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根据自己的思考和触动写下的个人感受和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我想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吧。写读后感时,可以参考他人的读后感,但要注意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表达。如果你正在写读后感的文章,不妨阅读一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帮助到你。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一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二
《喧哗与骚动》对于一般人来说,实在是太难读了,难读不仅体现在他的意识流写法,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以非正常人的视角看待的世界。我们不仅理解不了非正常人的视角,更理解不了书中的一系列隐喻。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喧哗与骚动》让我有绕不过去。假如我跟人说,没有看完过这本书,估计在圈子里,就少了很多说话的谈资。基于此,我还是硬着头皮将这本书啃下来了。
我最大的特长是,将看似高深莫测的东西,讲得通俗易懂,也许因为这个特长,所以我成不了圈子里的大作家,大多数大作家的笔下都有桀骜獠牙的东西,我不擅长。我必须得将深奥的东西变成自己能说得出来的话,这才是我自己的。
下面我就将自己阅读《喧哗与骚动》的理解奉献给大家,以期大方之家多指教。
关于书的名字,这是大有来历的,它来自于莎士比亚的经典作品《麦克白》中的一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知道了这个出处,估计大致理解了一些作者将小说取名为《喧哗与骚动》的主要原因。
先说本书不容易读懂的地方吧,一是全书采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假如跟不上作者的意识,你将会一头雾水;二是本书采用的是时间穿梭的场景切换方式,看着看着就不知道写到哪儿去了,感觉故事和人物非常的凌乱;三是书里使用了很多隐喻,假如我们不了解美国人的文化背景,理解起来是非常难的;四是书里还有很多宗教知识,作者在时间设计上,隐含了他要表达的主题。
为了读懂它,我先介绍一下剧情。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到40年代之间,美国南方一个叫杰弗生的镇子,镇上原本有四大家族,都逐渐衰落了,最后还剩一个名叫康普生的家族,这个家族曾经很显赫,史上出了一个州长、一位将军。康普生家中原本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
康普生先生有三子一女:大儿子昆丁、大女儿凯蒂、二儿子杰生和小儿子班吉。
故事虽然都是围绕着凯蒂编写的,但是全书没有专门的关于凯蒂的段落,只是从三个儿子和黑人女佣迪尔西的眼里和嘴里进行叙述。
昆丁无疑是康普生先生的骄傲,他聪明好学并考取了哈佛大学。可昆丁作为家族里的长子,骨子里一直有着承继家族荣耀的责任,也许是精神压力超过了他的生理承受能力,他精神分裂了,一直幻想着自己与妹妹之间发生了不伦之恋。其实,他是非常爱妹妹并极力去保护着妹妹凯蒂。终于在妹妹结婚后的一个月投湖自杀。
她与另外一个男人结婚,婚后被丈夫发现了她的秉性,于是她被丈夫抛弃。她生下了一个女孩,为了纪念已逝的哥哥,她给孩子取名叫昆丁。孩子寄养在母亲家,她自己外出创世界,并最终从康普生家族人的眼中消失,但是,她一直给杰生邮寄小昆丁的生活费,直到小昆丁16周岁。没有人知道凯蒂最后的结局。二战期间,镇上的图书管理员老小姐从一张画报上,发现凯蒂跟一名德国将军在一起,那是1940年以后的事了,此后再也没有了凯蒂的消息。
杰生是康普生家族里唯一的一个正常人,他从小就受着哥哥昆丁的欺负,尤其是,父亲将家里的高尔夫球场卖掉给哥哥做哈佛的学费和给凯蒂做结婚费用,杰生简直恨死了家里的这几个人。他学了一点商学知识,做着棉花贸易生意。他阴险狡诈,将小昆丁当成向姐姐凯蒂勒索抚养费的工具,并且以抚养智障弟弟的名义,向政府索要补贴。他对家里所有人都冷酷无情,他唯一害怕的人是女佣迪尔西,因为他的作为,迪尔西看得一清二楚,他怕迪尔西找母亲报告实情,他有太多事瞒着母亲了,包括他私自带着智障弟弟去做了阉割手术。在他母亲去世后,他赶走了迪尔西,并将弟弟送进了精神病院,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最让他痛不欲生的是,他一直当成摇钱树的小昆丁,在她16岁的时候趁他不备,翻进了他的房间,偷走了他的全部积蓄近7000块钱,而他向警署报案,只敢说他丢了2840.5元,因为,没敢报的4000元是他从凯蒂处勒索的,这笔钱要是曝光了,他会坐牢,他只能在心里暗暗盼着某天抓到小昆丁并把她弄死,趁机把钱夺回来。可惜,在余生中,他只能诅咒那个跟着犯重婚罪男人跑掉的外甥女,跟她娘一样是个婊子、荡妇。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三
