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大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县社会管理创新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决战“三区”战略及建设“四个”新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确保全面完成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司法行政xx年度重点工作责任落实计划。
一、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去年“十个怎么办,一个如何算”的基础上,今年要把《法在身边30问》及有关热点难点和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确保全县13万户每户1册《法在身边30问》。及时更新县、乡法治长廊内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有一个明显提高,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重点抓好、、三个法制宣传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二、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访件、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着重抓好信访件、医患、交通事故、移民搬迁安置纠纷调解工作,尽快落实好县医调中心管理人员、调解员、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制定好工作流程、制度,完善好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确保社会稳定。重点抓好盘谷、阜田、丁江三个人民调解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三、切实抓好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挂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完成镇固洲、窑背、东源三个点移民搬迁后靠和黄桥新居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工作任务。
四、切实抓好企业招工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评办法要求,加强与招工企业和县人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完成我局企业招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终考评时少扣分,直至不扣分。
五、切实抓好全县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和谐平安村(居)组(社区)户(家庭)”创建活动,今年是活动第二个阶段,也是关键之年,重点是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活动,认真做好全县30%以上的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申报、考核、命名等工作。
六、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监所接送一个不漏;做到社区矫正人账齐全,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重点抓好、乌江、八都三个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标杆司法所建设。
七、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形象。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努力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的跟踪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切实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监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监管,引导他们主动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县领导接访和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做到“不惹事、不坏事、不出事”。
九、切实抓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争在五月底完成图纸设计,六月底完成住建、国土、招投标等有关证件手续,七月中旬开工新建。
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求每个司法所一月一篇信息、一季一篇调研文章,全年各级媒体上稿不得少于4篇,努力使各级媒体经常登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重点抓好尚贤、黄桥、水南三个信息调研示范所建设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二
201x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部署,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同时,认真实行“三负责”,即: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员干部认识到位、领导干部责任到位、机关科室落实到位。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局党总支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5、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继续深化效能亮剑。深入开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民生体验日”活动和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上党课”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读书、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环境权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三
局领导非常重视宣传工作,一直以“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发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的理念,创新观念,以新思路和新措施,继续实行“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将开发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加以安排,努力开创宣传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稳扎稳打,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从年初开始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计划,加强对信息宣传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在统筹全年工作计划时,对全年的宣传工作做了认真的布署,实行了新的举措、新的尝试,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部机制;加强对外联络,营造外部优势等。
我们把宣传信息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引导和鼓励全体人员都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精确捕捉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敏感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热点问题,对工作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动向第一时间予以信息上报。各股室都能够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针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动向和主流,积极主动的策划一些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逐步形成了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宣传工作的可喜局面。
丰富宣传载体,讲究工作方法,用活宣传武器,这是提升司法行政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去年宣传信息工作的成果,总结经验,觉得想要将信息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就要开拓思路,创新方法,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通过与南城电视台的合作,提高宣传信息的'数量与质量,为我们的对外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今年的宣传工作在内容上较去年有了新的突破,不单纯把普法宣传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而是转变宣传思路,拓展宣传渠道,转换角度,侧重于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及法律援助等业务进行宣传和落实,进一步彰显农司法行政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从一个崭新的切入点入手,让社会各界以全新的视角去真正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效性,为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回顾以上的宣传信息工作做法,还存在信息数量不足、质量差的问题,并且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文章较少,宣传的力度还不够。
二、加强简报建设。以简报形式作为与各级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交流的重要平台,突出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此来扩大司法行政部门的影响。
三是加强外部沟通。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为单位的外宣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要始终保持着与新闻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结合宣传媒体,更深、更广、更有效的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快形成宣传工作对外联系的网络,营造宣传工作的外部优势,使我局的宣传工作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四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 帮教工作要点, 社区制定了 20xx 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 新违法犯罪。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 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 理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 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 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 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 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 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 培训工作。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 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 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 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 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 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与被接收 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 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 必访、五清楚”。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 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 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深化便民服务和文明窗口建设,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扎实有效的手段,强化办案能力,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实效。
1.办案数量及“三个比重”完成情况
