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记录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总结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使读者容易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一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当天,全省各地举行了各种活动。
当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日升旗仪式暨宪法宣誓活动,旨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升旗仪式后,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带领省高院机关全体法官庄严宣誓。张立勇说,面向宪法郑重宣誓,是法官对党的承诺、对人民的承诺、对宪法法律的承诺,全体法官一定要用实际行动践行誓言。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尊崇宪法,践行法治”系列活动,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组织法官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为群众进行法律援助。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市内多所中小学,为师生送去了别开生面的法制讲座,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并向学校赠送校园普法图书。
河大学子准备了手套、中性笔、抱枕等小奖品,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在街头积极开展《宪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吸引众多群众踊跃参与。
开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20xx多名法制工作者,分别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以及城市公共场所,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现场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宣传宪法。
省法律咨询协会在郑州举行了“走进民营企业,纪念国家宪法日”活动。会长娄丙录与多位法学专家、律师走进河南豫发集团和郑州锦荣轻纺城等企业,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中,多名企业负责人畅谈学习宪法法律的体会,表示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去处理涉法事务,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贡献力量。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二
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12月4日上午,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城阳区依法治区办会同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30多个成员单位,在城阳村社区门前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山东荣真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加了主会场宣传活动。全区6个街道在分会场同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各参与单位结合部门实际,以发放普法传递袋、普法书籍、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先后发放普法书籍1000余册、宪法传递袋20xx余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
城阳区自11月下旬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以来,以开展“八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干部宪法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上一堂宪法课活动、开展一次宪法全屏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宪法网络传播活动、组织收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xx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组织开展一次全区宪法知识和“六五”普法成果展、在区电视台播放筑梦法治城阳专题片、组织开展一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为牵引,动员全区6个街道、50多个部门、70余多所学校10余万人参与其中,共展出展板、挂图、横幅100余块,向群众赠送各式法治宣传资料9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深厚氛围。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三
“走心”是近年流行的网络语言。大致意思是“用心”“上心”“放在心上”。一个“走”字,让“放在心上”的描述更加动感而形象。
世界上的事情就怕认真,共产党就最讲认真。
走了心,才会认真。这里包含了做人做事的“态度”和“责任”。“责任”是客观刚性的约束,不尽责任就要被问责。“态度”则是主观能动的表现,有了好的工作态度,责任自然就缺失不了啦。
目前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正火热开展“提高标准、提升能力、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其根本目的是要求宣传干部在“塑造山西美好形象”伟大事业中更高更快更好地有担当敢作为。
不走心,必无担当。不走心,必无作为。
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还存在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大局意识不强,坐标定位不准的问题;还存在观念陈旧、思维固化、能力不强、本领恐慌,不会为、不善为,以及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疲疲沓沓、不思进取的问题。凡此种种,归根到底都是不走心、无责任的外化表现。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四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在全区烟草行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内蒙古区局按照活动主题,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确定了学习宣传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烟草专卖法、民商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活动期间,全区行业各级单位开展一次全员法律法规答题活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要组织学习宪法等法律,要加强宪法教育,开展全员法律法规学教宣贯活动。要深入卷烟营销一线、深入卷烟零售户中,以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为重点,宣传宪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
区局要求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紧紧抓住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要从实际出发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五
日前,云南华宁交警利用赶集日在华宁县城东市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井然有序的道路交通氛围。
活动中,民警依托赶集日车流量和人流量密集的有利时机,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危险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带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积极向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宣传,通过向过往车辆驾驶人及驾乘人员发放《刑法修正案(九)》、《冬季交通安全出行手册》等宣传材料,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耐心的向过往的群众及驾驶人讲解如何在恶劣天气或突发状况下安全行车等常识。
当日,华宁交警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500余份,发放印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手提袋200个,展出展板12块,接受群众咨询29人次,受教育人8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六
简报一:
12月4日,蒙阴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通过多种方式,扎实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使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法规科、宣教科、用地科、矿管科、执法大队、测绘服务中心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宣传队伍,具体负责宣传事宜。
二是收看收听动员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省厅第二十三期“国土资源大讲堂”——国家宪法日暨山东省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办公区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
四是设立宣传站。在县城广场、超市门口、集市等人群密集区设立了13个“12.4”全国法制宣传站。
简报二:
12月2日,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推进会在公共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委办副主任李鑫主持,县政法委副书记朱吉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县24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杨小东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广司〔20xx〕99号)文件精神,李鑫对12·4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各单位宣传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最后,朱吉宝对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二是要营造声势,广泛宣传;三是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四是要加强督导,落实责任。确保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简报三: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在全区烟草行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内蒙古区局按照活动主题,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确定了学习宣传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烟草专卖法、民商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活动期间,全区行业各级单位开展一次全员法律法规答题活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要组织学习宪法等法律,要加强宪法教育,开展全员法律法规学教宣贯活动。要深入卷烟营销一线、深入卷烟零售户中,以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为重点,宣传宪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
区局要求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紧紧抓住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要从实际出发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简报四: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当天,全省各地举行了各种活动。
