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的遭遇深感震撼。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精炼度,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词汇。阅读不同类型的读后感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路和写作方式,丰富我们的表达能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一
从昨日早上翻开书以后,就一向看到停不下来,这本书描述画面细致真实,代入感极强我如同主人公一般经历了整个动人的故事。
这不是灵魂鬼怪魔幻之事,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我们都是正待摆渡的灵魂,各色各样,也许像迪伦一样人世间过得并不开心,也许是乔纳斯,是一个个战争的牺牲品,也许是重病过早离开人世的小男孩……但当生命中摆渡人出现,ta可能是你的爱人,亲人,朋友,或许根本不是一个人,就是一束光,是你内心中一个梦想……ta幻化你喜欢的样貌带你击退魔鬼的追赶,走进一所所安全屋,最终走出一生的荒原,得到重生。
当然我们也是保护灵魂的摆渡人,在爱一个人的时,我们强大,担负职责,安慰着爱人的灵魂,引导ta做一个全新的自我。那时的我们如同崔斯坦般,是温柔的模样,却有宽大的臂膀。
也许我们还是荒原中湖水里漂浮的魔鬼,侵蚀那些不够坚强脆弱的灵魂,我们伸手去抓ta,让ta也堕进这深紫色的荒原。
人性是多么的富于变化,看书时我时而恐惧,恐惧被魔鬼吃掉一不细心就堕落;时而温暖,因为我明白总有我的摆渡人会保护我;也时而激奋,因为我就是引导爱人的摆渡人,是ta生命中的一束光。
当然,书的结局就正如初阳一般晴朗,引导无数的摆渡人,也是被灵魂们渡化,感知着完美人世间的情感,这一切都是因为有爱。
对从荒原到另一个世界的路上的恶魔的可怕描述,更是突出了迪伦选择回到荒原需要莫大的勇气,在安逸的现实和未知的恐惧面前,她也犹豫过害怕过,但她明白自我想要什么,并且克服一切内心的恐惧去追寻。这是很难能可贵的。
对于摆渡人,他说他的存在是因为她需要他,是的,只要她需要他,他就会在。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那么如果你需要,你的摆渡人也会出此刻你的身边,他们可能不像崔斯坦那样成为迪伦最重要的人,但也许他们用自我的语言或者行动影响着你,在你遇到困难或者绝望的时候,引导你跨过障碍。
看到他们一路携手回到现实世界,其实我内心一向是悲观的,我觉得他们不可能成功,就像崔斯坦想的,这是违逆命运是不可能的。在迪伦放手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他们注定阴阳永隔。可是结局真是让人松了口气,他们真的做到了。也许应对未知,恐慌再所难免,可是依然要像迪伦那样一向乐观一向充满期望,没有尝试过你怎样明白不可能成功呢——justdoit.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二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与难题,仅凭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在这时如果少了朋友的帮助,答案不言而喻—你将会一败涂地,丧失信心,在错误的道路上愈走越远。但如果能和朋友一起并肩战斗,就会越挫越勇,不断进取,勇往直前,直到推开成功的大门。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再次提到四人的团队协作精神。唐僧善良稳重,目标坚定,有正义感,是这支队伍的“精神领袖”;孙悟空机智灵活,神通广大,是这支队伍的“智多星”;猪八戒虽然好吃懒做,但幽默风趣嘴巴甜,是这支队伍的“开心果”;沙和尚吃苦耐劳,无怨无悔,是这支队伍的“老黄牛”。四个人精诚合作,共患难,同生死,所以才有希望取得真经。写史记的司马迁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所以,对于唐僧而言,孙悟空是一位必不可少的助手;而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也需要唐僧这样一位志向高远的师父。有了团队协作精神,他们四人才能互相扶持,互相帮助。最终度过难关,取得真经。
在很久以前,一位老农看到了蚂蚁家族的壮举: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包围了蚂蚁所在的陆地,那块陆地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的蚂蚁。蚂蚁们对火是很敏感的,因为他们惧怕那一团毁灭性的红色。感受到了烈火的威胁,蚂蚁们匆忙爬出了洞穴。一阵短暂的慌乱过后,随之而来的是井然有序。它们开始迅速聚拢,聚拢,在短时间内聚拢成为一个庞大的蚂蚁球。这时,火舌顺着草丛极速燃烧过来了,蚂蚁们毫不犹豫的向火舌滚去。此刻只听到“噼噼啪啪”的声音不绝于耳,那是蚂蚁家族中最高贵,最圣洁的灵魂。但是蚂蚁团前进的速度并没有因此而减缓,反倒是越滚越快,越滚越快。外层的蚂蚁们不断的被烧焦了,被燃爆了,但是最后缩小数倍的蚂蚁团终于滚出了被大火吞噬了的地方,躲过了蚂蚁家族的灭顶之灾!老农捧起蚂蚁们烧焦了的尸体,久久不愿放下。他在想,如果蚂蚁当中没有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没有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没有这种集体主义精神,还会有团结紧密的蚂蚁团吗?此时在老农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词:团结!
