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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这本《窗外》是琼瑶首部长篇爱情小说,是琼瑶根据自己亲身经历写的一部小说,讲述了女学生江雁容与男老师康南的爱情悲剧,也是一部关于初恋的经典之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窗外》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这是一篇暴露年龄的书评。
我第一次读《窗外》,大概是初中。那时候特别喜欢看言情小说,老妈怎么骂也控制不了,偷偷摸摸的看,对爱情的憧憬是一个理由,对家长的叛逆可能占的比重更大。笑。老妈忍无可忍,对我说,看这些乱七八糟的小说还不如看琼瑶的小说,文学性不说,最起码没有错别字!~这大概是我为数不多的听妈妈话的时候。
初中的时候,我喜欢我们班的物理老师,他个子不高,长得有点小帅,有那么点像李连杰,他抽烟,拿粉笔的手势都像是拿烟。现在想来,那种喜欢,更多的可能是一种寄托吧,应该不是爱情。不过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我喜欢他。真是的十分纯真的时代啊。我喜欢他的表现大概就是努力学习物理吧,总是希望能从他的嘴里听到夸奖我的话。不过,可能是严师的缘故,我物理考学年第一的时候,他都是在别的班级同学面前夸奖我,我从没亲耳听到过,从没有过。现在想来,真是遗憾的青春。
虽然当时以为自己是偷偷地喜欢,现在想来,老师肯定是知道的。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呢?高兴、困扰、习以为常?!
这就是年少的爱恋,无声无息,心里开出一茬一茬的花儿!
看《窗外》的时候,特别羡慕这种轰轰烈烈的爱情,打心眼里觉得爱情就应该是这样,什么年纪,什么身份,都不是问题!甚至最后是不是在一起也无所谓!只要轰轰烈烈的爱过!
江太太这个人物特别的复杂,但她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家长而已。她没有错,她只是以自己的心意操控着自己的女儿,她认为她可以这儿做,她有这个权利。到如今,不也到处是这样的家长么?!不过,现在的孩子进步了。
就算没有江太太这个人物,我觉得《窗外》这个故事,也将是一个悲剧,这是人物性格决定的。只是可惜了康南!真的!我的泪,只为康南而流!
她在爱情懵懂的年纪恋上大26岁的老师,在任何时代,恐怕都会面临社会舆论的压力。她却还是任性的选择了,书中有罗亚文赞赏说她勇敢,而其实她又何尝不是幼稚。
后面经过母亲反反复复的软硬兼施,终于她还是和老师分了手,嫁于他人。婚后,她与丈夫李立维不是太幸福,她也时常怀念起老师康南。仿佛这是父母阻断了她的真爱,是他丈夫的爱太过偏执。
但在我看来,在母亲一直不断给她洗脑的过程中,她动摇了,是她选择了放弃,不再抗争。母亲有责任,而她也没有起初的那份坚持了。
丈夫李立维婚后展现出不安全感,总是问她爱不爱自己,最后甚至有些疯魔,以至不欢而散。是李立维太偏执了嘛?假设角色对调,换成是江雁容爱的多,李立维自视清高呢?敏感的江雁容恐怕会更加悲天悯人吧?没有谁可以忍受自己的另一半心里想着别人吧。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江雁容婚姻破裂后,找到了康南,但却没有相认。她想念他,以为自己足够执着。但见到佝偻的小老头以后呢?她才开始明白物是人非。
小说是虚构的,但是思想不是。江雁容经历了婚姻之后,已然明白她跟老师永远是不可能的,回去找到了,也是枉然。不是父母、丈夫、朋友,也不是罗亚文阻止了她,是她逐渐世俗的思想阻止了她。
江雁容顾影自怜,实际上,她同时伤害了父母,丈夫,更是伤害了康南。
琼瑶的作品有很多,其中他的窗外是根据他自身的亲身经历而写成的。琼瑶阿姨的小说很受青少年的喜爱。作为90后,他的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甚至伴着我们的童年走过来。《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又见一帘幽梦》,这些作品都是我们记忆深处的宝贵财富。你说到我们的童年,大家首先会想到的就是琼瑶阿姨的《还珠格格》。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作品依旧在我们的记忆深处,甚至对新一代青少年有着不同的影响。琼瑶阿姨的作品,最大的魅力就在于他用细腻的笔触写出了人物之间的那些感情。
《窗外》琼瑶根据自己亲身经历写的一部小说,讲述了女学生江雁容与男老师康南的爱情悲剧,也是一部关于初恋的经典之作。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感触最深的就是他文章中所描写的校园生活,看着看着,不禁让自己也想到了自己的校园生活。收到老师,我们在一生中会遇到很多的老师,有的老师对我们很好,他会给我们带来一生的影响,有的老师很差,他也会影响我们的很多方面。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高中的语文老师,她相当于是我的伯乐,发现了我这匹千里马,她知道我的优点,她知道我应该做什么,她发现了我的优势,给我机会,让我去施展自己的能力,不再埋没自己的才华。感觉她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时时刻刻关心着我,不仅是学习,并且是生活上,他给了我很多建议与启示。
我的语文老师,她是一位个子矮矮小小的妇女。虽然你看她个子小,但是她却可能迸发出巨大的力量,她告诉我们,她刚开始考上的公务员,她上了一个月的班,她发现了这个工作的无聊与枯燥。她放弃了公务员优厚的待遇,而选择自己去学习,考取教师资格证,进入教师这个行业。当她进入教师这个行业的时候,她才明白自己内心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想要追求的是什么?所以她就在这个岗位上坚持了十几年,也十分满足这个职业带给她的快乐与成就。也许,再和她的那些同事比起来,她并没有优厚的待遇,但是她内心是满足的。正如他所说,人的一生要为自己而活,不要被现实所束缚。
也许走进校园,你才会发现,校园里的情谊不止有爱情,师生情还有更多更多。
美好的爱情一直是个永恒的话题。有人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琼瑶的小说,的确琼瑶的小说风靡了几代人。从早期的《窗外》到脍炙人口的《六个梦》以及红遍大江南北的《还珠格格》都出自于她的笔下,在她的故事里基本都是痴情的人儿,他们对爱情痴情、执着,为了追求爱情可以抛弃世俗的偏见抛弃一切。这些个浪漫美好的爱情故事被我们传颂,一首首耳熟能详的主题歌曲一直被传唱。
这本《窗外》是琼瑶首部长篇爱情小说,据说也是描写初恋最经典的作品之一,好像还是她的处女作。我一直对这本书比较好奇,却总是无缘见识。所以当拿到这本书时,内心是不平静的,想要一探究竟。
这是一个讲师生恋的故事。《窗外》是琼瑶根据自己亲身经历写的一部小说,讲述了女学生江雁容与男老师康南的爱情悲剧,也是一部关于初恋的经典之作。女主角江雁容无疑是富有才情的,她说有窗子就有人,人生活在窗子里面,她幻想着窗外的世界比窗子里美丽,作为一个高三的女生,江雁容未免太多愁善感了些,父母偏爱弟妹和学业的压力,让她渐渐地喘不过起来。同时,她又遇到了一个同样极富才情,感情充沛的语文老师康南,两个人悬殊的年龄差距和地位的差别在当时不被理解,师生恋也为他们各自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突然想起去年有部叫做《我心雀跃》的电影,故事内容像极了窗外故事的情节,可见这本书对初恋类电影的影响之深。
讲真,在琼瑶阿姨的温暖笔下将这份少女情窦初开的情怀描述的让人不禁浮想联翩,琼瑶朴实无华的文字似乎更能够触动我们内心深处最为柔软的部分,回忆起我们自己的青春和芳华,或许还能回想去自己的初恋。就像书中的江雁容一样为了心中挂念的人,每天看到他说句话都能开心很久。或许青春里的爱情就应该这样轰轰烈烈,不计后果。在这样的故事中有你有我,我想这就是琼瑶小说经久不衰的道理吧!
