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务员工资调研报告篇一
总的来看,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发展是健康的,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优秀比例的掌握,考核结果的利用等,能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操作。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搞好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全市在经过多年考核实践的基础上,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政策规定的过程中,在认真总结分析考核工作的经验教训中,我们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单位、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部门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把搞好考核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程序规范,落实措施,坚持考核质量,扩大考核效果。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重视考核工作,能亲自动员部署,抓好每个环节的措施落实。
(二)建立制度,规范考核。建立制度是规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的重要措施。《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多年来的实践探索,逐步使大家认识到,任何工作仅有制度框架,如果没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法,就难以坚持和奏效。对此,许多机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研究出台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如药监局制订了《量化评分细则》,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几类特殊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市环保局把平时的考核和年度考核紧密的联系起来,把每个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和日常管理等情况以量化的方式进行评分,使年度考核成为促进工作、服务管理的重要抓手。市建委在年终对基层工作目标考评的同时,一起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具有目标性和针对性。考核指标量化细化,考核措施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考核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许多单位在考核实践中,顺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使考核工作常抓常新,具有活力。如有的单位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将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引入考核之中,在不违背考核程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个人述职述廉结束后,增加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这一程序;有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发扬了民主,提高了群众参与考核的程度,又便于领导掌握公务员的全面情况,群众公认程度。市公用局在年终考核中,让基层工作人员对机关干部进行测评,扩大了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民主测评、民意测验的引入,拓展了考核工作视角,使考核工作更全面、更科学。
二、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的考核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考核工作越来越制度化、规范化。但是,公务员考核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些都影响了考核效能的发挥。
(一)是认识上还不到位。个别单位的领导和少数公务员,对考核工作意义的认识未完全到位。有的认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少数单位对考核工作的形式、方法缺乏创新,满足于依葫芦画瓢,考核中只图形式不求实效;有的把考核工作当作是负担。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考核工作的质量。
(二)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备。目前大多数单位没有制订适合自身职能和特点的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仍然停留在自我总结、定性考核阶段。定性考核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评价方法,印象和人为因素很大,容易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考核标准掌握不严格。从近三年考核等次分析,全市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比例极低,约占到参加考核人数的0.09%;事实上高比例的称职以上等次并不能与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有的领导经常埋怨对公务员管理缺乏措施和手段,公务员之间忙闲不一,工作推诿,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但又不运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辞退、考核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管理,以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特别是在对待违纪公务员的处理和确定考核等次上,心慈手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处分的不处分,该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放宽确定等次的标准。有的单位为达到回避矛盾的目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时完全依赖民主测评的结果,有的甚至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优秀等次,这种不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仅凭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的简单化做法,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由于少数单位掌握的标准不严格,采用的方法具有随意性,挫伤了认真做事的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公务员工资调研报告篇二
本文目录- 工资调研报告
- 粮油集团岗位工资改革调研报告
