行为的可行及不可行进行了规定,能够有效对一切建筑行为进行保护,对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出处罚。在我国,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在建筑工程中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建筑法律法规的存在能够更好地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管,从而保障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
(二)对施工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建筑法律法规能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提出明确的要求,从而对施工和管理的规范性进行确定,对工程建设中各个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能够有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保护。在我国,建筑法律法规尤其是基本的体系,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纵向管理一般是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所进行的监督管理。主要由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来进行实施,能够渗透在建筑工程的全过程中,使得每个环节的质量都能够得到监督和管理。建筑法律法规的横向管理主要是指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自己所承包的项目进行的质量管理,也是建设单位对所建设工程的管理,建筑法律法规也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单位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带动建筑施工质量的提升。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都有可能出现,给建筑成品带来经济上和社会声誉上的打击。为了能够使这些问题找到最直接、最快速的解决方法,我们应逐步完善建筑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我们能够很直观地看出,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在建筑法律法规应用的过程中,将会实现更好的发展,特别当建筑企业中的所有人员都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意识之后,人们将更倾向于通过法律法规来解决建筑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因此,建筑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环环相扣的,能够直接带动建筑质量的提升。
三、结语。
总之,建筑法律法规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建筑质量的保障上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应清晰地认识到建筑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在日常工作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从而带动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六
根据《××市××区人大常委会××年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人常综[]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被确定为××年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对象。在区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动,层层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务求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把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评议工作的要求,强化领导,及时召开了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如何做好评议工作,并召集全局机关干部学习评议工作的文件和通知要求。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区安监局迎接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局迎评工作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开展。
××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部署,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了省会核心城区的安定稳定。我区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总控制数内,××年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再次获得全市第一名,责任制考核获全市第三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七
摘要:建筑电气设计是建筑整体设计中重要环节之一,这一项设计工作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建筑的电气供应功能,还能够有效地维护建筑内部的生态环境,使建筑的人文特色得以展现。本文主要分析影响建筑电气设计质量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建筑整体的影响。
关键词:电气设计;建筑质量;影响。
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极快,随着行业的发展速度企业数量也在逐渐增多,其市场的竞争便显得更加激烈。对于建筑而言,其最大的竞争力便是便利性与质量,这也是房地产开发生竞争的主要内容。对此,有效的分析电气设计当中的主要设计问题,并合理的理解其影响作用是当前房地产商需要首要完成的任务。
1设计不透彻。
当前许多建筑中电气设计中存在设计不透彻的问题,其在设计文件可行性有着明显的缺陷,会直接导致施工环节中的错误以及困难,最终导致电气设计本身出现严重的问题,不具备可用性[5]。例如,不按照规定的深度、高度以及广度进行必要的标注或计算,便极容易导致设计方案本身出现矛盾、错误,并且还很难发现、很难修改,从而影响整个项目的使用功能。在进行电气设计时,需要按照高度、深度的规定设计照明系统以及电力系统,并标注相应的设备材料列表以及所选电气设备、材料名称、参数、规格、数量以及型号等。近些年,我国电力工业产品中,新产品的出现层出不穷,国内、国外的各类型号、各类规格的电气产品越来越多,相关管理部门无法对所有的电气材料以及电气设备进行统一规定。对此,设计过程中,表明各类设备、材料的规格、参数、型号便非常重要,同时,这也是施工单位在采购以及备货订单时的选取依据。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当中,许多电器设计师在设计时只习惯于在系统图当中只标注设备的厂家产品编号以及设备的型号,这也导致其设备在购买时无法寻找对应厂家,极容易出现误购,导致电气设计不合理。对此,就需要规范设计人员的行为习惯,将多个数据信息标注在设计图当中,使设计更加合理、有效。
2各项设计无法衔接。
在建筑设计当中,不是只有电气设计,还有专业线路、管道的.设计。在实际的设计工作当中,各类线路、专业管道的相互矛盾、电气设备与线路的不合理搭配是引发施工质量异常的主要因素,其发生频率也较高。在设计过程中,如果排、通风管道、照明设备以及排水管道有多处发生碰撞、矛盾,或者火灾探测器被排烟管道、通风管道所遮盖,就只能通过修改或者重新进行设计再进行施工。这样的情况将会严重拖延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并且如果修改结果不善,并依据修改结果进行施工时,则将会给建筑的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导致线路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会出现断路、短路情况,导致火灾探测器无法有效的探测热源,从而使建筑整体安全性受到严重的威胁。