我是在人声嘈杂的公交车上读完《窗外》的。结尾处江雁容默默地站在角落里,注视着那个邋遢颓废而苍老的康南,那个她日思暮想的曾经诗一般儒雅的老师,终于任她的泪水恣意地滑落,悄无声息却痛彻心扉。合上书,车正在路上颠簸,温热而舒适的夏风轻轻穿过我的发梢,夕阳橙黄色的光晕透过车窗,柔柔地拂过脸颊。在天边,如火一般的晚霞正在热烈地燃烧。蓦然回首,我仿佛看见了在光与影重叠中,江雁容那梦幻般迷惘的双眸——我从何处来,没有人知道。我往何处去,没有人明了。情感的巨浪猛然间淹没了我,怅然若失地在胸中弥散开来。
《窗外》的悲剧,不但是江雁容与康南爱情的悲剧,同时也是一个不够宽容不够纯粹的社会的悲剧。而现在,悲剧还没有停止。台湾着名教授蒋勋曾经说过:“真正好的,有文化的规范是自省的,不是向外指责。当一个社会一味地向外指责时,他就没有能力去解读更多的东西,就很容易倒退甚而腐化。”()而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社会总是在指责一些东西,只要有违常理,或是老少黄昏恋、或是北大清华高材生卖肉、或是娱乐圈明星的闪婚闪离,诸如此类,都难逃媒体的煽动、大众的辱骂。
闲暇时,我常常会想,如今这世上牛奶可能是假的,大豆可能是假的,文凭可能是假的,房产证可能是假的,真的东西到底还剩下多少?现在,还存在真正的爱情与友情吗?蕴含了人间真情的童话,难道只封尘在逝去的时光中了吗?也许,多一些宽容,多一些体谅,多一些理解,我们每个人才会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活得更潇洒、更本真、更幸福。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在喧嚣尘世中,永远生活在童话里,保持一颗水晶般纯真无暇的心。如果可以,我宁愿沉睡在童话里,吹着梦幻的泡泡,永远不要醒来。
十八岁多好的年龄。许多作家诗人都歌颂十八岁,这是一个做梦的年龄。每个人都有满脑子可怜的梦---说可怜是因为这些梦很简单却永不能实现。它被电阻、牛顿定律所包围,慢慢磨蚀,被升学的压力、沉重的学业负担所取代。可怜的十八岁。
“我从没有爱过中学生活,可是,今天我却想哭。”初高中该是一个人最重要最深刻的记忆吧。那时懵懂的羞涩,纯真的友情,简单快乐的心情,那是我们最美好的回忆,虽然时隔多年,却永远不会忘记。那时我们常常被沉重的课业负担压抑着,为了取得好成绩,为了考入好的大学,我们压抑着自己的'心情,不敢放松丝毫。或许还有人给哪个老师去这样那样的外号吧,可也只敢在私下里说说而已,在那老师的面前你还是一名好学生。
“寻好梦,梦难成,有谁知我此时情?枕边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每个人从小到大会有许多梦想,不是对最初的梦想不坚定,或许是清楚看到了自己的局限,或许是现实的种种阻碍。曾经我想成为一名警察,后来我想成为成为一名设计者,再后来我想成为一名普通的小职员,现在我只想成为一名教师而已。我想和孩子们在一起,我喜欢孩子那纯真的笑脸。
江雁容,18岁,有着极高的文学天赋,却对数理化永远不开窍;感情极其敏感,渴望爱却又缺乏爱的矛盾体。“一个奇异的女孩子,这个小女孩,小小的女孩,纯洁得像只小白鸽”。“我可以用全心来爱人,一点也不保留,但如遇挫折我也会全心来恨人。”
人的感情是很脆弱的,但他的付出远远大于收获是,它也会失去,由爱生恨很简单;要消除恨其实却也不难,但终归存了芥蒂,不会再像原来那样单纯了。
康南,40多岁,结过婚,妻子为救其而死;一个孤高自傲,不与其他老师为伍却受到广大学生好评的国学老师。“一只失去同伴的孤鹤。”
这样的两个人之间的爱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被不允许的,结果可想而知。面对学业的失败和爱情的禁锢,江毅然走向了自杀的道路。后来经过了种种妥协争斗,经放弃了与康的爱情,三年后她遇到了现在的爱人并结为夫妻。她爱他,他也爱她。可是他太多疑了,最后闹得江离家出走。江去找康,康的朋友告诉她他们都不是原来的那个他(她)。康现在的生活很邋遢,江的婚姻是最大的障碍------想结婚容易离婚就难了。面对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江不知道该去往何处-----。。。。。。
周子安:江的死党,戏称江的“情夫”,擅长吉他音乐,理科专业。经历了一次失败的爱情,开始不相信爱情,“爱情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世界上永远不会有真正持久的爱情。如果你对爱情认真,你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最终却也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爱情,是每个人所追求的吧?!或许觉得自己还不够好,或许只是因为羞怯害怕而不敢说出来,觉得只要每天能默默地看着他(她)就好。当然也有大胆追求者,结果也是有喜有悲吧。
还有程心雯,江的另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她永远是那么开心,没心没肺,成绩虽然不优秀,却也不会因此而让自己过得不快乐。最后也是学业有成,爱情大丰收。
我同情江,她过得真的很可怜;羡慕周子安,虽然受过伤,可她过得还是很潇洒;可我还是最喜欢程心雯的,因为她活得最开心,不曾委屈了自己。
我知道自己是也只是一只丑小鸭,变不了白天鹅。面对幸运之神的幸临,我也只会感到恐慌。我就像一只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但却找不到出路。
在别人眼里江是最幸福的一个,可实际却是最不幸的一个。没有人会往深里去关心你,他们所能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希望江能快些振作起来,依靠自己的能力寻找自己的幸福。既然有文学方面的天赋,那就好好利用。曾经我也想写些东西,可是每次都是写了个开始就隔那了。
新的一年,我不会再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不管怎样,我都要活出最精彩的自己,就算是丑小鸭,我也要做一只骄傲的丑小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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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我们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伙伴,读书给我们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初二的读书心得有感,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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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祥子,一个来农村自孤儿,他只身来到旧社会的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很普通的行业——拉洋车。这位朴素,坚忍,老实,吃苦耐劳的青年从此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然而实现梦想的过程总是一波三折,经历了人生的三起三落后,祥子终于崩溃了。就这样,这本书以祥子的颓废,堕落而告终。
可以说这是一出悲剧吧,紧凑的情节,北京口语的运用都是这本书的闪光点。老舍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语言大师,加之其平民的出身,使他将祥子的形象与思想上的转变刻画得淋漓尽致,虽文字朴实,却令人倍感亲切,创造性地运用老北京的口语,这些平凡的语言仿佛变魔术一般全都成为了跳跃在纸上的“音符”,使这本书读来吸引人的眼球且具有新鲜,趣味。
这部小说着笔于祥子思想,心理上发生的变化,通过叙述祥子身上发生的事,影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恶劣风气,如同一杯美酒般,耐人寻味。从一个老实健壮的青年到_诈狡猾的流浪汉,中间发生的种种都让人感叹当时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当然除了祥子之外,老舍笔下的另几个。
人物。
也同样验证了这一点:离死亡只差一步的老马,小马爷孙俩,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小福子,泼辣大胆的虎妞等等通过叙述这一连串的故事,作者也无情地批判了当时这个残酷的社会。
让自己的人生多姿多彩。。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
读后感600字初中大全。
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是一部沉淀的历史,默默叙述着一个故事。与此同时,也反映了自己所处时期真正的历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社会同样孕育一类人。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同,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
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_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后的积蓄。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只能委曲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后来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起生活。得知小福子寻短见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后的希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己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悲剧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己。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后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_这个吃人的社会,只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地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得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和阿米尔是那么的相似。我们所有的年华像是世界中心的一张网,从里面到外面慢慢地变稀淡。我们是蛰伏在中央的小小的蜘蛛。我们慢慢长大,身子底下的网慢慢变稀,很急地想要将网补起来,但是无意间把洞越扯越大。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地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昨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封面有点奇怪的书,书名是《小王子》。我以为是爸爸童心未泯,居然偷偷藏了童话故事书来读。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着。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地悲伤。
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留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
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行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地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地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至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已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心得。
有感6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接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后感、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去年寒假,我有幸读到了老舍先生的小说《骆驼祥子》,真是深有感触!小说的主人公祥子是农民出身,为生活所迫,跑到城里当了拉车夫,刚开始的祥子信心满满,一心想攒钱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但是一次次的失败,让祥子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最终他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形似行尸走肉,一步步走向堕落。
轻轻掩上书本,我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祥子的结局会是如此的悲惨,记得刚翻开这本书,看到那忠实憨厚虽然贫穷但善良、要强、有理想,并为理想地实现吃苦耐劳的祥子时,我想,祥子一定会拥有自己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吧!他会攒钱买上自己的车,买上一辆又一辆的车,甚至会有一个他自己的车厂!却不知,我只是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祥子,却忽略了祥子生活的一个黑暗腐朽的时代。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上层人多是冷酷无情,下层阶级的贫苦大众饥苦相交,人们思想愚昧,精神麻木腐朽。因此,即便祥子多么地老实,善良、要强、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看透了穷人的命,要么穷死,要么饿死!他拉车又有什么用!迟早都是死路一条!穷人永远都是受苦的命!
祥子没有了自己的理想,他变得懒散,开始投机取巧,他无恶不作,甚至去和老弱妇孺争夺食物!以前的那个善良,勤快的祥子哪里去了?他已经死,在没有公道的社会中死了!现在的祥子是另外的一个人!一个脏兮兮,不顾体面的祥子,一个坏嘎嘎的无赖。
虽然祥子在最后故事结束时并没有死,但跟死了又有什么两样呢?我并不满意这个结局,祥子原本应该华丽的人生,到头来却好像只是上演在旧社会的一场普普通通的悲剧!就算祥子死了,死在街头恐怕人们也不会惊怪,在旧社会,这不过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人们只会当作是死了一个乞丐——恐怕连乞丐也不如,穷人的命连一条狗命也比不上。
若是祥子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凭他的努力,凭他的善良要强,凭他的忠厚勤奋,祥子还会落得如此下场吗?不,肯定不会!祥子会自食其力,他会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会有一个快乐圆满的人生!
