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重要的思考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他人。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充分地了解所总结的内容,做到客观公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一
1、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站区每天至少对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二
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三
8、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11、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1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1、安全检查实质上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发现施工中危害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对策,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3、利用安全检查,促进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及形式。
2、采用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3、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科长组织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公司每月应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项目经理应会同专职安全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节假日安全检查,防止职工在节假日前后纪律松懈,思想麻痹,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应结合季节特点进行检查,防止气候因素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
6、加强作业班前、班后自检、互检、交接检、岗位安全检查。要监督和防止检查走过场,马虎了事。
7、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各项检查,对上级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协助项目搞好整改,并及时邀请上级职能部门进行复查。
(三)总结及处罚。
1、对安全检查,必须认真总结,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应给予严厉的批评和处罚。2、对安全工作存在隐患的,应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可以责成停工整顿,或强行帮助整改。
3、对安全工作落后的项目及个人,可以给予响应的处罚。
为了提高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特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换岗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合格不得上岗操作;7、对于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试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均属违章操作。
8、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要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班,安全知识讲座或用报告会、图片展览、放映电视片、出版黑板报、编印简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各项目部可结合辨识的危险源,至少每月对项目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公司各项目部每年1月10号前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上报公司安全科;各项目部应根据在建工程情况及时分析、收集所辖各项目事故隐患情况,每年1月份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过程中不断更新,完善,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档案于1月10号前上报公司安全科。
3、各项目部根据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各项目部于每年2月20日之前编制督查计划,依据督查计划组织督查,督查计划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4、公司根据各项目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情况,结合督查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编制公司督查计划,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科备案,同时下发给各项目部。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三、隐患整改。
1、各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治理负全面责任。
2、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各项目部根据事故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3、一旦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后,项目部要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评价,并书面报公司和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项目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每月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部上报公司安全科。
6、各项目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各项目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1)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文明施工。
八、奖励。
为预防安全事故,协调解决司属各项目安全生产中面临的问题,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是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会前将会议议程、会议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司属各项目部。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科科长主持。出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
三、会议议题1、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汇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2、公司对司属各项目部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3、公司传达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和有关领导的指示。
1、司属各项目部应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事前作充分准备,力求精、短,讲求实效。
2、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并自觉维护良好的会场秩序,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会议支持人请假,并委派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会议决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司属各项目部应认真执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对各项目部执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监督、检查和验证。
(五)相关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公司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公司年度预算。
2、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4、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科批准提取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5、公司每年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具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费用;
(3)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
(5)职业危害防治费用;(6)其他安全费用。
6、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本公司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8、安全费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2000元以下开支,报安全科科长批准;2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总经理及安全科科长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公司工程科科长提出计划,由安全科科长会同工程科科长一同采购。
为确保我司安全设施投入生产后,符合安全生产坏境保护,消防安全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我司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各部的职责划分。
1、安全科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核和验收。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的档案。2、工程科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对劳动生产、坏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3、材料科负责在设备大修、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工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的资金投入,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三、考核。
1、对于未规定进行项目“三同时”的,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2、未经安全科审查或同意,强行作业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法律责任。
八、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为认真落实项目作业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领导必须在节假日连续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二、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先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监督检查。
1、建筑施工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公司要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2、公司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公司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科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科长报告。
7、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上岗作业。
十、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及应急救援制度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作业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1、公司及项目部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公司总经理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项目部和人员。
5、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6、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7、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科。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9、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科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辩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公司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2、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经常检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定期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和危险隐患分别亲自组织解决和亲临现场处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
