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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篇一
一、坚定不移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党组、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宣传好党的主张、贯彻好党的决定,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全面宣传党的历史,充分发挥党的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利用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例会学习等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正作风、纠“四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织紧织密制度笼子,牢牢守住廉政底线,确保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深化整治医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医疗保障工作领域风清气正。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把学习宣传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作用,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四)加强宣传文化思想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习近平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思想的有利契机,不断推动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做好安全生产、民族宗教、保密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持之以恒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及时组织学习区市县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警觉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抓好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清退、销毁的环节,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六)积极争创健康促进机关。以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为载体,强化医保局干部职工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水平、规范健康行为。制定xx县医疗保障局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力争xxxx年成功创建xx县健康促进机关。
二、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待遇保障。
(一)推进全面参保工作。扎实推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区市下达的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二)巩固脱贫攻坚,保持现有医保扶贫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在全面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效基础上,保障已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边缘贫困户人员等特困人群的待遇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医疗保障动态监测,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返贫。
三、全面落实各项医保政策,推动医保改革任务高质量发展。
(一)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精细的医保付费体系。xxxx年全面开展按病组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床日等付费为辅的复合多元医保支付方式,县域医保基金打包、结余留用。进一步增强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区、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集中采购,在降低成本,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的同时,逐步实现药品(医用耗材)从生产供应采购、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服务和监管。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精细化管理,在x家二级医院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服务价格。
(四)扎实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要求,推进门诊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夯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力争年底前,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五)落实医疗保障信息编码标准信息维护。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办发〔xxxx〕x号)的规定精神要求,维护好xx项医保信息编码工作。持续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推广普及电子凭证使用率。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动监管措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一)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做好基金安全专项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加强宣传。结合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乱,联合多部门参与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骗保高压态势,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加强智能监控(审核)工作力度。一是借助现有x市的智能监控(审核)系统,按照智能监控(审核)规则、指标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二是根据区市统一的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业务规范,开展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机制,推动智能监管。
(三)完善协议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自查自检。成立了xx县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协议内容,与辖区所有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协议内容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预留金返还中予以体现。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严格履行医保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引入第三方力量,扎实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行。
五、优化医保服务,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
(一)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一网通办”,“网上办”“掌上办”办结率。
(二)提升异地就医结算率。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贯彻落实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
(三)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推动医疗保障经办县、乡(镇)、村级全覆盖,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经办行风建设。实施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强化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五)推进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
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篇二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险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医保局党建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组织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对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基金监管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全市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医疗保险协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政策性、法规性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各级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政策。负责对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标准,协调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和经济性评价。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药品采购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深化医疗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经办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由编办另行确定。
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篇三
2021年上半年,太和县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管理服务为抓手,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确保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医药机构骗保行为。
1、加大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的查处
截至目前媒体报道的4家涉事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北区、东方医院、和美医院、普济中医院)2020年度涉嫌欺诈骗保病历420份已移交公安机关,涉及骗保金额159.72万元,一般违规金额599.69万元,合计759.41万元,已追回674.39万元,剩余85.02万元已移送法院起诉。已解除四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关系,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罚款5000元;对14名涉事医生分别作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取消医保医师协议资格的处罚。市委核查太和县2019年4月份以来涉嫌欺诈骗保病历经公安调查后,核实3757例,金额1081.61万,涉及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市医保局认定一般违规金额2649.64万。拟对涉嫌欺诈骗保的给予5倍罚款,一般违规追回资金的处罚。