《八十天环游地球》采用了西方文学中常见的“游历冒险”的叙事模式。游历冒险小说是18世纪之前欧洲小说的主流题材,主要特征是以故事为中心建构小说,通过枝蔓横生的游历式结构,利用人物的穿线功能对故事情节进行推动。
本书的独特之处就是具有主次两条线索。主人公福克带着仆人路路通用八十天时间完成环游地球,这是小说的主要线索;侦探费克斯认为福克是英国银行五万五千英镑失窃案的盗贼,一路沿途尾随追捕,这是次要线索。
就互相交错在一起使得整个故事更加丰满。。
凡尔纳借助福克的环球游历冒险,沿途描绘了欧洲、南亚、东南亚、北美各地的地形地貌、建筑特色和风土人情,他将各地的风情和书中人物跌宕起伏的命运紧密结合,从而推动故事情节向前发展。
例如,如果没有路路通因为不了解进入印度寺庙要脱掉鞋袜而引发的冲突,费克斯也就没有机会怂恿僧人在法庭上控告福克主仆二人,这导致他们险些被拘捕;如果没有路路通在横滨的杂技团表演“长鼻子叠罗汉”,主仆也就难以重逢。因此,当我们发现凡尔纳开始精心描绘某一地的风土人情时,就可以预见到故事的矛盾冲突又将急速展开,高潮迭起。
在这本书里,凡尔纳塑造了福克这个坚毅勇敢的人物形象,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旅行中,他曾因印度铁路未修完而途中停滞,曾因被拘捕而和僧人对簿公堂,曾因遭侦探暗算而耽误了上船,曾因在海上遇飓风而险象环生,曾因乘坐火车遇袭而险些中断旅行……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碰上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这依赖的绝不仅仅是好运气,而是他坚毅勇敢的品格。在他的字典里面,没有“放弃”二字。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他都能够沉着应对,努力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没有了铁路就用大象代步,被法庭拘留就缴纳保释金,以获得自由,误了轮船就雇佣小帆船,没有火车就乘坐雪橇……这些永不放弃的品格最终帮助他获得了成功。
初二的。
读书。
一口气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觉得安妮虽然出生不久就成了孤儿,但她是一个生性乐观积极向上的小女孩。她的想象力特别丰富,她能想象出好多富有诗意的名字,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事物,到了她的眼里,竟然都会与众不同起来。她纯真善良,刻苦勤奋,她得到了很多爱。最后为了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她放弃了上大学的念头,选择了做个好教师。
这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我也认识了两位中国的“安妮”呢。那是我作为杭州日报小记者参加了杭州市第__届散居孤儿夏令营闭营仪式。
妹妹。
们。。
我问她学习上遇到困难她是怎样克服的,她告诉我首先要有一颗想学习的心,为了目标而努力。有困难咬咬牙就过去了,实在不行,哭一回就好了,然后就是上课该好好听讲,下课就该好好休息,吃饭就好好吃饭,睡觉就好好睡觉。
吴秋霞姐姐是我的第二个采访对象,我听说她是夏令营的营长,而且她正自信满满地告诉一个小记者她的梦想是当一名英语老师。我就排在那个小记者后面,等着采访她。她后来告诉我,她刚刚高中毕业,正在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算是一名准大学生吧。因为她在初中时遇到了一位很好的英语老师,老师非常关心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她当时也是其中之一,老师总是很耐心地辅导她,所以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学好英语,绝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
为她的爸爸妈妈争一口气。。
我当时觉得吴秋霞姐姐就像我们班表演的《小青虫的梦》这个童话剧里的小青虫,她特别有梦想,她已经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了。现在看完《绿山墙的安妮》后,我觉得她就是安妮。
她们都是孤儿,但是她们都像安妮一样,脸上没有一点抱怨,还都有着感恩的心,知恩图报,她们不光自己坚强乐观,还传递快乐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和她们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们更应该成为传递快乐的人,尽己所能帮助有需要的人。
《人间失格》又名为《丧失为人的资格》,这本书很多人推荐,甚至有说日本文学的代表作。全篇文章主人公叶藏似乎不论在做何事,内心都是消极的。苦闷、阴暗、灰心、阴郁、焦灼、悲悯、孤独、悲惨等情绪笼罩着全文,环绕着作者。他多次自杀未遂,但也说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没有幸福与不幸,只是,一切都会过去的。”支撑别人活着的经典名句。
究其原因,我想首先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再就是原生家庭。青少年时候的一切,只能接受,无法反抗,甚至可以说他经历的许多,都是无能为力的。童年物质生活无忧,一切拿来的太简单而少了争取幸福的愉悦感;家庭氛围冷淡严肃使其精神上也匮乏。其次,全篇他和几个女人的来往交织让他更陷深渊。从两个朋友的“你会把女人迷死”,到自己风花雪月、背叛别人和被别人背叛,最后说“我想去一个没有女人的地方”。他错看女人,错付女人。连嗑药都是女人给的。
还有因为战争带来的社会混乱、因为自己的阶级出身、因为自己画家这个穷苦的职业,因为坚信“钱尽人缘断”的价值观;因为把世人、把世界看得太透彻,想得太复杂;所有人,所有事物都不值得深究,不应当猜忌,否则耽误的是自己。
叶藏,家庭殷实,相貌出众,但却是昙花一现,在他没有对现状和可能带来的变化形成清晰认知前,灾难就已来临。人们对于没有心理准备的事当然会感到恐慌不安。一开始我想,他为何内心如此低迷,甚至要向世人伪装,为何不能真心做自己。外界的反应确实能影响自己的选择,但最终如何言行,高兴与否,取决于自己。但后来才知道,与其怪罪他不如心疼他。
叶藏是一个充满悲剧的人,接连经受吃各种生活打击,父亲的冷漠、常子的殉情、中原先生的死、良子的背叛,他只能承受。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都会以某种方式影响别人和受人影响,而叶藏和他的社会关系,都在彼此负面影响着。常子、由子、静子等女人在受他牵连,自己也因为别人酗酒、嗑药,变卖家当继续堕落,把自己害到惨淡境遇。叶藏还是道德感太强,所以会无数次自寻短见。“我的存在是一个天大的错误。”“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向太宰治致敬。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三
平凡的世界》是我在寒假里读完的。我原本以为那个高原上只有令人绝望的黄土,却没想到会有一个渺小的双水村屹立其上。
整篇故事以主角孙少平的出场展开。作者通过他的成长,逐渐向我们展示了这个恢宏的世界。
主角孙少平的确是平凡的,他们一家与众多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人们一样,不断地与饥饿和贫穷作斗争,只为了生存下去,这是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的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也是无法理解的,他们把生的希望放在那块田地上,但这件事情却还要天来决定。收成的好与不好只能听天由命,他们早已习惯了上天的无情,而不是像我们一样,看到可怜的收成后。就大哭一场,然后自暴自弃。这些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平凡人,只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让自己的家庭生活的好一点,离贫穷远一点。
这平凡的一家人,虽不富裕,但却幸福,他们每个人的形象都让人铭记。少平对命运的不折不挠,少安为了家庭的不懈努力,玉厚老人为了家人和睦相处的坚持……这些人都是平常朴实的农民,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理想,也许这些理想并不远大,但正因如此,他们才构成了这黄土高原上的平凡。
孙少平在故事中从自卑变成了自信,从消极转变为积极,他能不断地追求精神上的突破,是值得肯定的。他在困境之中能战胜自我,并且重塑自我,永远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有时,我们在遇到困难险阻时,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自我的肯定,才能冲破自我的桎梏,然后,给自我以重塑。人在贫穷之中,会被消磨掉恒心与毅力,会变得自卑和懦弱,只有不断的去拼搏,不断地与命运斗争,才不会因此沉沦下去,从而不断的提升自我。孙少平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仅正视了平凡,而且也选择了平凡。
文章名为《平凡的世界》,“平凡”这个定义也许是最让人捉摸不清的。与清晨为伴,以朝露为友的农民,可以说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是这令人绝望的黄土地上最质朴的存在,他们每天早出晚归,为了生活,日复一日的重复着,也许这就是一种平凡。但更有可能的是这只是一种磨难与艰辛,是一种命运的磨砺,只有仔细品味,才能领略。也正是这样平凡的一生造就了孙少平不断追求自我突破的精神,也造就了孙少平这样一个平凡的人。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四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我费力的捧起它打开第一页时,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住了:“……细朦朦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五
教师要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就要不断读书进行学习。不妨写一篇教师读书心得。读书能让人明真理,辨是非,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初中数学教师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可见,作为一名教师并不容易,而作为一名深受幼儿和家长亲睐的教师更不容易,其肩负着是无数人的期望和重托。对新时代的教师也无疑是一次对知识、教养潜质、综合素养的考验,其中教师对教学活动设计就是一个值得研讨的问题。