- 关于餐饮行业工资协商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石油企业进行了以引入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理念为核心的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打破了基本工资制度高度统一的格局,初步建立起了适用于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突出岗位技能要素,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基本工资制度,提高了整体工资水平,保障了人人增资,对激发职工劳动热情、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新型基本工资制度的特点
(一)突破统一格局,实行多种形式同时并存
新型基本工资制度打破了传统的高度统一的单一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度模式,转变为对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分别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年薪制以及协议工资制四种不同的工资制度,体现了“分而治之”的管理思想,实事求是地区分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操作服务岗位职工劳动的不同性质和特点,进一步理顺了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关系,有利于调动不同类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参照市场价位,实现工资分配市场化
新型工资制度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工资水平与市场劳动力价格接轨,从而使石油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融于人力资源市场均衡价格之中,成为市场均衡价格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实现了工资分配的市场化,体现了企业内部、外部、职工个人三方面的公平性,同时,也有助于多维人力资源市场均衡的形成,利于石油企业从社会大市场中获取必需的劳动力和优秀人才。
(三)突出岗位要素,拉开分配档次
新型基本工资制度严格按岗位划分等级,以劳动技能或岗位工作年限确定档次,突出了岗位、技能要素,体现了岗位劳动价值,其对应的岗位(岗技)工资单元,居于主导地位,在整个工资标准体系中占绝大份额,所占比重最高,达58%。同时,相邻岗等之间的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复杂程度、责任大小等情况,合理安排不等的工资差异,最低仅30元,最高达545元,较大幅度地拉开了分配档次,这样,有利于激发责任重、贡献大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四)工资结构简化,单元功能明晰,操作方便易行
现行基本工资制度对原有工资单元进行了合理的取舍、调整,并严格界定其功能,仅设置了岗位工资、津补贴、奖金三个工资单元,较原制度减少了40%。同时,对原有津补贴的项目实行了清理、归并,项目数量也有所减少。工资结构的简化,单元功能的明晰,工资项目数量的减少,达到了业务人员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目的。
二、新型基本工资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后的新型基本工资制度既以接轨劳动力市场价位为核心,调整了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的工资关系,又实现了人人增资的目标,因而较大程度上调动了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尤其是高职务、高职称、高技能、高学历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在工改中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因而工作热情普遍高涨。但由于工资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原有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难免存在不足之处。
(一)整体工资水平偏低,与石油职工的劳动付出不尽匹配,与市场劳动力价位存在差距,对职工尤其是新工无明显吸引力。
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后,公司职工月基本工资约xx元,与劳动力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距,这不仅与石油职工野外作业、条件艰苦、再就业能力极弱、年老无退路的特点不相适应,而且与石油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匹配,还与其他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平衡。
钻井队的新增职工人月均工资约1200元,与市场劳动力价位差距较大,对新生劳动力不具有吸引力,新聘用的大中专生到公司报到后不久就离职的现象,年年发生。
(二)三个工资系列之间的工资差异较大,引起一定的内部矛盾。
一是工改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平均增资水平普遍高于操作服务系列职工的增资水平,操作服务系列职工意见较大。
二是前线职工认为,新的基本工资制度使机关干部增资多,前线反而增资少,这样,前线与后勤职工的差距越来越小了,因此,在前线工作没有奔头,还不如下到后勤工作。
三是从一线调至后勤的一般操作岗位人员,尤其是套改后调动的,由于不能执行13-16档标准(仅限技师、高级技师使用),降低工资太多(多数职工比工改前还低),因而很有意见,认为现行新型工资制度对他们没有优惠,不如旧制度好,对新制度产生不认同感。
(三)以岗定薪原则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岗技工资依然是原等级工资的再生品,工作年限依旧是操作岗位职工工资收入的决定性因素。
以岗定薪原则仅仅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得以实现,而操作服务岗位则没有严格按岗位确定工资,这本身就是矛盾的,自然形成了较大的横向不平衡性。
操作服务岗位职工的工资收入始终没有摆脱工作年限是决定性因素这一束缚,从而使原有的不合理的工资关系、工资因素仍然沿袭,关键岗位与辅助岗位、主要岗位与次要岗位之间的工资差异,要么依然倒挂,要么没有达到令职工感到满意的效果。
(四)积累劳动贡献未得到应有的尊重,造成一定的平台矛盾。
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龄津贴提高的幅度太小,不足以弥补积累劳动贡献的差别。二是对待积累劳动的政策不统一:对操作服务系列人员,承认积累劳动,而对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则一盘否定。从而使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原获得的奖励晋级、野外年限浮动工资固定部分实质上被统统取消。对此,部分老同志极为不满。
(五)个别政策规定不合理,引起部分职工心理不平衡。
一是部分原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相等的基层操作岗位职工,居于高岗位的,其工改后的新标准反而比低岗位职工低,这明显不合理,职工想不通。二是部分职工从高岗序岗位变动到低岗序岗位后,其新套入的工资标准反而比同期参加工作但一直在低岗序岗位工作的职工低,这也明显不合理,尤其是同工种不同岗位的职工,很有意见,认为到高岗位工作后反而吃亏,负面效应较大。
三、对策
(一)遵循劳动力市场价格规律,合理定位石油职工尤其是野外作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根据西方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是多维人力资源市场均衡时的价格,而多维人力资源市场均衡价格是一组而非一个价格。石油企业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只是多维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石油职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特殊性是其他许多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其劳动力价格高于其他行业是必然的,也是实现多维劳动力市场均衡所必需的。
