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国家安全反间谍法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反间谍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国防与国家是两个息息相关的词语。只有国防强盛,国家才能兴旺。
翻开历史的画卷,一幅幅画面历历在目。清朝的不平等条约有成千上万。这是为什么?是国防不强。世界上大大小小的国家几乎都想来侵略中国,瓜分中国。一八四一年,中英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广州合约》,从那以后,各个国家都想来侵吞中国,共签下了一千一百多条不平等条约。
翻开历史的第二页,这一页记载下了日本军队在南京的大屠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日本人开始猖狂屠杀。仅仅一星期的时间,就杀害了三十多万中国同胞。南京路上,血流成河、横尸遍地。这一页页、一个个画面留下了中国人的耻辱。这都是因为国防不强而付出的惨重代价。
再翻开历史的新画卷,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国防强大了,科技发展了,中国强盛了,世界上再也没有国家敢来侵略中国了。
回顾20__年的阅兵仪式:海陆空二百三十万雄兵。在海面上,一艘艘军用船只飞驰而过。一排连着一排,仿佛在海面上划过一条条白色的线,从远处看去,好像一条白银似的围巾从远方漂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一队队士兵迈着整齐地步伐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过。坦克、无人飞机、导弹……一样样新型武器展现在我们每个中国人的眼前,展现在全世界人民的眼前。再看天空,直升飞机、轰炸机、歼灭机……各种各样的飞机排着整齐的队伍飞向天空,那是多么的雄伟、多么的壮观、多么的惊天动地……
这一页页历史的画卷,这一个个事实的记载,充分说明了:国防强则国强。
国家安全反间谍法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反间谍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片上,一组组学生交通事故伤亡数字触目惊心,让人不寒而栗。先看数字报道:我国有中小学生1。8亿,近10年来,全国中小学生平均每年死亡人数为4万左右,其中死于交通、火灾、溺水、坠落等灾祸的为1。5万人,而20--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7625人。20--年全国因交通事故造成4199名中小学生死亡,9907人受伤,分别比上年增长5。4%和15。2%。目前,我国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绝对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交通事故死亡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当高,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趋势。而在我们身边,因为交通事故致学生伤亡的事例也不在少数,学生交通安全是摆在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话题。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否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提高孩童、学生的安全文化素质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普及到千家万户,驾驶摩托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就有学生在不懂交通规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车上路玩耍,这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当然,这与做家长的不负责任也有相当大的关系,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后悔,那已经是均可挽回的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农村是普遍现象,社会也应该切实承担起这个责任。
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识一般都在学校里获得,因此,学校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学校内在的教育因素,渗透交通安全教育。课堂教学是教育的主渠道,这并非是某个领导或教师决定的,这是规律。课堂教学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的环节蕴含着不少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等资源,教书与育人犹如形与影、光和热、密不可分。对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而言,课堂教学有其特殊的意义,为其它渠道所不能替代。因此,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在教学中,要不断转变观念,改变脱离实际单纯灌输的陈旧方法,坚持“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形式可采用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教学方法。“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你听你忘记了,你看你记住了,你做你学会了’,一句中国寓言,一条外国谚语,说的都是一个道理,实践出真知。我们以往的交通安全教育就是管得太多,放得太少,说教太多,实践太少。因此,学校要重视社会实践,勇于探索,不断求实创新。要积极开展“以实践为主的自主性教育”的活动,让学生通过身临其境来体验、感悟。如果认识的主体不能进入状态,那么体验将会大打折扣,还学生以主体地位,推动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感悟、自我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这才是实现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根本动力。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
国家安全反间谍法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反间谍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国家安全意识是指公民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方面所应具备的观念和总和,主要包括爱国主义精神、国家利益至上观念、法纪观念、敌情观念、保密观念、安全防范观念等。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意义,学习国家安全法的意义所在、违反国家安全法的行为以及如何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信息采集工作等知识。学习后,大家还现场交流了心得体会,牛腾所张还向大家说道:“请辖区广大居民在今后我们的市民学校中,积极向各个网格中宣传介绍《国家安全法》,增强社区居民的国家忧患意识、国家安全意识,让他们懂得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党员杨帆说:“此次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地确立了国家安全意识、敌情意识,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我们要坚决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坏人坏事做斗争。”
通过此次学习,国家安全是国民安全的根本保障,维护国家安全是保持一方净土的重要前提,维护国家安全,任重而道远,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为保障国家安全、构筑人民防线做出自己的努力。
开展《国家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我有以下的心得体会:
一是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学校中层干部完成一篇心得体会;
二是学校通过班会课组织学生开展以“学习国家安全法,弘扬爱国精神”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三是学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对国家安全知识进行了宣传。整个校园里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
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到了学校普法活动中去,增强了师生保卫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师生懂得了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并勇于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和犯罪分子作斗争。
国家安全反间谍法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反间谍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国防,是一门求生学问,也是国家的防务,为扞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
