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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疫情协查通报篇一
暂住武进区雪堰镇漕桥的安徽人王女士最近有些郁闷,在送女儿上学的路上,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她被一条大黄狗撞倒,造成锁骨骨折,花去医药费近3万元。虽然监控探头拍下了车祸发生的整个过程,但肇事方的特殊身份让交警部门颇感头疼。王女士说,这条大狗肇事后飞快奔入一街巷,估计狗主人的家就在附近。为了尽快破案,武进区交警大队雪堰中队印制了上百份协查通报,广泛征集破案线索。
9月12日,王女士带着伤痛从安徽省枞阳县人民医院出院,回到位于漕桥的暂住地,此后一直在家养病。昨天,她向记者讲述了事故的经过。9月2日清晨6时许,王女士开电动自行车送8岁的女儿去漕桥小学上学,离家200多米后,她突然看到另一个上学孩子脖子上的红领巾,顿时想起把女儿的红领巾忘在家里了,于是掉转车头回家。哪知,开出不到5米,王女士就看到街对面冲出一条大狗。“就是那种大草狗,土黄色的,很凶地朝我冲过来!”王女士赶紧刹车,但已来不及了,大狗一头撞上了前车轮,因为冲击力太大,电动自行车失控,母女双双摔倒。“当时我就昏过去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醒,醒过来时,我的一条腿还压在车子下面。”王女士拼命挣扎着拉出了腿,又忍着剧痛摸到女儿,看到女儿因为惊吓过度,双眼含泪,话都说不出,她非常心疼。此后,在两位热心老人的帮助下,王女士和女儿被送回了家。到家后,王女士本以为她和女儿一样,只是一些擦伤和软组织挫伤,但其婆婆很快发现,她的锁骨异常凸起。于是,王女士被送入漕桥卫生院,初步检查为锁骨骨折。由于在常州治疗费用较高,第二天,王女士就被送回安徽老家,花近3万元做了手术。
王女士说,9月3日,其婆婆曾到雪堰派出所报案。9月13日,她回常后的第二天,立即到雪堰交警中队报了案。9月15日,交警中队向社会发出上百份协查通报。记者看到,协查通报上称:“20xx年9月2日,6点47分左右,在漕桥好易购超市门口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狗相撞的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狗离开现场。请知情者与雪堰交警中队联系。联系人……”记者就此与漕桥交警中队核实,一名冯警官表示案件正在侦破中。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从王女士所说来看,大狗突然快速横穿马路,造成她无法避让被撞倒受伤,那么,狗主人应当负全责。即《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所规定的,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但是,如果大狗是流浪狗,没有主人,那么就无法认定由谁来担责。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钟楼法院曾判决过一起类似案件。市民孔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的路上,突然从绿化带里蹿出一条狗,一下撞到她的车前轮,孔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交警赶来后,认定狗主人担全责,但双方没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孔女士将狗主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狗主人赔偿孔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975.91元。
安徽疫情协查通报篇二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关安徽交通肇事协查通报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黄狗“肇事逃逸” 交警发协查通报
暂住武进区雪堰镇漕桥的安徽人王女士最近有些郁闷,在送女儿上学的路上,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她被一条大黄狗撞倒,造成锁骨骨折,花去医药费近3万元。虽然监控探头拍下了车祸发生的整个过程,但肇事方的特殊身份让交警部门颇感头疼。王女士说,这条大狗肇事后飞快奔入一街巷,估计狗主人的家就在附近。为了尽快破案,武进区交警大队雪堰中队印制了上百份协查通报,广泛征集破案线索。
9月12日,王女士带着伤痛从安徽省枞阳县人民医院出院,回到位于漕桥的暂住地,此后一直在家养病。昨天,她向记者讲述了事故的经过。9月2日清晨6时许,王女士开电动自行车送8岁的女儿去漕桥小学上学,离家200多米后,她突然看到另一个上学孩子脖子上的红领巾,顿时想起把女儿的红领巾忘在家里了,于是掉转车头回家。哪知,开出不到5米,王女士就看到街对面冲出一条大狗。“就是那种大草狗,土黄色的,很凶地朝我冲过来!”王女士赶紧刹车,但已来不及了,大狗一头撞上了前车轮,因为冲击力太大,电动自行车失控,母女双双摔倒。“当时我就昏过去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醒,醒过来时,我的一条腿还压在车子下面。”王女士拼命挣扎着拉出了腿,又忍着剧痛摸到女儿,看到女儿因为惊吓过度,双眼含泪,话都说不出,她非常心疼。此后,在两位热心老人的帮助下,王女士和女儿被送回了家。到家后,王女士本以为她和女儿一样,只是一些擦伤和软组织挫伤,但其婆婆很快发现,她的锁骨异常凸起。于是,王女士被送入漕桥卫生院,初步检查为锁骨骨折。由于在常州治疗费用较高,第二天,王女士就被送回安徽老家,花近3万元做了手术。
王女士说,9月3日,其婆婆曾到雪堰派出所报案。9月13日,她回常后的第二天,立即到雪堰交警中队报了案。9月15日,交警中队向社会发出上百份协查通报。记者看到,协查通报上称:“20xx年9月2日,6点47分左右,在漕桥好易购超市门口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狗相撞的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狗离开现场。请知情者与雪堰交警中队联系。联系人……”记者就此与漕桥交警中队核实,一名冯警官表示案件正在侦破中。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从王女士所说来看,大狗突然快速横穿马路,造成她无法避让被撞倒受伤,那么,狗主人应当负全责。即《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所规定的,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但是,如果大狗是流浪狗,没有主人,那么就无法认定由谁来担责。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钟楼法院曾判决过一起类似案件。市民孔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的路上,突然从绿化带里蹿出一条狗,一下撞到她的车前轮,孔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交警赶来后,认定狗主人担全责,但双方没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孔女士将狗主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狗主人赔偿孔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975.91元。