根据市委核查组反馈意见,拟对两家医院(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依法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吊销执业资格;目前五院已解除。拟对三家医院(爱民医院、康明眼科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年。对涉嫌骗保的63名医师(其中,8人未签署医保医师协议)视情节给予扣分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截至2021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已对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立案调查,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60.9万元,采取强制措施58人,其中已移送审查起诉43人。县纪委监委对骗保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留置5人、药商1人,其中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2、开展县内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2021年3月——4月,联合市监局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对县域内16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8家定点药店约谈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医保刷卡1个月,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多问题的44家定点药店单独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3、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新设立“太和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配齐监管人员18人;在3家医共体牵头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皖北医院】设立联络室并派驻6名联络员,加强对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配备镇、村医保监督员、信息员351名,主要负责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聘请第一批医保社会监督员20名,接受社会监督;组建太和县首批医疗保障专家库人员150名,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技术监管。开发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诊疗行为、违规预警和基金使用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事中”监管,形成闭环管理。目前已完成5家公立医院的系统接口联调工作,自4月21日正式上线以来,智能审核系统提醒疑似问题230条;组建视频监管系统,实时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38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民营医院的视频监控建设,初步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视频监控与县政府视频共享交换平台系统的对接。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出台完善相关制度23项,从制度层面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县政府出台《太和县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基金监管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太和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委监委、医保、公安、卫健、市监等多部门监管合力。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欺诈骗保案件移交、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重大案情审理议事等相关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和送《条例》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四进”活动,制作普法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短片和欺诈骗保情景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片20余个,向群众发放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手册2万份、宣传彩页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60张,张贴宣传海报300张,开展医保政策文艺演出8场次,组织医保政策宣讲18场次,积极营造《条例》和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二)严格基金征缴管理,不断提高基金运行规范高效。
截止2月底(征缴期截止到2月28日),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1533507人,参保收入131881.602万元;截止4月底,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参保人数63774人,共征缴7895.19万元。
1、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补偿发生37429.72万元,其中:大病保险基金支出3648.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781.22万元(其中:因病住院补偿25211.14万元;普通门诊统筹补偿3981.31万元;大额门诊补偿21.88万元;住院分娩补偿242.72万元;意外伤害补偿537.6万元;慢性病补偿3685.03万元;日间病房101.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1481285人次(其中:因病住院补偿48079人次;普通门诊统筹补偿1296737人次;大额门诊补偿151人次;住院分娩补偿3034人次;意外伤害补偿1815人次;慢性病补偿130344人次;日间病房1125人次)。城乡居民乡镇及民营医院实际报销比例78.43%;县级医院实际报销比例66.14%,县外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48.29%,综合报销比率59.54%。
与2019年同期相比(因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就诊率明显降低,无可比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人次下降709397人次,降幅为32.38%;基金支付下降5106.1万元,降幅为12%;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2、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职工医保基金共支出5454.48万元。其中:住院2975人次,总费用3494.51万元,基金支付2604.75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263.13万元);门诊慢病7255人次,总费用478.17万元,基金支付404.79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127.14万元);普通门诊35960人次,总费用580.89万元,基金支付537.62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532.67万元);药店刷卡215263人次,总费用1674.23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672.67万元;生育住院238人次,医疗总费用96.03万元,基金支付234.66万元(其中生育津贴支付144.79万元)。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各项医保改革政策的落地见效。
1、提前谋划,积极推进我县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奠定坚实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两定管理办法”,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定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经办服务和协议管理职责,认真开展我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评估和服务协议签订。
3、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拨付,助力推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拨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10096.76万元,确保我县群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4、落实国家、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在我县的落地实施,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国家集采和省谈判的药品、高值耗材,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惠及广大患者。
5、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不断扩大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基础上,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dip付费培训,为推进dip付费方式改革奠定基础。
(四)以“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继续深化行风教育。坚持“惠民、利民、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担当意识,不断增强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格落实经办事项。严格遵循“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工作制、延时服务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
3、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依托阜阳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行医保“不见面”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掌上办医保”;实行“一窗式”办理、设置“潮汐服务台”等方式,极大缩短参保群众的现场办事等待时间;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容缺办”“邮件办”等办理方式减少群众跑腿。
4、推动经办业务下沉。为就近方便服务参保群众,特别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贴心、主动服务,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村(社区)或医药机构设立“医保代办点”或“医保驿站”,探索部分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到基层,实现医保业务“手把手,教您做”“心贴心,帮您办”。
5、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实现服务事项、政策依据、环节流程、服务主体等评价全覆盖,完善“好差评”评价结果的数据处理、问题整改、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
(五)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打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医保干部队伍。
局党组把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摆上突出位置。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全局党员干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密切联系本岗位,结合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切实做到“三量一树”,即减存量、大起底,遏增量、刹歪风,控变量、严机制,树新风正气的新形象,努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打造太和医保的新形象。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持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保治理和服务能力。抓住行风建设的“牛鼻子”,进一步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一站式”即时结算;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规范化、流程化,努力提升服务效率;协调数据局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大阜阳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进一步将医保服务推向信息化。
2、继续围绕dip付费方式改革,积极做好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确保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取得实效。
3、按照市级“两定”经办规程,完善评估小组,严格履行评估程序,协助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评估和服务协议签订。
4、实施国家集采药品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畅通结算流程,提高支付效率。
