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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通告篇一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您注意冬季防火。请全体业主/住户和物业服务中心一起,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一、在使用家用电器时,请注意安全,不要违章用电,特别是不要私接电源电线,增加用电负荷,定时检查户内配电箱元器件使用状况。
二、请不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乱扔烟头,离开时请务必将烟头熄灭。
三、离开室内时,请务必关闭电源总开关,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如:空调、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四、为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封闭防火门,以免妨碍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五、如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装修现场需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等,确保装修期间和后期使用时的消防安全。
六、公共区域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大家安全的保障,请不要擅自取走使用。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遗失,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七、业主出租房屋应对承租人要加以用火安全的教育与安全提醒,并适时进行出租房的用火安全检察与督促,以防发生火灾。
八、如业主发现室内有火情、火苗的,应及时拨打119,或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九、请熟悉楼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如有紧急情况,切勿惊慌,请听从指挥,有序撤离。
十、如物业服务中心、社区、街道、消防部门举行消防演练,请积极配合参与,认真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若需要咨询和帮助,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x1或x1(24小时)。
物业服务中心。
防火通告篇二
春季是火灾高发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为预防火灾,相关部门会发布春节防火通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春节防火通告,供大家参考!
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防火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汲取沈阳“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市区销售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遵守燃放时间。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0x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2日(除夕)至2月l8日(农历正月十六)、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的早7时至晚10时。
二、扩大禁放区域。严禁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特别是严禁在高层建筑物周边、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点燃放。
三、限定燃放品种。严禁燃放两响炮、铁炮、拉炮、摔炮、砸炮、开天雷、礼花弹、土火箭、地老鼠等装药量大、敏感度高、危险性大的品种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带降落伞或金属丝的高空礼花类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
四、严格防范措施。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对重点建筑物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封堵存在火灾隐患的窗口、洞口,防止烟花蹿入引发火灾。要加强巡查值守,各重点单位、场所及高层建筑产权、物业管理单位要立即安排专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居民清理阳台、楼道杂物,设置禁放提示牌,提醒居民严禁燃放违禁爆竹。
五、查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xx年二月六日。
春季是火灾高发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为预防火灾,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教学馆、宿舍、实验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发夹、电磁炉、电暖宝等电热器具,必须做到“人走即切断电源”。
二、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使用高温高压设备的场所,要严禁烟火,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严禁违规作业。
三、进行生产、科研和实验,各种设备运行期间严禁无人看守,作业结束后,要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四、使用各种充电设施,必须远离易燃、可燃物品。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定并落实。
规章制度。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操作。
六、严禁在校园内烧荒、焚烧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焚烧信件等物品。
七、严禁使用带有加热、过滤、加氧设施的鱼缸养鱼。
八、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区域,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xx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xx大学公安处。
各村、各相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段天气干旱少雨,风高物燥,加上传统新春佳节将至,加之林区农村过节人员活动频繁,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用野外火行为陡增。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乡春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工作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各村、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亲自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物资储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应急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春节来临前,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做到宣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做到“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积极创新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方案,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取得防火实效。
三、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委会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组织野外巡逻队和护林员加强火险隐患排查和野外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对重点地段要实行专人重点看护,实行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山头责任制,确保万无一失。春节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禁止上坟燃放烟花爆竹。并在村级重要山头设立检查点,特别是对进入山区,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的防火检查,坚决杜绝火种进入山林,要重点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看护和监管,对林区痴、呆、聋、哑、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强化应急保障,提高森林防火应急能力。
各村委会要按照有火无火按有火准备,大火小火按大火扑救的要求,储备必要的扑火物资,落实好防扑火装备及工具。村级要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伍,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陈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启动。
应急预案。
主要负责人必须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指挥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委会、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领导带班和党员、组长值班制度,保证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岗在位,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并掌握扑救进展情况,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或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六、责任追究。
为了确保平安欢度祥和的新春佳节,在这特别防护期内,凡因工作不落实,相关制度不到位,扑救不及时,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年xx月xx日。
防火通告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就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20xx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
二、我市涉及森林资源分布的20个镇乡、街道(景区管委会)和景区为森林防火区。我市所有林地、景区及林缘100米内为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高火险区。
三、森林防火期内,镇(乡)人民政府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擅自吸烟、烧烤、野炊、烧纸、放炮、烧田边地角等野外用火,不得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
四、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市林业和旅游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五、对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有监护责任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法规、基本知识、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镇(乡)政府、国有林场及其它森林防火经营单位要有值(带)班领导,保证随时处置火情,护林人员、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和义务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报告。
七、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刑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违法和失职渎职责任。
特此公告。
20xx年1月1日。
防火通告篇四
根据《xx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规定,我市本年度森林防火期为x年10月1日~x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严禁在林缘农田地进行农事用火。对违反命令规定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由林业和城建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森林防火报警专线电话为:xxx。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30日。
防火通告篇五
您好!
冬季天干物燥,人们外出活动减少,是一年中最易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季节,为确保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燃气时,应将窗户尽量打开,以防燃气泄漏发生意外。停止使用煤气时,应关闭气体总阀。
2、定期检查电器、电线及连接燃气的胶管,发现损坏,请立即更换。
3、若发生火灾,要保持冷静,立即通知物业或报警,火警电话:119,并正确指示起火点。
4、外出、睡觉或突然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特别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具更应倍加注意。
5、不要用电器设备烘烤衣物。这种烘烤衣物的方式危险性很大,不但会造成衣物的损坏,而且在烘烤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若是临时烘烤衣物,一定要有人看管,以免遗忘而引发火灾。
6、防止气体泄漏。提示您在使用燃气时,一定要经常检查管道和阀门是否安全无漏气并保持室内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特别是在入睡之前,要确认气体阀门关闭。若发现漏气现象,要保持镇定,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切勿惊慌失措,不可开灯和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
7、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迎亲、乔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远离楼宇,选择室外安全地点,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
xx年xx月xx日。
防火通告篇六
各村(社区)、缥缈峰景区:
“清明”将至,上坟祭扫、旅游踏青等进入林区的人员明显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现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防火通告篇七
根据《xx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确定x年12月1日至x年6月15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其中x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吸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及其他非生产性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格管控农事生产性用火,确需在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进行农事生产性用火的,必须报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要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组织开展依法治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责任意识;要认真进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工作督促检查,全面落实预防和应急保障措施。各类森林防火管理人员、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及时上岗履职,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重点森林防火区域要增加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对无行为能力人要强化监管,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违规使用火种。各森林防火检查站(点)要依法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全县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实施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普及防火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安全意识。县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将启动问责。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30日。
防火通告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就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20xx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
二、我市涉及森林资源分布的20个镇乡、街道(景区管委会)和景区为森林防火区。我市所有林地、景区及林缘100米内为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高火险区。
三、森林防火期内,镇(乡)人民政府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擅自吸烟、烧烤、野炊、烧纸、放炮、烧田边地角等野外用火,不得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
四、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市林业和旅游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五、对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有监护责任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法规、基本知识、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镇(乡)政府、国有林场及其它森林防火经营单位要有值(带)班领导,保证随时处置火情,护林人员、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和义务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报告。
七、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刑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违法和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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