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像一本书,我们应该珍惜每一页的经历和收获。总结应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啰嗦。我们可以从下面的总结案例中学习如何更好地整理和总结自己的经历。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学校成立由监察处、招生就业处以及各学院(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所报考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笔试。
考生于6月10日下午12: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办理报到手续,6月11日上午参加笔试。具体报到地点、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
面试主要侧重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查。我校将考生笔试成绩分学院(部)由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6月11日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线及面试事宜,考生于6月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5、入选资格认定。
我校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后的成绩,分学院(部)由高到低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学院(部)对应的优录政策类型。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大类招生的,分流后按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3、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
附件:
报名流程及常见问题说明:http:///?id=2263。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随着我国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地不断扩大,导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正面临新的考验。为了给导师们提供一个成长和发展的平台,让他们感受“被关注”的温暖,12日,苏州大学成立了国内首个导师学院,为这批导师们带来希望的同时,也为研究生的培育铺垫了新的基石。
记者从苏大研究生部了解到,此次首建的导师学院主要负责培训和考核研究生导师,开展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与决策咨询,为研究生导师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是一种培养、管理、建设、团结导师队伍的创新组织机构。在导师学院里,教师们能享受一些“特殊待遇”,比如:定期接受国内外知名学者的学术交流,赴境外知名大学学习和培训等。而今年新增列的338名研究生导师将成为首期导师培训班学员,接受有关学术素养、业务技能以及规章制度等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培训结束后的考核成绩也将做为导师上岗和聘任的重要依据。
对于这种由原来各学院、各学科、各方向的“单兵团导师教学模式”转换成的“多兵团导师合作模式”,苏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李兰芬教授赞赏有加,在她看来,导师学院既是导师之校,也是导师之家。在这里,导师们能共享教育资源、交流研究生培育经验、探索更先进的教育方法,有效提高了导师队伍的学术治理和培养建设。
据悉苏大目前已拥有各类在校研究生13000多人,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近年来,在研究生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学校也正积极推进由“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究教学型大学”转型,不仅建立了一支适应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的导师队伍,还从多方面探索和完善了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以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四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公示的入围专业(类)。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另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优录政策。
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其余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类)享受对应优录政策,高考成绩达到优录政策条件并满足录取要求的即予以录取。
说明:除上海、浙江及江苏以外的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所享受的实际优惠分值按照“上表优惠分值×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3、录取。
(1)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围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即我校普通类非定向招生计划所在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取得学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类)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3)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校在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环节一律不更改录取专业。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五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公示的入围专业(类)。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另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
2.优录政策。
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其余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类)享受对应优录政策,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优录政策条件并满足录取要求的即予以录取。
说明:除上海、浙江及江苏以外的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所享受的实际优惠分值按照“上表优惠分值×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3.录取。
(1)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围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即我校普通类非定向招生计划所在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取得学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类)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3)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前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六
1、申请对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申请条件: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免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
以上具体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http:///)为准。
(二)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二等奖者(获奖证书分别由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及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加盖公章)。
(2)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并对该学科具有浓厚兴趣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七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大类招生的,分流后按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3.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组织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3月。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八
搜狐教育讯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校本部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2、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广告学(会展广告)];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土建类[含建筑学、建筑学(室内设计)、城市规划];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电子信息科学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气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应用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技术(免疫工程)]。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四、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对符合照顾条件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5、凡取得苏州大学年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6、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苏州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五、收费标准。
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专业2500元/人,其余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21。
e-mail:zsb@"zsb@。
网址:zsb.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九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一、我校招收硕士生专业186个,拟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后可安排保留入学资格,先到用人单位参与实践锻炼1-2年后,再回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提出申请。
五、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六、单独考试:
1、报名条件:
(2)考生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或者有相应科研成果、编著、专利两项以上。
2、报名手续:先于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到14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点(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拟招生50名左右;
2、报名条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符合统考的各项报考条件。
4、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确定。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不得转至其他学科、专业录取。
八、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1、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实行全国联考。
2、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符合统考的各项报考条件。
3、报名手续:先于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九、复试采用差额的方法,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结合或实践操作。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十、被确实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部网站。
