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的过程,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式,从而提高自己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个明确的总结目标,明确要表达的主题和重点。下面是一些来自优秀学子的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借鉴吧。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一
清明时节,正是人们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的日子。“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四月初,又是一个清明节,在这样一个令人悲哀的日子里,学校组织我们初二年级的所有团员,到济宁市烈士陵园扫墓,悼念先烈。
太阳在东方的天空中,放射出温和的光芒,在朝阳中,我们全体同学向着陵园的方向出发了。在路上同学们都是有说有笑,但是走到陵园门口,我们这轻松的心情突然变得非常沉重。在这里长眠着数百位烈士。进入烈士陵园,洁白的墙壁上,铿锵有力地刻着: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在这面墙前,哀乐在耳边鸣奏,我们所有同学都站在一起,哀悼烈士。听着烈士的壮烈事迹,我的心里难以平静,仿佛置身于枪林弹雨的激烈战斗中,我看到了那些烈士不顾生死,冲锋陷阵的身影,听到了他们愤怒的吼声,他们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是为了夺取人民的解放。他们把热血洒在这片土地上,用多少生命和热血换来了今天这和平幸福的生活,和这繁荣富强的国家。接着,各班分散开来向烈士献花,轻轻走过每一个英雄的墓碑,把手中的小白花,郑重的放在烈士的墓前,深情的鞠躬。我仿佛感受到了他们就在我的身旁,我就想在聆听他们的讲述,讲述他们的激烈战斗,感受到了他们那坚贞不屈,英勇顽强的抗争精神。
那个战乱的时代,培养出了不怕牺牲,英勇无畏的烈士们,这些烈士虽然在地下长眠,但是,他们的精神却永世长存。在现在这样一个安宁祥和的年代里,我们能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将烈士们的精神发扬光大,不怕艰险,勇往直前,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成为国家的栋梁。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富强,为了中国的昌盛而时刻奋斗着。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二
(一)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居)”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治好违法。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
(四)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上级部门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三
针对清明期间集中上坟祭祖,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实际,遂宁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3月30日,召开了全市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了春节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对清明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和五一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月25日在船山区组织开展了贴近实战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演练,部分区县、乡镇领导共300多人观摩了演练全过程,增强了指挥员的组织能力和一线消防队员的处置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在媒体以公益广告、游动字幕、天气预报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倡导文明、生态祭祖;气象部门以手机短信、简报的形式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各乡镇、村社、街道在重点路口悬挂防火横幅,张贴警示标语,设置防火碑(牌),安排宣传车在各村和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利用早、中、晚三个时段在村村通广播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对痴、呆、傻等低智人群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对坟头、林地交界等易引发火灾地段的杂草进行了集中清理,在坟区集中设置祭祀烧纸区、鞭炮燃放点,配备灭火工具;在重点林区设置瞭望哨,安排防火队员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在进山入林口、森林公园门口设火源收缴点,建立进山入林登记联系制度,对进山上坟祭祖的人员,发给割除坟前杂草的镰刀,详细登记姓名、手机号、车牌号等。各村值班人员和护林员加强山林巡查,增加巡查次数,对重点林区重点设防、死看死守,及时排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责任不脱节、防控无漏缺。
加强防火督查。市、县(区)分别派出防火督查组对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密集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带班领导及护林人员在岗、防火制度健全、防火责任落实、防火物资储备以及重点林区看管等情况,促进防火责任在基层的落实。
加强值班处置。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各级防火机构、森林公安、乡镇和街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指挥信息畅通。遂宁市防火办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因责任人脱岗、漏岗或对火情瞒报、迟报而引发较大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四
清明是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清明祭祀活动的习俗。镇党委政府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现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镇政府制发了胥府发〔20xx〕25号文件,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要求各村(社区)负责人高度重视,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镇党委政府开展清明节安全检查,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林区等重点安全生产区域、环节、部位进行了重点抽查。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因清明节又是我镇“春台会”,期间客流、货流量大幅增长,针对这一情况,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我镇节日期间秩序的畅通有序。
2、烟花爆竹安全。节日期间,对我镇的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3、消防安全。各村(社区)加强了各自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巡查,加大了对村民的防火安全宣传,并要求加强在祭祀活动期间,对林区的巡查。
三、安排值班,保证信息灵通节日期间,镇党委政府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了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灵通,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节日安全。
四、全面总结清明节后,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了总结,对在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表扬,对做得差的进行了批评指正。20xx年清明节期间,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和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我镇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节日安全。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五
按照西安委办发〔20xx〕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西政办发〔20xx〕65号《关于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再次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道路交通专项检查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结合“铁拳执法”专项行动,在全镇辖区内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六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
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绿色的松桃、生态文明的松桃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松桃县第二中学。
20xx年4月2日。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七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同学们在跟随家人祭祀先人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
温馨提示:
一、《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
2.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并可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
2.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的。
四、《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全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安全。结合实际,我乡认真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周密,确保安全大检查有序进行。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3月31日,乡政府组织召开了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对清明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为确保清明期间我乡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乡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和宣传声势。
(二)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重点区域(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消防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协调增设场镇消防栓,消除安全隐患。
(三)森林防火安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包片领导人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清明节期间,我乡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我乡认真组织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的活动,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文明祭祀等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期的监管巡查,对林区道路及墓区周围等重点地段严格看守。
三、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我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清明节期间坚决落实日报告制度,确保安全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20xx年清明节期间,通过与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节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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