4、在编制、审批、布置本公司全面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编制、审批、布置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并付诸实施。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负责领导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安全奖罚,并负责组织安全防护达标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实施方案,并制定长远规划,逐年落实,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7、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构,落实人员、设施、器材、资金,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和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做好具体工作。
8、不断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职工作业安全。
9、经常组织安全人员及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三)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3.严格按照“五同时”的规定,将各部门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负责搞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温工作,负责发放防护用品。5.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6.负责搞好办公、后勤设施的修缮工作。7.积极参加配合安全活动和事故调查。
8.对工伤职工负责送院抢救治疗,慰问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备专职安全员,监督专职安全员履责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指导现场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5、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7、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活动,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及归档工作。
11、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1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五)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指令、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措施。
2、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职业卫生规程和标准,向施工人员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
4、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技术、科研、劳动保护、安全监督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5、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出安全措施。
6、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出预防技术措施。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做出技术性的结论。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4.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安装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5.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安装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装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七)材料科科长岗位职责。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材料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聊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八)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参加质量标准、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文化学习。
3、参加安全生产各类会议,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形势。
4、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公司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5、认真搞好安全生产调查,为领导安全决策提供资料。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安全投入资金等安全费用及时到位。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认真做好财务审计、审批、各项收支经费报销和物资计划管理,督促物资采购及时,对安全隐患整改用的材料、设备优先购置,确保安全生产。8、督促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及闲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9、督促做好成本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成本分析会。
10、负责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的费用。
(九)保卫消防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加强消防组织的领导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
2、负责对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做好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检查。3、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火、防爆制度,并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制定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5、参加重大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理。
(十)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及国家颁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
5、组织本项目部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6、参加安全、质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7、正确组织施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十一)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存档。
3、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4、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存档。
5、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存档。6、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科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7、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存档。
8、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班组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检查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存档。
9、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10、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等重大事故后,协助项目经理、班组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存档。
(十二)班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人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纪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动用他人机械、电气、架子等设备。
4、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隐患未解决前不许作业,解决后确认安全方可施工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书面交接记录和互检工作。
8、发动全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的条件,提出安全工作的合理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9、支持班组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员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公司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项目作业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公司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2、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作业。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作业。
3、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作业项目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公司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安全科备案。
5、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6、施工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部门和个人。
7、公司应对项目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8、项目部应向安全科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9、公司应对施工项目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10、项目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11、公司对作业中的项目,要求项目部对作业过程中和作业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1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13、公司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4、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项目部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15、公司、项目部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七、文明施工。
八、奖励。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五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正确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与生产施工之间的矛盾,使公司在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例会的要求。
1、安全会议必须克服:务虚多,务实少;传达文件细,评定贯彻情况粗;罗列问题和难题多,解决问题、攻克难题的措施办法少;做指示,讲大话多,关于尖锐问题解决办法的决议少而且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现象。
2、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会议流于形式。
3、各级安全会议根据其具体要求确定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肃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4、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会议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有书面的材料。
5、安全会议必须做好记录,条件允许时在作好书面记录。
6、安全会议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落实到位,应有相应的监督制度。
