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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xx】号文件要求,我镇于x月xx日-x月xx日由镇扶贫办牵头,镇各站办所配合,对我镇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产业项目开展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该项目于xxxx年开始实施,xxxx年续建,万元;
万元,购买猪xx头、羊x只、鸡xxx只、贝母一亩xxx斤种子、亩,参与项目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xx人,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我镇第一时间成立项目自查小组,对该项目从立项、程序、公示公告、资金使用拨付情况、运营过程中日常监管情况以及最终项目是否实际带动贫困户增收等几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通过查看档案资料,该项目论题充分、符合项目公示、公告程序,资金拨付票据齐全,不存在相关问题;通过入户实地访谈贫困户发现,该项目确实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贫困户对该项目十分满意,不存在实际受益达不到、未带动贫困户增收等问题。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二
舒兰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白旗镇沟北村2011年的省补新农村建设项目现已按要求全部完工,申请验收。
项目名称:垃圾场点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沟北村内。
具体分布情况:一社1000平方米。
二社1800平方米。
三社3200平方米。
建设时间:2011年6月30日——9月30日。
项目投资:总投资21万元,其中发包方自筹4万元,承包方先行垫付17万元。
项目内容:一社垃圾场:1000平方米,深4米,四周筑坝0.8米,坝长度100延长米,立水泥板墙100米,购垃圾车1台。二社垃圾场:1800平方米,深4米,四周筑坝0.8米,坝长度为200延长米,立水泥墙板150米,购垃圾车1台。三社垃圾场:3200平方米,深4米,四周筑坝0.8米,坝长度500延长米。立水泥墙板150米,购垃圾车1台,铲车1台。
发包方(甲方):舒兰市白旗镇沟北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乙方):赵春林。
以上情况内容属实、票据合理齐全、申请拨付资金。
白旗镇人民政府。
白旗镇财政所。
2011年10月8日。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三
自查是财务大检查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小组或指派自查人员,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对其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所进行的自我内部检查活动。它体现了政府的外部监督与企事业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特点,也是促进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及财会人员在做好日常控制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xx扶贫办:
根据xx扶贫办纪检组《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扶贫办纪检发[20xx]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所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44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36万元(x财(农)指标【20xx】288号),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x财(农)指标【20xx】904号)。实际到位资金14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44万元。
2、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3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08.5万元(x财(农)指标【20xx】670号),“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万元(x财(农)指标【20xx】467号),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8万元(x财(农)指标【20xx】853号)。实际到位资金120.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7.8万元,结余资金2.5万元。
3、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万元。其中,20xx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开发培训和贫困村规划及监测资金120万元(x财(农)指标【20xx】875号)。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
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所有批复的项目资金全部用于xx下达的项目计划。其中20xx年结余资金2.5万元为中长期技能培训项目检测管理费;20xx年xx财政厅以(x财(农)指标【20xx】875号)下达我市移民地区技能培训经费120万元,因此笔经费指标20xx年12月8日发文,我市随即与11所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并按上述文件要求预拨相关培训学校30%培训费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我市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的要求,在保证培训进度、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的情况下认真核查培训档案后予以拨付。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xx市扶贫办制定了《xx市扶贫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督查办法》按照统筹安排、民主决策、突出重点的原则,市扶贫办要求培训学校结合自身培训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坚持差异化发展,实现特色办学,重点以劳务移民、“两后生”为主要对象的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负责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并严格按培训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招生和培训。同时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使用。资金拨款严格按培训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尽管xx市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体制机制比较健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二是部分培训学校不仅承担扶贫部门的培训任务,还承担人社部门、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培训任务,有时往来于有关县市之间,造成招生宣传、技能鉴定等方面较为滞后,致使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发挥效益不及时。
xx市扶贫办非常重视区属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验收,我们将认真总结每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xx实际积极进行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培训学校完善手续,加快进度,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实施,使培训项目尽快完成并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对还没有实施的项目要求倒排时间、抢抓进度在能实施的时间及早实施;三是创新完善培训项目招标制,健全各类档案培训资料,保证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09-2011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0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08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00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0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0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2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0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1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1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1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20**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的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x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六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市扶贫办《xx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我们对xx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xx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我县xx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xx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xx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我们对xx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八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扶贫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xx万元。其中:xx续建村道xx公里,补助资金xx万元,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xx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于20xx年开展实施,20xx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并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出具了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该项目任务下达xx公里/xx万元,实际完成xx公里,扶贫资金安全到位,资金使用准确无误我镇派出专人监管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保障有力,为茶叶栽种争取了时间。2、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3、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村茶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为我镇茶农运输、销售茶叶提供了方便,为茶农脱贫致富带去了有力的保障。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
象,目前镇财政对扶贫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扶贫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并高度重视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市扶贫办《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我们对20xx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我县20xx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xx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xx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我们对20xx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十
按照“南召县花生新品种和地膜覆盖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实施方案”至目前经过我县农技中心的'精心筹划和统一部署,完成和正在完成内容如下。
(一)、引进、发放花生新品种。
至2月底,已引进河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的花生品种:远杂9012、远杂9307、花育20等4万余公斤,与19日发放到320户贫困农户手中。
(二)、购进农膜4.17吨,与2月10日发放到贫困农户手中。
(三)、技术培训。
1、至目前已印发“花生高产栽培技术手册”5000份;发放花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5000份。
2、已举行技术培训3期,培训内容包括:整地、土壤处理、花生的晒果、剥果及肥料的合理施用。计划于4月7日举行花生的播种、覆膜、化除等的技术培训。
目前已支付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部分花生种子款,剩余款项正在办理支付手续。
部分贫困户劳动力缺乏,科技意识不强,因此对缺乏劳动力农户进行相应的帮扶,对科技意识不强的贫困户,要重点座谈、重点培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年至20**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17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xx、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
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
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
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的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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