国防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服务于国家利益。丘吉尔有一句名言:“我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此言—语中的。国防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社会的发展。
现代国防又叫社会国防、大国防、全民国防,包括武装建设、国防体制、军事科技和工业、国防工程、军事交通通信、人力动员、国防教育、国防法规诸多方面,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从最高元首到每个公民,从军事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意识形态都与之密切相关。
现代国防以军事力量为核心,还包括有关的非军事力量;它重视国家的战争潜力,特别是战时的动员效率;它还是以经济和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的竞争。现代队伍是知识和科技密集的武装集团,强调质量建军胜过“人海战术”。和平时期国防的作用是威慑,要求不战而胜;战时国防的责任是实战,目标是胜利。
观看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2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国家安全反间谍法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反间谍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4月15日,同志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一、《反间谍法》的主要内容
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20__年11月1日第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_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简单地说,为敌方刺探消息的人称为“间谍”。
《反间谍法》是以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五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共四十条。对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面作出了比较完整的、具体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旧法)相比,《反间谍法》是以旧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一是将我国反间谍工作多年来坚持并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原则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规定了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二是反间谍工作除了依靠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外,还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的基础上,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三是将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需要采取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规定了:查验中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其整改或者指导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与间谍行为有关的工具、经费、场所、物资和其他财物,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赃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予以没收或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与刑法等有关法律进行衔接。在旧法的基础上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外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二、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反间谍法》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安全形势总体良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种各样的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的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我县是一个民族自治县,国境线长达147.083公里,处于禁毒防艾和反渗透的最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反间谍法》,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反间谍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是国家安全机关的神圣使命,也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国家安全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反间谍工作的力度。各单位、各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时刻警惕和防范间谍破坏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
全体公民要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提高警惕,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有把全社会动员起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组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这对于像我县一样,还没有设立国家安全机关的地方,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间谍行为,基于《反间谍法》规定的“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而且司法机关已经树立“一盘棋”思想,没有设立国家安全机关的地方,可以向当地的公安司法机关告发,再由当地公安司法机关转交有管辖权的国家安全机关办理。
四、依法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的五类行为。即: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如何惩治这五类间谍行为呢?《反间谍法》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8条至第18条)中,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作了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该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27条至第37条)中,明确了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拘留等行政处罚。对于实施间谍行为和涉案人员犯罪问题,只是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该法第27条第1款,只是规定了“……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如何惩治间谍行为和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该法没有作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并不是说,惩治间谍行为无法可依。这是因为:制定《反间谍法》时,已经与现行刑法等有关法律进行了衔接。除了要严格按照《反间谍法》的规定外,在程序上,还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在实体方面,要严格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量刑。
我国的现行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至第113条)中,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12个具体罪名: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司法机关在办理间谍犯罪案件时,要严格按照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这个犯罪标准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处以刑罚。通过惩治间谍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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