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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一
不准穿拖鞋、水鞋、凉鞋,统一穿黑色皮鞋并要擦亮。
2.头发要梳理好,男员工头发不过领,侧不过耳,不准留鬓角和小胡子,勤剪指甲,无头皮削。女员工头发不披肩,淡妆打扮及佩戴公司统一的头花,无头皮削。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并保持干净。
3.员工不得佩戴饰品(结婚戒指除外),特殊工种不得佩戴任何饰品。
4.五官标准;
眼睛不可有异物,耳外缘不可有污染,鼻毛休整干净,无鼻屎鼻涕,保持口气清新无异味。
5.个人卫生;
班前.饭前.厕后一定要洗手并做到四勤无不。
6.精神面貌;
饱满.有活力.保持好心情,脸上随时有笑容,乐于接受并解决顾客问题。
二、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不准窜岗。
2.员工上班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决定,每位员工必须穿好制服准。
时到各自工作岗位,否则做迟到处理;
未经部门主管同意,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其工作岗位。
3.上班前不得饮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工作时间不准抽烟、吃零食、嚼口香糖;
不得剔牙齿、挖耳朵、伸懒腰、打哈欠;
不随地吐痰、丢杂物、修指甲、搔痒等。
4.上班时不准做私活、会客、洗衣服、洗澡、看书报、下棋、接私人电话,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5.员工上下班后半小时内,必须离开酒店营业场所,若因公需要留店,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三、
行为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纪律,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动,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2.热情接待宾客,坚持“宾客第一”的服务宗旨。前台所有人员要站立服务,面带笑容,注意礼貌用语。
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
不得故意损坏酒店各类财物,拾到客人物品立即上缴。
4.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不得利用业务上的方便收受不正当的金钱和物品。
5.员工不得使用客用设施。
6.不得将酒店物品挪为私用,或擅自将公物带出店外,如因公需携带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总经理签署的出门证,并交保安检查。
7.不得在酒店内发生威胁、伤害、侮辱、赌博等行为或活动。
8.不得搬弄是非不传播小道消息。
9.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透露本酒店有关的经济信息和保密材料。
10.不包庇、隐瞒他人违纪事实,并属实向上级汇报。
11.不得擅自使用酒店名义在外从事有损于酒店声誉和信用的任何活动。
12.不得私收、私拿、私分、私送酒店物品。
四、更衣箱。
1.酒店为每位员工提供更衣箱一个,更衣箱应保持整洁,更衣箱内不允许放置贵重物品,如有遗失,酒店概不负责。
2.更衣箱内不得存放与酒楼原料及财产相同的物品。
3.不得故意损坏更衣箱和锁,不得私撬更衣箱锁,违者须赔偿修理费用。
4.酒店与员工各有一把钥匙,酒店有关人员在特殊情况下,有权检查更衣箱。
5.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酒店发放的一切物品及更衣箱钥匙。
6.更衣箱钥匙丢失,交人民币10元,然后办理补发手续。
五、胸牌、工作制服及用品。
1.员工均需有酒店发给胸牌,员工在工作时必须佩带胸牌及妥善保管其用品。
2.工作服、胸牌及工作用品,工作服及工作用品如有遗失、被窃,应及时上报,写出事实经过,经部门领导签字,可从人事部补领,须赔偿成本或制作费。
3.员工调离时应将物品、胸牌交回人事部,遗失将赔偿相关费用。
六..同仁道德处罚条例。
1.公司所有员工处理公务不得“从中溅利”“收受回扣”“接受馈赠”“接受执待请客。
2.上述所列,其价值在020元以上者皆属之。
3.任何人碰到对对方明示或暗示将给予上列的好处时,需在24小时内向上反应。
4.员工不得代收厂商馈赠公司礼品,如有上述情况,需在424小时内向上反应,并返还该礼品。
5.任何员工违反上述条例,应呈报总经理处讨论并查明属实者,以下列方式处理:
11】。
】
即刻开除,并通报。
22】。
】
公布其违规事件及其开除事件。
33】。
】
严重的向法院提出侵占控诉。
七..公司四大高压线。
11】偷窃公司财产。
开除。
22】员工之间打架斗殴(尤为先动手者)开除。
33】顶撞上司,不服从上级指挥分配。
开除。
44】在客人面前发生争吵。
开除。
八..员工食堂。
1.员工需在公司员工食堂或其他指定地方用餐,并注意维护就餐环境。
2.员工有义务保持用餐地点的环境卫生,遵守员工食堂关于排队打饭,禁止浪费的现象。
九..保安检查。
1.员工上下班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2.公司授权的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随身携带的物品。
3.凡需携带任何公司物品或贵重的私人物品离店,须持有部门主管审批的有效证明。
4.各级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工资及奖金。
十..私人物品。
1.员工应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
十一..拾遗规定。
1.在公司范围内拾到任何财务,必须送交部门主管处理,对拾而不报者,将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若员工私人物品丢失,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在其知道下进行查找。
十二..公司声誉。
1.员工必须随时注意自己的言性举止和个人形象,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杏林餐饮有限公司,避免损害公司的声誉。
2.未经公司同意,员工擅自以公司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十三..保密规定。
1.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公司的有关资料。
2.公司的文件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内部员工若因工作需要查询,可到指定部门登记办理。
3.不探听上级未公开的决议,不传播小道消息,不向职责范围的保密圈以外的人员泄露机密。
4.不探听询问未公开的事宜。
5.不传播谈论非正式渠道传来的消息。
6.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7.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通讯本上泄露机密。
8.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9.不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
10.不在公共场所..家属..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11.出入公共场所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公司内部掌握的协议..合同..意见书..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部的预..决算报表及各类财务报表;
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收入..情况等资料。
13.所有可用于储存资料的光盘..软盘u.u盘..移动硬盘未经允许不得拷贝..下菜载..复制财务室..办公室电脑..总经办电脑资料。违者罚款0500元直至开除除名。