二、内容。
1、传达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效果,安全生产现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对策;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生产经营的实际,确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安全监控的重点;在发生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查找事故原因,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2、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汇报、交流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业务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问题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监督管理的新举措、新动态;检查、总结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基础工作(包括安全台帐资料)和办理各项安全生产手续的情况。
3、结合现场的生产实际,检查、总结一段时期以来各作业层开展安全活动,落实安全教育,装车前、装车后安全检查的情况及其记录;分析各作业层生产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或者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在落实这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习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互解答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4、空车进厂前或装车前,根据生产、质量和进度要求和现场的各种情况,研究制定整体的装、卸车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方案。但对于特殊货物的装、卸,必须将经会议审批会确定的整体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报上级单位审批。
三、组织形式。
由公司主管安全经理主持,各工作组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各作业层、各驾驶员;现场负责人参加,每周不少于1次。
四、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六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jgj59-99等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及“企业负责”的原则,公司现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予以发布,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各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企业的生产,确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一、检查依据。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安全保卫部、企业部、群工部、工程管理一部、二部、工会相关成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
三、检查时间、内容。
1、公司每季度末对个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及建设部jgj59-99标准执行情况。
2、各个二级单位每月、项目部每周由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组织安全、设备、材料、行政等相关人员参加,对本单位项目部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脚手架的搭设、现场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环保卫生、职业健康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资料归档。
3、班组每天开展班前喊话、班中巡视检查、班后安全小结,同时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各工序不留事故隐患。
四、专项、季节检查。
公司除季度检查外,根据生产情况或上级要求及季节等不同情况,不定期的进行专项、季节性检查。
1、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高砌坡、脚手架、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用电等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2、公司拟在每年夏季重点进行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危险场所、部位的专项检查。
五、巡视检查。
公司安全保卫部分管人员以易发事故环节和部位为重点,在施工生产工程中不定时的巡视和抽查有关和项目部并按公司有关制度履行监管职能。在各种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由组织或检查人员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整改内容,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复查,完善复查资料备查。
一、编制交底。
1、单位工程施工前,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依据经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将编制、执行意图等要求向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凡大型工程、群体建筑、异型结构或特殊施工方法等上述编制交底应按分部工程、流水段、施工区段等划分做分阶段交底。
二、施工交底。
1、项目部有关主要管理人员(施工负责、区段长、主管工长等)在接受编制交底、消化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分管)特点及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企业制度向施工员、工长、分包商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员或工长负责向分包商负责人、班组长和作业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交底,施工交底过程应有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参加。
三、专项交底。
1、塔机装、拆、卸料平台塔拆、外脚手架塔拆、深基础施工(含高切坡)、人(车)行道防护架塔拆、高压线分管、网防护、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专项方案由编制人员直接向分管工长和作业班组交底。
2、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不详细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分管施工员或工长应以文字、图形等方式做明确详尽交代。
四、分包商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的安全技术应按工序流程不定期的向作业。
1、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承担班中检查、整改责任。
班组交底。
2、生产班组长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体现,尤其是本班组作业范围内的动态要求应在班前完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小结中做到、做细。
五、其他规定。
1、本制度所列四个交底环节必须由负责人填制“交底记录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并有详细交底内容,存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2、本制度所列四个交底环节必须由负责人填制“交底记录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并有详细交底内容,存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管部牵头组织,安全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主管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施工升降机作业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分公司)、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的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第六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安全保卫部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各二级单位、项目工程部负责建立所属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制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有安全保卫部牵头,组织参加市建委、市管理总站的培训。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安全专项指导技术业务培训。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负责。
(四)企业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工作,由企管部负责实施;每年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
(五)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培训。
第九条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分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条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中川[20xx]10号文件《员工岗位培训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的培训需要,采取外聘教师,所需要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取。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指职工含分包、劳务承包、实习生等性质的用工。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第一条(六)款予以处罚。
好台账。
二、各种油类、危险化学爆炸物品必须按专人采购、运输,专库存放、储存,严格领用制度等环节,建立详细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三、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爆炸物品的存放场所、施工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严禁烟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远离火源。
四、电焊房、氧气房、洗件房等要与其他棚房隔离,乙炔瓶和氧气瓶要与明火相距在10米以外,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或加设隔离。
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保管人员,必须懂得相关物品的性质、火灾、危险程度、预防的各种措施和扑救火灾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参加相关培训,方能上岗作业。
六、各单位必须按防火安全要求的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沙袋、消防桶、消防勾等)、组建、培训好一消队伍。
七、本办法所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为:企业生产、生活中的各种油类及盛装体(如气罐、液化气(灌)、氧气(瓶)、油漆类等)及其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要求。
八、各单位、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本方法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作业文件(汇编)》第75页规定制度相应实施细则或制度。
九、违反本办法的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第二条。
(1)款由各级防火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处罚。
一、安全管理。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4、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未执行分级交底制;
5、单位或项目部未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6、作业人员未进行入场教育登记;
7、未按规定报告伤亡事故;
8、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媒体曝光,给企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以上违章行为为责任人承担20%,项目部(单位)承担80%。
二、文明施工。
1、违反公司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规定的;
2、施工围挡残缺、破旧、字迹不齐、漏缺;
3、施工围挡残缺、破旧、字迹不齐、漏缺;
4、场地未硬化、集水或排水不畅通;
5、未按方案规定布置临设;
6、材料堆码零乱、无标识;
7、为划分办公区、生活区或建工程兼宿舍;
8、宿舍脏、乱、差,乱拉乱接电线,私用电器;
9、未戴安全帽、安全带、酗酒后上班者;
10、男女混住、私夹小间;
11、粉尘、噪音、污水扰民及投诉属实。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30%,单位或项目部承担70%.