做最好的老师中李镇西老师的话说得富有智慧和哲理,道出了他的心声,也说到了我的心坎上,它是我以后工作的航标灯,指明了我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我以前只知道教育需要“爱”,却不知道如何才能更好地表达这份爱。一向以来,我认为“严”才是真正的爱,正因有句俗话说得好:“严是爱,松是害。”因此,在我的课堂中,我决不允许幼儿有丝毫的怠慢,哪怕回一下头,摸一摸下巴……我都认为这是违反课堂纪律的,务必予以批评教育。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出奇的“乖”,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为此,我一度沾沾自喜,为自己的“高明”而“喝彩”。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一向渴望能和孩子们一齐玩、一齐乐,但师道尊严令我望而却步。看了李镇西老师的“童心是师爱的源泉”,才唤醒了我心中尚未完全泯灭的童心。我才真正认识到那是正因我缺少一份童心。
可我……实在汗颜。幼儿成了学习的机器,学习的乐趣又从何说起,幼儿的个性该如何发展?幼儿是有差异的,有的文静、有的好动;有的乖巧、有的调皮……好玩是他们的天性,只有在玩中学、乐中学,才能真正激发他们学习的用心性。我们为什么不让孩子学海无涯“乐”作舟呢?为什么一向让他们徜徉在“苦海”之中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剥夺他们的天性呢?此刻,我才明白把一个个天真活泼的小幼儿教成“小大人”式的幼儿,是教育的悲哀。正因我们剥夺了他们一生中最完美的时光——童话般的童年。作为教师,在应对幼儿时要持续一颗童心,以自己的童心唤起幼儿的童心,以自己的爱心唤起幼儿的爱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走进幼儿的心灵,才能够表达我们对他们的爱。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资格谈我们的教育。我们要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教育氛围,放下自己的架子,用爱心营造用心健康、生动活泼、民主和谐的师生关联,让爱心成为照耀幼儿心灵的阳光,培养幼儿健康的人格,使幼儿的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一本好书就像一粒幸福的种子,能够在阅读者身上开出美丽的花朵。莫源秋教授的《做幼儿喜爱的魅力教师》这本书,就像这样一粒饱满的种子,落到我的心底,平凡细腻的笔触让我感动、反思。这本书阐明了爱是双向的,只有教师爱幼儿,没有幼儿爱教师的爱是不完整、不科学的。这本书中让我受益颇深的是这样两个观点。
一、幼儿犯了错误,不需要大家帮忙。
教师想赢得幼儿的喜爱,除了为幼儿营造充满爱的环境,还要营造一种相互尊重的氛围。许多教师容易走入这样一个教育的误区,即一个幼儿犯了错误,让所有的幼儿都来“帮忙”他。其实,犯错是幼儿个人的私事,有时更是幼儿个人的保密,不需要大家都来关注,更不需要大家都来批判和“帮忙”。否则,大家都参与进来,可能会让犯错误的幼儿在他人面前失去尊严。
诸如小朋友经常会出现“尿裤子”的现象,如若老师处理不当,孩子很可能会因为担心被同伴取笑而厌学,在全班面前失去尊严,我们如能运用“高超的手段”保住孩子的面子,尊重他们“犯错误”,不公开羞辱孩子,教师肯定会得到孩子的感激和尊重,尊重不代表着教师对幼儿的尊重,更意味着幼儿之间的相互尊重。回想自我在教育过程中,为帮忙某一特调皮,缺点“一大筐”的孩子改正错误时,往往会动用群众的力量,开场白往往是“某某小朋友实际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但他身上还有很多的缺点,这天我们帮他来找找吧。”透过阅读此书,发觉自我的这种方法完全是错误的。当孩子犯错误时,教师就应和相关的幼儿私下“了结”,或者让幼儿自我“了结”,在别人不知不觉中改正,过于张扬幼儿所犯错误,不仅仅不利于幼儿改正错误,也不利于幼儿的心理健康,使幼儿过多的去关注别人的短处,如果过多关注别人的短处,孩子的心理不会十分阳光,过多关注别人的孩子多了,班级的心理氛围决不会和谐。
书中“缺点”属于孩子的保密,这句话说得十分有道理,莫老师还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某老师在家长来接孩子时,先将孩子的进步之处大大肯定了一番,然后想将孩子存在的缺点也告诉家长,家长也急切地想明白,但该教师却直接将缺点偷偷告诉了幼儿,让幼儿暂时保密,等改正了,再向家长报喜,我觉得此教师的做法十分值得我学习,把孩子的缺点当作保密来保护,是对幼儿的一种尊重,激励幼儿在无人知晓中快速地将自我的缺点改正,进而获得更大的进步,因此在平时,我要树立一种保护幼儿保密的意识,只要是影响到幼儿健康发展的事情,都就应视为幼儿保密,都就应受到教师的尊重和保护。
关注和满足幼儿的需要,让幼儿在幼儿园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幼儿园就会成为幼儿向往的地方,教师就会成为受幼儿尊敬、喜爱的人。
二、做个富有幽默感的幼儿教师。
幽默是现代人务必具备的一种手段,它是教育手段,也是教育目的。幼儿也个性喜欢“幽默”的教师,幽默不仅仅能给幼儿带来欢乐,而且能让幼儿在简单的氛围中受到教育,获得发展。
平时多使用幽默批评,许多时候,幽默化的间接批评比直接批评更易于理解,书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天,喝完牛奶,自由活动时光,好几个幼儿都爬到桌上,老师没有生硬制止,她幽默地说:“小淘气们,快下来,要不都要变成小猴子了,变小猴子可要长尾巴的啊。”听老师这么一说,孩子们立刻笑着爬下了桌子,天天说:“我可不想长尾巴。”老师的话使幼儿的“违规”行为在笑声中消失,因为孩子更乐意理解寓于幽默的劝导,老师的幽默也使师幼关系更加融洽。教师可让幽默活动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如利用一些闲暇的时光,教师或幼儿轮流讲一些幽默的故事,进行“说与做的不一样”的游戏等等,这些活动充满趣味性,又有必须挑战性,对幼儿思维灵活性、深刻性、创造性的训练都有必须作用。
幼儿不喜欢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教师,更不喜欢一本正经、没有言笑的教育和生活,他们喜欢富有幽默感的教师,喜欢能给他们创造幽默感的教师,喜欢幽默情调的教育。因此,今后,我将不断提高自我的幽默意识和幽默潜力,以一种用心、乐观和开放的心态对待幼儿,让幼儿在简单愉快的情绪中受到启发,获得发展。
罗曼·罗兰说:“要撒播阳光到被人心中,总是自我心中有阳光。”是的,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自我心中有阳光才能给孩子带来阳光的幼儿教师,定会受到孩子的爱戴。所以,我愿意做幼儿喜爱的教师,和幼儿一齐幸福地成长!
近日,我读了《塑造教师:教师如何避免易犯的25个错误》一书,感到这本书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塑造教师:教师如何避免易犯的25个错误》一书中,著名的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卡罗林博士,收集了教师们回忆的近200个在学生时代所经历的最不愉悦,且记忆犹新的事件。这些事件,涉及幼儿园、中小学以及大学的学生生活,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活动、课堂教学、成绩评定、师生交往等等方面,内容丰富,举例生动形象,真实地反映凝固了教师在教育管理中易出现的种.种错误。读着这本书,如身临其境,从所举教师的错误当中,思索着,对照着,是一种很好的学习。特别是从这些案例中进一步理解了学生的感受,又一次站在学生的视角审视我们的许多教育现象和处理方法。
这本书更吸引我的是,在每一个案例后都有“处方”的形式,对发生的事件给予分析,帮助读者找出问题的根本。这些分析根据人的心理发展的理论,提出许多现代教育理念,强调了对学生的尊重、理解,关注、欣赏、支持、帮助,突出了作为教师应有的对学生真诚的爱。诸如:“当你身处一个手指责别人的时候,剩下的四个手指其实在指责自己”,“优秀的教师,善于挖掘不擅长表现的学生其他方面的优点”,“通情达理的老师会注意黑板礼节——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上黑板做题时的感受”等等。
做教育教学工作十几年来的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功与失败,表扬学生还是批评学生,促进学生进步还是抑制学生发展,是我们教师应该思考的问题。想想自己也许在不经意间我的言语伤害了孩子,我却不知道。这本书中介绍的知识能让我恢复平静,保持心理平衡。
我再一次深深地。
体会。
到教师只有多读书,勤实践,才能真正适应我们的教育,才能教育好祖国的下一代。同时让我深刻体会到师德修养是作为教师不可缺少的一门。
学习。
功课,如何让自己树立现代化的教育观念,如何更好的得到专业化的发展是很重要的。通过阅读本书让我学到了:
一、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尊师爱生,是一种理性化的高尚情感,对待学生,管而不死,严而不厉,爱在其中。教育是爱的共鸣,是心和心的呼应。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可以说,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对学生冷漠,缺乏热情,决不是一个有良好师德的好教师。教师爱学生体现在“严”和“慈”上。充分鼓励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进步,使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信任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净化每个学生的心灵。
“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他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和未来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够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肩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本身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而这种人格魅力表现为教师必须要有敬业精神,必须具备健康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用奉献的人格,塑造每个学生的心灵。
没有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好教师,也决不可能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创造业绩作出贡献。教师是园丁,学生是花朵,只有靠园丁辛勤无私的浇灌,花朵才能茁壮成长,芬芳世界。有人将教师比作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默默地牺牲了自己,却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因此教师应该是无私的。
四、学会开心工作。
开心工作每一天,其实这是个古老的话题,但在现实中,总有某些人,因一些客观因素,每天总是带着一张乌云盖月的脸工作着,这不关是对所在的单位无益,对本人也是一大伤害,快乐与否,实际是在于你那颗心的变动。但不管你开不开心,日子总是那么悄然而过,不会因你的不开心而有丝毫的停顿。快乐工作每一天,那么,明天永远属于快乐的我们!