当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日升旗仪式暨宪法宣誓活动,旨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升旗仪式后,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带领省高院机关全体法官庄严宣誓。张立勇说,面向宪法郑重宣誓,是法官对党的承诺、对人民的承诺、对宪法法律的承诺,全体法官一定要用实际行动践行誓言。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尊崇宪法,践行法治”系列活动,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组织法官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为群众进行法律援助。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市内多所中小学,为师生送去了别开生面的法制讲座,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并向学校赠送校园普法图书。
河大学子准备了手套、中性笔、抱枕等小奖品,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在街头积极开展《宪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吸引众多群众踊跃参与。
开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多名法制工作者,分别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以及城市公共场所,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现场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宣传宪法。
省法律咨询协会在郑州举行了“走进民营企业,纪念国家宪法日”活动。会长娄丙录与多位法学专家、律师走进河南豫发集团和郑州锦荣轻纺城等企业,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中,多名企业负责人畅谈学习宪法法律的体会,表示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去处理涉法事务,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贡献力量。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七
简报一: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江川交警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局、法院、司法局等10余个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江川交警和相关部门在人员密集的财富广场(明珠路与星云路交叉路口)设立宣传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等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知识普及。
为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成果,大队宣传工作人员利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的契机,结合冬季恶劣天气多发的实际,向群众讲解步行、骑乘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尽管天公不作美,宣传活动一路伴随着降雨进行,但却丝毫未能阻挡宣传工作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活动的热情。
据统计,江川交警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摆放宣传展板10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
简报二:
日前,云南华宁交警利用赶集日在华宁县城东市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井然有序的道路交通氛围。
活动中,民警依托赶集日车流量和人流量密集的有利时机,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危险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带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积极向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宣传,通过向过往车辆驾驶人及驾乘人员发放《刑法修正案(九)》、《冬季交通安全出行手册》等宣传材料,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耐心的'向过往的群众及驾驶人讲解如何在恶劣天气或突发状况下安全行车等常识。
当日,华宁交警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500余份,发放印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手提袋200个,展出展板12块,接受群众咨询29人次,受教育人8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简报三:
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12月4日上午,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城阳区依法治区办会同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30多个成员单位,在城阳村社区门前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山东荣真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加了主会场宣传活动。全区6个街道在分会场同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各参与单位结合部门实际,以发放普法传递袋、普法书籍、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先后发放普法书籍1000余册、宪法传递袋余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
城阳区自11月下旬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以来,以开展“八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干部宪法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上一堂宪法课活动、开展一次宪法全屏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宪法网络传播活动、组织收看“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颁奖礼、组织开展一次全区宪法知识和“六五”普法成果展、在区电视台播放筑梦法治城阳专题片、组织开展一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为牵引,动员全区6个街道、50多个部门、70余多所学校10余万人参与其中,共展出展板、挂图、横幅100余块,向群众赠送各式法治宣传资料9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深厚氛围。
简报四:
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藏司字〔〕387号)要求,12月4日上午,由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冯振中带队,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运输处、安监处、公路局、运管局、综合执法总队、质监局等单位在宇拓路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宣传日主题,相关单位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结合宣传重点,突出部门特色,创新宣传方式,创新活动载体,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平台等方式,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手段,重点宣传了交通运输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发放《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道路施工安全常识》、《路政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3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4余次,提高了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了活动的广泛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进一步拓宽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为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许雪光到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和视察。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八
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藏司字〔20xx〕387号)要求,12月4日上午,由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冯振中带队,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运输处、安监处、公路局、运管局、综合执法总队、质监局等单位在宇拓路开展了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宣传日主题,相关单位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结合宣传重点,突出部门特色,创新宣传方式,创新活动载体,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平台等方式,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手段,重点宣传了交通运输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发放《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道路施工安全常识》、《路政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3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4余次,提高了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了活动的广泛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进一步拓宽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为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许雪光到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和视察。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篇九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江川交警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局、法院、司法局等10余个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江川交警和相关部门在人员密集的财富广场(明珠路与星云路交叉路口)设立宣传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等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知识普及。
为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成果,大队宣传工作人员利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的契机,结合冬季恶劣天气多发的`实际,向群众讲解步行、骑乘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尽管天公不作美,宣传活动一路伴随着降雨进行,但却丝毫未能阻挡宣传工作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活动的热情。
据统计,江川交警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摆放宣传展板10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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