安全技术。
a、未按规定配置或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b.塔机无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c.班组无安全活动记录或作假记录;
d.电工无巡查记录或作假记录;
e.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或安全值班记录;
f.违反安全纪律的其他行为。
1、临边防护未做或未按规定设置的;
2、洞口防护未做或未按规定设置的;
3、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剪力撑;
4、操作层架板未铺满,上下操作层未通道;
5、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割断;
6、沟、坑、槽、井无通道或爬梯,无防护;
7、塔机、平台、脚手架等设备设施无验收记录或挂牌;
8、脚手架内层间无水平防护;
9、脚手架内层间无水平防护;
10、三级箱(开关箱)为执行一机一闸或无漏电保护器;
11、在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或底部封闭不严密;
12、在二级箱内直搭用电设备,且无三级箱的;
13、爬升外架升降前后无升降记录(通知);
14、垂直作业下方无隔离防护措施;
15、阴暗、潮湿环境或坑、并照明未使用低压的;
16、上下抛掷建筑物材料或杂物的;
17、其他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行为;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40%,项目(单位)60%。
四、治安消防。
1、单位或项目部如发生盗窃案件(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40%);
2、公款遗失或被盗(责任人承担全额赔偿);
3、集众闹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影响企业声誉;
4、发生斗殴事件(责任人承担全部医疗等费用);
5、发生盗窃事件(自盗事件)。
6、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7、造成火灾的。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80%,项目部(单位)承担20%,根据其性质和情况,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
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保卫部、各单位、各项目部安全员执行,执行中的纠纷和裁决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终断。
2、执行人依据本办法规定执行处罚应签发加盖部门、单位、项目部公章的处罚单,并注明违章受罚的条、款、序号和签名。
3、口头警告、训诫,开具隐患整改或停工整改决定通知书等,可与本办法合并执行,但行政处分、治安处罚等不与本办法合并执行。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七
为及时获取适用、有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和保持获取、识别及更新的途径,保证安全管理的运行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管理。
3.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安全管理、保卫和消防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传达、实施和更新本公司安全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技术部负责根据国家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传达、实施和更新本公司基础设施、设备方面相关的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获取、识别、传达、实施和更新本公司测量方面相关的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3涉及到质量、环境、安全、测量以外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传达、实施和更新由相关部门负责。
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4.1.1获取范围。
a)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
c)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
d)国务院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等;。
e)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等。
4.1.2获取途径。
按以下四种途径及时或定期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
b)报纸、刊物、书籍、媒体等;。
c)相关方。
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确认。
安全环保部负责识别国家发布的适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对其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识别和确认,编制形成相关法律法规清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其他部门对于涉及到本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对其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识别和确认,编制形成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安全环保部汇总。
4.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传达与实施。
安全环保部对识别出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员工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对相关方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传达。
其他部门对于涉及到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也应及时传达到有关员工并组织实施。
4.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4.4.1安全环保部、技术部要确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
4.4.2对从外部获取的或当工艺、设备、产品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识别,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4.4.3各单位在收到公司最新的法律法规清单后,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进行确认、更新。
4.5各单位、人员可查阅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本。当需要纸质文本时,应由职能部门办理文件发放登记手续。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九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公司实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安技部、营运部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人。
一、办公室人员要做好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资料、办公室设备的管理,做好员工的招解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从业人员管理软件的日常使用和维护更新等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和安保工作。
二、财务人员要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金及员工社保金,加强流动资金的管理与核算,保管好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防止发生公司财物失窃事件。