单位代码:10285。
邮政编码:215006。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一号。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
文科。
10。
语文、历史。
享受优录政策2。
社会学院。
历史学(师范)。
文科。
5
语文、历史。
享受优录政策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哲学。
文科。
10。
语文、政治。
享受优录政策1。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教育学院。
教育学(师范)。
文理兼招。
15。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教育技术学(师范)。
理科。
应用心理学。
理科。
东吴商学院。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10。
数学、英语。
享受优录政策3。
电子商务。
理科。
王健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招。
10。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3。
知识产权。
文理兼招。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文理兼招。
20。
语文、英语。
享受优录政策3。
俄语(五年制)。
文理兼招。
日语。
文理兼招。
朝鲜语。
文理兼招。
金螳螂建筑学院。
建筑学(五年制)。
理科。
20。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3。
需有一定美术基础。
城乡规划(五年制)。
理科。
风景园林。
理科。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理科。
10。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1。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物理学。
理科。
2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2。
物理学(师范)。
理科。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理科。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25。
数学、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化学类。
理科。
材料类。
理科。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纳米材料与技术。
理科。
10。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英语基础较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理科。
1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3。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2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3。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通信工程。
理科。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信息工程。
理科。
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2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3。
工业工程。
理科。
机械类。
理科。
沙钢钢铁学院。
冶金工程。
理科。
15。
数学、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金属材料工程。
理科。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轻化工程。
理科。
15。
数学、英语。
享受优录政策1。
纺织类。
理科。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理科。
1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2。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理科。
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放射医学(五年制)。
理科。
5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2。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五年制)。
理科。
5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生物信息学。
理科。
20。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科。
生物科学类。
理科。
医学部药学院。
生物制药。
理科。
15。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药学。
理科。
中药学。
理科。
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一
江苏省招生代号。
普通文、理及艺术类专业招生代号:1833;。
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招生代号:1853;。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招生代号:1876。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23003295号。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第a002-2号。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以学位授予类别为依据,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理工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6500元/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国爱达荷大学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另收);金融学(教改实验班)学费按照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对已录取考生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20《江苏招生考试报》。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课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报考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江苏省2015年空中乘务专业(含高铁、海乘)专业联合考试空中乘务合格资格。
3.高考外语(课程)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课程)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及金融学(教改实验班)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
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
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及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3.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十二、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1%预留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是我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ofidaho,usa)合作办学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就读,爱达荷大学派教师教授1/3专业课程,第四年符合条件者可赴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ofidaho,usa)就读,两校互认学分;第四年因故不赴美学习的学生,在我院继续学习。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符合美国爱达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授予美国爱达荷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二
时间:2021年1月17日开始,具体安排视报名情况而定,考试时间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南区文科综合楼1003号楼(苏州市工业园区文景路),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具体事宜将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三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6年3月。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四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同时健全工作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严格规范命题和测试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处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申诉,及时妥善处置自主招生信访问题(申诉电话:0512-67507343)。
4、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应本着“诚信、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5、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6、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五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 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代代苏大人始终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坚守“学术至上,学以致用,培养模范公 民”的办学理念;传承和弘扬“自由开放,包容并蓄,追求卓越”的优良校风和“博学笃行,止于至善”的优良学风;努力培育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 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的拔尖创新人才。
苏州大学开展的成人高等教育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入学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校企合作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考生通过成人高考或自主招生选拔进入我校学习,获得的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并在学信网电子注册,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我校目前招收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两种层次,学习形式分为业余、函授,主要利用双休日等业余时间学习。教学采取“面授+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 高中起点升本科
(二) 专科起点升本科
以上拟招生专业以2017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实际招生信息为准。
目前的收费标准为:文史类、经管类2200元/年,理工类2400元/年,医学类2750元/年。如有变动,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 高中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
注:1、凡文理兼收的专业,由考生自选科类;
2、外语科目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应按招生专业对语种的要求选报语种;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命制。所有统考科目试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日期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
1、 专升本文史类
2、专升本理工类
3、专升本经管类
4、专升本法学类
5、专升本医学类
注:(1)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见上表)。专升本统考科目试题除非英语的外语语种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外,其它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命制。专升本考试所有统考科目试题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日期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自主招生考试
