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中的附加文件和条款要一一列明,并与合同统一适用。在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些合同示例,供您参考和使用。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竞买所得内蒙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格坦乌素巴兴图硅石采矿权范围内的部分矿石开采、加工工程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开采、破碎加工,硅石规格为5cm18cm粒径,甲方按32元/吨的单价向乙方支付矿石加工费(此价格不含税)。
第二条甲方必须持有矿石开采加工经营所必须的各类类证件,且必须保证该硅石矿合法手续。乙方承包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甲方负责矿石销售,并负责处理该矿山社会问题。乙方负责矿石开采,破碎加工,生产场地平整,成品料装车。
第四条乙方加工的矿石成品,无论品味合格与否,甲方都以32元/吨加工费付给乙方,甲方应及时销售矿石,矿石存料不应超过10000吨。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加工费以乙方开采的方量乘以单价予以确定,数量以发料单记载的数量为准,每0吨结算一次。双方约定年产不低于50万吨。
第六条甲乙双方均愿意按32元/吨的承包价履行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需要调整承包价时,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必须保证乙方所交费用部分炸材的合法供给,且不得无故终止。保安服务费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九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务必将为每一个进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发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作业知识。
第十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务必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及其雇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致他人损害的,该损害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赔偿。若乙方不予承担,则甲方用乙方交纳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给予支付。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范围内所投资的生产设备属于乙方所有。如果甲方将该矿石整体转让,必须连同乙方生产设备出卖,价格评估协商。
第十三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十五条本合同初次约定矿石成品加工数量为200万吨,且甲乙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续签。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50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非人为事件。
2、双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二十条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时起生效。
合同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或个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搞活经济,田林县平塘乡同祥村同塘屯马厂坡的泰顺石场的承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石场的生产机械设备组织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许可等一切生产有关的证照,费用由甲方负担,由甲方实报实支,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甲方保管,甲方以泰顺石场的名号对外经营,乙方不得干扰甲方的承包经营。
3、承包期限:从即日起到年6月30日止。
4、承包金,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3万元承包金给乙方,以后每年承包金为5万元,甲方在每年的5月1日前支付当年的承包金,如拖延支付,乙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承包,并扣押甲方的机械。
5、甲方做到安全生产,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负责。
6、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必须交清全部三年的.承包金后,方可拉走机械,否则乙方有权扣押甲方的机械充抵承包金。
7、甲方生产出来的石块、碎石由甲方自行销售。
8、石场的一切财产(包括生产出来的石块、碎石)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甲方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日。
三、承包费为元,以乙方所用运输车辆为准,所使用车辆规格不超过22方。
四|、承包费方式预付以双方对帐单为准。
五、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在本年度没有进行采石生产,乙方每年向乙方缴纳元作为补偿。付款方式为在3月1日前一年后不采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合同自行解除,采石场归甲方收回。
六,在承包期间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等国家各职能。
七、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经营采石期间,负责维修好采石场至道路,以确保道路通畅,便于村民出行。
九、乙方在经营采石场期间,本自然村村民用于自己建房、本自然村村民修道护河等非经营性所需石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免收石料费用。但甲方在需要使用石料期间,必须听从乙方安排,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经营性所需石料,乙方可拒绝提供。
十、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负责经济补偿。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二、对本合同条款,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乙方经营承包。
十三、此合同在生效期间,由于使用权产生相关纠纷以及道路相关纠纷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为乙方缴纳和办理社保基金及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相关劳保用品,使乙方能正常的从事生产活动。
2、乙方负责采石场生产线所需原料的开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矿山石料的开采及矿区料石改炮加工,乙方每月必须保证甲方能生产出厂各种成品8000m3所需原料的供应。
3、乙方工资标准按月计发,即毛林芳元/月,王福新元/月,张军元/月。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尽可能满负荷生产,按时上班,不得提前下班或无故停班,少于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厂或找他人代班,遵守安全生产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当系好安全绳,机械作业必须按规范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果因乙方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严格执行爆破物资的`管理及使用制度。搞好爆破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与相关工种如挖掘机,装载机等的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开机生产或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减扣乙方工资每人00元,共计300元。
6、乙方必须对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勤打黄油,经常检查生产电路和管道。工具的易损件以旧换新,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工作效益。在生产过程中,注意节约使用各种材料,避免人为浪费。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元。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违约必究。
甲方;
代表;乙方;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窄沟石灰石矿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盲足甲方生产需要,兼顾各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窄沟石灰石矿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3年,从20xx年1月15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协议到期是否续签,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二、乙方在组织开采期间,应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如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实行机械化和台阶式开采,并保证能通过省安全生产条件的验收。