安徽一90后少女无证驾驶撞死行人获刑
本想骑摩托车载同学玩耍,不料撞上路上行人致其死亡。近日,经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20xx年2月2日19时许,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金洪”牌二轮摩托车,载同学张某沿五河县小圩镇至申集镇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甄集村北段时,撞倒前方道路上推自行车同向行走的胡某,造成胡莫受伤,张某受伤。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而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安徽东至交警十小时成功侦破“11.21”交通肇事逃逸亡人案
11月21日,池州市东至县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肇事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东至交警大队快速反应,事故后十小时成功侦破,并将肇事驾驶人抓捕归案。这是自10月29日以来东至县所发生的第三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均已成功侦破。
凌晨5时许,事故中队报警电话急促地响起,有路人报警,称自己骑摩托车上班,在东至县香隅镇红岭桥高架下,看到一人躺在路边,身体被碾压,已无法辨认。“警情就是命令”!东至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往事发地点,搜集现场第一手证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公路右侧躺着一位男老人,身体有明显车辆碾压痕迹,已完全没有生命特征。发现在死者倒地的周围散落有若干的灯罩等碎片,现场没有肇事车辆。通过对现场细致勘察和走访调查,初步认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东至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预案,迅速成立“11.21”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也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点,指导、协调案件的侦办工作。确定死者吴某,男、75岁,东至县香隅人。
通过专案组历经十个小时的调查、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了赣gp*3号重型货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联系了车辆驾驶汪某(男、41岁、东至尧渡人),查验车辆时,民警发现该车尾部安装了崭新的后尾灯。在法律的震慑和民警的心理攻势下,汪某如实供述了其驾车发生事故及逃离现场的经过。
事发当日凌晨5时30分,天下着小雨,汪某驾车经过事故路段时,与迎面一辆货车会车时,发现在前方有行人,于是就向左驾方向避让,结果车右后侧部位将他刮倒,既紧张又恐惧的汪某犹豫了一会后,最终选择了逃避法律责任,开车离开了。在江西彭泽县卸货时发现右侧尾灯损坏,于是在返回途中在一家修理厂更换了新灯,将破损的旧尾灯带上车走了几公里后扔弃。
目前,警方带汪某已指认了现场,并已找回了被汪某丢弃的破损尾灯,与现场遗留物完全吻合。汪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东至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汪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并逃逸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正处进一步的侦办过程中。至此,东至交警历经十小时成功侦破“11.21”交通肇事逃逸亡人案。
汪某一失足成千古恨,此案不仅造成了吴某的意外离去和二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也将日后的民事赔偿及汪某两个孩子的生活、教育等经济费用重重地压在了汪某妻子的身上。
东至交警正告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抢救伤员,减低损害后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工作。任何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必将逃不过恢恢法网。
安徽疫情协查通报篇三
今年3月份以来,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手足口病疫情。截至5月1日24时,安徽阜阳累计报告手足口病3321例,其中22例死亡;有978例正在住院治疗,其中重症病例48人,病危10例;正在接受门诊治疗1209人;已治愈1112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当地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积极应对,采取了各种措施,全力救治患者,努力控制病死率,取得了初步成效。
手足口病是一种多年存在的传染病,在欧亚国家和地区均有发生。患者以婴幼儿为主,大多数病例症状轻微,主要表现为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等特征,多数患者可以自愈。少数病例可发生脑膜炎、脑炎、心肌炎和肺炎等重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大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临床症候群,以肠道病毒71型(ev71)和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的某些血清型最为常见。
今年发生在安徽阜阳的疫情由ev71感染引起,主要经粪口途径和接触传播,传染性强,潜伏期为2-7天,病程一般为7-10天。ev71感染引起重症的比例高于其他类型肠道病毒,重症患儿病死率较高。目前尚无疫苗和特效治疗药物。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欧亚国家和地区先后发生较大规模ev71感染流行。1998年,我国台湾地区曾发生大规模ev71疫情,报告病例129106例,其中重症405例,死亡78例。
今年以来,在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手足口病疫情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我国安徽以外部分省份的手足口病疫情较去年也有所上升。国内外资料显示,6-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发病高峰期。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的手足口病疫情还可能上升。
