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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篇一
为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改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提高防护水平,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建立起安全事故防范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及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县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明显好转,并上一个新台阶,控制质量和安全事故和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脏、乱、差的局面,提高城市形象品位,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检查治理重点
一、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按建设程序办理了项目相关手续,人员、机械配备是否和标书一致。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健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制度,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对城区建筑要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围挡、封闭用的密目式安全网、现场道路、生活区地面硬化及材料堆放情况,堆放、装卸、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车辆清运渣土、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情况,清理占用人行道及马路堆放建筑材料、搅拌混凝土现象,加大检查频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扬尘污染的整改措施。
三、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开展对“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四、预防坍塌及脚手架搭设专项整治。落实《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大深基坑、高边坡、模板、脚手架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强脚手架扣件、钢管以及悬挑构件质量的检查,严格脚手架旧扣件、旧钢管进场检测、验收制度,严肃查处深基坑、高边坡、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建筑工地模板、脚手架搭设质量及深基坑、高边坡治理质量得到较大改观,有效控制和减少坍塌事故的发生。
五、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和管理,作为隐患排查治理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六、加强节假日检查及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方案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七、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在各施工现场长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八、加强一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检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篇二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xx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六)交通局
1、负责城区公交汽车、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教育驾乘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经营,做到车容车貌整洁、停放整齐有序。
2、协助、配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七)财政局
1、负责将城市管理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八)商务局
1、牵头做好商贸专业市场的规划布局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业市场日常管理。
2、做好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督促经营单位做好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促销活动的规范管理工作。
(九)工商局
1、负责抓好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规范管理,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在商贸市场成立物业公司,并加强管理,做到市场内部环境整洁有序。
3、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好对城市市容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
(十)环保局
1、负责实施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2、负责开展我县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县城内污染源并督促其落实整改。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一)水务局
(十二)卫生局
1、负责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2、加强“五小”相关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公共浴室、小娱乐场所、小旅馆)卫生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3、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社区、学校等行业的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卫生意识。4、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三)农牧局
对县城内的肉食摊点加强监督检疫。
(十四)旅游局
负责协助、配合城市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配合做好各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工作。
(十五)宣传部(广电局)
1、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宣传政府城市管理的举措和投入,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2、加强市民公德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城市管理意识和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教育。4、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六)林业局
负责搞好县城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工作。
(十七)创卫办
1、继续落实创卫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卫日”、“周末劳动日”和重大节假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制。2、加大对县城各责任单位卫生区域的监管力度,保证县城内干净整洁且无垃圾死角。
(十八)城关镇(包括社区)
1、对背街小巷、家属楼院及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背街小巷、家属楼院内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院落及小街小巷无乱贴乱画、乱凉乱晒、乱堆乱放、乱吐乱扔、乱倒垃圾、乱停车等现象,院落卫生及小街小巷卫生整洁,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路整齐美观,无有碍观瞻和影响行人问题,组织人员每天对背街小巷、家属楼院的环境卫生进行保洁,每周五(创卫日)进行集中清扫。2、加强市民的道德教育。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九)法院
1、积极受理城管案件,对城市管理工作中无法执行的行政处罚进行强制执行。
2、对城管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县政府法制办
1、审查修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2、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3、负责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
(二十一)各乡镇
按照县政府城镇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各项管理工作。
四、基本措施
(一)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城管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和确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分析和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重大工作问题。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宁政【20xx】131号《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将城市管理行政经费、工作经费、执法队伍装备、培训经费和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道路环境卫生基本作业经费和绿化带管护经费由县财政依据作业量和作业标准足额拨付;城市管理方面的罚没收入等,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返还给城管部门作为经费补充。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建筑施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流动摊贩治理等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由县政府办公室及目标办负责,每年年初与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实行目标化管理,细化落实管理权限、职责、人员、内容、标准等事项,强化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职能。
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篇三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稳定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谐、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参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学校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现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构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1、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问责。组长:陈新能副组长:张晓毛谢绪友叶仕红成员:张建英占绪开胡勋华鄢元华王顺家余新兵胡德玉鲁端生黄明芳管雪君李桂华王德良洪开金陈建涛余爱菊刘芳吴绍华程东芳各处室安全工作职责:总务处:负责门卫安全、校舍设施安全、水电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安全、消防防雷安全、食品安全、财产安全、平安创建德育处:负责学生在校期间课间活动安全、路队安全、学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雷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中毒防范教育、暴力防范教育、倒塌防范教育、踩踏防范教育、触电防范教育、安全上网教育、集体活动安全教育、自然灾害防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教育宣传、学生安全演练、流行性传染病疾病防控。教务处: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教学时间内学生的安全、课堂考勤管理、体育设施及体育课安全、学生实验安全、学校大型考试、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支部、工会: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学校维稳工作、“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育;开好教代会,实行民主治校;做好群众工作室工作,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妥善处置各种问题,并做好工作记载。2、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安全责任。