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北京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表篇一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9:00开始至1月15日17:00结束。
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1月6日9:00开始至1月16日17:00结束。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月6日9:00开始至1月17日17:00结束。
2.考试时间安排
采取工作日与双休日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区县安排工作日考试,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区县(详见报名信息表)。若选择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试的区县,报考人员还应当在“工作日考试”与“双休日考试”之间进行选择,一旦选定不能更改。
北京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表篇二
1.为提高报名效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报名须知中照片规格要求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2.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3.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且不再办理退考手续,请报考人员谨慎操作。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5.报考人员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分配,一旦确定不能更改。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1日
北京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表篇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以下人员在限制期内不得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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