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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篇一
围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工作,安徽结合省情实际,推出四项有力举措,着力将文明城市打造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带动全省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一、制定创建行动规划。按照省委书记、省文明委主任王学军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抓住关键要素、明确目标任务的要求,在广泛调研、汇聚民意基础上,省文明委出台《文明城市创建行动纲领( 20xx-20xx年)》。《行动纲领》明确提出,把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按照价值引领、群众主体、问题导向、重心下移、注重细节、常态长效六项原则,紧紧围绕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公益活动七个关键要素,从正面达标、负面清单两个方面量化争创任务、实化操作标准、细化规范流程,推动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路径、有方法、有考核。
二、创新结对联创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建立“文明”帮“提名”结对共建制度。安排合肥、马鞍山、铜陵、芜湖4个全国文明城市与省内全国提名城市结对,互签共建责任书,实现思路共谋、经验共享、活动共办、人才共用,打造密切配合、携手并进的争创共同体。同时建立完善“先进带后发、皖南促皖北”联创共建机制,对创建基础软弱的皖北6城市实行攻坚战,实现零的突破,推进皖南皖北文明创建均衡发展。
三、推进城乡一体创建。持续开展以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江河沿线及城市周边、景区周边、省际周边为突破口的“三线三边”城乡环境治理,把创建活动向农村延伸,将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建设美好乡村。省委出台专项实施意见,聚焦垃圾污水、违章建筑、广告标牌、非煤矿山治理和绿化提升等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脏乱差,推动文明创建全域覆盖、不留死角。去年以来,全省关停非煤矿山1168座,复绿治理面积10500亩,拆除有碍观瞻的大型立柱广告牌1285 座,城乡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改善。
四、促进工作长效常态。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形成文明创建抓日常、促平常、重经常的工作态势。一是建立媒体曝光制度。在省内主要媒体开设“文明创建再出发”专栏,曝光突出问题,推动解决难点难题。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提名城市年度测评排名靠后,实行约谈诫勉、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后,取消下一轮提名推荐资格。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对跻身全国文明行列的城市,省文明委给予表彰奖励;对尽责不力、争创成绩靠后的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浙江省宁波市认真研究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新特点新要求,系统总结近年来创建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工作运行机制。重点抓好两张网建设。一是建立组织领导网络。明确创建工作为全市党政“一把手”工程,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领导对创建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和督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市主要领导每年专题听取创建工作汇报2次以上。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也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形成畅通的创建工作领导网络。二是建立工作推进网络。市文明办根据工作特点,通过建立qq群、微信圈等方式,建立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网络、“文明网军”队伍网络、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工作网络、志愿服务站(队)网络等,使工作网络末端直接深入到各社区、村和单位,提升工作落实的效率。
二、目标考核机制。一是明确具体责任。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具体部门,逐级签订《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二是定期开展测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通过综合测评、专项测评等方式,对各区县、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成绩在媒体公布。三是纳入绩效考评。根据测评成绩,结合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定,创建成绩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作为评优评先重要条件。
三、宣传教育机制。在创建宣传上做到“三全”。一是全媒体。在重点抓好市级频率、频道、报纸、网站的宣传工作同时,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网络论坛、微博、公众号等平台,播发创建动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网络评论,对市民进行教育引导。二是全方位。建立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和理论宣传“五宣统筹”工作机制,对创建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典型同发声、同传播、同推进。针对不同受众,市文明办还编写创建工作简报、通报、专报,加强创对建工作的宣传,做到全领域、全覆盖。三是全时段。市级主要媒体建立“聚焦创建”专题专栏,定期刊播创建动态信息,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各行业不文明行为,做到宣传长流水不断线。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新一轮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热潮。会议明确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大城管体制,不断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继续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好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以及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现象,努力让城市每个角落都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实施“路更畅”行动计划,依法整治机动车、电动车、人力车非法营运问题,有效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建设,强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强化主题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主线,坚持用“24字”价值标准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使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视道德实践,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努力使创建过程成为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突出示范引领,依托“徐州好人园”平台,深入挖掘宣传市民身边的凡人善举,褒奖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推动“好人典型”向“好人群体”发展,进一步激发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三、着力办好创建惠民实事。