3设计不规范。
建筑电气设计不规范主要体现为以下:对于居住建筑而言,主要是低压配电线路的截面设计当中的问题[1]。因为居民建筑的大多呈现为单相供电,所以,三相负荷普遍会导致中性线出现不稳定电流。随着各个家电设备、电脑等智能设备的普及与发展,低压配电线路当中的高次谐波影响发生越来越多[2]。3次以及3次倍数的谐波均会在中性线当中创造不平衡点刘,从而导致中性线引发断路、短路,发生火灾的现象越来越频繁。对此,在低压配电线路截面的设计当中,如果普遍使用的是单相电负荷,则pen线以及n线的截面则不应当出现小于相线截面。如果气体放电灯是主要符合回路时,n线的截面需要高于相线的截面。由此可见,居住建筑的配电线路系统当中,支线、支干线以及干线的导线截面在设计时,必须要让pen线、n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3]。在实际的设计当中,笔者在对图纸进行会审时,仍然发现许多居住建筑的配电线路设计使用的是80年代所使用的方式,即建筑配电线路中的n线与pen线截面仍然选择相线的二分之一与三分之一,这一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建筑的整体工程质量。在建筑电气方面,对电气保护接地以及电位联结设计的设计不合理,并使用错误的tn-c保护系统是主要的问题之一[4]。例如,在空气湿度较为潮湿或者水下的电气设备在安装时,相关规定必须使用相应防护等级的措施对电气设备以及输配电线路进行保护。但是在实际的设计当中,有许多的设计仍然违背了该安全性安装要求,其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从而威胁施工人员安全以及设备的使用安全。其正确的方式应当为:在喷水池以及户外庭院处使用tn-s或者局部tt保护系统对其进行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系统,其动作电流需要保持下30ma之下,绝对不能使用tn-c保护系统。在设计行之有效的接地装置之后,喷水池需要施以等电位联结设计,并且不能仅依靠楼内一根pe干线进行接地,还需要另外再设计一根接地线。对于配电室的布置问题。在有关设计规范当中已经提出,变配电室的设计需要依据运输方便以及设备安装的便利性,这也是保障建筑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以及利于维护等需求。例如,在某个住宅建筑、办公建筑于一体的综合建筑项目修建当中,在设计地下层的变配电室的过程中,其如果配置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则在运输通路上则有可能被冷水机组以及地下水箱阻绝。导致施工单位只能够依据安装顺序,先将变电设备以及发电机组安装完成之后,再安装水箱以及冷水机组。这样的方式,极容易导致之后变电设备的更换、检修等运输问题。与此同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建筑正常使用寿命有50多年,但是变配电设备的使用寿命最多只有。这样的方式,必然导致之后的维修出现严重的阻碍。
4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对于整体规划设计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大。在建筑当中,电气设计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有着不能忽略的地位。对此,相关企业部门在设计时需要时刻遵循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居民为中心的设计原则,充分的利用当地的人文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特点,做好建筑的规划设计工作,有效地提升建筑的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八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九
周先生两年前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周先生任销售部经理,还约定“合同中的岗位变更,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岗位”。一年以后,企业通知周先生变动工作岗位,将他调离销售部到其他部门当领班。周先生认为,在没有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即擅自变更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经与企业领导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周先生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企业认为,根据工作需要及周先生的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故企业有权变动周先生的工作岗位,对周先生所提出的要求不予同意。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变更岗位的原则,企业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在未与周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周先生的工作岗位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应予以纠正。所以,劳动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企业应当恢复周先生原工作岗位,享受原工资待遇。
谁违背了这一原则,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履约的期限偏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当事人预想不到的变化;,因此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由于劳动关系除了具有经济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其中处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地支配劳动者,将单位要求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范围内,法律又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作了严格要求。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满足两项要件才能有效:第一,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
另外,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便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岗位,但到实际调整岗位时,劳动者往往觉得这种约定显失公平,认为单位是借生产经营需要之名排挤、刁难员工,甚至进行打击、报复,经常引发争议。对这种情况,现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既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已经作出了此类约定,应当认可用人单位依合同享有的用工权,但为了防止单位滥用用工权,当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时,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劳动者岗位的行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否则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因此,即使合同中有单位可以单方面掉调整岗位的规定,但是这个调整也要合理,否则也可能是无效的。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十