十四..企业文档的管理。
1.公司文件由总经办负责起草和审核,各部门文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起草和审核,总经办复审,所有文件以公司规定的编号统一编排文件号,总经理签署后方可下发。一份张贴公告栏,一份例会宣读后存档,总经办另行存档。
2.文件的打印..复印作好登记,并月末统计核算,严谨打印..复印私人资料。
3.各部门文件妥善放置,分类存档,以备公司总经办日常审查。
4.公司秘密性质的文件,在存放一定时期,经领导确认毫无用处后,需上交公司统一销毁。
5.文件夹统一使用。
十五..员工申诉。
1.员工对工作有不满之处,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提出,由上级主管进行处理。
2.上级主管处理后,员工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经理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酌情向总经理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在一星期内做出处理决定。
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如:上班工作服不整齐,不带胸牌,佩戴戒指,耳环,手链,留长发,染发,刺身,化妆过浓等)。
2: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接听、拨打私人电话,会见朋友,处理个人事务。
3:工作态度不认真、服务效率不佳,工作懒散,三心二意,粗手粗脚而引起客人投诉。
4:工作时间,串岗,闲逛,玩手机,看杂志,聊天,吃零食,哼歌曲。
5:上班时间有不雅行为。(挖鼻、掏耳、打哈欠,修指甲,挠痒)。
8: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发出怪声,奔跑,等有失职业风范的动作。
9:工作时不使用敬语和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10:未经许可使用公司客人使用品做他用,其他物品做不不正确用途。
11:不团结同事、合作共事,对上司、同事、宾客不礼貌。
12:未按规定带起工作必须品(开瓶器,笔,打火机)。
13:不准时,不认真参加班前列会,不准时进入工作岗位。
14:在工作区域叉腰、双手叉在胸前,手插入裤袋。
15:搭肩拉手、横排行走、同客人抢道。
16:不能熟练正确使用服务工具,不能熟练掌握服务技能,(点菜煲,菜单,烤炉)。
17:注视客人,对客人评头论脚、指指点点。
18:不按规范服务程序工作、客人走时不礼貌相送。
19:无推销意识,不主动推销公司特色、酒水。
20:工作时间未做好区域卫生。(台面水迹、油污、纸屑、残渣、空酒瓶、空碟、空盘、地面垃圾)。
21:工作时间站立岗位超过10分钟不巡台。
22:下班前善后工作未完成,违反以下条目扣10分。
1:开错单,开错台号,开错菜,上错菜,上错台,(照价赔偿。)。
2:对工作任务,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影响公司效益和公司权益。
3:在公司内吵闹、嘻戏、讲粗话不吸从劝告。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
4:工作时间饮酒或上班前饮酒影响工作或嚼口香糖。
5:未经同意不可代替、自行停止工作。
10:公开顶撞上司、违反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命令。
11:工作不主动,不协调、相互推诿和指责,造成管理混乱。
12:无成本意识,对公司资源浪费(水、电、消耗品)。
13:突发事件不及时汇报、处理。
违反以下条目扣20分。
1:上班迟到早退者和离岗(上班不打卡一次扣20分。)。
2:擅离职守及擅自缺勤,致公司利益损失严重。
3:随意涂改或损坏排班表、损毁涂改文件公物等。
4:工作态度消极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利益受损。
5:拾到无主财物不上交。
6:未经管理层许可,擅自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
7:员工之间或员工与客人之间发生不正当、不道德行为。
8:上班时间偷懒睡觉,9:传阅黄色图片、视像物品,传播下流、黄色的思想、故事。
10: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或中途停止培训。
11:责任心不强造成物品被盗或跑单(照价赔偿)。
12:违反安全条例和保密规定。
13:不对下属所分管的业务进行正确的督导和检查,好坏不分,奖罚不明。
14:压制合理化建议,损坏员工积极性,影响上下级沟通。
15: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开除行为知情不报,或谎报消息。
违反以下条目扣100分。
1:在公司鼓励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2:偷窃、侵占和破坏客户、同事和公司财物。
3:无正当理由不听从上级指挥,又不接受劝告,情节恶劣。
4:以损坏公司利益接受或馈赠贵重物品或货币。
5:未经批准,擅自给亲友或熟人以特殊照顾优惠。
6: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休假另谋他职。
7:未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8:在工作区域谩骂客户、同事、上司。
9:对同事恶意攻击、伪证、制造不利于团结合作的因素。
10:故意破坏他人物品以泄私愤。
11: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不闻不问。
违反以下条目直接开初(不予发放薪资退还押金)。
1:对同事、客户暴力威胁、恐吓、殴打。
2:无正当理由月累计旷工三日。
3:煸动员工旷工罢工。
4:遭客人投诉,情节严重。
5:散播有害公司利益的谣言、伪造、盗用公司印章者。
6:泄露公司机密、导致公司利益受顺。
7: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触犯国家法律。
8:做不道德或不法行为的事情,情节严重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行骗。
12:私藏遗留客人物品。
13:涉及刑事犯罪,收银员违纪备注。
违反以下条目扣50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1:无担保上岗或伪造担保协议入岗。
2:涂改账目,现金与报表不一致,发生错账,漏帐(本人负责)。
3:账单丢失,4: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5:营业时间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吧台,6:私自挪用公款,备用金,未经签批借款与他人,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情况。
认缴。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货币。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广西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作出以上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任。现任执行董事: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制订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现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五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人:
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烊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六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股东决定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一式3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根据《省散装水泥管理制度》《省建筑节能管理制度》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人防工程等项目。本制度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按工程施工要求的标准和配方使用水泥和其它辅料、外加剂等实施集中搅拌。
第四条市建设委员会是推广预拌混凝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
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办)具体负责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置应纳入城市规划。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布点方案由市规划、环保、建设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规模、预拌混凝土需求量。
第六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建设项目。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第七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并到市散办登记备案。未取得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
第八条生产预拌混凝土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报市散办批准。
第九条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以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
第十条预拌混凝土的价格由市建委工程定额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预拌混凝土构成材料的市场情况制定。并按季度发布价格信息。
第十一条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
第十二条自本制度施行之日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不得在现场自行搅拌、使用混凝土。
一、建设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含本数)或浇注混凝土一次用量在5立方米以上的。
二、建设工程混凝土总用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
三、桥梁建设工程最大跨度在20米以上或长度在50米以上的。
第十三条按本制度规定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经预拌混凝土主管部门(市散办)审核批准后,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属特殊类型混凝土。
二、因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使用单位需要的。
三、施工区因道路交通原因。
四、其他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
现场搅拌混凝土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城市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按规定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其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均应按使用预拌混凝土编制概算、上报计划、确定投资、编制预算(标底、标函)并予以注明。
工程监理部门在实施监理中发现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而未使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第十六条散装水泥运输车、预拌混凝土搅拌车、输送泵车均为专用车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工程专用车辆通行证。
第十七条散装水泥运输车、预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输送泵车均应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渗漏和随地冲洗。
第十八条未取得《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而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没有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而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而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预拌混凝土。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出现质量事故的生产销售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并按有关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妨碍道路交通、市容市貌、城市卫生、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公安、环卫、城管、环保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一条对应当使用而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装水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并可处以每立方米混凝土100元或者每吨袋装水泥300元的罚款,但每次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供应小批量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各县(市)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四
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
法定代表人肖虎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全政,该公司郑州办事处经理。
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周口市川汇区法定代表人高化彩,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景珠,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诉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xx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以庭外已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负担。
审判员:许东。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杨丽娟。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五
q―hhyys―dqb(gh)―014。