我校自主招生合作单位推荐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命题的入学考试。
1.专升本自主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1+x(“1”和“x”满分均为150分)。
“1”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含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适当加入时事政治、职业能力、人文知识、信息技术等内容。
“x”为职业技能测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专科及以上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如因考生前置学历导致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高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本省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确认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如被录取,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高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5. 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
6.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各报名点不得接受医学类集体报名,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地市级招考机构的指定地点报名确认,不得跨市报名,只能报考在该市招生的院校(专业);现场确认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采集指纹等信息。
(2).非本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在本地相关单位工作的'工作证或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并经市招办审核同意方可报名。
(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4).报考医学类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5).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6).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报名方式:关注江苏教育考试院官方的网站http:///,根据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进行成人高考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在八月底到九月初,省考试院在官方的网站开放报名端口,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报志愿及网上支付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按照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人像、指纹采集和报名信息确认等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
一般在10月下旬的最后一个周六、周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详细考试安排请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的网站或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方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六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一、2010年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生专业186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2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3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230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1000名左右(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待教育部下达的文件后另行公布。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四、学制、各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费。
(一)学制。
(二)各专业招生的人数。
根据2010年实际报考及上线人数,并参考08、09年各专业的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确定招生人数。
(三)培养费。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请查看(/newsdb/%e8%8b%8f%e5%b7%9e%e5%a4%a7%e5%ad%a6%e6%95%99%e8%82%b2%e6%94%b6%e8%b4%b9%e5%85%ac%e7%a4%ba(%e7%a0%94%e7%a9%b6%e7%94%9f).xls)。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后可安排保留入学资格,先到用人单位参与实践锻炼1-2年后,再回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提出申请。
六、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七、单独考试:
1、报名条件:
(2)考生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或者有相应科研成果、编著、专利两项以上。
2、报名手续:先于2009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到14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点(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3、2010年全校单独考试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2人。
4、报考专业仅限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八、复试采用差额的方法,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结合或实践操作。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九、被确实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部网站。
单位代码:10285。
邮政编码:215006。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董晓惠。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一号。
我校研究生部网址:/。
各学院(学部、所、实验室)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七
学校成立资格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结合考生所报考专业(类)进行资格初审。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不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
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初试。
初试为笔试,6月16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参加初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分专业(类)从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免笔试类考生直接获得复试资格。6月16日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复试资格线及相关事宜。
4.复试。
(1)面试。
6月17日进行面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2)体育科目测试。
6月18日进行体育科目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结果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入选资格认定的参考。
5.入选资格认定。
笔试类考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排序,免笔试类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两类考生分专业(类)分开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总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5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专业(类)对应的优惠分值。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将于6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八
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奖者;。
7、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的优秀学生。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九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一、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生专业186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2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3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230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1000名左右(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待教育部下达的文件后另行公布。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现场报名时间: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四、学制、各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费。
(一)学制。
(二)各专业招生的人数。
根据20实际报考及上线人数,并参考08、09年各专业的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确定招生人数。
(三)培养费。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请查看(/newsdb/%e8%8b%8f%e5%b7%9e%e5%a4%a7%e5%ad%a6%e6%95%99%e8%82%b2%e6%94%b6%e8%b4%b9%e5%85%ac%e7%a4%ba(%e7%a0%94%e7%a9%b6%e7%94%9f).xls)。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后可安排保留入学资格,先到用人单位参与实践锻炼1-2年后,再回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提出申请。
六、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七、单独考试:
1、报名条件:
(2)考生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或者有相应科研成果、编著、专利两项以上。
2、报名手续:先于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到14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点(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3、年全校单独考试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2人。
4、报考专业仅限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八、复试采用差额的方法,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结合或实践操作。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九、被确实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部网站。
单位代码:10285。
邮政编码:215006。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董晓惠。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一号。
我校研究生部网址:/。
各学院(学部、所、实验室)联系方式: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