教师的个性强有力地影响着学生智慧、情感和意志的发展,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前苏联心理学家彼得罗夫斯基)。
——写在前面。
所谓魅力,就是对人的吸引力。文章有魅力,读者就愿意多读;人有魅力,别人就愿意与之交往。一个教师若有魅力,学生就喜欢多亲近,聆听其教诲。正所谓《学记》有云:“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可知,教师的人格魅力所产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深远的,有些方面甚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
甘为人梯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教师要善于养德养勤勉敬业之德、爱生奉献之德、诚实有信之德、谦和团结之德、公道正派之德、与时俱进之德守住自己的道德良心出色履行自己的天职人民教师的形象才会可敬可爱绚丽光耀。。
我们都知道教师的人格魅力,不单单是个人修养、人生境界的问题,而是一种不可或缺或无法替代的教育因素、教育手段和教育力量。教师要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要用自己的人格力量来陶冶学生,在学生眼中,教师还要做到威而不令、严而不死、亲而不猥、活而不散、宽而不乱、博而不骄、新而不怪、雕而不俗、刚而不犟、愤而不私,尽管我们要求教师不至于尽善尽美,而我们要为这个目标不懈追求。
可爱的教师们,我们每天面对繁复的。
工作。
面对那一群各色的学生我们要让自己时刻相信:
相信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渴望被信任与尊重,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渴望能和教育者平等交流和沟通。只要你相信每一个孩子,你就能独具慧眼,发现每个孩子身上的潜能;只要你心中有爱,你就会看到每一个孩子都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你就会相信,即使是一株小草,有一天也会开出像海洋一样缤纷的花。让我们学会耐心,学会等待,等待学生慢慢学会,慢慢领悟;多一点信心、少一点失望给他们鼓励,多一点积极、少一点消极给他们希望,多一点耐心、少一点性急来等待他们成长。
也让我们对自己、对学生、对未来、对生活充满自信。情是雨露,爱是阳光。春风走过的地方,花儿次第开放,让爱成为教育的果实!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六
用现代人的口吻来说:这是一部神作。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也无法超越的神作。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原本不存在于文学术语中的词汇是自这样的一部神作之后才尘埃落定。拉丁美洲和西班牙语也因为这样的一部神作而更加具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神秘美感。
对于常年居住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的亚洲人或者欧洲人来说,去思考那样一片广袤土地上的寥寥人群过着怎样的日子是不太实际的探究。但《百年孤独》却给予我们一个入口,从那些奇幻莫测的巫术,印第安文化,神迹,古老习俗的藤蔓枝桠间领略一下南美人的风情和生活哲学,去了解一个存活百年的莫须有的世家在时间轮回中无法跨越的命中注定。
阅读的每一个瞬间都感到心中有风吹拂草呼啸而过的响声,足以遮蔽双耳,让你沉入到那个不大不小的马孔多镇。在几代人不断重合略有改动的姓名里努力了解他们爱憎分明的一生。这个家族里,连绵不断地是爱情的殇,出生的痛,疾病的阴影,仇恨的延续,悲惨宿命,鬼魂的萦绕以及死亡的哀鸣。
这个家族的背后是国家的动荡,政局的不安,人民的血和统治者的冷漠无情。而将家与国编织为一体的是无数的假说和臆想,是那些难以解释的神秘现象和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手卷。
故事开头那一段影响无数后人的未来过去现在的时间描述无疑已经深入人心,但结尾那冰冷而又安静的表述让读者领悟到时间终将摧毁记忆的悲哀也是那般淋漓。
读完全作我们竟然无法去憎恨或者敬爱某一个角色,因我们深切感受到与他们之间的隔阂,就好像在博物馆里看那些被陈列的文物或者千年的古尸,你不会无动于衷,可是你无法切身懂得他们身上故事。
每一代的奥雷里亚诺都能看见鬼魂和制作小金鱼,乌尔苏拉挺过了那么多世纪也记得那坛埋在地下的陌生人的金子,姑姑和侄子总是纠缠不清,丽贝卡到死都不愿意走出那间屋子而阿妈兰妲手缠黑纱终生未嫁,何塞们去远航引来现代文明的侵略,那场被政府抹灭痕迹的屠杀终于没有任何的目击者和传诵者。
每一个人物的登场都显得突兀的自然,每一个事件的结束又是迅疾的缓慢。虽然他们的感情在书页中浩气磅礴,可他们的命运如河流经过,绵柔无声,转瞬即逝。
这样一种矛盾的张力让我看不清也记不清故事的所有细节,但能闭着眼闻到那股甜腥味,能感受蝎子爬过屋顶,蚂蚁溜进饭堂,游泳池里浸泡着牲畜的肉,长长的落地窗被晚风一再吹起。
这个家族的孤独也是人类的孤独,因为不管如何爱过恨过哭过笑过,最后不过是一堆灰烬,轻易地遗失掉。没有人可以懊恼或者挽救这种遗失。你无法与时间抗衡,你更无法与自身的记忆抗衡。
一百年的孤独,是无法的圆,周而复始,生生灭灭。
还是不要有那么一卷羊皮吧。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并不是一种固定的形态,它在不同人物身上有着不同的具体表征。
先从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说起吧,他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天才的孤独”,他是百年小镇马孔多的创建者,有着极强的想象力、好奇心以及求知欲。
他用家中仅有的骡子和山羊与不知从哪里来的吉普赛人换了磁石打算用于挖掘黄金,最终得到的却只有一副十五世纪锈迹斑斑的盔甲;他看到吉普赛人带来的凸透镜,想着用凸透镜的聚光原理发明一种强大的武器,甚至不惜以身试险,导致皮肤灼伤溃烂;用简单的航海仪器最终得出结论,“地球是圆的,就像个橙子”,这换来的只是妻子的狂躁暴怒,村里人也都认为布恩迪亚已经彻底疯了;后又用梅尔吉亚德斯留给他的炼金炉将家中全部金币与铜屑、铅石熔在一起,最终得到的只是一锅恶臭的浓浆。
他始终没有知音,随着钻研的深入,他近乎痴狂,渐渐走进了自我营造的象牙塔,自说自话。最后被家人捆绑在一刻栗子树下,直至带着孤独而死,留下的是他的炼金室以及等待--的羊皮卷。
所以他的孤独,是天才对平庸的孤独,是平庸之人无法理解的天才般的孤独。天才许多的思想是深邃的、理念是超前的,像梵高,在当时几乎没有人理解自己,他们默默承受着属于自己的孤独,时间终会证明他们是对的。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就像高中的我,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第二代的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上校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权力的孤独”以及“理想幻灭的孤独”中。
《百年孤独》一书最开端就写到:“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为了“蓝色”与“白色”政治之争发动32场战争却无一成功;他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却均幸免于难;他官至革命军总司令,成为最令政府恐惧的人物,愈加冷酷无情,残暴独裁。
最后他发现,他发动的战争未曾改变任何东西,世界依然跟战争前一样糟糕,甚至更糟糕,这让他恐惧,让他虚无。
身已迟暮,面对政府的不满仍欲筹措钱财、征集军队再发动新的战争,这换来的只是自己17个儿子的一夜间死亡的噩耗,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气力与这个世界相抗,把自己锁在布恩迪亚的炼金屋里日复一日的重复做着小金鱼,铸好,融掉,再铸好,再融掉,在无止境的重复中获得心灵的片刻宁静。
因为“他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
我们一生中也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孤独,这种孤独往往只有自己才能深刻感知到。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这是一个极度孤独的故事。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它不单是一个家族传奇,也揭示了一个大陆的百年历史。从最初吉普赛人用一块钻石样的大冰块打破了他们的蒙昧,到老布恩迪亚意识到地球是圆的,到乌苏娜学会糖制小动物,到奥雷良诺学会制作小金鱼等首饰,到皮埃特罗·克列斯比为布恩迪亚家族引进的第一台自动钢琴,到尼康诺神父在当地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到奥雷连诺参加国内两党战争从此成为争议的人物,到香蕉园的建立,到铁路的通车,甚至到中国瓷器的远渡重洋,到后来的镇压工人起义,到最后一切的消亡,都不是孤立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相关的,它的名字虽叫百年孤独,但这块土地其实并不孤独,就像一位作家曾说的那样:其主要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以我的简单平淡、没有读过很多历史书籍、也不是一个喜欢政治的人,所以我能想到的比起那些深刻的书评者们一定是很肤浅。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喜欢,只是为了要重读智慧。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以很快的速度看完了《百年孤独》,印象最大的不是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而是近一百年来布恩迪亚家族里那一种流传已久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虽然在最后的那场飓风中消散了,可是,这种孤独感不是因也不会因为墨尔基阿德斯的预言或许是诅咒而消散,这种孤独感是发自内心的。
家族里的每个人在成熟之前都像乌苏拉说的那样很乖,可在胡子长出来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种变革,我认为大概是他们自己的生命到了与自己的孩提时代告别的时候就突然迷惘了。这种迷惘,来源于自己与环境与生命的关系。突然发现自己的生命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没有了方向,在建立马贡多之后,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率领着他的朋友们去寻找外面的世界,布恩迪亚上校发动的那三十二场不成气候的战争其实是为了一种高傲,奥雷良诺第二先前的花天酒地难道不是一种空虚吗,主心骨乌苏拉,谁能说他的内心不也是孤独的吗?每个人的孤独,导致最后的心理畸形,也就演变成了命运的畸形。忽然想到了余华的《活着》,福贵的家里最后那么多人都死了,可福贵却活着,磨难使得他的内心里必然有一种活着的态度,使得他即使在那么多亲人离去之后都不孤独。
小金鱼。不会让我们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其实每个人都有书中的那些人孤独的趋势,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可要不要那样的活着,像布恩迪亚家族的那些人无病而老死?答案肯定是不要的,我们的生活是现实的,有时候想得太多,会导致这种孤独的迷惘。孤独让自己把自己锁起来,自己把自己锁起来又增加了孤独感,乌苏拉不会明白,他想把自己的子孙培养成教皇的想法的关键不在于看住他,而是在于教育那种温暖,家庭的温暖,生活的美好向往,自己的人生仍是空白,可以在这张白卷上写下辉煌。这样,孤独不会持续一百年。
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上写道:这本书映射了一个大陆人民的贫穷与富足。不可否认,《百年孤独》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社会角度上来看,它的确可以称之为“拉美的圣经”,但于我而言,它只是一本“孤独”的书,仅此而已。
