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进行全面的总结,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为自己的进步找到方向。总结的完美是基于对自己成长的真实认识和未来发展的展望。接下来是一些经典案例的总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一
我觉得呢,你太没主见了。什么事情别人说什么都对,自己从来没有意见。
还记得上次不?小组抢答,你的答案是对的呀,为什么要听别人的?你应该坚持己见!有可能你就是成功登上高山的第一名了。唉,太没主见了。
你说什么?我说得都对?你要盲目相信别人呀?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不是所有人都是对的。假如世上的所有人都听取他人的话,世界还了得吗?阿基米德听别人的,不研究撬动地球;爱迪生听别人的,不试1000次也造不出灯泡;这样辩论赛还能干嘛?干脆叫“服从赛”好了,反正大家都不坚持己见。
还不坚持己见?唉,屡教不改。那你记得前几天科学演讲吗?你想讲就讲啊,你的观点是对的!又何必退缩呢?要不是同学们硬拉你上去,你的观点就“隐姓埋名”了,从此谁也不记得了。
什么?坚持己见的好处?那多了个去咧!可以让大家知道你的想法,不想干嘛就说!不用管别人的逼迫,听你自己的,要是别人叫你跳楼你也跳啊?不可能!
下次,不顺心就说出来呀,又不会缺一块肉,又不会被群殴(别太过分就行)。
好吧,我也没什么话可以再讲给你听的了,你一定要坚持己见,有主见一点。好,我就说到这儿,我看你下次表现!别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哦!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二
我的绰号夜秀才。夜的意思是我夜晚很迟才睡,晚上我经常看书到很迟。而秀才则是有知识含量但怀才不遇,就像古时的秀才,十有八九都没用上。
我今天要说说我的三老。生活中也有许多老子辈,老爸,老妈,老师……但这次我要说的是特殊的三老。
三老之一大老,老毛病。班上的黑板只要有我在就永远干净。这是因为我从一年级就干的活擦黑板。每当放学时,我就习惯性拿起黑板擦给工作了一天的黑板痛痛快快地洗个澡。但有时擦入迷了,也会把老师留的作业也给擦了,甚至给黑板大扫除。经常像《鱼游到纸上》的那个青年一样,忘了吃饭,忘了回家,对黑板情有独钟。
现在再说说二老老地方。新的科学室是我最常去的老地方。在哪里,我可以闻到被我们视为上品的松香味,以及我最熟悉的烙铁接触焊锡的味。经常让我们想起练习焊接的那段日子。我i吗每人手一份寻轨器,每个人桌上都摆满焊锡。练习开始了,我们都拿起早已预热完成的烙铁开始全神贯注、一丝不苟地焊接。因为大家都明白尤其是焊接电线时,说话就会分神,一不小心就会烫到手。我就是个典型的范例。但也有几个不怕死的讲,此时经常就会有人啊的一声尖叫,让我们哄堂大笑。当然最重要的是那股烧焦人肉味和着白烟在空中飘着,令我们难忘。所以我非常喜欢去那儿。
三老老朋友。老郑同学和我因为有共同爱好而在一起玩,到了现在可以说是肝胆相照,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连我的后桌小陈同学也说我们和兄弟一样。有次辩论赛上,二三辩一句话也不说,只剩下我四辩和老郑的一辩,当时自由攻辩,我和他合战四人,当时场面正陷入僵局,你一言,我一语,都有道理。我们又二战四,处于劣势。但我和他却如兄弟一般,似乎早已商量好了,他主攻我助攻,裂出一大堆问题,一下问得对方哑口无言,我们十分配合,最后也以我方胜出为结局。
我希望我的老毛病可以搬走,而朋友间的友谊却更加深厚,老地方能给我留下更多回忆。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三
看看镜子里的小姑娘,个子很矮,圆圆的苹果脸,哇!这是谁呀!告诉你吧,这就是我。妈妈说我个子矮是因为吃东西少,爸爸说是因为活动量太大。可是我却觉得是因为我吃的东西全变成智慧放在脑子里啦。
我的性格是调皮。记得有一次,我趴在妈妈腿上和妈妈说话,说着说着妈妈的身体在向下滑,可是妈妈却不知道。因为我在慢慢地把妈妈向下拉。最后,只听“砰”的一声,妈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可我却一下子跳了起来,妈妈当时愣了,问:“怎么回事?我怎么往下滑呢?”我捂嘴偷笑,说:“肯定是地球引力的作用。”你说我调皮不!
