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的过程中,我们要客观冷静地分析自己,不偏不倚地看待自己的表现。清晰的思路和逻辑框架是写好总结的关键,需要有一个清晰的思维导图或提纲进行引导。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企业工作制度篇一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企业工作制度篇二
1、电话铃声响两声后,必须接听电话;铃响五声后,应向来电人道歉。
2、接到电话,首先应该问好,报公司名称“您好,天竺工坊”。
3、打电话过程中应该经常使用基本的礼貌语言。
4、接打电话过程中,应保持笑容,声音要自然清晰,音量最好较普通聊天时稍大,能够让对方听清楚你所讲的内容。
5、电话旁先备妥电话记录本,左手拿听筒,右手准备记录。
6、清楚的记录每一个咨询者的姓名、咨询内容、是哪个地方的人、为什么要咨询。
7、重复一遍电话内容中的重要内容,以检查记录是否有错,例如:电话号码、姓名、联系地址、咨询事项等。
8、在咨询完毕后,礼貌道别,确认对方先挂掉电话后,自己才能挂断电话。
9、负责咨询服务的人员应该清楚的了解公司批发和加盟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以便清楚的回答客户所提出的问题。
10、若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记录下来请上级领导指示,处理。
11、咨询服务最重要的一点是准确的登记电话记录,以方便回访。
12、接转电话,应告知对方姓名、大概事项。
13、下班时,将传真设置为自动接收状态。
企业工作制度篇三
3.接待展厅来访客户,初步了解客户需求。
4.根据客户需求,将客户引导至相应部门/个人。
5.记录销售顾问组织客户进行试乘试驾的信息。
6.对销售部员工的考勤签到和外出去向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和记录。
7.提供文件录入、打印、复印等行政服务。
企业工作制度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1、综合协调。
1、2搞好信息服务工作,为公司领导制订生产经营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相关信息;。
1、3负责组织、承办公司有关会议,并形成和发布会议纪要;。
1、5负责汇总、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
1、6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公文处理。
2、1负责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签阅、办理和归档;。
2、2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文件的起草、制文和发文;。
2、3负责公司内外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
3、档案管理。
3、1负责公司行政档案的管理,做好立卷、归档、分类、保管和保密工作;。
3、2负责公司执照、印章的管理,严格使用程序和手续。
4、后勤服务。
4、1负责公司通讯设施的管理和通讯费用的结算;。
4、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和发放;。
4、3负责公司报刊、资料的征订和信函的发送;。
4、4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调度,维修和安全工作;。
4、5负责公司总部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4、6负责领导和总部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4、7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企业工作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发〔__〕_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第十一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保密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工作制度篇六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企业工作制度篇七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企业工作制度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作文。
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第六章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五)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日。
企业工作制度篇九
1、有关餐饮加盟企业人员调度、评估事项之处理,有关本餐饮加盟网人事运作制度建立与修订。
2、餐饮加盟企业员工任免迁调考勤、考绩、奖惩、退休及抚恤办理事项。
3、餐饮企业人事资料建立、更新(含对保及雇用契约)事项。
4、员工出勤、公差、请休假管理事项,各项保险业务办理事项。
5、餐饮加盟企业各项制度、核决限及各种员会章程拟定事项,餐饮加盟企业人员召募应征事项等之处理。
6、工作检讨计划、人员盘点,人力计划编订事项(依25日人员盘点资料),员工薪资核算。
7、餐饮加盟企业组织职责之规划及修订。
8、薪资奖金办法拟定,各项福利措施之拟定事项。
9、员工薪给办法拟定事项。
10、餐饮加盟企业各级人员升级之资格评审规划推动人员出勤状况,餐饮加盟网人力发展之规划与推动。
企业工作制度篇十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工作程序,增强卫生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我局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向社会郑重推出服务承诺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态度和蔼,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使用服务禁语;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做到解释“一次清、一口清”,一般事项书面资料审查齐全、合格的,即于25分钟之内办结;承诺件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大型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经审查符合办证基础条件的,先予以“同意筹建”。
2、医务人员拒绝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拒绝接受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的利益。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执法时提倡运用文明用语,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禁止故意刁难,索贿受贿等;执法公正、合理,处罚公平、公开,每季度对行政罚款案件进行公示。
3、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财政及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收费,不私设收费项目;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4、严格医护人员资格证、职称评审资格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5、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凡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7天内把调查结果通报举报投诉人,一般在30天内结案,如违法情节严重的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保证在30分钟内做好出发准备;陆地区域内1.5小时内到达,通航海岛6小时内赶到现场,非工作时间延缓半小时。
对责任人违反承诺内容和工作要求,在履行公务活动中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甚至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直至撤职、辞退处理。
广大群众或单位如发现有违诺情况,可直接到局纪委投诉,一般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每拖延1天,向投诉者赔偿人民币10元;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的,由局纪委负责作出解释。局纪委投诉电话:,地址:。
企业工作制度篇十一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向大会作行政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基层建设工作以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全面完成了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公司连续第三年荣获处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位代表,xx年我们大家一起经历和见证了公司成长和壮大的历程。
一年多来,面对诸多困难,我们的干部职工充分发扬了迎难而上、不屈不挠的拼搏精神,心系企业、甘作奉献的敬业精神,勇于探索、敢于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奋发忘我的工作热情,克服了技术人员少、设备配套不足,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短缺等不利因素,保证了公司安全高效有序发展。同时,新组建了三个车间,公司综合实力得到提升,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据统计,xx年公司共,比上年增加,全年实现收入万元,成本支出万元,比上年减少%,上缴利润万元,超交利润万元,完成年度计划指标的%。
在此,我代表公司领导班子,向全体代表和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公司发展壮大付出辛勤劳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支持我们工作的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回顾过去的一年,主要工作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业绩斐然,可圈可点。
一、加强组织协调。
确保作业生产的连续性,生产组织方面,公司严密组织,层次分明,秩序井然,信息通畅,指挥得力。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资产等生产人员每天坚持巡回跑现场,加大夜间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后,当场能整改的就当场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停工整改,与相关部门协调及时解决。各车间都能采取科学有效的组织方式,提高作业时效。另外是认真开好每天的生产会,各车间在汇报生产进度的同时,把遇到的生产问题一并讲出来,这样,公司不仅能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同时有针对性地安排第二天的工作,保证了生产的连续性。
二、加强了精细化管理。
确保各项经营措施的可操作性。今年以来,我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经营手段,创新管理方式,向管理要效益。首先,我们将总公司下达的利润指标和成本指标分解到每个车间,同时把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纳入考核范围,突出效益指标考核,激发了全员创效的积极性。其次,每月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对各车间上个月完成利润的多少、成本节超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问题进行综合评定和认真分析,逐项找原因、查不足、定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下个月的主攻方向和工作目标。第三,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预算管理与经营过程紧密结合。对原料实行动态管理,对材料消耗实行量化管理,对修理费实行定额管理,将成本控制情况与效益工资挂钩,节奖超罚。第四,狠抓车间成本核算工作,首先是公司和车间均建立《成本核算明细台帐》。其次是公司要求车间以各班组为核算单元,把成本化整为零,使每个支出环节更加明了,增强了成本的可控性。
企业工作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的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发〔__〕_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的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的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的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的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的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的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的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的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的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的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的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的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的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的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第十一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的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保密的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工作制度篇十三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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