班吉是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书开头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可他的智商只赶得上一个三岁孩子。本书就是从班吉的视角开始的,假如不了解一个三岁孩子,你一定觉得本书的开头段落读起来非常的莫名其妙。感觉思维不连贯,介绍的场景不清晰,说话也没有逻辑,且都是短句子。不奇怪,因为班吉只相当于三岁呢。班吉原名叫莫里,这是他舅舅的名字,到他稍大一点,家里人知道了他的弱智,由是他的母亲以上帝都会疼爱小儿子为由,其实是不想傻儿子用她弟弟的名字,因为她觉得这是对她们家族的侮辱。
班吉的母亲一直病病歪歪地,虽然她的家族一直被康普生先生看不起,可她的心里一直保持着难以言说的骄傲,她自私冷酷,对所有人都毫无感情,即使面对弱智的小儿子,她也只认为这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她甚至想让二儿子杰生带着她离开康普生家,其实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康普生先生的身份是名律师,可是他一辈子也没有接过业务,整天醉醺醺的,整天说着愤世嫉俗的阔论,不过作者通过他的嘴,倒是说了很多“名言”。如他将从父亲手上继承来的手笔给大儿子昆丁并对他说“这块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人类经验都是谬误,这叫归谬法”,“忘记时间,不要用所有的力气去征服时间,时间不战而胜,赢得不费吹灰之力。”昆丁也许是被父亲教坏了。
故事最后的结局是,昆丁自杀了,凯蒂和带着杰西财产的小昆丁不知所踪,班吉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杰西把康普生家的房产都卖了,最后一个人郁郁终老,他没有后代,康普生家族最终也就这样消亡了。
我顺着剧情,介绍一下本书的结构,本书共分四部分,其实说的是一个故事,只不过从四个角度来说。开始是班吉眼中的凯蒂以及家族中的每一个人,因为这是个孩子,所以他说的都是短句子,说的都是不太有逻辑的话,通过他闻到凯蒂身上不同的味道,让我们获悉凯蒂的失贞,凯蒂身上原本是雨后树叶的气味,失贞后的凯蒂用香皂洗刷身上的“污点”。有人说,班吉在书里其实是一面镜子,还原世界的本来面目。
第二部分是昆丁眼里的视角,这部分非常难读,经常会出现大段的没有标点的句子,因为昆丁疯了,他的思维是混乱和不清晰的。第三部分是杰西的视角,他冷静而无情地看着身边的人和事。第四部分是女佣迪尔西的视角,她介绍了整部书的人物、故事、康普生家族的兴衰。
结构搞清楚了,前后的逻辑关系就清楚了,这样阅读起来就会线条清晰,不至于发生跳跃式的紊乱。
再次,我说一下意识流的写法。很多不懂得技巧的人以为,意识流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写。其实不是这样的,意识流是作者按照自己的节奏,从一个意识写到另一个意识,从一个思绪写到另一个思绪,场景或者回忆不停地切换着,其间可以没有任何逻辑关系。最后靠叙说中的关键特征来让读者感同身受,或者强化读者对小说的印象。
可他总是在荒诞不经的背后,要告诉你一个深刻的道理,或者给你形成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我说到这儿,估计读者都不会对我的叙述有感觉。周星驰的电影中经常会出现非常典型的人物,当男扮女装的“如花”扎着两个小辫、两个圆鼓鼓的脸蛋上摸着胭脂,扭捏地挖着鼻孔,你就知道,他在给自己好色做着辩解。这个时候,估计你理解了周星驰的苦衷了。
再举一个例子,奶奶故去了,无论作者如何写她孙子的悲伤,读者估计都不容易产生共鸣,要是作者将悲伤具象到一件事情上,大家就知道了意识流的手法。比如一个孩子早晨起床时不断地哭泣,因为他不会穿衣服,他的衣服在今天之前都是他奶奶给他穿的,现在奶奶走了,孩子冷得瑟瑟发抖。
意识流的写作手法当然还是要看作者的名望,不是谁都适合的,假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用了意识流写法,估计出版社的编辑很难有信心阅读下去,即使如福克纳这样的大作家,这部作品也是很长时间才被出版社认可的,即便如此,十几年后,他还是在最后一个部分将本书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做了一个比较详细、全面的介绍。