类推适用是指法律没有对该问题的具体规定,但根据法律原则和原理可以适用其他类似规定。类推适用不能无限类推,他也用范围限制,私法上可以类推,公法尤其是刑法禁止类推。
参照适用是指被参照的规范性文件对主体没有强制适用的效力,主体可以参照也可以不参照。譬如规章对法院就没有强制适用的效力,法院可以参照规章审理案件也可以不参照。
内容在行政审判中是必须运用的,地方法规在其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必须适用,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其民族自治的地方是必须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法律规定比较抽象以及法律规范存在漏洞是具有直接可适用性。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规章制定机关作出的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的规章解释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不是必须适用和执行的,是有条件的适用,法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拒绝适用。法官不仅要准确理解和掌握行政审判法律适用基本原则,而且要在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坚持和贯彻这一基本原则。
行政审判依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行政审判活动的准则和评价尺度,是法院适用各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目前,我国学者比较普遍认为,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的活动。按照此种理解,行政审判依据仅指行政实体法规范和行政程序法规范,而不包括行政诉讼法规范。因为评价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只能是行政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它无法包容行政诉讼法规范。这是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狭义层面的理解;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应包括两类规范:一类是保证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活动顺利进行的法律规范的适用,主要是诉讼类法律规范;另一类是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法律规范的适用,主要有行政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
然而,不管是从狭义上还是广义上理解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在我国当下的实证法背景下,各种行政审判依据的效力及其冲突变得异常复杂,而且矛盾重重,让从事审判实践的法官和从事行政法学研究的学者都无法完全自圆其说。而把行政审判依据问题复杂化和矛盾化的根源便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其把所有的行政审判依据划分为三个档次。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十一
我志愿从事治安秩序维护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务助理人员,为此,我决心做到:
3牢固树立“树形象,保平安,顾大局,让群众满意”这一工作理念;。
4、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国家一切法律和法规,坚决执行警务助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漏(空)岗;。
8、注意仪容、举止,工作期间做到着着装整齐、仪表端正、谈吐文雅、工作认真,树立钟山特巡警良好形象。
如果我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请特巡警大队依照法律和大队的有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十二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十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上周末未跟医院请假就擅自离院回家。违反了医院的规定,经过一番深刻思考后,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特做以下检讨。
我来到这个医院,在这里上班实习,就要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医院的规定,不能有丝毫的懈担所以,我擅自离院是错误的,是对工作不负责,对学习不负责,对自己不负责。有家可以不回,但有班一定不能不上。虽然最初我以为我的做法没什么不妥,不过是两天治疗不上,回家看看生病的妈妈,于情完全合理。但是医院有纪律在,就如同我们面前的一座高山不可跨越。如果跨越了,就必须付出代价,接受惩罚。所以,我心甘情愿认真的写检查。我可以毫不遮掩,丝毫不给自己留脸面的说声我错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希望老师能够相信我,不要因为一次错误就否定我。我自以为我总体上还是表现的可以的,不过,难免回有些小瑕疵。草木皆有情,人怎可无情?离家久了想回家看看,工作累了想回家歇歇,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情和体会。所以,我回家有情可原。但是,于情可以说的过去的事情,却在纪律上不可以容忍。所以,我还是错了,所以我检讨。
我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个体。少了我一个,太阳依旧东升西落;少了我一个地球依然按既定的轨道转动;少了我一个,天气依然有阴晴的变化,不时的有雷雨暴雨;少了我一个,花依然循着季节开和落;少了我一个,医院的工作照常进行,不会受到丝毫的影响。对于我生活的周围环境和群体来说,我并不重要。可是,对于我妈妈来说,我很重要,在她需要我照顾的时候,我能在她顺便对她来说是莫大的欣慰和幸福。
如果换成别人是我,或许和我一样直接回家。我可以无数次的强调我回家是有理由的,于情是合理的年。可是,任何理由和感情在医院的管理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比值得一提。我只所以没请假也包含这个原因。因为我请假的理由在规定面前完全不被承认;就算得到了一丝丝承认,也是弱不禁风。我主动请假也未必请的下来,所以干脆直接不请,还心存侥幸心理,认定不会被逮到,可是我还是没有漏网。我说的这些完全属实,不含任何捏造的虚假成分。
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人做事都要遵循一定的准则。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如此。规则由人而定,而一经制定就成为客观存在,不在以他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岁偶然,每个人并不是生来就逆来顺受,注定要接受外界的约束和控制的。可是,我们在这个医院实习,接受医院的管理和其制度的约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出此没有任何选择。当我们的叛逆心和不情愿得以表达和延伸,但一旦碰到医院的管理制度,就只能收起来。规矩在扼杀我们的不安分之心上起了莫大的作用。所以,我们不能不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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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十四
自2006年以来,我公司荣幸地被评为甘孜州“诚信企业”。在长期以诚信为本的经营管理中,在各领导单位的支持指导下,我们的信用管理理念不断成熟,信用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在诚信经营的道路上我们的步伐也更加稳健。2016已然结束,我们的信用管理自查工作却仍在进行,在对往日工作的细致回顾中,我们总结如下:
一、坚持诚信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日益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诚实守信、重诺践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问题既属于道德范畴,又属于经济范畴。诚信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没有信用,公司的业务根基就会动摇,就不可能发展,最终必将会被市场经济所淘汰。我公司在今后要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增强全公司的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
为此公司不但专门设置了负责信用管理工作的部门,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信用管理制度,并由专职管理人员张娟同志负责日常信用管理工作。我们注重抓好企业质量信用、企业纳税信用、企业管理信用和商业管理信用制度的落实,并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在公司干部职工中,倡导诚信观念,普及信用知识,提高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和整体素质,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要求和行为取向,抵制失信行为,增强行为自律,追求企业信誉,树立起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发展。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加强行政监管和舆论监督,搞好各职能部门间的分工协作,确保争创诚信企业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贯彻企业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切实达标依法经营。
我公司现有职工总数达103人,其中有新增13余人。人力资源部门也制定了严格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人才的招聘、选拔、培训到薪酬管理、绩效考核都有一套完备的管理流程。这些都为企业的诚信经营提供了人才和技术的双重保障。
2016年预计公司产值可达510万元,实现税金及附加25万元,实现利润102万元,年末总资产达1100万元,带动农牧民增收200万元。
三、注重企业科学管理,确保合同履约率法人代表已依法签订责任书,各项工作由法人全面领导负责。严把各职能机构关口,监督考核质量、安全、环保等各专项工作;对外,主动配合监管单位,协调好内外关系。各方面严格遵守管理规范,妥善完成任务。
我公司为各项目部都配备了专职合同员,负责合同起草、变更、登记、送审、建立台账、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妥善保管合同章,并要求其将项目履约信息按时上报,定期与部门业务员对账等等,使得合同履行全面受控。每年,我公司都会定期对合同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并安排详尽的合同员考核程序及奖惩办法,以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落实,以此保证合同履约率,以期每一个完工项目都能达到顾客满意。自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我公司积极贯彻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了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与义务,从而为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也让员工更踏实勤奋的工作,这也是企业诚信经营的一大前提。
对于劳务分包部分,我公司始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按时支付劳务费,无挪用、拖欠劳务费等不良记录。对于劳务人员,我们依法采取实名制持证上岗,所有人员资料均建档保存。有了规范的经营体制,有了科学的管理制度,有了高素质的运作团队,秉承诚信经营的发展理念,我公司在十几年的成长过程中,始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任何失信行为记录,无任何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这为我公司奠定了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自2006年以来更是多次被评为北京市“诚信企业”,这既是对我们以往成绩的肯定,也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保持诚信企业优良形象的决心。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我们会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通过实践总结,及时改进更新,以求在诚信经营的路途中更上一层楼,在建筑行业里继续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十五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对法律法规方面篇十六
我承诺:
1、进入施工区域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以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严格遵守建工集团各项安全、保卫、交通规章制度,违反愿接受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将认真接受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真实可靠办证材料。
3、我将自觉凭胸卡进出厂门,通过厂大门时从人行道闸通过,非机动车通过厂大门时主动下车,从人行道闸推车通过。在厂工作期间佩戴好胸卡,妥善保管胸卡绝不转借他人,丢失及时报告,离厂及时交回。
4、我不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厂,不在厂内非指定区域吸烟,服从各级人员管理,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到其它非指定区域活动。
5、我要认真保管好个人和集体财物,不乱拿他人物品,不私拿物品出厂。
7、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车锁和夜间反光镜等部件齐全、有效。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地点整齐摆放放入位,不在生产装置区内停放各类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等。
8、不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不私自在道路上施工,确因工作需要在道路上施工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施工手续,不私自在道路上堆放物品或随意占用。
9、机动车辆在厂内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应接受和配合安全、消防、保卫、保安等人员的检查,共同保证行车安全。
10、从我做起发生问题事故及时报告,杜绝各类治安、交安事件的发生。
11、我要讲团结、讲和谐,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配合治安、交通安全等工作。
本人已经接受过_______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并熟知承诺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责任。
承诺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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