据有关权威资料介绍:只要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一定改善,人们就不愿从事采掘业等艰苦行业工作。为此,必须首先对石油职工的劳动进行正确评价,这是合理定位石油职工工资水平的前提,也是使石油企业持续获得必要劳动力尤其是优秀人才的基础。当前,石油职工的工资水平应至少定位在其他行业的150%左右,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差距。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行动的内在驱动力。合理定位石油职工工资水平,有利于引导劳动力流向石油企业尤其是流向野外骨干队伍,有利于增强职工劳动热情和工作责任感,有利于消除职工的不公平感,避免出现职工出工不出力和“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消极现象。
(二)全面实施以岗定薪原则,将岗位、技能要素置于决定职工工资收入的绝对地位。
重点是将操作、服务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制度,也与机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职工一样,按岗位确定,真正突出岗位、技能要素,使职工的工资标准与职工原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情况脱钩,合理拉开关键岗位与辅助岗位、主要岗位与次要岗位、高岗位与低岗位之间的工资差异,提高职工对关键岗位、主要岗位、高岗位的向心力。
(三)科学评价不同类型岗位的劳动差别,选准等价劳动岗位,合理处理不同类型岗位之间的平衡关系。
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操作服务岗位进行科学测评、分析,找出三者之间的等价劳动岗位,从而合理确定三个工资系列岗位之间的制衡关系,避免内部矛盾的发生。
三大工资系列岗位之间的平衡关系可以为:主办与助工、钻工(10岗序)相对等价;助理主办与技术员、钻井队一般管理人员(8岗序)相对等价。在此基础上,根据相邻岗位的劳动差别,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岗位(岗技)工资标准。
(四)适度加大对积累劳动贡献的补偿力度,形成完备的工资增长机制。
一是适当提高工龄津贴标准,合理处理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标准可提高为8元/年或10元/年。二是为体现对野外一线老职工的关心,弥补其在野外工作的积累贡献,促进其安心野外工作,对原执行了野外年限浮动工资制度的老职工,若调至后勤单位,在就近低套时,可套入到13-16档号档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现同岗位、同期参加工作职工的最高标准。
(3)将职工原岗位技能工资制度中的奖励性工资部分(如奖励晋级等)对接到新制度中,设置积累贡献工资加以保留。
(五)调整改进部分运行规定。
1.对同工种范围内的不同岗序的基层操作岗位职工,若原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相等,但套改后高岗位的工资标准反而比低岗位低的,则在岗技工资动态运行中允许向上高靠一档。这样,既可稳定高岗位职工,又可实现此类职工以后回到低岗位时工资标准可以与同期参加工作但一直在低岗位工作的职工保持一致(而现行规定则至少低一档),避免发生内部矛盾。
2.对现行操作岗位人员“从高岗序岗位变动到低岗序岗位”的动态运行规定作如下调整:以原岗技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新任岗位的岗技工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参加工作职工的最高档次。由此从根本上避免“高岗位职工变动到低岗位后的工资标准反而比同期参加工作但一直在低岗序岗位工作的职工低”这一不合理现象产生。
工资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如何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
如何进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是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难题。我们公司是一个改制不彻底的企业,人员的身份没有置换,由于管理不畅,因而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决定从今年起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职工收入的组成(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效益工资+加班工资)。
一、为什么要进行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第一,从工资的形成来看,分配行为不合理 。我公司是从国营企业转换过来的,目前的工资结构虽然通过几年的变通,但是还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计划工资,在人与工种,工种与工资的定位还没有真正地与市场接轨。体现在工资形式过于单调,内部分配平均主义仍然严重,在企业内部分配结构中,没有按不同类型、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确定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不同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并没有按改革目标所希望的那样真正拉大。知识、技术、人才的价值还没有得到完全承认,企业内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脑力劳动和付力劳动的报酬区别在结构工资中虽有反映,但反映这种差别的岗位工资只占很小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变动搞普调,使平均主义分配趋于制度化,奖金津贴搞平均,人人有份,使收入分配与劳动严重脱节。
第二、引入劳动力市场机制,企业工资市场化。所谓工资市场化,就是工资以市场为基础而形成。这是与传统的计划工资相对应的一种工资制度。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企业工资分配必须适应将来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必须与市场工资水平接轨,计划经济模式下那种企业自我封闭式的工资分配形态将不能再存在。所以应尽快在思维方式和分配办法上实现转轨,引入劳动力市场机制,市场决定工资。我公司是由几个单位合并而成的,现在企业的人员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出现了老人不得走,新人不能进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得到的多少主要由职工在企业的工龄、身体健康状况而定,这使得那些素质低、身体差、年岁高的职工一般不愿意离开企业,而素质较高的年轻人因在一定的时间内与这些福利性收入无缘或得到很少,出现人才不肯来和留不住的现象,这就使企业职工形成冗员甚多与结构性短缺并存的局面。由于改革没有到位,人员的身份没有置换,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苦乐不均现象。
二、如何进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