在我五六岁时我开始画红楼梦的人物。从头开始画一直画到脚都那么仔细。画完一看,哇!真的一模一样呀!从此我爱上了画画。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的画画有了成绩,在今年的北京市艺术节上我还得了个四年级组二等奖呢。当然,我画画的纸也是随手拿来,有的是正常的画纸,有的是报纸,另外还有就是我家的墙壁了。
你说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四
一张永远挂满微笑的面孔,一张时时刻刻都塞满东西的嘴巴,一对看见好吃的东西眼珠子就会滚出来的眼睛。走在街上,如果你听到“啊,我的天!”之类的神经话,这一定是什么食物扑鼻的香味刺激了我。由于妈妈精湛的厨艺,每顿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再加上百吃不厌、如饥似渴的“胃神”,我贪吃极了。薯片呀,饼干呀,火腿肠呀,洋芋串呀……很多零食都会在我的嘴里“送命”。妈妈只要一看到我油光锃亮、吧嗒吧嗒蠕动的嘴,就会摇头轻叹:“你少吃点儿好不好……”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妈妈叫我去买菜,我欣然从命。阳光明媚,鸟儿欢唱,树木在暖阳中伸展着枝叶,小草在轻风中欢跳,真是让人神清气爽的清晨呀!
“嗯?”突然,迎面扑来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那个香啊,让我有些飘飘欲仙。我感到好奇怪,眼珠滴溜溜乱转,被香气熏得变了形的鼻子“呼呼”地响。原来前面有一家小面馆,哦,那香气一定是从那里传过来的。看着那一个个埋头吃面的顾客,看着他们那一副副陶醉的神情,我差点儿被香气熏倒,口水已经填满了路上的所有小坑。
可是,我身上只有买菜的钱呀,吝啬的妈妈为什么不多给我一碗面的钱呢?在我心里一场硝烟弥漫的战争打响了,到底是吃一碗香喷喷的面,还是到菜市场买菜呢?吃!为了我那可怜的“胃神”,为了对得起我这张吃遍天下的嘴巴,有什么不可以的!不行,不能吃,妈妈那火爆脾气,一会儿“雷雨交加”我可受不了……经过了十几分钟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和我的“胃神”反复研究,终于一致决定——听从我“胃神”的意见,尽量发挥好我贪吃的本性。
面端上来了,一闻那扑鼻而来的香气,我的鼻子就被熏醉了,口水飞流直下。哇,我的选择果然没错。正当我倾情品尝这人间无、天上有的面条时,突然有人“啪”地拍了一下我的肩头,差点儿吓掉了我七魂中的六魂。我转过身,“呀!妈……”看见那张愤怒而熟悉的脸,我亲爱的面条挂在嘴边,张开的嘴巴话都说不出来。“跟我回去!”我不敢抗命,默默地跟在妈妈身后回家,可那股浓烈的面香紧追不放,肚子还在大叫着:“我要吃面、我要吃面……”
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路边的小草在为我摇头叹息,暖风为我奏起伤感的'乐章,躲在白云里的阳光也不再灿烂,不知从哪儿飞来的乌鸦在我头顶上“呱呱”直叫。
我忐忑不安地回到家,果不其然,妈妈恶狠狠地“打雷”:“我说呢,怎么这么大半天还没回来!原来是馋瘾又犯了哈!”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脸上堆满讨好的傻笑。妈妈又“打雷”:“叫你去买菜,你居然去吃面,你这贪吃的坏毛病怎么就是改不掉呢?快,再去买菜回来,要再让我发现你贪吃,看我不把你的嘴缝起来!听见没有!”
又一次走在买菜的路上,十一点钟的太阳火辣辣的,快乐的小鸟藏在浓荫里歌唱,小草也仰起脸向我点头示意。路过那家面馆,那人间美味又冲我袭来,我的口水又禁不住流出来了,嘴巴又禁不住在“吧嗒吧嗒”地响。我回味着刚才的美味,心想,嘿,这顿骂没有白挨,不管三七二十一,我过足自己的馋瘾了!