扎实办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提升、农贸市场升级、标准化摊点建设、公立医院新建迁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等民生实事,使文明创建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深入实施“舞动汉风”文化工程,持续打造“两汉文化”、“书画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淮海文博园二期、龟山博物馆群等项目,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切实打牢创建基层基础。结合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街道管理服务职能,推进文明创建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础。实行“机关结对社区、上下互动共建”,加大对社区的物力财力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把社区建设成美丽花园、文明乐园、和谐家园。深化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餐等良好风尚,不断提高全市文明创建整体水平。
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印发后,湖北省襄阳市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对标补差、巩固提高,大力实施六项创建工程,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一、实施政务效能工程。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责任制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民生问题听证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扎实推进“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政府建设,开展以“忠诚、责任、干净,争做好干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加大行风评议力度,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实施道德教育工程。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学礼仪、讲环保、守秩序、讲诚信、传爱心等活动;积极开展“诚信示范单位”评选、“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加大诚信“红黑榜”社会发布力度;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重点提高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实施文化示范工程。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文化建设一体化,实现全市9个县(市)区均建有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全市所有街镇、社区(村)都建有文化站、文化室。广泛开展“文化进广场”、“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放大节日活动教育群众、凝聚力量、鼓舞人心的效应。
四、实施宜居便民工程。加大对重点地段环境景观整治,确保城区主干道整洁优美、沿街商业管理规范、交通站点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基本形成现代城市公交系统,建成“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依托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旅游景点、救助机构等,建立学雷锋志愿者工作站点,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进街道、进社区、进网络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五、实施平安益民工程。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县、平安村镇、平安社区、平安单位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类犯罪和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食品药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六、实施金色阳光工程。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孩子们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课外活动场所,为孩子们益德益智搭建好平台。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育良好家风,树立科学家教理念。继续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篇二
湖南省文明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出四项举措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提出加大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力度,制定全省文明村镇五年创建规划,确保“十三五”末顺利实现全省50%以上的村和乡镇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的标准。着力推动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对省直单位和市(州)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
9月下旬举办全省文明办主任培训班,组织各市(州)、县文明办及省直涉农文明委成员单位专题学习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对加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提出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三个美起来”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打造农村乡风文明新风貌;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建设农民幸福美好新生活;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新格局。
选树浏阳市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浏阳市创建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县(市)的意见》。采取完善规划体系,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农村双创活力;健全基础设施,提升农村承载能力;加强产业培育,强化实体经济支撑;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家园;优化公共服务,改善农村民生福祉;着力民风淳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七项措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带动全省城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制定《关于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的工作意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争创特色”的要求,实施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以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引领全省“三农”工作,加快构建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探索一条生态环境友好、湖湘特色鲜明的新农村建设路子,打造村村宜居宜业、人人共建共享的`农民幸福家园。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篇三