第一,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企业在拥有充分的内部分配自主权基础上,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倡推行各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即岗位等级工资制。在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岗位测评(如实行岗位等级工资的,还需确定每类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工资系数),做到以岗定薪。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必须引入市场劳动力价格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企业对那些市场上对某种人才的需求量大大超过合适人才来源的,就确定高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而那些市场上对某种岗位人员需求少于合适人才来源的,就确定相对低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对那些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人才,就确定大大高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保护工资”。这样,使企业职工收入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相同层次的职工收入水平相适应。岗位工资标准的确定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企业内部实行竞争上岗,人员能上能下,岗变薪变。无论哪一种形式,都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从而,充分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留住关键人才,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第二,实行保留工资。在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中。为照顾老职工,我们实行老职工老办法,新职工新办法。公司将每个人原来的技能工资加原来的岗位工资再减去现在的新岗位工资后超过部分的工资都实行永久性保留。对新进职工就按照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三,企业实行年功工资
第四,效益工资
第五,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为了补和保障职工在完成生产任务中亨有的休息休假权利,保证职工加班加点应得的工资报酬。
工资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制度,是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的重要机制,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通行做法。
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对于弱势和低收入群体,在和谐成为社会主义本质的21世纪,在把广大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体现“民生”的现时代,合理解决工资问题,保证生活底层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同时,工资集体协商也是新世纪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机制。
为了掌握晋城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执行程度,我们分别对泽州、沁水、陵川、高平四个县、市的36家餐饮业履行工资协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整体情况作一分析整理。
作为劳工领域相对专业的一项工作,工资集体协商正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进入公众视野并引起广泛关注。从我市的四个县、市来看,高平市则是四县市中落实情况最好的,大多数的餐饮企业都建有自己的工会组织,85%以上的企业都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沁水县有5家餐饮建立了工会组织。陵川县共产生了2家建制大型餐饮企业,小饭店、小餐馆还没有纳入工资专项合同覆盖范围。泽州县由于其所辖餐饮基本上是乡镇煤矿开办、隶属关系复杂、管理交叉,因此,此项工作的落实相对缓慢,且参差不齐。从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看目前是等于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相比74.3%的职工感到工资有所增长。
从沁水县的调查中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60名职工中,认为工资协议有明显作用的112人,占总人数的70%;5家接受调查的企业负责人认为应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认可率达到100%。大家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高平的调查显示,669名被调查职工,有248人认为工资协商有明显作用,341人认为有一定作用,两项合计为589人,占总人数的88%;18家接受调查的企业负责人中,有17人认为企业应该建立工资协商制度,认可率达到94.4%。
从四县市餐饮业的工人工资来看,普遍以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而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和双休日,加班费的执行也很脆弱。即使履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单位,合作也制定的非常简单,流于形式,协商程序也仅限于领导层,形同虚设。正如高平的情况说明中所言:“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有20.3%的企业不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有17.7%的企业未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部。最根本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推动。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向来是我国出口经济和招商引资的重要优势,地方政府也给予这些企业很大的政策倾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对于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导致各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进程和成效的参差不齐。
推动此项制度,主要是相关法律和法规滞后。从外部环境来讲: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表现为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立法层次偏低、刚性不强。二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与企业工资决定制度相关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制定和发布,与现实需要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用人单位决定劳动定额和工资水平的需要;特别是劳动定额管理缺位,缺乏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和质量。三是一些地方领导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影响地方投资环境。因而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重视,没能放到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的高度给予积极推动。四是一些企业经营者认识片面。有的企业经营者将“企业自主决定”理解为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认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意味着为员工加薪、提高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因此对开展工资协商不积极、不配合。