三、安技部人员要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及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公司车辆的检测维修、年审、保险、牌证换发等有关事宜,负责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四、营运部门要加强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管理,制定驾驶员岗位职责,督促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驾驶员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公司未认可的人驾驶。驾驶员年休假或请假离开公司,须将随车相关证件及车钥匙交回公司。
5、一个自然年中,出现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超员、一次超员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6、公司专门为驾驶员设立安全奖,每人每月500元,对于本月按时参加各类安全学习、培训等会议,未发生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及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每缺席安全例会、学习、培训等一次,相应扣发100元;违反其他安全规定,每项扣发50元;发生伤人同等责任交通事故,扣发当月安全奖;发生死亡人3人以下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视情节轻重,扣发一年安全奖或解除劳动合同;发生死亡人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企业规章的相应条款处理。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5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全体驾驶员必须参加学习,对不能到场参加的,公司必须安排单独补课或集中召开第二次安全例会。
二、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重大问题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讨论,做出决策。
一、公司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以国家、广东省以及珠海市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指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原则,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关注焦点。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三、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课程,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
四、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驾驶员: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道路旅客运输常识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
其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等为主。
五、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六、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应形象生动,内容应丰富多彩,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运管、交-警、刑警和其它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等。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
七、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义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八、对因故未能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总结,并对下一个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实行“每车一档”,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购置税证明复印件、车辆照片及车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等有关行车资料,完整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册,并录入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驶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营运部门登记,由技术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公司营运部门每季(最长不超过一季度)更新一次车辆技术档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公司指定的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依法要求的检测、年审。
3、每两年对车辆的内外观进行重新装饰,否则予以报废。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拟报废车辆须完善内部“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经报市车管处批准后,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公司营运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营运证的时间,自车辆报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天。
(2)报废车辆由公司营运部门统一登记归档。
一、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预防道路交通机械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珠海市客运车辆日趟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客运车辆日趟检是在驾驶员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加强性监督措施,驾驶员应当按规定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日常维护的前提下,主动配合日趟检人员做好日趟检工作。
三、本公司委托技术人员对公司所属车辆实施日趟检。
四、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日趟检:
1、每趟(指往返,下同)营运时间(按旅游车或包车的协议约定,下同)小于或等于24小时,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以下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
2、每趟营运时间大于24小时的,实行每趟检查一次(以下简称“趟检”)。
五、客运车辆日趟检项目和技术要求
(一)转向部分
1、转向装置各部件连接完好,紧固螺栓、螺母及开口销齐全有效,无漏油现象,转向轮不允许有与其他部件干涉的迹象。
2、转向节及臂、横直拉杆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各球销无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擅自拼焊。
(二)制动部分
1、气压制动阀、制动气室工作正常、无漏气,制动臂及凸轮轴转动灵活。
2、液压制动总泵、分泵无漏油,真空增压(助力)器装置牢靠,支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
3、储气筒或真空罐无漏气,支架固定牢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制动管路连接良好、固定牢靠,无漏气或漏油;制动软管无老化、开裂和被压扁现象,不得与其他部件碰擦。
4、各操纵连接部件工作可靠,锁销齐全、完好、牢靠。
5、驻车制动装置齐全有效。
(三)传动部分
传动轴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花键套、中间轴承和万向节无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完好,螺栓齐全、紧固可靠。
(四)车架、悬架和车桥部分
1、车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铆钉或螺栓无松动。
2、钢板弹簧不得有断片、明显移位和裂纹现象,弹簧销与衬套配合无松旷,钢板弹簧支架、吊耳无松动、明显变形和裂纹,u型螺栓安装方向正确、紧固可靠、无拼焊;钢板弹簧卡箍齐全有效,其紧固螺母应靠近轮胎方向;气囊装置或螺旋弹簧牢靠、无损伤。