哈哈,这就是我,一个贪吃、可爱的我!虽然我为此挨了不少骂,不过,贪吃让我变得更可爱了!所以,我愿意一直这样贪吃下去,我喜欢这可爱的我,长不大的我,贪吃的我!
本文是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写作训练。小作者抓住自己贪吃的性格,写了一件贪吃面条的事情。事情极为普通,情节也不曲折。但小作者充分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抓住自己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的细节,传神地描述了自己贪吃的性格,读来令人捧腹。文章的三处景物描写,恰到好处地烘托了人物的内心,可见小作者不一般的表达技巧。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五
晚上睡觉时,一躺下床,翻来覆去,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开始与自己说话。
怎么,你还不承认?那前几天的事,你总不会忘吧。那天,也是一个傍晚,你的手开始“工作”了,找准一个十分痒的`地方,用力地抓,不一会儿破了,你还硬着头继续挠,再过了一段时间发现,血都满了出来,开灯一看,原来是老疤,我知道这是去年冬天被蚊子咬的,不知道破了多少次了,手是有多么的骚啊,破了又破,你有意思吗?破了很舒服吗?好一个恶性循环!
最后,只能送给自己一句话——抓疤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不要再抓啦!要克服这种怪癖。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六
我叫钟浩天,我今年7岁半,是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勒流中心小学读书。
我最喜欢的运动项目是打羽毛球,因为打羽毛球可以让人提高判断能力,能锻炼人的意志力和毅力。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妈妈是我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她不仅教会我知识,还教会我生存技巧,和做人的道理,使我解了了大千世界,获得无穷的智慧。
我最喜欢吃海鲜,因为海鲜里有丰富的蛋白质,可以让人长得更加强壮,让脑袋更加聪明,味道鲜美极了。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我的家乡,因为那里的空气清新,瓜果飘香。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妈妈一起玩‘赶羊’游戏,因为,可以让我们感到无穷的快乐。
我最大的愿望是长大以后当作家,因为作家可以给人们带来许多有趣的故事,可以温暖人的心灵。
我最大的缺点是粗心大意,它让我尝到不少的苦头。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七
张棋然何许人?哈哈,是我——一个活泼可爱静不下来的小男孩。
我非常爱看书。有时做完作业,我就会抱着书看起来。一旦哪一天,妈妈给我买了感兴趣的书。不管这本书有多厚,我都恨不得一下子把它全部读完。
我也是一个贪玩的小男孩,有一次我玩陀螺,玩得太入迷了。连吃饭都忘了,后来妈妈才叫我去吃饭。
这就是我,一个贪玩又爱看书的小男孩,你们喜欢我吗?
说说自己的作文400字篇八
我出生于二零零九年农历十二月十八日。刚出生时,我只有四斤重,非常小,但我很白,妈妈说她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想到医生的白大褂。
我的名字是姥姥和爷爷起的。姓宁就不用说了,姥姥说我五行缺金,名字要带金,便取偏旁带金的“鈜”、“铉”两个字。
我从小就天赋异禀,不到两个月,我已经会在地上爬,每天的乐趣就是在地上爬来爬去。妈妈说有一次,我爬到床下玩儿,玩着玩着睡着了,他们找不到我,以为我爬出门了,吓得在外面找半天,结果我睡醒后,自己爬出来了。我小时候真是太可爱了。
我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就是“看不见”,很多东西明明摆在我眼前,我却找不到。比如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桌子上拿一下她的钥匙,我跑进屋里,在桌子上找半天,都没有找到,只好跑出去告诉妈妈没找到。其实,钥匙就在桌子上,只不过和一个黑黑的东西在一起,我才没有发现。因为这个,家人和同学都叫我“小眼”,我觉得这个外号起得很符合我,我还挺喜欢。
我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吃货。每次出门妈妈都会问我:“我和你爸爸要出去逛,你去不去?”我会说:“给我买好吃的吗?不买不去。”妈妈只要说买,我立刻收拾好,随时出发。说不买,我就不动,不和他们去。我最喜欢和爷爷一起出门,因为爷爷什么都给我买,全都满足我,我们会瞒着妈妈,不让她知道我都吃什么。
我很爱读书,家里也有很多书,但基本上我都没读完,因为那些书都不是我喜欢的。我喜欢科幻类的书,如果给我一本科幻书,我能不吃不睡,先把它看完。
这就是我,一个有趣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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