三、乙方应保证合法经营,若因出现违法经营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用于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
五、乙方应满足甲方生产所需矿石的供应,如不能满足甲方需要而影响生产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外部人员在该矿开采,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乙方能够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时,甲方不得从乙方以外的矿厂购进矿山。
七、为满足矿山开采生产所需设备、设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投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确保生产能满足甲方需要。
八、乙方保证所开采的矿石全部供应给甲方,不经甲方允许不得外销,但乙方所开采的矿石在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有剩余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外销。甲方对乙方所供应的合格矿石全部接受,并按每方8元在月底与乙方进行结算。
九、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数收购乙方矿石时,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计划开采,一方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一方单独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具备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档案室存档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七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
第五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乙方(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_日。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
第五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九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其竞买所得内蒙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格坦乌素巴兴图硅石采矿权范围内的部分矿石开采、加工工程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开采、破碎加工,硅石规格为5cm18cm粒径,甲方按32元/吨的单价向乙方支付矿石加工费(此价格不含税)。
第二条甲方必须持有矿石开采加工经营所必须的各类类证件,且必须保证该硅石矿合法手续。乙方承包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甲方负责矿石销售,并负责处理该矿山社会问题。乙方负责矿石开采,破碎加工,生产场地平整,成品料装车。
第四条 乙方加工的矿石成品,无论品味合格与否,甲方都以32元/吨加工费付给乙方,甲方应及时销售矿石,矿石存料不应超过10000吨。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加工费以乙方开采的方量乘以单价予以确定,数量以发料单记载的数量为准,每20170吨结算一次。双方约定年产不低于50万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均愿意按32元/吨的承包价履行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需要调整承包价时,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必须保证乙方所交费用部分炸材的合法供给,且不得无故终止。保安服务费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九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务必将为每一个进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发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作业知识。
第十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务必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及其雇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致他人损害的,该损害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赔偿。若乙方不予承担,则甲方用乙方交纳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给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范围内所投资的生产设备属于乙方所有。如果甲方将该矿石整体转让,必须连同乙方生产设备出卖,价格评估协商。
第十三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十五条 本合同初次约定矿石成品加工数量为200万吨,且甲乙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续签。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50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非人为事件。
2、双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二十条 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乙方:
采石场承包合同篇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承包采石场开采权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承包________采石场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采石场地址:______采石场性质:______,主要矿产:_____。承包期间乙方所生产的材料自产自销,甲方不承担责任或义务。
第二条 开采权经营权承包年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乙方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
第四条 乙方于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不含在承包费内),保证乙方依法办理采石场的有关证件,修路及建厨房和炸药库、依法经营采石场,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收取的押金。
第五条 采石场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矿长等均过户到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承包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水电局,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在办理采石场_____证时已缴纳_____费人民币_____元,乙方于交纳押金时同时向甲方交纳该费用。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乙方可以开采片石,不可开采其它用石,但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有相关部分的法定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乙方仅可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增加洞口,且最多只能同时开采两个洞口,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承包期间本甲方因修采石场附近的道路或甲方村子范围内道路需采用石材的,乙方应免收材料费。
第十二条 如乙方有以下任一项或多项事项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2.承包到期后采石场的全部证件全部无条件移交甲方,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3.维修并保管好甲方现有采石场的厨房,炸药库。
第十三条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收或征收矿产资源,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如有此现象,甲方将按乙方经营年月按总承包金额平均退回所余承包时间的承包费给乙方,但不计息。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炸药,如出现任何因泄漏,出卖,被盗炸药等事故,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安监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下进行开采作业,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第十七条 甲方只提供采石场现有的厨房,炸药库,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包到期后_____内,所添置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处理的,全部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得在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条 一方对因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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