20xx年1-11月办案数量平稳增长,“三个比重”结构逐步调整,我区20xx年全年法律援助任务数为273件,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件,其中民事案件222件,刑事案件56件,行政案件1件,完成年度办案任务;在办案结构上,刑事案件占办案总数的20.07%,诉讼案件占办结案件60%,社会律师承办案件比例为51%。
2.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和完善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刑事法律援助斜接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年初召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会议,签订诚信执业承诺书,要求律师对履行公益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作出承诺,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的年度检查考核力度,引导律师自觉履行义务;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助配合,积极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沟通,尤其是加强和区刑警大队和各辖区派出所联系,做到在侦查阶段就及时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
深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设置了电子显示屏、二代身份证识别器、触摸查询机等,专门增设农民工和军人军属案件受理台,规范化接待受援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举止文明,围绕解决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受理、审批受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结合全市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查找窗口接待人员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便民服务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在窗口设置“便民服务箱”,文明创建公示栏,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让每一个服务对象切实享受“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阳光服务”的成果。
开展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开展创建活动,并建立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各法援工作站联系制度,定期对法援工作站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察,规范法律援助咨询、初审、联系工作;并继续深化与法院、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工作站的沟通协作,针对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今年,为加大军人军属和刑事等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我们积极和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公诉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沟通协商,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至此全区共设立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援面,同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更加畅通有力。
继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援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系统,全年网上办结案件239件,结案率为85%;建立了困难群体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与应用;要求全区所有注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个工作日轮流到援助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和陪同区领导接访,接听12348援助热线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努力打造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咨询平台,实行“谁咨询、谁录入”的原则;为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20xx年年1-11月,我区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40余次。
5.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
区司法局不断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地具体措施及制度建设,本年度继续完善案件办理程序制度、办案质量回访检查制度等,重点对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案件办理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开展了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等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区司法局将法律援助建设实施纳入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列入司法行政业务菜单制服务的内容之一,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及各工作站购置了司法行政服务触摸屏,将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列入其中,使前来咨询的群众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能懂。以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为龙头,在全区10个乡镇街道65个村(居)推行标准化建设,做到了制度上墙。统一模式,统一制作门牌,统一开设窗口,统一基础台帐,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设施;接待窗口在醒目位置摆放法律援助宣传单、饮水机、资料架等便民服务设施,并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文件档案柜等齐全的现代化办公设备。
(1)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温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从而提高案件数量,扩大受援面,使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2)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即承办人员结构,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大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力度,发挥律师在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优势,实行律师事务所和街道一对一结对子,调解重大疑难问题。通过案件评查、回访受援人、庭审旁听、公共评议等活动,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3)开展点援制服务,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果,把点援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向受援人宣传点援制的模式和好处,又要向援助人宣传点援制的途径和效果,既确保办案质量的提高,又确保办案效果的实现;进一步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宣传和承办力度,加强和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对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4)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站点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咨询、案件办理的质量、开展卷宗互查活动,更好地发挥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援咨询、初审法援案件等联系联络作用。
(5)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把农民工维权的法制宣传工作放上重要位置,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开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六
1、重点抓好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起,其中老问题1起,新问题1起,针对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工作预案。二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预防、控制和化解,7月份全镇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4起,调解成功14起。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抓了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利用洞靖歌圩节和桥业歌圩节开展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下村开展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调解矛盾纠纷时在当地开展以案说法的方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3、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对安置帮教工作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探访,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有在册各类归正人员65人,7月份新增安置帮教人员2人。二是走访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本人及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个人、思想、家庭成员关系及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其去向;三是注重后续跟进管理,切实加强对归正人员的管理;四是根据去司法厅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三类”人员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排查走访工作;7月份未发现我镇的安置帮教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现象。
4、社区矫正工作。本月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人,到期解除矫正人员0人,自此,我所累计接收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40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33人。二是严格实施月报到制度、监护人情况汇报制度等管理内容,建立并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作制度。三是深入走访矫正对象的家庭,全面了解、掌控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生产情况,根据每位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矫正方案,落实不同的矫正措施,建立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措施,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7月份无脱管漏管,未发现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1、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一方平安。
2、坚持以多种形式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各村党群议事会和述职述廉会议做好法制宣传。
3、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和公益性劳动。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三是排查重点对象,对重点对象进行个别管理教育。四是长期对两类人员的管理不放松。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及上报工作,坚持做到应援尽援。
6、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相关案件的协调和处理及其他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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