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执业药师目前发展的困境篇一
在源远流长的中医药发展进程中,中药药剂学伴随着古今方药及剂型的演变而形成和发展。商汤时期,伊尹首创汤剂,并总结了《汤液经》,为我国最早的方剂与制药技术专著,可惜原书已佚失。延用至今,汤剂仍是中医用药的首选剂型。
战国时期,我国现存第一部医药经典著作《黄帝内经》(包括《素问》和《灵枢经》)
秦、汉时代(公元前221年~公元219年)是我国药剂学理论、经验与技术有显著发展的时期。如东汉时期成书的《神农本草经》序例中明确指出:“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煎者,宜酒渍者,宜煎膏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人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首次强调应根据药物性质选择剂型。
晋代(公元281~420年)葛洪著《肘后备急方》八卷,书中第一次提出“成药剂”的概念,主张批量生产贮备,供急需之用。
梁代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中指出:“疾有宜服丸者,宜服散者,宜服汤者,宜服酒者,宜服煎膏者”,明确提出了应根据疾病性质和临床需要选择药物剂型的原则。
唐代(公元618~959年)医药事业发展成绩显著,药王孙思邈所著《备急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分别收载成方5300首和2000首,有汤剂、丸剂、散剂、膏剂、丹剂、灸剂等多种剂型。其中著名的成药磁朱丸、紫雪等至今沿用不衰。
宋、元时期(公元960~1367年),是我国成药达到初具规模的大发展时期。当时刊行的《圣惠方》(王怀隐辑)、《圣惠选方》(后希彭辑)、《圣济总录》(赵佶令编)等,卷帙浩繁,收载成方达数万首之多,并有膏药、丹剂等专篇介绍。
明、清时期(公元13681911年)医著颇多,中药成方及其剂型也有相应的充实和提高。如明朱著《普济方》,载有成方61739首,其中许多是成药,并按《圣惠方》的格式对外用膏药、丹药及药酒列专篇介绍。
历代先人的创造积累,不断丰富了我国的药学宝库,同时大大推进了中药药剂学的发展。但鸦片战争后的百年内,由于外敌入侵,大量洋药、伪药流人我国,中医药事业倍受摧残。解放前夕,国药业更是濒临消亡的险境。
执业药师目前发展的困境篇二
(1)执业药师权责不清,无法为公众提供更专业的药学服务
(3)继续教育缺乏统一管理,缺乏强制性保障措施
(4)社会药房“空挂”和违规销售现象普遍。
2.药学服务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1)业务能力距离指导公众合理用药还有一定差距。
(2)服务范围窄,缺乏深度,主要集中在调配上,中医基础知识缺乏,继续教育流于形式。服务态度来看,服务意识薄弱。公众对其认知不清晰,没养成咨询的习惯和信心。
3.药事服务没有全面推行,药学服务缺乏合理回报
社会对执业药师认知度不高。执业药师技术价值和职业价值被“药品加成”掩盖,难以体现和量化,工作缺乏合理激励,潜力未能得到有效激发,影响了高水平人才到一线药学服务岗的积极性。
4.社会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离国际水平有一定差距
2015年社会药店45万家,执业药师注册仅21.8万人,超过50%社会药店无法配备执业药师。全国每万人拥有注册执业药师仅1.9,远低于世界药学联合会公布的每万人6.2人的标准。
5.执业药师分布不均衡,难以公平保障公众健康
东强西弱、城市优于农村
执业药师目前发展的困境篇三
;摘要优秀的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之一。我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执业权益保障不足,职业共同体缺失,恶性竞争激烈,专业水准有待提高。但是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凸显,使律师业面临长远发展的机遇。我国律师应该正视当前的困境,把握发展机遇,通过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倡导和谐竞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突破困境,把握机遇。
关键词律师执业 律师队伍 专业素养
作者简介:胡志翔,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改革开放后恢复律师业,至今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就,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已经建立,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中坚力量。但是当前律师执业依然面临一些困境,妨碍了我国律师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当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我国律师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机遇,能够加速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但是如何走出困境,把握机遇,还需要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文即对当前律师的执业困境与发展机遇展开探讨,希望对我国律师业的发展有所裨益。
(一)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缺失
律师在法治过程中扮演者特殊的角色,西方各国均通过立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益,使其能自由、自主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避免其他主体的不当干预。我国《律师法》尽管几经修改,但是《律师法》依然停留在“律师管理法”而不是“律师保护法”的定位上,导致律师执业受到诸多牵制,但是执业权益却无法得到保障。又如,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更大。《刑法》第306条甚至会导致刑事辩护律师被追究所谓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证罪”,存在巨大的执业风险。
(二)法律职业共同体尚未建立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治建设的主要力量,是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等法律界专业人士构建起来的,享有共同的话语体系和价值观的一个社会群体。法律共同体是司法体制中人的因素,是“最具有生命力和活力的组成部分”。豍我国已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迈出了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第一步。但是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并不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充分条件。由于我国传统上的官本位观念,导致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之间依然存在诸多冲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不合适的对待,甚至由于律师发表不同意见而被認为对法官检察官的不尊重。
(三)高端法律人才稀缺