从工会自身存在的问题来看:一是工会干部能力素质不够适应。一些工会干部和职工方代表缺乏必要的劳动工资方面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实际协商中不会谈、谈不好,也是制约工资集体协商水平的重要因素。二是工会缺乏相关信息资源。一些企业不依法向工会提供相关资料信息,造成支撑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资源不足,与企业行政方面相比,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
工会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推动工资三个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推动立法和完善政策,就使工资共同决定、正常增长和支持保障机制的形成有了法律依据;推动政府加强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就能够体现出中国的国情和特色,有利于当前现实问题的解决;建立起企业、行业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不断完善,就形成了企业收入分配的核心机制。
公务员工资调研报告篇三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业工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制度,是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的重要机制,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通行做法。
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对于弱势和低收入群体,在和谐成为社会主义本质的21世纪,在把广大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体现“民生”的现时代,合理解决工资问题,保证生活底层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同时,工资集体协商也是新世纪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机制。
为了掌握晋城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执行程度,我们分别对泽州、沁水、陵川、高平四个县、市的36家餐饮业履行工资协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整体情况作一分析整理。
作为劳工领域相对专业的一项工作,工资集体协商正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进入公众视野并引起广泛关注。从我市的四个县、市来看,高平市则是四县市中落实情况最好的,大多数的餐饮企业都建有自己的工会组织,85%以上的企业都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沁水县有5家餐饮建立了工会组织。陵川县共产生了2家建制大型餐饮企业,小饭店、小餐馆还没有纳入工资专项合同覆盖范围。泽州县由于其所辖餐饮基本上是乡镇煤矿开办、隶属关系复杂、管理交叉,因此,此项工作的落实相对缓慢,且参差不齐。从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看目前是等于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相比74.3%的职工感到工资有所增长。
从沁水县的调查中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60名职工中,认为工资协议有明显作用的112人,占总人数的70%;5家接受调查的企业负责人认为应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认可率达到100%。大家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高平的调查显示,669名被调查职工,有248人认为工资协商有明显作用,341人认为有一定作用,两项合计为589人,占总人数的88%;18家接受调查的企业负责人中,有17人认为企业应该建立工资协商制度,认可率达到94.4%。
从四县市餐饮业的工人工资来看,普遍以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而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和双休日,加班费的执行也很脆弱。即使履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单位,合作也制定的非常简单,流于形式,协商程序也仅限于领导层,形同虚设。正如高平的情况说明中所言:“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有20。3%的企业不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有17。7%的企业未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部。最根本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推动。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向来是我国出口经济和招商引资的重要优势,地方政府也给予这些企业很大的政策倾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对于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导致各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进程和成效的参差不齐。
推动此项制度,主要是相关法律和法规滞后。从外部环境来讲: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表现为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立法层次偏低、刚性不强。二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与企业工资决定制度相关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制定和发布,与现实需要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用人单位决定劳动定额和工资水平的需要;特别是劳动定额管理缺位,缺乏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和质量。三是一些地方领导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影响地方投资环境。因而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重视,没能放到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的高度给予积极推动。四是一些企业经营者认识片面。有的企业经营者将“企业自主决定”理解为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认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意味着为员工加薪、提高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因此对开展工资协商不积极、不配合。
从工会自身存在的问题来看:一是工会干部能力素质不够适应。一些工会干部和职工方代表缺乏必要的劳动工资方面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实际协商中不会谈、谈不好,也是制约工资集体协商水平的重要因素。二是工会缺乏相关信息资源。一些企业不依法向工会提供相关资料信息,造成支撑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资源不足,与企业行政方面相比,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