3、减振器齐全有效、无漏油。
4、悬架及与车桥之间的各种杆件无明显变形,各接头和衬套无松旷或移位。
5、前、后桥不得有明显变形、裂纹和移位。
(五)车轮部分
1、轮胎胎冠花纹不得有严重磨损,磨损程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帘布层,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毫米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2、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当相同,轮胎气压正常,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轮辋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轮胎螺栓和半轴螺栓齐全紧固。
(六)电气部分
1、前照灯、前后位(置)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齐全有效。
2、刮水器工作正常,电气导线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导线金属体无裸露。
(七)其它部分
1、发动机排气管与相关部件连接牢靠,无漏气现象。
2、油箱支架安装可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油箱及管路无漏油。
六、日趟检人员依据日趟检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程序对本公司车辆进行日趟检,并出具相关凭证。
(一)日趟检合格的客运车辆由该车日趟检人员在“客运车辆日趟检动态情况表”(采用a4规格纸)检查结果栏中填写“合格”,签注日趟检员姓名和日趟检时间(采用24小时制填写,下同)后,出具“客车安全例检(日趟检)合格通知单”(采用32k规格纸,一式三联,第一联日趟检室留存,第二联送检人员随车携带,第三联调度或检查员留存),并在右下方加盖“日趟检合格章”和“日趟检合格时间章”,“日趟检合格时间章”应当签盖在“日趟检合格章”的正下方。
“日趟检合格时间章”应当采用可调式“日期转轮印”签盖,日趟检时间应当准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上午或下午某时,上午是指每日凌晨0时至中午12时,下午是指中午12时以后至午夜12时以前。
(二)日趟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日趟检人员应当在“客运车辆日趟检动态情况表”相应栏上做好记录,写明不合格项目名称及状况,签注日趟检员姓名和日趟检时间。日趟检室还应出具“客运车辆日趟检项目维修单”(以下简称“日趟检维修单”,采用32k规格纸,一式三联,第一联日趟检室留存,第二联随车维修竣工合格后交返日趟检室贴回原位置存档,第三联维修单位留存)。
(三)日趟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日趟检维修单”第二联和第三联,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由维修质量检验员或承修人(该承修人仅限于轮胎动平衡及修补的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在“日趟检维修单”的维修结果栏中签注合格意见、姓名和竣工时间后,加盖承修单位章,“日趟检维修单”第二联由驾驶员交返原日趟检室,第三联由维修单位留存。
(四)客运车辆维修合格出厂后,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日趟检维修单”第二联到原日趟检室进行复检,日趟检人员对初检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后,在“日趟检维修单”和“客运车辆日趟检动态情况表”复检栏中做好记录。
七、公司调度部门凭签盖“日趟检合格章”和“日趟检合格时间章”的“客车安全例检(日趟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派车。未经日趟检或日趟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日趟检室不得在“客车安全例检(日趟检)合格通知单”上签盖“日趟检合格章”和“日趟检合格时间章”,公司调度部门不予派车,驾驶员不得驾驶上述车辆运送旅客。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营运车辆的统一监管,车辆实行定点停放管理,下班(晚上)收车后须按公司指定的`地点定置停放,严禁私自变更停车位置。车辆外出停放(含过夜),必须停放在有偿停车场或有专人看守的位置停放,防止车辆受损被盗。
二、公司指定停放地点位于公司停车场,由营运部门负责管理。
三、由于未按规定停放发生车辆被盗(3个月内未找回)事件的,按车辆的净值进行赔偿。其赔偿比例为:私自开车外出车辆被盗的,按车辆使用价值的50~100%赔偿;因公外出车辆被盗的,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按车辆使用价值的10~50%比例进行赔偿。
四、严防车辆火灾事故。车辆停放地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车辆停放时要注意观察停放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检查车内有无烟头、火种等,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技能,经常对车配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灭火器失效的,必须及时提出更换,以确保车配灭火器合格有效。如因上述原因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按交通事故考核。
五、灭火器的配置如下:
1、9座以上的客车:配置2公斤干粉灭火器1具。
2、20座以上的客车:配置2公斤干粉灭火器2具 。
3、33座以上的大客车:配置4公斤干粉灭火器1具。
六、为防止车辆自燃,应做好以下内容的检查:
1、车辆有无跑、冒、滴漏汽、柴油,耐油塑胶管道是否老化、龟裂。
2、电气线路有无搭铁、断路短路失电现象。
3、常用继电器、电路集成器(板)是否烧灼发热。
4、严禁车辆的附加电气设备在各类继电器、电路集成板处连接,只允许在电瓶处连接,而且必须增设保险装置。
七、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人驾驶制度。未经公司营运部门主管许可,严禁私自换车或多人驾驶同一车辆。建立车辆交接制度,车辆交接必须履行交接手续,确保随车工具、灭火器、车辆行驶手续的完整。
一、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为所有车辆安装gps车载设备公司设立gps监控终端,配备专用电脑2台,公司指定专人负责gps系统的监控与管理,做好日常巡检记录,保证电脑与网络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如属gps系统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系统供应商反映。
二、公司指定专人负责gps车载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对gps车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处理并解决常见故障,如无法自行解决,应及时向系统供应商反馈。
三、驾驶员应爱护gps车载设备,不得随意拆装或修理设备,发现设备异常,因及时向公司技术人员反映问题,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设备检修,否则产生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办公室、财务等部门配备专用计算机,安装并使用管理部门要求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及公司要求的其他专业软件,并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卸载软件,不得在安装软件的专用计算机上下载网络游戏。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涉及到的项目一有变动,当日维护。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机构成员:组长:郑攀峰,安全员:梁福建。配备应急专门车辆。
2、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规定时间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求助,立即赶赴现场。
3、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