陈新能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张建英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反邪教教育宣传、学校维稳工作;张晓毛负责总务处各项安全管理;谢绪友负责教务处各项安全管理;胡勋华胡德玉负责超市食品安全、博雅楼校舍设施安全;王顺家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学校水电安全、运动场所有校舍设施安全、消防防雷安全;王顺家余新兵负责食堂食品安全;陈建涛负责门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怡心楼与学前班校舍设施安全;鲁端生法制安全、安全演练黄明芳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刘芳安全教育宣传程东芳流行性传染病疾病防控管雪君负责课堂考勤管理、学校大型考试、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王德良体育设施及体育课安全、学生实验安全叶仕红洪开金余爱菊吴绍华豁口分部安全工作鄢元华李桂华大河口分部安全工作3、健全安全网络,实行责任追究。学校校长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处室、班级、各重要岗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执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1、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20xx年,学校有计划的安排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通过学习,不断强化“人人、时时、事事、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意识。每次学习要求有笔记、有会议记录。(总务处落实)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能力。德育处要根据年级学段特点制定详实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每周安排一课时安全课,做到有课表、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开课率、培训率达100%,并结合教育培训的内容,按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学年(5.12或11.9)组织两次以上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德育处落实)3、强化法制教育和重点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消防副校长、辅导员,交通副校长、辅导员,并颁发聘用证书。充分发挥三个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安排三位副校长来校开展法制讲座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广大师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和安全技能保护自己。活动开展情况要有计划、有过程、有小结,并进入安全档案。(德育处落实)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要对心理不够健全的学生及时谈心,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发现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及时制定跟踪帮扶方案,做好转化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和学习观。杜绝学生因心理疾患带来的伤人或自杀的伤害事故发生。活动有过程、有记载。(德育处落实)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1、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分管领导要围绕分管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学校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会,会议要有专门的记录,参会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平时应定期不定期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各处室分别落实)2、加强安全工作检查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学校每学期由总务处牵头对整个校园建筑设施、水电、消防设施、防雷设施、体育设施、实验设施等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形成书面材料。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总务处落实)3、构筑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学校总务处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警务室以及城管执法的联系,大力整治网吧、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辆在校园旁乱停乱放,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德育处利用“家长学校”、家访等途径,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把学校安全常规、安全管理要求和重大集体活动安全要求用公开信形式或借助校讯通平台通报家长及其监护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局面。(总务处、德育处落实)
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篇四
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各村(社)居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xx‟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泸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xx‟36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实施意见》)和《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泸纳府发„20xx‟23号,一下简称区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监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实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类生产安全较大事故不超过前3年平均数。(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四)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具体考核指标待省政府安委会下达我市后,由市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
为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改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提高防护水平,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建立起安全事故防范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及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县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明显好转,并上一个新台阶,控制质量和安全事故和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脏、乱、差的局面,提高城市形象品位,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检查治理重点
一、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按建设程序办理了项目相关手续,人员、机械配备是否和标书一致。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健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制度,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对城区建筑要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围挡、封闭用的密目式安全网、现场道路、生活区地面硬化及材料堆放情况,堆放、装卸、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车辆清运渣土、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情况,清理占用人行道及马路堆放建筑材料、搅拌混凝土现象,加大检查频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扬尘污染的整改措施。
三、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开展对“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四、预防坍塌及脚手架搭设专项整治。落实《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大深基坑、高边坡、模板、脚手架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强脚手架扣件、钢管以及悬挑构件质量的检查,严格脚手架旧扣件、旧钢管进场检测、验收制度,严肃查处深基坑、高边坡、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建筑工地模板、脚手架搭设质量及深基坑、高边坡治理质量得到较大改观,有效控制和减少坍塌事故的发生。
五、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和管理,作为隐患排查治理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六、加强节假日检查及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方案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七、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在各施工现场长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八、加强一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检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稳定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谐、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参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学校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现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构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1、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问责。组长:陈新能副组长:张晓毛谢绪友叶仕红成员:张建英占绪开胡勋华鄢元华王顺家余新兵胡德玉鲁端生黄明芳管雪君李桂华王德良洪开金陈建涛余爱菊刘芳吴绍华程东芳各处室安全工作职责:总务处:负责门卫安全、校舍设施安全、水电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安全、消防防雷安全、食品安全、财产安全、平安创建德育处:负责学生在校期间课间活动安全、路队安全、学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雷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中毒防范教育、暴力防范教育、倒塌防范教育、踩踏防范教育、触电防范教育、安全上网教育、集体活动安全教育、自然灾害防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教育宣传、学生安全演练、流行性传染病疾病防控。教务处: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教学时间内学生的安全、课堂考勤管理、体育设施及体育课安全、学生实验安全、学校大型考试、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支部、工会: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学校维稳工作、“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育;开好教代会,实行民主治校;做好群众工作室工作,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妥善处置各种问题,并做好工作记载。2、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安全责任。陈新能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张建英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反邪教教育宣传、学校维稳工作;张晓毛负责总务处各项安全管理;谢绪友负责教务处各项安全管理;胡勋华胡德玉负责超市食品安全、博雅楼校舍设施安全;王顺家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学校水电安全、运动场所有校舍设施安全、消防防雷安全;王顺家余新兵负责食堂食品安全;陈建涛负责门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怡心楼与学前班校舍设施安全;鲁端生法制安全、安全演练黄明芳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刘芳安全教育宣传程东芳流行性传染病疾病防控管雪君负责课堂考勤管理、学校大型考试、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王德良体育设施及体育课安全、学生实验安全叶仕红洪开金余爱菊吴绍华豁口分部安全工作鄢元华李桂华大河口分部安全工作3、健全安全网络,实行责任追究。学校校长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处室、班级、各重要岗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执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1、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20xx年,学校有计划的安排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通过学习,不断强化“人人、时时、事事、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意识。