书中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孤独而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似乎的确如此,我们赤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精神混沌,唯一能感知的或许只有自我和孤独,等到我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归于黄土,唯一能知道的未来或许只有孤独。
小说中布恩迪亚尔族的每一个奥香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的存在好像都是为了印证这一点。他们都继承了布恩迪亚家族奇特的吸引力以及莫名的孤独,或疯狂、或执着、或暴力、或独裁。他们凭借着这股吸引力获得异性以及一切的物质和享受,仿佛这些都是武器——抵抗孤独的武器。
他们或翻越荒岭,建立新乡;或发动32场内战,屡战屡败;或欢饮达旦,暴饮暴食……但最终都失败作文/了。他们终于深陷孤独的泥沼,一切都与梅尔加德斯的预言一般无二——“家族中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
故事的最后,马孔多这个蜃景般的乌托邦,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而“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陆上第二次出现了”。
我想,马孔多早已被迷惘所笼罩,被欲望所吞噬,才会降下《圣经》中所提起的飓风,而这一次的根源,或许还在于“孤独”二字吧!人们寻求着各种方法企图消灭孤独,却最终在欲望之中迷失了自我,直至“长着猪尾巴的怪物”诞生,一切也都成了过眼云烟。
诚然,我在自以为最孤独的时候,读了这本“孤独的书”。正如马尔克斯所说,“很多人选择了向虚拟现实的魅力屈服,寄情于自我幻想,这纵然不切实际,却更能给人安慰”,但安慰终究只是安慰,孤独仍需面对,而我们能做的,不是因为它斗争,而是学会与它相处。曾听过一句话:“人生总有些黑夜只能独自通过,如果实在没有热闹,不必悲伤,无须盲目,一个人也要灿烂地穿行。”
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唯一的出口。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当我合上《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凄凉。“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当梅尔基亚德斯精准的预言变成现实,布恩迪亚家族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从兴盛到化为尘土,不过也就短短百年。几代人的努力挣扎,也摆脱不了落没的命运。
读整部作品的感觉对我而言,就象每晚听一个白胡须长者坐在神灯前,娓娓讲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昏黄的灯光,让人的心有种别样的安静。不管从美人儿蕾梅黛丝如天使般的升天,屋内已逝鬼魂的游荡还是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战争,阿玛兰妲感情生活的波折,魔幻和现实始终交错在一起,不至于跌宕起伏,但却环环相扣,如行云流水般,没有一丝突兀和荒诞,却让人清醒。
其实,布恩迪亚家族所走过的历程,恰恰是和孤独斗争的过程。他们中有的怀抱着热切的理想,勇于尝试新鲜的事物;有的勤奋刻苦,孜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有的热情奔放,在感情上忠于自己的内心……不管是对学术的钻研,为理想的奋斗,还是纵情享乐,他们始终对生活富有着激情,但现实却没有让他们如愿,马孔多的保守、落后、灾难,一再地打击他们,使他们不得不在一次又一次梦想破灭之后,最终变得失望、苦闷,饱尝孤独的滋味。就象书中多次提及的死亡预言一样,命运之神早已将结局写在羊皮卷书上,谁也无法改变。
这又使我想起一篇文章,文章中写道,当婴儿从母亲温暖的子宫脱落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人生来是孤独的,是独立的个体,他会有自己的轨迹。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害怕孤独,所以人们总是迫切地想要融入到社会当中,我们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学习遵守社会准则,归根到底就是想被别人所认同,这样自己的心就不再孤独。其实真正到人之将死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感慨,自己怎么样来还是怎么样去,一如既往地孤独。再辉煌的过往也会象马孔多的飓风一样,把一切都吹散,什么也没有留下。
也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部羊皮书,许多事不必强求,该来则来,该舍即舍,虽然听起来有一点无为,但又何尝不是洞彻以后的理性呢。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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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本《童话故事》,里面最让我难忘的是《巨人的花园》。
从前,有一个巨人,他有一个美丽的花园。又一次,孩子们想进去玩,便爬过篱笆,进去玩了起来。这时,被巨人发现了,说:“谁如果再敢进来,我就把谁吃掉。”巨人的话音刚落,就把小朋友们给吓跑了。从此,再也没有小朋友来过巨人的花园了。冬天来了,下起了一场大雪,大雪把地面给铺上了一层厚厚的被子。雪停了,春天一来了,别的地方的雪都被融化了,仅有巨人的花园里还没有融化,因为巨人不出来扫雪。小朋友们见了,便帮巨人扫起雪来,把巨人的花园给扫得干干净净。巨人看见了,说:“我当初那样对你们,你们反而却来帮我,真是太令我感动了。”最终,巨人和小朋友们成了好朋友。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了小朋友们很有爱心,不计前嫌,巨人也改掉了自私的毛病。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格林童话》,里面有好几个小故事,有《灰姑娘》、《白雪公主》、《三根羽毛》等。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灰姑娘》。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姑娘,长得非常美丽,父亲很有钱。她的继母带来了两个姐姐,长得很漂亮,但心很坏,小姑娘每天天不亮就得起来挑水,做饭,洗衣服,晚上却只能睡在灶火旁的灰堆里,所以人们都叫她灰姑娘。有一次,国王给王子选新娘,要举行一次大型舞会,请全国的漂亮姑娘参加。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被邀请了,灰姑娘也想去,但是她的继母千方百计地想尽各种办法刁难她,让她不能去,由于灰姑娘心地善良,平时老是帮助各种小动物,现在小动物们出纷纷赶来帮助她,灰姑娘终于闯过了难关。王子和灰姑娘终于举行了婚礼,两个坏姐姐分别被鸽子啄瞎了眼睛,坏心肠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我觉得最主要的是它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朋友也许会在你不经意间渡过难关。
而我们现在的很多小朋友虽然生活比灰姑娘幸福得多,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但是却缺少最珍贵的友谊。在生活中这些小皇帝表现得非常自私,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就是这样的,这位同学最喜欢玩别人的玩具;而他自己的玩具却从来不舍得拿来给别人玩,后来大家都不愿把玩具给他玩了。还有的同学因为别人不小心把他的文具盒碰掉了而大发雷霆,有的因为占了他一点位子而吵了一节课……是的,也许你的利益受到了一点损害,吃了点亏,可是当你因为这点小事而和朋友斤斤计较,不能宽容别人时,你却失去了更多。所以在和朋友相处的时候,你想得到友谊,那么你就应该先付出友谊,就应该有一颗宽容而善良的心去对待朋友。
其实这个道理不仅用在朋友之间,陌生人之间也是这样,只要人人都充满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灰姑娘没有得到后母及姐姐的爱,但她并没有因此变得刻毒起来,她把自己的那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甚至用在了那棵美丽的大榛树上,最终感动了仙女并得到了仙女及朋友的热心帮助,最终得到了幸福。
希望每一位小朋友也包括爸爸妈妈们都能够像灰姑娘那样充满爱心,关爱别人,快乐自己!
我是一个读书爱好者,喜欢读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在我读的故事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安徒生童话《灰姑娘》。
《灰姑娘》讲述的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后妈和两个丑陋的姐姐百般折磨她,但她并没有被生活的艰辛所吓倒。有一次,王子举行舞会,后妈只带着两个女儿去参加。可怜的灰姑娘只能在妈妈的坟前失声痛哭。后来,灰姑娘在鸽仙子的帮助下穿着水晶鞋参加了王子的舞会,受到了王子的爱慕。最后,灰姑娘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灰姑娘》,我为灰姑娘的弱小和可怜而流泪,为灰姑娘的善良和勤劳而高兴。我更为灰姑娘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而感动,为灰姑娘最后获得幸福而欢呼。
想想我自己,生活在宽裕的生活中,受到长辈无私的关怀和无穷的爱,几乎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皇帝”般的生活。尽管这样,我还经常任性,无端地对关心我的人发脾气,实在是不应该啊!
《灰姑娘》让我明白了做人要能勇敢地面对困境,在挫折面前不退缩,不轻易向生活低头。只要你对生活充满信心,真诚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么,幸福一定会降临到你的身上。
灰姑娘,你真是我心中的好榜样。我决定向你。
学习。
做学习的优者做生活的强者。
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着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最近我读了他写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里面有许多故事让我深受感动。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这个小女孩十分可怜,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走,离开人间。和这个小女孩比,我要比她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教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有呵护我的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饿着会冻着,我就应好好珍惜此刻完美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我的所能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
只见那淡淡的炉火旁,灰姑娘虽破旧却一尘不染的衣裳在飞舞着、飘动着,几欲脱身而去,可只见它随着灰姑娘清瘦的身躯飘动着,已停不下来,又不象要飞走。
雄伟的、金碧辉煌的王宫里,那位帅气的王子,身着华贵的衣衫,正盼着几时能登基成帝。他俊美如玉的面容中,那两道浓浓的横眉已暴露了他不可告人的野心。他想象着,该如何脚蹬那由十二颗金钻琢成的马鞋,头顶那金灿耀眼的皇冠,身披那由金丝织成的皇袍踱上那只有国王才有资格走上的缕金地毯。
第二天舞会,灰姑娘秀美优雅的舞姿震撼了每一个实力雄厚的舞蹈家,那是怎样美妙的舞姿啊!
昨天晚上,洗完澡了,我们在家里办了一个“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里有很多书那!