版本。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2005。
2005.11.07。
2006.11。
董海燕。
王元寿。
张希明。
张军。
否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为了规范公司党群工作例会活动,提高党群工作例会质量,充分发挥党群例会在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解释。
部门。
综合管理部(党群)。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综合管理部(党群)。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六
对于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在对于员工的管理,对于日常工作的操作流程等有哪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了实现生产现场管理的秩序化、文明化和科学化,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安全,降低物耗的目的,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现场和辅助生产现场的定置管理。
第三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模式。
第四条综合科是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综合科应制定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实施细则,并在确定专(兼)职定置管理人员的前提下,组织做好下述工作。
1、
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涉及的工位器具的设计及规划编制。
2、
绘制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定置图,设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标示牌及定置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并对各车间、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各车间及所属班组,应按照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规定。
和定置图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组织做好各类物品的定置摆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具体任务是:。
1、
研究生产现场“人、物、场所”三者的相互关系。
2、
根据三者结合的状态,合理规划场所,调整和规定物品
摆放方法和形式,并落实到规定区域。
3、
制定保证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规范员工行为,逐步使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达到秩序化、文明化、科学化,以及安全文明生产,降低各类物耗,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第八条人与物结合的三种状态:。
1、
a状态,是指人与物紧密联系的状态。即人与物经常接触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可移物,如:正在加工的产品零、部件、正在装配的零、部件、经常使用的量具、辅具、工具、工位器具等。
2、
b状态,是指人与物处于待联系状态,如:本月作业计划内的毛坯、加工周转的产品、待向装配工序投送的由生产单位代保管的零、部件、不经常使用的工具、辅具、机床附件、胎具、周转零件用的运输工具、吊装用的绳索等物品。
3、
c状态,是指人与物失去联系的状态,即长期不用且与生
产现场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废品、料头、切削物、垃圾等。
第九条应经常开展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五项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保持。坚持做到保持a状态,改善b状态、清除c状态。
第十条各车间生产现场的所有物品,一律实行统一规划。
的区域性定置摆放,即各区域和通道之间均应依据各单位绘制的定置图用白线或可识别方式区分。对于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将其放置于有围栏的地方。
第十一条各类定置区域,均应根据所摆放物品的种类及管理单位、人员,设置区域分类用的大小、高低、颜色统一的定置标牌。
1、
a类物品区域应为蓝底红字;b类物品区域为蓝底白字;c类物品区域为蓝底黄字。
2、
所有标示牌,均应制做成1.2米高,并在标示牌上标明毛坯、半成品、成品、附件等各类物品的类别、名称及管理人员的姓名。并放置于不会防碍生产作业的醒目位置。
第十二条各单位生产现场,只允许计划内的物品进入,并整齐地放置于定置区域内。
标示牌。
第十四条所有物品特别是加工后的物品,必须正确使用工位器具,避免磕碰划伤,并做到搬运方便。
防火、防爆、防污染环境和治安等法规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所有已明确定置摆放某类物品的区域内,一律不允许摆放或混放超出规定的其他物品。
1、
符合本区域规定摆放的物品,应做到:所有特大件(含定置区域难以摆放的物品)的放置,应做到合理并有明显的标志。
2、
所有中小型零件应放入规定的工位器具内,并在物品上按规定挂上标牌或书写标记。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有牌必有分类,并按定置图、按类存放,保持“账、图、物”一致。
第十七条各单位的所有工具箱,均应统一造册登记、编号,统筹规划定置摆放区域及方式,不允许出现“庄院式”违章摆放形式,禁止挤占生产作业面积。所有工具箱均应设计有定置图,并按定置图明确的方式和内容摆放所有物品,即做到当班使用的图纸、工艺技术文件、常用的工具、刃具、量具等唾手可取,生产和生活用品分别摆放于不同的地方。
第十八条综合科应按照《定置图内容与要求》(见附件)。
的规定绘制定置图,并悬挂于生产作业现场的醒目位置。
第十九条综合科应按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工部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在公司内进行通报的同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兑现。
第二十条各车间应责成专(兼)职定置管理人员,每周对各班组的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和考核处罚意见书,并在本车间的工资分配中兑现。
第二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职能部门或各工部,均应根据本公司或各车间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提出考核处罚意见,通过规定的工资审批渠道分别在公司经济责任制或各车间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兑现。
1、
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或毛坯、零件乱摆放的;
2、
生产作业场所和工作现场(包括办公室等工作场所),未做到“四无”(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无垃圾)要求,造成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脏、乱、差”的;
3、
将自行车、摩托车骑入或存放在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
所,或未按规定摆放的;。
4、
易燃、易爆区域无明显标志,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点火,或在生产作业现场流动吸烟