每次学习要求有笔记、有会议记录。(总务处落实)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能力。德育处要根据年级学段特点制定详实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每周安排一课时安全课,做到有课表、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开课率、培训率达100%,并结合教育培训的内容,按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学年(5.12或11.9)组织两次以上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德育处落实)3、强化法制教育和重点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消防副校长、辅导员,交通副校长、辅导员,并颁发聘用证书。充分发挥三个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安排三位副校长来校开展法制讲座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广大师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和安全技能保护自己。活动开展情况要有计划、有过程、有小结,并进入安全档案。(德育处落实)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要对心理不够健全的学生及时谈心,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发现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及时制定跟踪帮扶方案,做好转化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和学习观。杜绝学生因心理疾患带来的伤人或自杀的伤害事故发生。活动有过程、有记载。(德育处落实)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1、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分管领导要围绕分管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学校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会,会议要有专门的记录,参会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平时应定期不定期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各处室分别落实)2、加强安全工作检查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学校每学期由总务处牵头对整个校园建筑设施、水电、消防设施、防雷设施、体育设施、实验设施等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形成书面材料。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总务处落实)3、构筑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学校总务处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警务室以及城管执法的联系,大力整治网吧、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辆在校园旁乱停乱放,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德育处利用“家长学校”、家访等途径,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把学校安全常规、安全管理要求和重大集体活动安全要求用公开信形式或借助校讯通平台通报家长及其监护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局面。(总务处、德育处落实)
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篇五
为全力打造平凉市优良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平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依据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标准,特制定《平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建设甘肃东部经济强市服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是:在20xx年将平凉城区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在省级卫生城市达标后,积极向国家申报,争取在20xx年将平凉城区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1、综合协调督查组:·
组长:张建华
副组长:秦育国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调度和协调各职能小组的创建工作,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对每个阶段性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责任单位和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检查验收,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等。
市爱卫办在综合协调督查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工作。
2、宣传与健康教育组
组长:姚晓峰秦育国
副组长:市教育局、社保局、广播电视局、平凉日报社分管领导
职责:①、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落实各新闻机构和有关单位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②、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医院、社区、学校、公共场所、新闻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按标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市容环境组:
组长:刘全裕
副组长:市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崆峒区政府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市区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市容市貌的整治情况和绿化美化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
4、环境保护组:
组长:陈爱民
副组长:市经委、林业局、公安局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标准逐条落实。
5、卫生组:
组长:秦育国
副组长:市质监局、工商局分管领导铁双琳胡世芳石定昌
职责:①、负责检查宾馆、旅店、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点、肉食、冷饮、食品加工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食品从业单位及公共浴池、美容美发、超市、车站、客运站等场所卫生,督促业户严格按照标准,健全设施,清理环境,加强管理,达到要求标准,同时,负责水质达标。②、落实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指标,负责灭鼠、灭蚊、灭蝇三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除害设施建设,达到省级标准要求。
6、窗口单位卫生组
组长:白堆仓
副组长:陈正荣东西汽车站站长
职责:负责检查交通秩序的整治和提高工作,督导责任单位按交通秩序的要求标准严格管理,做到经常化。
7、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
组长:戴其勇
副组长: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加强对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管理,确保市区内85%以上的机关、工厂、商店(场)、学校、居民区卫生达标。
创建工作的实施范围是:东至宝丰村,西至三天门,南至阳光住宅小区,北至火车站,总面积24平方公里,人口20万人。
创建工作步骤是:按四个步骤抓创建工作。
第一阶段(五月初至五月底):为宣传动员和任务落实阶段
五月中旬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创建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召开配合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细化任务,落实任务,制定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各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六月至八月中旬):为创建工作任务实施阶段。
各创建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凉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方案》中确定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对照甘肃省卫生城市检查验收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创建工作落实,高质量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综合协调督查组每月要对各创建牵头部门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三阶段(八月下旬):为检查考核阶段
市政府组成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由分管市长带队,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考核,完成省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九月份)为创建验收和表彰阶段
要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的验收,保证通过省级卫生城市验收,取得省级卫生城市命名的牌子。随后,召开创建卫生城市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卫生城市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健康教育任务[由宣传与健康教育组负责]
1、在平凉城区选择6个社区,建立6个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达到有健教工作计划,有固定场所,有固定宣传栏,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有具体办事人员,达到“五有”标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要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
2、按照国家教委文件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在平凉城区的16所中、小学校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资料,中小学开课率达到100%,教师和学生的健康教育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中小学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
3、在平凉城区的6所医院中,一是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三是对住院病人开有健康教育处方,使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在平凉电厂、水泥厂、和新世纪、金鼎大型商场等企业中,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培训,使职工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70%上。同时,在城区消除所有烟草广告,在商场、影剧院、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达到无吸烟、无烟蒂要求。
5、在报刊、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保证每周刊登和播放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同时,要播放《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录音录像带,向市民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由市容环境组负责]
1、对平凉城区的单位和居民区,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使垃圾袋装化达100%要求。
2、在平凉城区“六纵、九横”的主街框架中,选择较隐蔽的位置,按规定建立布局合理的垃圾中转站和安装一定数量的果皮箱,实行垃圾桶密闭管理,达到无蝇蛆、无臭味的要求。同时,达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化运输的要求。
3、加大城区公厕建设改造力度,在三个车站、盘旋路、三里塬、中山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人口密集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成10座水冲式公厕,达到基本消灭旱厕的要求,解决平凉城区蚊蝇密度过高的问题。同时,对建设的公厕,要设置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厕图形符号,公厕达到无蝇蛆、无臭味、无乱贴乱画的要求。