4、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6、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整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的应急处置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旅客运输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总经理亲自带队前往。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局机关公务用车,现就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局机关公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和局机关干部公务用车,各用车人应提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上班后15分钟内,局领导需要用车的,首先确保局领导公务用车;15分钟后,根据工作缓急,再安排业务科室工作用车。驾驶员凭局办公室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安排。
(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驾驶员根据局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并填写《出车登记表》,明确出车事由、地点等事项。《登记表》须经用车人签字。局办公室按月负责对《登记表》进行审核。
(三)完善定人驾驶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如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省市主管部门文件或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从严掌握并报县分管领导批准,然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四)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局财务统一办理、充值。
二、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对没有按规定将车辆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的,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局固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局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局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车辆让他人驾驶,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局办公室。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范不正确,造成违规受罚,责任自负。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十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组织制定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3)组织制定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货运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2、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负责制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并实施对货物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和落实整改。
(4)组织开展运输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对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6)组织对货物运输工作的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7)负责有关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落实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3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8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汽车货运运输规划》等有关货物运输车法规,严格执行《汽车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等货物运输标准。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4、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确日常维护工作,运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修理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恒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e#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制度、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制度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一、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切实增强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打击车匪路霸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5〕9号令)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危险货物凭证运输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制度。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制度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七、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八、杜绝车辆严重超载行为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九、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相关规定
进行车辆维护,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
根据由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篇十一
为了让本公司现在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最新有效版本,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公司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本公司所设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和原则。
二、凡在本公司内进行与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活动,都必须以此作为依据。
三、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2次,在实际中可根据情况,灵活调整、运用。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公司必须要由公司相关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对本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上报给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通报。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
3、新建、改进、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以及需要修订和整改的严重性、迫切性,原则上应该在评审报告和结论出来的一个星期内对此进行整改和修订。修订和整改完后应及时将修订和整改的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执行。
五、本规定为本公司进行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各部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环保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