我们每人拿了一本图书看了起来,我拿了一本我最喜欢的《格林童话》看了起来我看着看着看到一个童话故事前面夹着一个书签,那个故事叫《灰姑娘》我便仔细的看了起来。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叫仙蒂,她妈妈因难产而去世了,灰姑娘慢慢的长大了她的的爸爸又给她找了一位继母,之后她的爸爸也去世了。她的继母带着她的两个姐姐一起欺负仙蒂,她们夺取了仙蒂的漂亮衣服,逼她穿上布满灰尘的脏衣服让她穿上木屐,让她每天早上听到鸡叫就起床干活,一直干到晚上睡觉时,她的继母和姐姐们才要他睡在脏兮兮的厨房里。
一次皇上和皇后要为王子选一位未婚妻,决定要在皇宫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仙蒂的姐姐们也被邀请了,她们命令仙蒂给她们梳头、穿鞋、选裙子。最后,一切就绪,仙蒂恳请继母也带她去,继母一口拒绝了,坐上马车,头也不回的走了。
正好天上的仙女听到了这件事,她来到仙蒂的面前,手一挥魔法棒,一辆南瓜马车立马出现在仙蒂面前,仙女又给仙蒂穿上豪华的礼服,还给了她一双美丽的水晶鞋,仙蒂穿上刚刚合脚,仙女还警告仙蒂:“你一定要在12点之前回来,否则魔法将会消失,你就会恢复原来的样子。”说完仙女就离开了,很快仙蒂到了皇宫,王子对她一见钟情,过了一会儿12点的钟声敲响了,仙蒂听见了钟声立马离开了,在途中仙蒂掉了一只美丽的水晶鞋,但她来不及捡,因为王子已经追上来了,她坐上南瓜马车急忙走了。
几天后,有个大臣献计说:“王子殿下,我们可以召集所有参加舞会的小姐试穿这只鞋谁要是能穿上谁就是您的未婚妻。”王子同意了。
于是这个大臣把这只鞋先拿去仙蒂家,仙蒂的姐姐都没有穿上,最后他发现了躲在衣柜后面的仙蒂,便把鞋给了仙蒂,仙蒂穿上了鞋子刚刚好合脚,这位大臣喜极而泣,立马把仙蒂带回了皇宫。
王子一见到仙蒂就认出了她,王子和仙蒂从此幸幸福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而那位继母和两个姐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今日,我看了《童话故事》里面的《巨人的花园》,读后心里深有感触。
本文经过讲述一个自私、冷酷无情的巨人,在孩子们的帮忙下,改正了自我的错误,和孩子们一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告诉我们能和大家一齐分享的欢乐才是真正的欢乐。
我读了这篇童话,明白了一个道理:任性、冷酷带来的只能是寒冷、痛苦;
心胸宽广、与人为善才会拥有真正的欢乐!我有一位朋友,她此刻为人正直,心地善良。可是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的她冷酷无情,妄自尊大,还总是爱说脏话、爱打架。原本她有几个男生做朋友,就因为她动不动就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打架骂人,朋友变的越来越少。慢慢的,所有的朋友又离开了她,所以她更加冷酷无情,打招呼也是冷冰冰的,装出一副高傲的样貌,越加妄自尊大。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两个认识。有一次,我们一齐玩,她无理取闹,我问她:“你打够了吗,骂够了吗?要是没有就继续”。她很惊奇地问:“你不觉得很恼火吗”?我说:“此刻我们是好朋友,我干嘛要恼火呢。可是你总这样下去,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你,不再和你做朋友”。作为她的唯一一个好朋友,我不想看着她如此的孤独下去,就勇敢的指出了她的毛病,并鼓励她去改正。
心胸宽广、与人为善才会拥有真正的欢乐。朋友多了,再也不感到孤独了。
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皇帝的新装》,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的皇帝超级傻,傻到什么程度呢?让我来告诉大家吧!他花了很多钱请两个骗子给他做衣服,骗子装模作样地做衣服,其实什么也没做。之后皇帝穿上了他们做的."衣服"(光溜溜的),就这样,他什么也没穿就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他以为自我很漂亮,其实出尽了洋相。
享誉世界的丹麦著名作家安徒生写下了不少。
教育。
孩子,同时也使成人受益的童话故事。其中《皇帝的新装》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沉迷于漂亮衣服的皇帝,整天只顾着要穿各种各样的好衣服,管理国家的事确是那样昏庸腐朽至极!他居然会相信“谁看不见漂亮衣服谁就愚蠢、不称职”这样的鬼话。那些大臣是多么地虚伪和愚蠢啊!倒是哪个无知的孩子更令人佩服些。皇帝之后颜面尽失威严扫地,究竟是骗子的错?是大臣的错?还是自我的错?我们不能只把错误局限于某些人,研究得更深远些,归根到底,还是人性的虚伪和阿谀奉承以及社会的不良风气在作怪。
《皇帝的新装》中的事情虽然未曾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可是其中的不良社会风气是比比皆是!异常是象那些阿谀奉承的大臣的人,他们为了自我的名和利,不惜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只求有利与己。这个故事能够让小孩子们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这样才能离成功越来越近!不做一个虚伪的孩子,在学习上不做一个半点虚假的孩子。
今日,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青蛙王子》这篇童话故事。国王信守承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故事的主要资料是:古代有一位国王,他的几个女儿长得十分漂亮,其中有一个小女儿,长得更是闭月羞花、美若天仙,小公主喜欢在大森林里的泉水旁玩,她每次出去的时候,都喜欢带着自我的小金球,这天,小公主又出去玩,一不细心,金秋掉进了泉水里,小公主悲痛地哭了,这时,一只青蛙出现了,对公主说:“我能够帮忙你,你怎样报答我呢”公主回答道:“你想要什么都行。”
青蛙说:“只要你让我吃东西喝饮料,并和你睡一张床就能够了。”公主答应了。青蛙把金球放在草地上,公主拾起球就跑了,青蛙大声喊:“等一等。”公主却理都不理。第二天。公主正在吃饭,青蛙来到宫殿门口,喊道:“小公主,快开门。”小公主一看是青蛙,急忙关上门。
父亲问:“怎样啦”公主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父亲说:“你应当守信,去开门吧。”公主开了门,青蛙就跳上桌子,吃起东西来,吃完了,青蛙又说要和小公主一齐睡在丝床上,小公主一发急抓起青蛙向墙上扔去,这时,青蛙变成了一位王子。此后,小公主便和王子永远的住在了一齐。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人无信不立,仅有信守承诺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当你遇到麻烦的时候,别人帮忙了你,你就要感激他,尊重他,哪怕他是一只青蛙,知恩必报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做人必须信守承诺。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八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长袜子皮皮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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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
学习。
心得。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读书。
最近我看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小姑娘皮皮很乐观、坚强。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的爸爸曾经是个船长,在一次风暴中,她的爸爸被卷进海里,失踪了。可皮皮坚信她的妈妈成了天使,爸爸去很远的地方做了黑人国王,总有一天会来接她去做黑人公主的。
皮皮没有上学,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但她很独立,能够生活自理。她和一匹马,还有一只叫尼尔松的猴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皮皮力大超人而且勇敢,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吧鲨鱼抛到远处。皮皮友善、有爱心。她和周围的小朋友一起玩,跟他们交朋友。她还从商店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孩子们吃。
读了这本书,我从皮皮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独立、不依赖别人。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书里描写了皮皮探险的过程,做事的过程……直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皮皮是一个女孩,但是他却力大无穷。她满脸雀斑,但是他非常喜欢自己。又细又长的大腿上穿着又大又长的袜子,一直是棕的、另一只是黑的。他穿着大大的鞋子,正好比他的鞋子大一倍,所以就叫她长袜子皮皮。皮皮出生在他爸爸的船上,当她哭得很厉害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靠近他。他爸爸被海上的风暴卷走失踪了,而皮皮的妈妈在生皮皮的时候就死了。皮皮相信爸爸已经成了黑人国王,而妈妈已经变成了天使在天上看他。后来他住进了维拉。维洛古拉,还有一只小猴子在陪伴着他,小猴子名叫尼尔松先生,它蓝裤黄袄,还带着一顶大草帽,是皮皮最要好的朋友。皮皮还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阿尼卡,另一个叫杜米。
这几个朋友都给他带来了快乐!皮皮捡过破烂,和人打过架、和警察叔叔玩过游戏、为自己过生日……皮皮是一个坚强勇敢又十分聪明的女孩子,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有趣,是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在94岁的高龄写成的。
这本书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第一面,不管怎样,都要把它展现出来。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
母亲。
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九
大全(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今天看了《小妇人》,最深的感受就是幸福就这么简单!
幸福是亲情、友情、健康、劳动、心灵的宁静。当它存在的时候,人们只觉得正常,但如果失去了,可能会发现它是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平凡,伟大!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想读一读,躺在床上,拿在手里直到睡着……醒来的时候,书还在身边。这就是我想要的。这是我第一部这么喜欢看的书。之所以喜欢,是因为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成长过程。在书中,我可以忘记烦恼,像个孩子一样把一切都抛在脑后。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这本书可以看做是一个家庭的传记,但不是关于成年人的挣扎,而是关于孩子的成长,以及他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韧,从渴望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这本书充满了活泼泼溅,天真无邪,纯洁,勇气和对年轻人未来的理想。他们真的很感人。
学习如何为孩子树立榜样。。
起初,每个小女孩都有自己的虚荣心,但经过许多事件后,她们逐渐长大。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中楼阁和自己的小心愿。在他们看来,家是他们成长的地方,是神圣的避难所。他们会认真聆听母亲的教诲,用灵巧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游戏,既有创意,又能美化心灵。
有人说四姐妹的成长似乎是首富的一首有趣的。
教育。
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乏味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伟大的人类情感、友谊和爱情。似乎在四姐妹眼里,和亲人以及永远爱他们的人生活在一起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的确,在我看来,这也是我最大的幸福。
的带领下,逐渐告别了稚气和成熟。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成为了一群可以肩负生活重担的“小女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在我心目中坚强而微笑,提醒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从他们身上,我觉得我应该学会坚强,学会懂得知足,珍惜我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们有多可贵。把每一次离别都当成一次告别,真心对待别人。就像这句话:“不要因为流星划过而哭泣,否则你会再次错过”。我们应该仔细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戴着有色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永远对未来充满希望,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独立、坚强、上进的人。成为真正的“小女人”。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十
阿斯特丽德·林莱恩是永远的童话奶奶。她制作了皮制长袜。
姐姐成了好朋友。三个小朋友总是在一起玩。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幸福。皮皮活泼开朗,对各种事情都乐观向上。。
如果我是皮皮,我会比书里的皮皮活得更自由。捐赠给贫困家庭,让每个人都快乐。
当皮革被清洗时,我用刷子当鞋用。如果是的话,我不仅会把刷子当鞋用,还会把抹布当衣服穿,把海绵当手套戴在手上。这是多么美妙的组合啊!
虽然皮皮没有大人陪伴,但她会照顾自己。同时,她会照顾她的马和纳尔逊先生,一只猴子。皮皮不想长大,傻瓜。安妮卡不想长大,我也不想,因为我们都觉得在成人的世界里没有什么好羡慕的。但皮革有天枢丸,可以让人永远长大。但是我没有。我多么希望我有一个天枢丸!
一本好书可以激励和感受我们。我想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享受无尽的。
知识。
与书交朋友与书共舞做一个博学的人!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十一
臧克家曾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是啊!当你无助时,书会变成一位小老师,帮你解决难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生读书心得笔记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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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成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学生读书心得笔记范文2英勇无畏的品质更激励着我前进,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个英雄。。
被抛弃到荒岛之后,五个人并没有被恶劣危险、空无一人的环境所吓倒,而是以一种极其乐观的心态去积极的面对这一切。他们怀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开始了对荒岛的改造和对新生活的追求。
史密斯是一位知识渊博、聪明睿智的工程师。在整个故事中,他始终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沉稳和平静,对于任何事情他都能做出理智的分析,最后给出正确的决策。另外,深厚的知识的底蕴也让他成为了居民开拓荒岛、创造新生活的中流砥柱。是人们的领袖,他勇敢无畏、身先士卒的品格赢得了大家的赞赏与尊重。
潘克洛夫也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他积极乐观的形象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他拥有孩童般的烂漫,给荒岛带来了许多乐趣;史佩莱是一位才富五车的记者,他由内而外透着温文尔雅的绅士风格,他精明干练、办事敏捷,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接下来是纳布,一个忠诚坚毅的勇士,他对自己的主人竭尽忠诚,就像一个大公无私的园丁,默默地付出自己;最后一位青年叫郝伯特,一个天资聪颖、勇往直前的青年,他凭借着自然科学知识,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如繁星般的惊喜。
我想,正是这个团队因为有了这样一群勤劳智慧、热爱集体的青年,才能所向披靡,在那样的荒岛上建造出一个王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以这群勇敢的青年为目标,不断要求自己,无畏风雨、砥砺前行!