或边操作边吸烟的;。
5、
非工作需要多占用工具箱(更衣柜),以及工具箱严重破损未按要求清理或修复,并存在“庄院式”现象的;
6、
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未按定置管理要求划分定置区域,无明显标记或在定置区乱摆、乱放、乱倒、堵塞通道的;
7、
生产作业区域或工作场所,金属废料箱与垃圾箱无明显标记,且金属料与垃圾混放在一齐的;
8、
设备未做到“三定”(定人或定机长、定机、定期维护保养)要求,或设备长期带“病”运行且未及时检修的。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附件:定置图内容与要求。
附件:定置图内容与要求。
1、
定置图应按比例标出车间、班组的自然状态,设备设置位置,通道及已定置物品的划定区域。
2、
定置图中的区域划分应明确,对于不适于固定位置的大件及其他物品,可规定若干个自由位置区域,但定置图中应当注明,不得出现死角。
3、
俯视方法绘制的定置图中,设备一律用虚线,按大小形状(俯视)绘制,定置物品一律用实线绘制,定置区域用双点线划线绘制。
4、
定置图说明栏内应注明各类图形或代号的含义,以及作业区、机床、仓库或料架、柜、工具箱及a、b、c各类区域的个数等。
5、
定置图幅面应为零号蓝图,库房、办公室、消防设施及辅助设施、道路等均应标注明确,并明确各区域的责任部门及责任者个人。
6、
定置图中,应有设计、审核、批准人的签名及日期。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王振军出资设立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做出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任命执行董事或监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权;。
(4)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5)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九条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条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任命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股东负责清算。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出资人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2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x年x月xx日。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八
q―hhyys―dqb(gh)―014。
版本。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2005。
2005.11.07。
2006.11。
董海燕。
王元寿。
张希明。
张军。
否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为了规范公司党群工作例会活动,提高党群工作例会质量,充分发挥党群例会在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解释。
部门。
综合管理部(党群)。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综合管理部(党群)。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九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正太啊,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守设备各组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时间进行的保养,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做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重点,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
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
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这里汇总后备查。
(8)。
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分为小修、中休、大修和项目修理: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休: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问题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气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
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篇十
购置(租赁)。
1、
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
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再使用的机械设备。
3、
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
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安装(拆除)。
1、
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
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
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
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
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验收检测。
1、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
合同或任务书
(2)。
-->。
(3)。
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
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使用。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
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保养。
1、
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
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维修改造。
1、
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许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
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
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设备故障,恢复设备的性能,外表美观。
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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