律师执业过程中还面临的一个困境是律师队伍高端法律人才稀缺。这一现实导致我国大部分律师不能承接高端业务,如涉外业务和其他专业性比较强,且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业务。在我国与国外的贸易中,由于高端法律人才的欠缺,导致很多业务被国外律师包揽,我国律师只能望洋兴叹,无法开拓高端法律服务市场。尽管这一现状所反映的是我国律师队伍整体业务水平问题,但是同样是造成我国律师执业困境的原因之一。
(四)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
当前律师执业过程中还面临的一个困境就是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案源稀缺而竞争者数量增多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观。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也会导致一些负面现象,如律师之间恶性竞争、诋毁同行、低价接单甚至采取贿赂法官等违法方式获得业务。激烈的竞争是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现象,律师执业服务在本质上是律师通过专业素质向社会提供的一种服务,因此律师执业必然受到竞争环境的影响,当前如何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保持律师的职业品格和法治价值追求,也有待进一步探究。
(一)社会对律师需求量增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的推进和经济力量的提升,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逐步增多。从国内法律业务来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防范法律风险的需要,人们已经能够认识到律师的作用,特别是在商业往来中,律师利用法律知识服务于当事人,从而实现风险规避的作用,其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从涉外法律业务来看,当前国际间的交往与合作越来越密切,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对掌握国际贸易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需求量也越来越多。这些均表明,不管是在国内法律服务市场还是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都需要具备丰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参与,是我国律师执业的机遇之一。
(二)国家对律师工作逐渐重视
尽管律师执业活动中的权益保障不够,导致律师执业陷入某些困境。但是从国家大政方针来看,我国对律师工作逐渐重视,律师的社会地位包括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也逐步得到提高。我国律师已经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甚至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一定的影响力,这是实现法律人治国的第一步。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将“律师执业”作最狭义的理解,而是应该将“律师执业”理解为律师利用法律专业知识,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过程。国家对律师工作的逐渐重视,为律师提供了发展机遇,要求律师践行公民精神,积极参与到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中来。
四、走出困境、把握机遇的思考
(一)提升专业素养
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人才,其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及实践技能是立身之本。鉴于此,律师应该提升专业素养,坚持学习,不断开拓。我国当前律师队伍在专业素养上逐渐提高,律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在法律职业中处于较高的位置,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律师专业性不够,一些律师被称为“万金油律师”,意即任何案件都能办理,但是都不精深。还有些律师只掌握法律知识,不掌握法律知识以外的其他知识,难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如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就对律师的综合知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律师要破解执业困境,就需要加大力度提升专业素养,一方面我国律师队伍应该向专业化发展,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实现律师业务的纵向发展;另一方面,律师需要提升自身的综合知识水平,优化知识结构,实现律师知识体系的横向发展。通过一“纵”一“横”,能够有效提高我国律师队伍的专业水准,从而为律师执业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倡导和谐竞争
任何一个市场,无序性的竞争只会引起资源的内耗,却不会给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带来任何利益。“所有的律师组织和律师个人都在思考竞争的问题,都要承受竞争的压力,都在千方百计地运用自己认为恰当的策略、方法和手段去争取竞争的主动和胜出”。豎当前我国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需要倡导和谐竞争,追求有序竞争、理性竞争。首先,律师应该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在律师服务中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诋毁同行,更不能贿赂国家公职人员,否则将承担道义和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其次,律师队伍之间应该加强团队合作,甚至可以跨区域合作,提升律师行业的整体竞争力,而不是将资源和精力消耗在恶性竞争上。只有倡导和谐竞争,强调休戚与共,才能避免律师执业中遭遇的种种困境;最后,律师应该积极开拓市场,从发现机遇转变为制造机遇,发现法律服务的“蓝海”,提升法律服务整体水准。
(三)形成职业共同体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需要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等法律职业者的共同努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离不开上述各方主体的任何一方,其基点是共同的法治信仰,正如有学者提出,“共同从事法律职业并不能涵盖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具有的内涵,法律职业阶层可谓共同体的物质依托,共同体信念才是法律职业群体精神底蕴之所在”。豏就律师层面来说,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中应该积极发挥作用,承担应尽的责任。首先,律师应该以专业的服务、高洁的品格参与法律工作,从而赢得其他主体的尊重,杜绝一切与律师职业不符的言论与行为,做到高风亮节,受到他人尊重;其次,律师应该主动与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等其他主体加强交流与合作,如学术层面的交流与合作等,使彼此之间相互理解,追求职业共同体的共同法治追求,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