最后再说一下我一直没有读懂的时间,前三个部分都写了时间,且精确到日子,据说,这样的日子在宗教里都有特别的意义,分别是主受难日、基督复活日、感恩日什么的,这个我解读不了,期待熟悉美国宗教文化的大咖做具体的演绎了。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四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本典型的意识流小说,最大的特点是很难抓住作者的思绪,着重的是心里活动描写。它不是传统小说按故事情节发生的先后次序或者是情节之间的逻辑联系联系而形成的单一的、直线发展的结构,而是随着人的意识活动,通过自由联想来组织故事。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认为人的意识活动不是以各部分互不相关的零散方法进行的,而是一种流,是以思想流、主管生活直流、意识流的方法进行的。同时有人为人的意识是由理性的自觉的意识和无逻辑、非理性的潜意识所构成;还认为人的过去的意识会浮现出来与现在的意识交织在一起,这就会重新组织人的时间感,形成一种在主观感觉中具有直接现实性的时间感,形成一种在主观感觉中具有现实性的时间感。
所以在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中,尽管他写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很难把他们之间故事情景联系起来。
印象最深的是这个家庭的女儿凯蒂。虽然全书没有以她的视角来单独成章,可是她却息息相关渗透到每一个人物的行动中。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因为凯蒂的风流成性,爱恨交加,悲愤溺水自杀。康普太太是自私冷酷的“病人”,她在意的一定只有她自己,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拖累了整个家庭,也加快了康普生一家的没落。凯蒂生活在被压抑的黑暗中,摆脱“闺秀”束缚,却走过头,风流放荡,与男生幽会有了身孕,然后嫁给了另一个男人。不过她也免不了被抛弃的命运。可怜的是那个也叫昆丁的私生女。可笑的父母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生下了她,痛苦悲哀注定伴随着她的一生。幻灭后的明天,正如文章所说,“在痛苦中诞生,在疾病痛苦中长大,在腐朽中死去。”
其实在单纯、不被世俗和虚伪污染的班吉眼里,凯蒂小时候是可爱的,善良的,充满爱心,也勇敢渴望追求爱情和幸福。但她生活在注定没落的南方家庭。在林达的书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封建的南方家庭在时代的淘洗下混乱不堪,注定的堕落和命运的选择。就算呐喊,光明也只是短暂的一瞬,在差点看到福音来临的那一刻死去。
我看到文中在最后的呐喊,试图唤醒“羔羊的血”去救赎罪恶的一家。然后已经无能为力了。死去的是幸福的,留下来的只能残喘等待复活。
当上帝转过他那无所不能的脸去时,他说:我不想让天堂承受过重的负担!我能够看到鳏居的上帝关上了她的门;我看到洪水在天地之间泛滥;我看到一代又一代始终存在着的黑暗与死亡。接下来呢,看啊!兄弟们!是的,兄弟们!我看到了什么呢?我看到了什么,罪人们啊?我看到了复活和光明;看到了温顺的耶稣说:正是因为他们杀死了我,你们才可以复活;我死去,为的是让看到相憎奇违的人永远不死。兄弟们啊,兄弟们!我见到了末日的霹雳,也听到了金色的号角吹响了天国至福的音调,那些铭记羔羊鲜血的事迹的死者纷纷复活。
至于杰生的冷漠无情,贪婪成性大概也是理所当然的。康普太太对自己的子女的恶毒、自负,全部给了杰生。他更深一筹。最邪恶的,最自私自利的,最好面子的,也是报复心最强的。他没有受到关爱,也遭受被许诺后的遗弃。于是只有把自己投身于金钱的慰藉中,文中说“钱只是属于命中注定会赚钱会存钱的那些人”,大概意思是相信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也相信物质是不朽的吧,有了金钱,再也不会有人背叛了。
那只所有希望与欲望坟墓的表也象征了这个冷漠家庭的没落。所以到头来,留下的只有凯蒂“失落的天真”和班吉“人性的天真,以及那个高尚正直的黑人女佣。流过浅滩时水波微微起伏,就像是一匹布,它依旧保留着一丝光线,水总是这样的。他们也总是这样的。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六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七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
《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后感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篇八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有两大特征: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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