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科学素养的培养应该从小学开始。如何培养创新思维,解决问题时能够有新的视角和方法?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你可以了解到不同行业对总结的要求和展示方式。
顾问协议篇一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2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协议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____影视项目进行融资与引进借款操作的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顾问服务内容。
1、为乙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借款意向的投资方、贷款主;
2、对乙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专业性;
3、对乙方项目进行整理、包装,使之更符合投资方、贷款方的要求;
4、针对乙方项目与投资方、贷款方进行沟通与交流;
5、根据乙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融资、借款方案,使合作意向尽快达成。
顾问协议篇三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拟收购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对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实现借壳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综合类券商暨保荐机构,为从事财务顾问、证券发行、承销及代理证券交易的专业机构;乙方长期从事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顾问及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具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为确保甲方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目标公司:指甲方拟收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4、项目人员:指乙方为甲方本次收购现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收购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为: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甲方寻找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
4)组织本次收购工作小组;
5)编制甲方本次收购的工作时间表;
6)协助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8)协助甲方制作有关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
9)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
10)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为本次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必要时)。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反映甲方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4)甲方负债情况和或有负债情况;
5)甲方拟购买、出售或置换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6)甲方参与或可能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甲方的分支机构或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请求,提供有关协作。
4、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本次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指派有经验的项目人员和团队,直接负责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工作。
3、根据本次收购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财务顾问工作。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
2、为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即:
5)甲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
第六条声明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承销商资格审查,有资格担任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和主承销商。
2)乙方已通过证监会的保荐机构资格审查,有权担任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内的保荐机构。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项业务中的一切内容及有关业务资料。
2、甲方兹向乙方作下述声明和承诺:
1)甲方为本次收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2)甲方应确保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本次收购计划的唯一的财务顾问地位。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促使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协议另行签订),以及首次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债)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3、由于违反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购完成而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规定不影响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规定的权利,但当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损失和产生的开支超出本项规定的违约金额时,违约金应成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的一部分)。
2、乙方的责任
在重组和收购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补偿: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声明、承诺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项目终止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可不予退回,但无须承担财务顾问费余款。
第八条协议解释
1、本协议对任何序号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条的援引系指本协议中相应序号下的段或条下相应的分段或款。
2、本协议中的小标题为方便阅读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小标题作影响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为本协议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顾问协议篇四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绩效奖励,按照实际产生效果和企业收益为根据商定。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顾问协议篇五
聘用方:石安镇清泉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应聘方:三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职责。
(一)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三)为乙方的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五)及时向镇司法所反映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一)担任村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民有关的法律问题;
6、起草或审查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六)协助做好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
乙方活动开展方式。
四、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自2015年月日到2016年月日止。服务期届满前半个月,双方再行协商续签协议。
五、费用及其划拨。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经费。此款限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六、终止服务形式。
乙方指派的法律顾问服务不到位或不能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时,甲方可向乙方要求更换指派法律顾问;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甲方出现不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的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镇司法所、镇党政办各留存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清泉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三台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指派法律顾问:(签字)。
签字时间:2015年月日。
顾问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_______市_______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涉及甲方具体的信息,包括甲方使用xtoolscrm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的数据。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了解并承认,通过系统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业绩资料(保密信息)保存于xtoolscrm的服务器上,并且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数据。乙方承认,如果这些数据未经许可披露给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损失。
(5)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6)乙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乙方不可恢复地删除服务器上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3.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i)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ii)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iii)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顾问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项目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四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要给保密方保密费用。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顾问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负责公司的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胜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20xx年11月01日开始起算至20xx年1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5000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作为公司专利的主创人,应享受专利带来的收益。由乙方主创专利的收益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1%进行提成;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0.5%进行提成;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进行提成。以上专利收益的提成均为税后。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保密责任。
1、乙方兼职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
顾问协议篇九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2)企业类型的选择。
(3)注册地的选择。
(4)公司形式的选择。
(5)融资比例的确定。
(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
(7)从事行业的选择。
(8)合同形式的选择。
(9)销售形式的选择。
(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
(11)个人所得税咨询。
(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
(13)税务筹划咨询。
(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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