5、建立医保基金大额支出回访制度,对日常报销工作中存在的疑点、大额费用票据、慢性病超常规频次就诊和超常规数量用药等问题,建立台账,开展患者回访
6、综合利用各种手段,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7、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进一步改进筹资办法、拓宽缴费渠道,方便群众参保,不断提升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
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篇四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基金监管和法规科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审核汇总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承担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省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市直和中央、省驻潮单位医疗保障改革有关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
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篇五
2021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59”总体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参保缴费和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171015人,参保人数165479人,参保率为96.76%,个人缴费2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参保居民每人550元(其中中央330元,省、县各110元),每人年筹资800元,合计基金总收入约14027.67万元,基金支出13636.31万元;职工医保参保11499人(其中:在职职工7674人、退休人员3825人),基金收入4549.5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375.61万元、个人账户2173.93万元),支出4076.1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461.80万元,个人账户1614.33万元),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二、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为做好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着眼医保基金守护者、人民群众服务者的角色定位,多次召开班子会认真学习研究上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吃透上级政策、科学研判形势,做到既保障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又保障医保基金支出可控,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疫情防控提供“金后盾”。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审核开通发热门诊、发热病区,及时拨付预付金,为医疗机构吃下“定心丸”。开通**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发热病区,及时拨付医保预付金600万元(**县医院400万元、**县中医院200万元)。三是简化医保经办程序,引导业务网上办理,为人民群众带来“长处方”。起草了《致全县参保人员的一封信》,通过减化医保备案手续、全面使用网上办公系统、推迟费用申报等多种举措方便群众,宣传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理、电话办理等,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通过放宽门诊携药量,解决慢特病患者外出拿药不便的问题;通过延长参保登记和缴费期限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四是落实定点药店实行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和流行病学问询制度,为抗击疫情织密“防护网”。五是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征政策,为参保企业送去“及时雨”。共减征企业96个,减免金额145.25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的支持了我县企业复工复产。
三、扎实推进民生福祉工程
(一)加大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出台《**县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政府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完成全县贫困人员、低保对象信息录入工作,将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录入全市“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平台,2021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为13867人次,医疗总费用386.34万元,医保报销346.1万元;住院6637人次,医疗总费用683.80万元,基本医保报销443.7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74.70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1.08万元,兜底保障报销314.6万元。
(二)持续完善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认定和用药报销工作。患有“两病”的参保居民可以到县医院、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认定后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两病”用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600元(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截止目前,我县共认定“两病”患者1051人,其中糖尿病422人,高血压629人。全面开通异地就医网上备案,进一步为群众就医提供便利。
四、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收支平衡
根据《**县2021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强化控费措施的意见》的要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的增收节支方面多措并举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注意防范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平稳。
(一)全力做好扩面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和下乡宣传活动,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方面的宣传。制定《**县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率96.7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二)严格落实控费方案。制定了《2021年度住院费用总额控费预算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每月核算,及时拨付,按季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和财务清算,基金运行平稳。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力度,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和存量问题回头看活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保证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对赵县仁济医院开展全面核查。通过现场核查、查看仪器设备资质和使用、调取医院医保结算数据、抽取疑点病历的方式,发现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开展诊疗服务、多收费用、串换项目收费、高套收费等问题,统计违法违规金额4616368.24元,及时上报市医保局。
(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基金运行分析。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每季度对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从预算执行、参保扩面、控费管理、基金安全等方面,重点分析控费措施的执行情况,形成基金运行分析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做好医保扶贫,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高度重视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和2019年国考反馈问题、中办国办反馈共性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
(一)根据县“普查整改、问题清零”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清单,医保局共涉及问题391人,反馈问题主要是本人或村里反映为长期慢性病但没有办理慢性病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医,派专人逐人入户核实,做到人人见面,不拉一户、不漏一人。专项行动共入户核实391人,其中核实已有慢性病证的21人;患有慢病、符合条件,集中办理慢性病证98人;不符合条件和不需要办理的272人,全部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二)针对2019年国考反馈问题整改调研发现慢性病政策宣传不到位,慢性病鉴定、证件办理不及时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和党员下社区活动,医保局组织党员干部、业务骨干和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农村社区等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并利用“普查整改、问题清零”入户核实机会,对部分特殊群体采用上门入户进行政策讲解;二是简化慢性病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放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和特殊病认定标准,简化认定流程,放宽申报病种数量,随来随受理,做到慢病鉴定不出月,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确保贫困人口慢性病待遇落到实处。
(三)医保扶贫政策全部落实到位。(1)**县2021年贫困人口2442人全部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财政资助,参保缴费全覆盖。(2)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贫困人口“一站式”报销窗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3)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取消起付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50%,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4)符合脱贫不脱政策人员共计2442人,全部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救助待遇。
六、扎实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工作
在巩固第一批25种药品和“两病”用药集中招采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两病”用药集中采购工作。第二批集中采购共32种中选药品,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平均降价幅度72.81%。此次采购鼓励民营医院和药房积极参与,4月1日零时起,中选药品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年采购量约为77.9万支/片,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77.3万元。
七、做好分包小区创城工作
按照县“双创一提”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对标《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健全提升公益广告档次,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今年共更新公益广告24块、120平方米,组织公益活动80余人次,为我县创城工作添砖加瓦。
八、完成医保局新址搬迁