安徽阜阳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后,当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卫生工作者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紧急救治重症患儿。卫生部领导率队赴阜阳指导工作,并派出临床和疾病控制专家驻在当地指导临床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病因调查。4月2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引发本次疫情的病源为ev71。随即卫生部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通报疫情,并组织临床专家完善救治方案,加强重症病例的早期筛查,指定定点医院集中救治重症病例。当地卫生部门针对疫情防治需要,扩建儿科病房,紧急购置专门设备,提高救治能力,努力降低患儿病死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防治能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饮食饮水卫生监督;加强托幼机构的预防指导和检查;及时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指导全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卫生部已于4月底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加强重症病例临床救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众健康教育,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等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并印发了手足口病的诊疗和防控技术指南,并对儿科专家组织进行手足口病诊疗技术培训。针对当前疫情,卫生部决定把手足口病纳入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实行网络疫情信息直报。卫生部正在总结国内外手足口病防控和临床救治经验,组织开展流行病学、病原学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整治是预防感染的关键。对儿童要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勤晒衣被,避免接触患儿;孩子家长和老师接触儿童前也要洗手。托幼机构和家长发现可疑患儿,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可在家中治疗、休息,避免交叉感染。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手足口病是可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的。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xx年五月三日
安徽疫情协查通报篇四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目前缺乏有效治疗药物主要对症治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关安徽手足口病疫情通报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卫生部通报安徽省阜阳市发生手足口病疫情的情况
今年3月份以来,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手足口病疫情。截至5月1日24时,安徽阜阳累计报告手足口病3321例,其中22例死亡;有978例正在住院治疗,其中重症病例48人,病危10例;正在接受门诊治疗1209人;已治愈1112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当地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积极应对,采取了各种措施,全力救治患者,努力控制病死率,取得了初步成效。
手足口病是一种多年存在的传染病,在欧亚国家和地区均有发生。患者以婴幼儿为主,大多数病例症状轻微,主要表现为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等特征,多数患者可以自愈。少数病例可发生脑膜炎、脑炎、心肌炎和肺炎等重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大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临床症候群,以肠道病毒71型(ev71)和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的某些血清型最为常见。
今年发生在安徽阜阳的疫情由ev71感染引起,主要经粪口途径和接触传播,传染性强,潜伏期为2-7天,病程一般为7-10天。ev71感染引起重症的比例高于其他类型肠道病毒,重症患儿病死率较高。目前尚无疫苗和特效治疗药物。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欧亚国家和地区先后发生较大规模ev71感染流行。1998年,我国台湾地区曾发生大规模ev71疫情,报告病例129106例,其中重症405例,死亡78例。
今年以来,在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手足口病疫情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我国安徽以外部分省份的手足口病疫情较去年也有所上升。国内外资料显示,6-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发病高峰期。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的手足口病疫情还可能上升。
安徽阜阳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后,当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卫生工作者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紧急救治重症患儿。卫生部领导率队赴阜阳指导工作,并派出临床和疾病控制专家驻在当地指导临床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病因调查。4月2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引发本次疫情的病源为ev71。随即卫生部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通报疫情,并组织临床专家完善救治方案,加强重症病例的早期筛查,指定定点医院集中救治重症病例。当地卫生部门针对疫情防治需要,扩建儿科病房,紧急购置专门设备,提高救治能力,努力降低患儿病死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防治能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饮食饮水卫生监督;加强托幼机构的预防指导和检查;及时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指导全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卫生部已于4月底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加强重症病例临床救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众健康教育,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等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并印发了手足口病的诊疗和防控技术指南,并对儿科专家组织进行手足口病诊疗技术培训。