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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充分履行学校职责,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龙背乡中心校与各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证照齐全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审定认可核发“接送学生专用车”标牌的机动车辆。禁止不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1)准驾同一车型三年以上;
(2)三年内没有12分的违章记录;
(3)未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3、必须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并送学校备查。
4、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必须按公安交警支队核定的车辆载客数,安排车辆,不得有超载现象。不得有不按规定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车辆脱保等违法行为。接送学生用车不得外借。
5、在龙背境内接送学生车辆一律限速50千米/小时以内。6如需换新的车辆或使用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车辆、驾驶人源头关,同时向当地教育部门及公安交巡警支队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报废车辆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学生用车安全。
6、车主全面负责各条线路的`接送工作和与校方的联系工作。一旦遇车况不佳时必须负责调车,不得延误接送。
7、车主、司机必须与学校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
8、以上责任要求,各车主、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确保交通安全。
9、对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查检有违规行为的,乡校将会同有关部门吊销接送车辆资格。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车主、司机和中心校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任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篇二
一、要求坐车幼儿家长准时接送,并人员固定接送幼儿,如换人接送幼儿,接送车老师要询问事由,并请与家长电话联系,才能才人接走幼儿,如果没有家长接送,一律不让幼儿自己回家,必要时幼儿随车返园。
二、老师对家长,对幼儿态度要和蔼,说话语气要平和。
三、接送老师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许幼儿在车上打、闹、跑、站、侧坐,把手、头伸出窗外。
四、幼儿上车时,老师要快速对幼儿进行晨检,一摸(摸头)、二看(看幼儿暴露部分是否有红、肿、青块、伤痕等,如有要马上向家长问明)。
五、跟车子老师在幼儿离园上车前,要仔细查清人数,不要出现漏掉现象。
六、每次幼儿全部下车后,跟车老师要从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车上是否有人有物(千万不能把幼儿滞留在车上)。
七、跟车老师要把家长交待的.事情记录下来(如吃药、交费、换衣、请假、建议或意见等等),特别是收、退现金要记录清楚,在车上收取现金时要看清,点清。
八、要时刻提醒开车师傅不得超速,超载,高度注意行车安全;幼儿下车时,须多注意左右两边的车辆来往,若车前后有幼儿,不得开车。车未停稳,不得让幼儿上下车。
九、如一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教师每人每月1元(按坐车幼儿)。
十、如出现安全事故,负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一、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十二、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责任人:
日期:
任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篇三
一、生活指导教师(宿管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按学校规定寄宿作息时间开关寝室门,女生寝室外的铁门,一楼的铁门,开关水、电。
二、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三、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好住宿生纪律。
1、住宿生休息和就寝期间,生活指导教师要随时关注住校学生活动情况,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2、午眠和晚觉时,生活指导教师到各寝室清点、核对住宿生人数。如发现有外出未归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出处理,迅速与学校领导、班主任联系。
3、住宿生睡觉后,生活指导教师要做好巡逻检查,管理好住宿生的睡觉纪律。处理好住宿生的睡觉违纪情况。夜间应不定时进行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填写好夜间巡查记录。
4、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现有其他人员干扰住校学生休息、住宿生生病、住宿生违纪、住宿设施不安全等异常情况,生活指导教师应及时做出恰当处理或向后勤处、学校领导报告。发现学生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应灵活处理,及时化解。
四、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好寝室清洁卫生和住宿生内务整理。
1、安排好寝室每天一次扫除、一周一次大扫除,并对各寝室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将情况及时与少大队负责人汇报。
2、要求住宿生每天起床后整理好内务:摆放好寝室物品,整理好床上用品,叠好被盖。生活指导教师应加强督促、指导,帮助住宿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低年级住宿学生,生活教师要多予关注,指导其学会相应的宿舍内务。
3、随时检查学生的床单被套枕头等清洁情况,并及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更换。
4、立足学校、学生实际,以讲座、张贴资料、家长座谈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寄宿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5、组织学生做好学校厕所的卫生工作,每天至少冲洗、拖擦厕所一次。
6、积极思考,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工作,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
五、生活指导教师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生活指导教师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师德,遵守并执行好学校的各项规章和决议,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待人和气,时时处处团结同事、关心爱护学生,尊老爱幼。
2.生活指导教师必须熟悉住宿学生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知晓住宿学生家长联系电话,保证有事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3.维持住校生三餐秩序,按学生就餐桌号座次逐一检查,督促学生吃饱吃好。
4.随时关注宿舍内公共财产安全状况,检查、登记并向学校报告住宿设施的损坏情况。
5.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严禁学生拉接电线和使用电器。特别重视防触电、防火、防盗。
6.注重对学生的生理心理教育,女生活指导教师还要做好女生青春期知识教育。
7.着装,要让学生冬天不受冻,夏天不中暑。
8.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应对,迅速启动学生宿舍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安全撤离。
该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作为生活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前提条件。若责任人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责任人:
日期:
任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篇四
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责任书,望家长全力配合。