2021年11月以前,医保局一直分三地办公(局机关在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107国道锦绣花园西侧、职工医保在社保局),职工工作、群众办事非常不便,群众满意度较低。2021年12月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县医疗保障局整体搬迁至育才街6号(原疾控中心办公楼),解决了办公场地问题,实现了人、财、物统一管理和集中办公。新办公楼布局合理,装饰节俭而不俗,一楼是医保业务经办大厅,二楼是机关办公区,后院设有职工活动室和机关食堂,彻底改变了以往办公拥挤、狭窄的状况,改善了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
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篇六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制定完善监管流程,提升监管队伍依法执政水平,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党建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新的一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六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更加便捷”的医保改革发展要求,贯彻落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全面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公共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突出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突出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打击欺诈骗保,突出提升医疗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深刻领会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融入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模范机关创建为主线,聚焦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行动这一重点任务,强化思想引领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增强作风纪律约束力,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巩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省以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部署,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上解、结算等。做好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员参保工作, 确保应保尽保。
三、健全完善待遇保障体系,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意见》,结合全市**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提高到不低于**元。提高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待遇水平,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根据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需求,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全市门诊慢性病政策。按照省局统一安排,推进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和改革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健全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发展和完善补 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险,探索开展商业健康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强化与民政、卫生健康、 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建立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救助机制, 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增强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巩固和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 保障管理制度。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制定完善监管流程,提升监管队伍依法执政水平,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试点。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健全医保违规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和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利用省医保局**基金监管数字化平台,对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精准定位、精准打击。按照省医保局统一规范,建立医保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开展全市循环交叉检查,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年内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市级检查抽查占全市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情况。
五、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和指导, 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适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调整和公布全市综合服务类医 疗服务项目价格,梳理完善临床和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贯彻实施医药价格监测制度,建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价格监测工作机制,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的监测,实现对医药价格的常态化监管。对已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的公立医疗机构,
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严格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按照省局要求,积极推进医保药品目录省增补品种第二批消化调处工作。规范做好高值药品管理工作,对单独管理的高值药品明确范围、支付标准和使用流程。全面做好门诊、规定病种总额预算工作,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及药店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合理、有效地利用医药卫生资源。加推进医保诊疗项目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设施范围,配合省局制定统一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基准目录。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付费试点,年底前实现drg 实际付费工作。
七、加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加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建立线下采购重点监测、提醒、督办工作机制,开展医疗机构线下采购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纳入考核,确保药品网采率达到95%以上。组织和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和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资金提前预付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确保落地见效。加强与**市之间沟通、联动,强化***招采联盟的凝聚力,健全联盟采购工作机制。立足医疗保障职能,积极为我市医药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绿色服务,实现药企、医疗机构和参保患者的共赢。按照省局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工作。
八、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攻坚突破,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持续深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月底前实现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持续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确保减无可减、降无可降。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省内及跨省通办。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管理平台功能,**前实现全市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就医购药 “一卡一码通行”全覆盖,实现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及跨省联网结算,各区至少**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慢性病省内联网结算。继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联网范围,**底前实现乡镇级医疗机构市内联网全覆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院端窗口服务,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法规执行水平。持续创新基层医保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让人民群众就地就近便捷办理医保业务。
九、提升医保治理效能,夯实医保工作基础
根据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基本建成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并通过省医局评估验收,实现医保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达标。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推动全市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应用。加强信息日常运维管理,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反馈问题的处理流程,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及时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加强数据使用管理,保障信息网络安全。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与市域治理指挥中心的数据对接,规范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信息保障。坚守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不发生舆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方面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及时释疑解惑。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推进“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机关建设,积极参加省局培训提升班,持续推进全员练兵,开展业务“我来讲”系列授课培训活动,实施全体干部职工应知应会考核。将第三方派驻人员纳入管理、融入服务、接受监督。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统筹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八种本领” 和“七个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医保铁军。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年休假、因私出国、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干部兼职等方面规定,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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