4、落实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达到人人爱护环境,人人有卫生责任的要求。一是向城区所有部门制定印发“周末卫生制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制度的目的;二是与六纵主街和九横主街的单位门店签定责任书,将门前卫生、果皮箱等公用设施管理和绿化带树木、草坪管护纳入责任书管理内容。同时,对单位和门店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和在大街小巷乱倒生活污水。
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篇六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省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
1.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的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力争到20xx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3.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和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或否决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和支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支持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和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督导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管理部门是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许可和审批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监督监管范围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政策引导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的督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6.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全面负责。要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培训,配足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员工安全操控能力。加强外来承包和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使用单位统一管理,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盲区。完善措施,依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7.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员工是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岗位安全保障单位安全。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抵制和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健康权益。
8.落实社会各界配合、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青少年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妇联组织要组织和发动妇女,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活动。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积极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积极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舆论监督的重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举报不法行为,形成群策群力、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环境。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9.构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责任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老专家、老工人以及企业员工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要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专家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要依法依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10.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提高化解风险实效。对现有的油气管线、化工园区、高层建筑聚集区等存在的系统性风险要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订规划、调整布局、完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隐患的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并严格考核。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设备配置,增强监督检查的技术含量,提高发现、识别隐患的能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和“会诊”,从技术上、管理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与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协议,有偿获得安全生产相关服务。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强化执法监察,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相关部门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记录,将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察指令、拒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等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载入“黑名单”,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
1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不间断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抓好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煤矿安全整治。继续做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克难等工作,抓好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集中解决危险路段、重点车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切实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深入排查学校、幼儿园、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化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上交通、涉氨制冷企业、海洋渔业、农机等领域安全整治,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航空安全管理,确保飞行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
14.严格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证照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检查本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证照资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生产经营行为。员工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有资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资格的,一律不准上岗。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
15.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继续加强省级、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大型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中小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高危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16.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企业要逐步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提高防灾避险、遇险逃生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事故灾难预防的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调有序,形成一体化防范事故灾难的工作格局。加快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应急平台,强化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
17.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努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落实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8.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规规章,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的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19.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教育范畴,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各类就业培训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20.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业规划。各种规划的制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不留隐患。招商引资、上项目、建园区、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把“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同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2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统筹使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不断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安保互动机制,增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
22.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先进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鼓励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2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监部门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经济园区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廉洁自律,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篇七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xx‟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泸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xx‟36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实施意见》)和《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泸纳府发„20xx‟23号,一下简称区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监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实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类生产安全较大事故不超过前3年平均数。(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四)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具体考核指标待省政府安委会下达我市后,由市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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