工会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推动工资三个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推动立法和完善政策,就使工资共同决定、正常增长和支持保障机制的形成有了法律依据;推动政府加强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就能够体现出中国的国情和特色,有利于当前现实问题的解决;建立起企业、行业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不断完善,就形成了企业收入分配的核心机制。
公务员工资调研报告篇四
周至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对事业单位的学校正式人员,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基础性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占70%,非义务教育学校占6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其中包括班主任津贴,由各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绝大部分学校在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时以教代会为载体,由校委会提出草案,在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教代会通过形成方案。
中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是根据本人的技术职称划定的,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一般不高于本校前五分之一教职工的平均值,学校中层领导一般不高于校级。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同职级在职人员的60%。
从国发﹝20xx﹞6号文件的表述可以看出,教师的职称与公务员的行政系列有对应的比照,即中学的高级教师﹙副高﹚可以比照处级,中级﹙高级工﹚可以比照科级,初级﹙中级工﹚可以比照办事员.陕人发〔xx〕148号文件也对此作了相应的表述,即中学高级高于副处级,中学一级比照科级,中学二级以下比照科员。
现将周至县公务员和教师各级别每月的绩效工资对比如下:
在职公务员在职教师退休教师
处级:960元中学高级:710元中学高级395元
副处:870元中学一级630元中学一级370
正科:780元中学二级550元中学二级340元
副科:690元中学三级500元中学三级305元
由此可以看出,周至县在职的中学高级教师比副处级每月还低160元,退休的中学高级教师仅是科员的水平。教师中最高级别的仅次于公务员的中等水平。这不但有悖于《教师法》中对教师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也和国家领导人多次重申的关于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的原则格格不入,严重地背离了了党中央、国务院在义务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初衷,引起了广大教师的强烈不满,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
2、周至县在实施绩效工资的步骤上有失公允。周至县在xx年年7月已对公务员实行了第一轮的津贴补贴,20xx年春节前夕,由县、校两级传达给每位教师先支付3000元的津贴补贴,县工行制作了银联卡,结果却因为国务院关于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决定而叫停,西安地区除了周至、户县未发外,其余各县区均已执行。教师的绩效工资才从20xx年的元月份开始计算,已经被公务员晚发了一年半的时间,且又是低标准。县政府在今年上半年在一没有发文二没有向广大群众作以说明、解释的情况下,偷偷摸摸地给公务员每人的银联卡上一次性地打了三千元。《指导意见》在第五条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中明确指出:“县级财政要优先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而周至县却反其道而行之,这不得不叫人们对这种做法感到匪夷所思。
3、现行的绩效工资制度在执行的环节上,拉大了同行业不同区域间的收入分配的距离,增加了社会的不公平性,不符合党中央关于缩小收入差距、建立和谐社会的愿景。根据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劳动局市人发〔20xx〕158号文件精神,西安市区的教师的绩效工资标准为:中学高级教师20xx元,中级教师1880元,初级教师1710元,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为同职级在职教师的70%。依次算来,周至县的在职中高教师的绩效工资标准是西安市区中高教师的34%,在职中级教师绩效工资占西安市市区同级的33.4%,初级占西安市区同级的32%。
同教一本书,同上一节课,同属于西安地区,仅此一项市区的教师竟是周至同职级教师的三倍,这就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农村教师的积极性,加速了好教师云集都市、广袤的偏远地区师资力量更加薄弱的恶性发展,使经济落后地区由现在的经济落后再变成若干年后人的落后,更谈不上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周至将陷入教育落后,人的素质落后,经济更加落后的恶性循环。
另外,一个县经济落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从人的主观因素这个层面来看,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没有理由将经济落后的责任分摊到他们的头上,而如今要周至全县的教师为此买上拿低工资、低待遇的单,将县域经济落后的板子打在教师的屁股上,这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1、基层领导对教育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地位的认识不足,有着浓厚的官本位思想。在他们的思想中,教师应是他们的“子民”,津津有味于他们的“残羹剩汤”应是本分,对于“子民”们同桌共享党的惠民政策他们感觉“不雅”。
2、周至县县域经济落后是人所共知的,广大教师是通情达理的也是事实,增加此项工作的透明度,让广大教师享有知情权,让他们理解政府的难处,支持政府的工作是不难做到的。回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周至县教师工资拖欠严重,当时的县长高献同志在全县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宣布,教师工资的发放和政府同步,先从他这里做起!话音一落,会场立刻掌声雷动,至今不少人谈及此事还津津乐道。
1、周至教师绩效工资的不公平现象,引起了广大教师的强烈不满,不少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多次上访均未得到满意地答复。我们请求省市领导能来周至,深入调查,还广大教师一个公正。
2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就表明,促进教育公平,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而缩小城乡教师收入差距,是实现教育公平的轴心性工作,因此应将教师的工资待遇的核定、核算提升到省一级,可按照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在一个省内划分几个不同的区域实施。这样就会有利于教师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教育资源更科学有效地配置,为在全社会实现教育公平创造一个前提条件。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