几天前我读完了一套叫《酷蚁安特儿总动员》的书,我深深的被书中一个叫安特儿的蚂蚁给感动了。
本套书讲述了小蚂蚁安特儿从卵到成年再到蚁后的的成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安特儿表现出了:勇敢、无所畏惧,为了生存,会跟一切敌人博斗;牺牲精神,为了同伴,它肯赴汤蹈火;相互帮助,众志成城;永不言败,无论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它从来没有放弃。
每当我看到安特儿遇到困难时所表现出来的那股精神时,我不时的在问自己,当我遇到像安特这样的困难时,是否也能像这只小蚂蚁那样勇敢无畏、永不言败,我想未必吧!之前当我遇到难题时,通常会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求助另一个是放弃,极少是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以前常常听爸爸妈妈说:做人要诚实守信、要坚强勇敢、要不轻言放弃等等……这些道理听起来容易,可做起来就难了。也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知易行难”吧。我想这些道理是对的,只是我心存依赖,内心不够坚强吧!
通过对这套书的阅读,就好比给自已照了照镜子,通过与安特儿对比,使我发现了我身上的诸多不足。蚂蚁虽小,确让我明白了,外表的强大并不是真的强大,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假期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四个,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有一位叫玄奘,是唐朝的一个和尚,所以又叫唐僧。他在观音菩萨的指引下收服了三个徒弟,并由这三个徒弟保护着去西天取经。他心地善良,对佛祖非常忠心,正是由于他的坚持不懈,才让这个队伍团结地完成了取经任务。
大师兄叫孙悟空,也叫齐天大圣、弼马温。他是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做了花果山水帘洞的大王又拜师学会了七十二变,还能翻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十分厉害。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直到唐僧来,才得救。多亏了他的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一路降妖伏魔,取得了胜利。
二师兄叫猪悟能,也叫猪八戒。他原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犯了错被贬下凡,成了一头猪精,在高老庄想要娶媳妇时被孙悟空抓到,成为唐僧的二徒弟。他肥头大耳、好吃懒做,经常扯孙悟空的后腿,造成了不少麻烦,但他可以活跃气氛,是队伍里的开心果。
三师弟叫沙悟净,也叫沙和尚。他原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不小心打碎了玉帝的酒杯,被贬到流沙河做妖怪,是孙悟空和猪八戒收伏了他,师徒四个组队前往西天取经。沙和尚武力不高强,性格也不圆滑,但他很听话,是一个特别忠厚老实能干活的人。
这四个人性格不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但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团结一致,打败了西天路上的白骨精、蜘蛛精等妖怪,通过车迟国斗法、三借芭蕉扇等等考验,历经种种磨难,最终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的故事精彩纷呈,我特别佩服吴承恩的想象力。如果你也有兴趣,请和我一起走进《西游记》的魔幻世界,和唐僧师徒一起去冒险吧!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时,我的内心犹如波涛汹涌的海浪,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被鲁滨孙那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震撼了。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我们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凭自己的努力、信心、坚强,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
是啊!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一个人要取得胜利,那就是自信、顽强和充分的勇气,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自己。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这就是《鲁滨孙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它教会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作者高尔基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们的国家,乃至世界文坛,都有的极大的盛誉,《童年》也可以说成是他的成名代表作。
10天以后,我读完了这一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的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讽刺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_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制度的黑暗、丑恶。那些老百姓身处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而又无人能帮助他们。。
我的童年和其他人一样那么幸福,那么快乐。
但是高尔基,他却不同,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一想到高尔基,我的心里有着一丝丝愧疚,愧疚父母,没有认真读书。
我们要做一位不畏艰难、持之以恒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精神。
倘若你想打开科学这扇大门:首先你得拥有得到“这把钥匙”的渴望;其次,你要为进入这扇大门而做好准备,为了它去拼搏,去奋斗!古往今来的科学家们,在科学的殿堂里收获了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他们也留下了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首先,先向大家讲述一则笑话:死后的科学家们都到了天堂。有一天,他们正在玩捉迷藏,轮到爱因斯坦抓人。他数了100个数后,发现牛顿站在身边,就说:“牛顿,我抓住你了。”牛顿却答道:“不,你抓的不是牛顿”“那你是谁”“你看我脚下是什么?”牛顿狡猾地一笑。爱因斯坦看到,牛顿脚下是一块边长为一米的正方形木板。“我站在一平方米的木板上,就是‘牛顿/平方米’所以你抓到的不是牛顿,而是帕斯卡。”帕斯卡听后微笑了一下,弯腰捡起了牛顿脚下的木板对爱因斯坦说:“我现在是帕斯卡,对吗?”说罢,把木板丢了出去。“没有了平方米,现在我是牛顿。”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品味一则关于帕斯卡在科学这条道路上的小故事。
历曾经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帕斯卡从小就喜欢探本求源。在钻研于科学的过程中,他夜以继日的工作,后来得了胃痛、失眠、牙痛等身体上的小毛病,而这些病对于他而言几乎不存在,在他的眼中只有数学研究。某一天,他忍着牙痛开始进行数学研究,那时他研究的课题是摆线,他竟然忘我地工作了整整八个夜晚,最终对旋轮线的研究作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总结,被他改成论文记载在《论摆线》的小册子中。在此过程中,他竟一点也没有感到牙痛。人们不禁好奇道:“难道专心工作可以消除身体上的痛楚吗?”在世人眼中,摆线成了帕斯卡治牙痛的“秘方”,也是令人感到无比惊奇的“秘方”。
其实,帕斯卡没有感觉到痛楚的真正原因是:在钻研于数学研究时,由于精力过度集中,眼中、心中只有数学研究,所以才会“忘记”了疼痛。这是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高尚的境界,一种令人震撼的境界。一旦“迷”上科学,便会无法自拔。其实,不仅仅是帕斯卡如此,其他的一些科学家也有着坚持不懈、追求圆满成果的科学态度。比如阿基米德的“不要破坏我的圆”,毕达哥拉斯临终前的如何找出“黄金分割点”,祖冲之的“圆周率”……这一切的伟大成果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出人意料的故事。
科学好比是一首歌,唱响了这个时代;科学好比是一剂良药,治愈了这些灵魂;科学好比是一出话剧,演绎了大千世界。然而,如今科学的奋进是建筑于这些不懈追求的科学家们。因为他们不断地探索科学,从而发现了一些未知的事物,规律。发明家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发明出了一些改变人类生活的东西,推动了社会的进进步与发展,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大声赞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
品读完《科学趣味小故事》,我领略到了科学家们在通往科学道路上的执着不懈的风采,也勾起了我想要打开科学大门的渴望。相信你们也一定会深深迷上这本书。同学们,现在走进科学的领域,科学的下一章,我们定将成为主角!
达尔文所著的《物种起源》一书在我们的。
学习。
过程中,在历史、生物等多门学科中都有所提及,尤其在生物学科中,还专门有一个章节来探讨生物进化理论,可见这一著作的影响之大,所以,也难怪它被公认为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之一。作为一名选修生物的。
学生。
我一直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这个暑假我终于将其翻开走进了达尔文先生的思想世界。
《物种起源》是进化论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全书分为15编,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种起源》的内容:讲述生物进化的过程与法则。这本书以全新的进化思想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对后人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是“现代进化论”创立的基础。此外,恩格斯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誉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我刚开始阅读时,着实被他在绪言中提及的诸多先前的学说、理论搞晕了,曾一度想要放弃阅读,然而,当我坚持下来读到后面,我领会到达尔文思想之深入。他的思维是十分严谨的,提出他所参考的大量文献大概也是出于此,他从丰富的事实出发,通过大量观察和思考,逐步论证了“生物是不断进化的”,并且对生物进化的原因提出了合理解释;同时,他的语言文字并非如我想象的单调乏味,而是精练、生动、而又发人深省的,比如,他以一句“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解释了自己的主要观点;“看一眼缤纷的河岸吧!那里草木丛生,鸟儿鸣于丛林,昆虫飞舞其间,蠕虫在湿木中穿行,这些生物的设计是多么精巧啊!”生动的描绘了自然场景,带领读者进入了神秘的自然世界;“说到生存斗争,我们不必为之感到恐惧,死亡的来临通常是迅速的,而强壮、健康、幸运的生物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必能繁衍下去。”这样的语气是平和的,让读者平静地、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它的观点......读罢全书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心得。
笔记。
范文。
10。
一位文静而又瘦弱的小女孩,手拿着一朵橘黄色的小花,静静地走在大河边,刚下过雨的天空显得格外的蓝。一路的草,叶叶挂着水珠,几只丹顶鹤在快乐的嬉戏着……这幅唯美的画面,让我不禁打开了这本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
的庇护,像娇嫩的花朵失去了雨露的滋润,像飞翔的雏鹰失去了翅膀,自从男孩的到来……。
读完此书,作者的确将痛苦写到了深刻之处,同时,亦将这种痛苦衍生为了一种大美。
蓦然回首,你、我、他也曾经历过痛苦,表面看,痛苦使我们的脸上有了惨淡的血色,肌肉有了紧张的抽搐,似乎带来的全都是不幸。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就好像反复咀嚼一枚青杏,他永远是酸楚的、苦涩的,不忍回首,不忍卒读。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生活就像是一个个围城拼接而成的,长久不动的人会缺失太多,长久奔波的人会身心俱疲。只有那些善于找到城与城之间穿行的节奏的人,才会拥有无限美好的人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名著《围城》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城》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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