针对当前疫情,卫生部决定把手足口病纳入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实行网络疫情信息直报。卫生部正在总结国内外手足口病防控和临床救治经验,组织开展流行病学、病原学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整治是预防感染的关键。对儿童要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勤晒衣被,避免接触患儿;孩子家长和老师接触儿童前也要洗手。托幼机构和家长发现可疑患儿,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可在家中治疗、休息,避免交叉感染。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手足口病是可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的。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xx年五月三日
安徽省卫计委通报传染病疫情 多发季节注意防护
3月21日,安徽省卫计委通报今年2月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当月,安徽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23770例。专家提醒,随着天气转暖,手足口病等已进入多发季节,市民要注意防护。
据统计,2月全省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等几类疾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223例,死亡17例。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斑疹伤寒等几类疾病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11547例,死亡2例。
安徽省卫计委专家提醒,手足口病、麻疹等传染病已逐渐进入多发季节,广大市民要勤洗手,多通风,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减少相关疾病的发生。
安徽手足口病疫情平稳 71天无死亡病例报告
省卫生厅7月21日通报安徽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 防治工作进展,目前全省疫情平稳,连续71天没有死亡病例报告。
截至7月20日24时,全省当日报告手足口病82例,其中住院病人53例,当日治愈出院61例,无危重症和死亡病例报告;全省累计报告20667例,治愈19943例,仍在住院治疗的病人259例。其中,阜阳市7月20日24小时报告19例,亳州市24小时报告10例,仍在住院治疗的病人分别有47例和27例。
7、8月份仍是手足口病的流行季节,我省卫生部门仍将坚持防控工作继续盯紧、抓实、不断巩固,防止疫情反弹的要求,继续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安徽疫情协查通报篇五
11月21日,池州市东至县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肇事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东至交警大队快速反应,事故后十小时成功侦破,并将肇事驾驶人抓捕归案。这是自10月29日以来东至县所发生的第三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均已成功侦破。
凌晨5时许,事故中队报警电话急促地响起,有路人报警,称自己骑摩托车上班,在东至县香隅镇红岭桥高架下,看到一人躺在路边,身体被碾压,已无法辨认。“警情就是命令”!东至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往事发地点,搜集现场第一手证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公路右侧躺着一位男老人,身体有明显车辆碾压痕迹,已完全没有生命特征。发现在死者倒地的周围散落有若干的灯罩等碎片,现场没有肇事车辆。通过对现场细致勘察和走访调查,初步认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东至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预案,迅速成立“11.21”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也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点,指导、协调案件的侦办工作。确定死者吴某,男、75岁,东至县香隅人。
通过专案组历经十个小时的调查、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了赣gp*3号重型货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联系了车辆驾驶汪某(男、41岁、东至尧渡人),查验车辆时,民警发现该车尾部安装了崭新的后尾灯。在法律的震慑和民警的心理攻势下,汪某如实供述了其驾车发生事故及逃离现场的经过。
事发当日凌晨5时30分,天下着小雨,汪某驾车经过事故路段时,与迎面一辆货车会车时,发现在前方有行人,于是就向左驾方向避让,结果车右后侧部位将他刮倒,既紧张又恐惧的汪某犹豫了一会后,最终选择了逃避法律责任,开车离开了。在江西彭泽县卸货时发现右侧尾灯损坏,于是在返回途中在一家修理厂更换了新灯,将破损的旧尾灯带上车走了几公里后扔弃。
目前,警方带汪某已指认了现场,并已找回了被汪某丢弃的破损尾灯,与现场遗留物完全吻合。汪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东至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汪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并逃逸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正处进一步的侦办过程中。至此,东至交警历经十小时成功侦破“11.21”交通肇事逃逸亡人案。
汪某一失足成千古恨,此案不仅造成了吴某的意外离去和二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也将日后的民事赔偿及汪某两个孩子的生活、教育等经济费用重重地压在了汪某妻子的身上。
东至交警正告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抢救伤员,减低损害后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工作。任何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必将逃不过恢恢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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