(四)履行社会责任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究竟是为了金钱还是为了信仰,这个问題时常被提起。律师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不享受国家工资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在本质上是一种商品,律师服务建立在收费的基础上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律师对社会责任的承担,相反由于法律职业的特点,律师比起其他社会主体来讲,更应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体来说:第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使弱势群体也能获得优质法律服务,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和谐,这也是律师执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第二,律师应该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从而将聪明才智转化成立法成果,促进法治的实现;第三,律师应该积极从政,而不应将视野仅仅停留在传统法律业务上,律师积极从政能够从更高的层面促进法治的实现,从而使律师业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
总之,我国当前律师执业工作中面临着一些困境,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机遇。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不足、律师服务专业性不足、职业共同体确实、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等,均使我国律师执业工作面临困难,但是我们同样应该看到,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越来越强,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国际间的交往越来越多,这些都为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能够实现我国律师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我国律师应该志存高远,加强法律专业素养,倡导和谐竞争,追求职业共同体的建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使律师业把握机遇,走向更为美好的未来。
注释:
相关热词搜索:;执业药师目前发展的困境篇四
我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3.填写报名信息。>。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5.考生承诺。>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不予退费。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9: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执业药师目前发展的困境篇五
执业药师们一般是在药店工作,首先,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然后正确调配签字、销售;药师不能随意更改处方或给予代用药品。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应拒绝调配销售,或与医生联系,或要求购买者请医生修改处方,才能调配销售。
其次,药师应对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特别是对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的消费者。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执业药师应完整地保存顾客的用药记录,随时检查可能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并向消费者详细说明用药知识及注意事项。
此外,执业药师证书是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单位需要的。所以执业药师可以选择在药厂、医药公司、药店从事相关工作。
就业前景分析
1、国家行业规范加剧,导致执业药师人才紧缺。
国家对医药行业各领域的执业药师的配备有严格的行业规定:
(1)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另外,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规定:到2020年,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根据最新数据可知,截至2019年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75073人,环比上月增加4384人。目前,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4人。
从两者对比来看,全国执业药师人数离国家规划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由此可见,行业对执业药师的需求是巨大的。
2、药师人才紧缺引发岗位薪酬升高
由于需求陡增,目前执业药师已经成为医药行业人才中的热门人才。
在各种招聘活动中,医药行业招聘的生产厂长、业务主管、药店经理等许多高级职位,都需要应聘者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高级管理人员收入丰厚,通常采取年薪制。
继315后,国家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知规定,执业药师必须在岗执业,否则药企和药师都将面临重罚。这一政策表明,执业药师不可或缺,且受到了国家的重视。相信一番整治后,执业药师在行业中的地位将得到提升。
未来医药行业将迎来更多机遇和发展,比如建立药店分级管理制度,药师有望多点执业、阿里“共享药师”上线、药师或可坐诊开处方……等等,这些都将会为执业药师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会提升执业药师证书的含金量。
总之,目前执业药师行业趋势一片大好,国家不断推出新政策,要求医药行业与时俱进,让百姓用药更安全,更方便。同时,对药师工作职责也逐步增加,希望执业药师能充分发挥药师作用,甚至要求药师未来能更多参与处方审核以及临床用药指导,提升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以上一切都说明国家在从根本上提升执业药师岗位的含金量,现在考取执业药师证书,前景是一片光明的。
执业药师目前发展的困境篇六
警惕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改分骗局
执业药师2016年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及地址汇总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