近日,江苏省举办首届学雷锋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简称“志交会”),为志愿服务提供方、需求方、支持方、参与方等搭建交流对接平台,取得四个方面明显成效。
“志交会”期间,通过开闭幕式、志愿心声分享会、“志愿一起来”等志愿服务体验活动,让参展观展的志愿者和市民群众通过项目展演、讲解志愿者介绍、各地志愿服务宣传片展示和独具特色的体验活动,感受志愿者的热情、志愿精神的内涵,体验助人的快乐、被帮助的温暖。
从全省3500多个申报参加的志愿服务组织、项目中遴选出435个,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培训指导,从项目定位、策划运作、团队管理、资金筹集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项目规范实施水平。“志交会”现场设立xx个展区,对435个优秀项目进行集中宣传展示,评选产生特别荣誉奖和金、银、铜奖80个。开设志愿课堂和志愿沙龙,邀请高校教授为志愿者作辅导讲座,邀请省内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骨干分享心得、探讨志愿服务常态长效举措,促进志愿者、志愿组织间的交流互动和共同成长进步。
“志交会”期间,爱心企业、慈善基金、社工机构等与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者面对面洽谈交流,现场签约390多个项目,获得社会各界支持资金近3120万元。向给予“志交会”项目扶持、工作支持的30家单位颁发“爱心单位”奖,推动志愿者、志愿组织、社会资源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志愿服务。
“志交会”筹备过程中,专门设计制作宣传产品,在电视、公交、地铁、户外显示屏播放,在学校、企业、社区等张贴,营造浓厚氛围。“志交会”举办期间,共吸引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代表、爱心企业代表、广大市民等近5万人次直接参与,3?1万人次进馆参观,1万余人次参与户外体验互动活动,社会反响良好。活动结束后,光明日报报道了“志交会”成果及江苏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的新进展,百度搜索“首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相关信息20万余条。
今年以来,辽宁省大连市依托互联网整合城市公益资源,持续开展以助学、敬老、扶贫、环保等为内容的“爱+”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彰显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文明风尚,取得良好成效。
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贯穿结合融入到“爱+”公益活动全过程和各方面。“爱+”公益活动融合大连思想道德建设、互联网信息管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项内容,整合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公益人士等先进典型资源,突出爱岗敬业、互帮互助、友善和谐等鲜明导向,既让核心价值观建设有了具体载体和抓手,也使公益活动的目标和路径更加明确,潜移默化地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感召力。
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深入调研和综合研判,做好需求群体和需求内容的信息采集,整合有服务意向的信息资源,固定适合长期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以“爱+”形式形成系列。目前,已推出精准扶贫、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医疗援助、义务支教、失物找寻、关爱老幼病残等共10个主题112项公益项目。根据项目计划,细化实施方案,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公益项目管理,逐步建立公益服务规范化操作手册。搭建项目发布平台,定期更新公益项目内容,让最适合的社会公益资源力量参与到项目中来,让广大市民养成在平台寻找公益项目的习惯。通过供需双方精准对接,避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和供给资源闲置并存现象,做好服务时间累积、项目评价等工作,让公益项目具有科学性、长效性与实效性。
全市已建成39支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命名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涌现100余支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文明单位的带动作用。广播媒体在黄金时段开设“公益声场”专栏节目,为公益发声、为文明助力,组织10位新闻主播每人参与一个公益项目,扩大“爱+”公益行动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加入。
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黑龙江省文明办结合实际,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从加强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健全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和推进志愿服务组织理论研讨三个方面用力,推动全省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深入发展。
出台《关于加强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省直机关各有关部门是专项志愿服务组织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有序推进组织建设任务落地。建立覆盖全省各地各类组织的志愿服务工作管理系统,实时展现各专项志愿服务组织活动情况,全面规范志愿服务记录、激励、保障和服务证明。加大基层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丰富建设内涵,拓展建设领域,引导更多“草根”团队加入专项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各地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载体作用,为各类专项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基层提供平台。目前,专项志愿服务组织占全省志愿服务组织的比例由20xx年的11?74%提升到80?62%,总数达到109695个,成为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
出台《加强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意见》,从建立健全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者招募工作、引导常住党员到社区党员服务队报到、完善志愿服务敬老网格、落实志愿服务“对接帮扶”机制等十个方面明确任务目标,探索推动“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和专业化支撑、项目化运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拓宽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确定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规划,实现志愿服务制度、组织、活动和回馈在基层落地。
举办志愿服务高端论坛,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到区(县)、文明单位、社区和志愿服务团队,专题考察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制度化成果,总结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成功经验,挖掘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做大做强的文化基础、区域特色、制度支撑等,提出把建立完善领导体制作为首要任务、把建立规范组织体系作为工作基础、把创新活动发布机制作为工作载体、把推动发展模式创新作为更高目标、把建立嘉许机制作为文化基础、把实施精确评估作为成果依据,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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