一、请家长严格按照我校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我校实行接送卡制度,早晨来校送幼儿到教师手中领取幼儿专用接送卡,中午下午凭卡接幼儿并签字。请家长妥善保管此卡.如果未带接送卡,接送人必须出具证件经教师确认后才能接走幼儿。若因家长不执行本制度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三、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幼儿来校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四、一般情况,不要让幼儿无故旷课、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校,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并备案。
五、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并交付接送。
(1)请在接送孩子时能尽快离校,不要长时间逗留。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2)穿行校校时教育幼儿爱校校内的.设施,提醒幼儿逐级行走,不跑不跳,安全行走,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请家长教育幼儿不得将校内的物品拿走。
七、家长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不得早到、迟到。如遇特殊天气,孩子不到校,但家长必须电话向幼儿校老师请假。接送孩子必须积极稳妥,确保安全。
八、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家长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探视孩子。
九、幼儿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十、有效期限:从入校开始至离校升入一年级结束(含中途退校)。
责任人:
日期:
任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篇五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的;
3、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4、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5、学生或家长自愿与船(车)工联系租船(车)的。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监护子女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对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坚决抵制和斗争。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地处罗源湾海边,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江、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3)、注意铁路行走安全,不走铁轨,不在铁路沿线放风筝、打跳、玩耍等,听见火车声音提前让道。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冷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加强寄宿生管理:学校对住校男女生分别封闭管理,实行学校领导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查夜,负责学生安全管理,家长要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办法。
6、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
责任人:
日期:
任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篇六
一、为确保你所上课课堂管理到位和学生的安全,具体责任如下:
1、课堂责任人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的教学纪律管理、课堂组织教学的管理,并对所在班级上课过程的安全负责。
2、课堂责任人负责在所在班级宣传有关学校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和有关防火防盗、安全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知识。
3、课堂责任人应经常检查上课班级的电器线路,通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课堂责任人要对本班学生所发生的一切可能避免的防火防盗、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5、课堂责任人要认真组织、管理好上课班级的一切活动,并对此进行安全教育。
6、课堂责任人要利用时间培养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上课班级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取补救措施把学生追回。如未找到,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1、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进行所有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对由于没有尽到责任所发生的事故,按其情节对任课教师进行处理。
2、学生在班级内打架:任课教师及时处理的不予追究责任、任课教师不在班内并出现事后的,视事故大小给予处分;任课教师在班内不处理且对事故熟视无睹的给予警告、通报处分;班级内事故出现流血的给予停职并例会通报处理。
3、本班内学生有携带匕首、短刀等不利于学生安全物品的且任课教师上课时没有发现的.,后被政教处发现没有出现伤害事故的处以警告处分;出现流血事故的或危及生命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停职处分。
4、班内学生请假,对请假理由一定要与班主任核实或电话与家长核实,对不认真或敷衍、随意给学生请假后又出现事故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停职处分。
6、对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大小对任课教师进行组织处理。
学校: 任课教师:
2015.3
1、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在校门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影剧、郊游等,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3、重视做好“双差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驱赶学生。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及时带领学生安全离校。
8、学生早上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买东西。
9、为维持正常的进行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10、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任课教师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校长 任课教师
签字人: 签字人:
2012年 2月 15日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 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8、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9、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日期:
1、积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7、安全上网,懂得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是违法行为;非法攻击和进入他人计算机、服务器是违法行为;要远离色-情-网-站,不要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等。
8、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值班教师要认真参加值班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不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并维持好寄宿生的晚休秩序。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6、任课教师上课要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班领导,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9、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10、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1、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12、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经常到班级教室观察、定期检查供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及时排查。
三、奖惩情况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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