《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分工不同,职责不同,却不离不弃的经历着同样的生活,这都是因为他们的团结。他们性格迥异,却又为了同一个奋斗目标走到了一起。试想,难道他们不正像那个蚂蚁团一样,团结一心,勇往直前?如果他们其中有人不愿意在“外层”受苦,他们还会有最终取得真经的胜利结局吗?西天取经在他人看来是如此的艰苦,但是唐僧师徒四人却做到了。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们的大无畏精神和为团队做贡献的赤诚之心。
读完《西游记》后,我深知“团结就是力量,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每当遇到困难,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搏击风浪,总能够克服。唐僧师徒四人的团队作战精神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魂!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这句歌词时时在我的耳畔萦绕,它,就是我在困难中的指向标,在迷雾中的一盏不变的灯塔!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三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高老头》——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这个家庭杯具资料丰富、情结曲折、极有戏剧性,既描述了高老头悲惨的一生和拉斯蒂涅的变化,又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欺骗、虚荣、浮华。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中年丧妻,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进入上流社会,高老头在她们出嫁时各给了八十万法郎作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他本以为这样做,就能得到女儿的尊重和孝敬,但最终却受尽苦难、孤独而终,而他的女儿女婿只明白一味的向老人索取。他们被金钱蒙蔽着,无视老人伟大的父爱。在高老头患病时,女儿的看望只为更多的索取;在他的葬礼上,女儿均未到场,丧事是外人操办的。而高老头最终才明白自我的爱在当时的实惠面前的渺小,抱憾而终。
本文的另一主角拉斯蒂涅是个有抱负的知识青年,想来到巴黎。但到巴黎不久,他原有的朴实被进入上流社会的欲望所吞噬,他向表姐鲍赛昂夫人请教,她说:“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他的第二个领路人伏脱冷也告诉他社会的寡廉鲜耻,如何挤入上流社会。而对他影响最大的是高老头,拉斯蒂涅了解了两个女儿对高老头无耻的压榨,被其无私的父爱所感动,他也同情高老头,到最终还为其料理后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亲情和社会利益的关系。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它夹杂着对上流社会的向往和自我的虚荣心,当他的爱应对社会的金钱关系时,他的爱毁了自我,造成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杯具。而拉斯蒂涅咋伏脱冷被捕、鲍赛昂夫人被抛弃、高老头之死这三件事情发生后,决定弄脏双手,摸黑良心,成为进入上流社会的野心家。高老头的杯具和拉斯蒂涅的堕落都是在那个便面风光、骨子里肮脏的社会环境下造成的。
高老头和拉斯蒂涅是当时社会许多人的真实缩影,这似乎也印证了“时代造就人”这一道理。但我们更应多一点本我,少一点欲望;多一点平淡,少一点野心。期望不再有高老头和拉斯蒂涅这样的杯具发生。
有那么一种情感,让人愿意为之赴汤蹈火,甚至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这种情感就是亲情。而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则是这种情感的不幸牺牲品。
很多人都说高老头的父爱是畸形的,变态的。可是在我看来,他只是爱女儿爱得太深了而已。他给女儿们添置漂亮的衣服,豪华的马车,聘请最好的家庭教师,都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孩子无私的奉献而已,实在不能说他的动机有什么问题。他可是是以他认为好的方式,来为女儿们供给最周全的保护罢了。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付出都有回报的。高老头无私的爱,换来的却是女儿们无情的对待。当我看到高老头自豪地说他每一天都要走到大街上,为的是偷偷地看女儿坐着马车经过的时候,我只觉得心里一股无名火腾腾地直往上冒:女儿去探望父亲本是基本的义务,此刻作为女儿的不但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并且还要父亲“偷偷地”才能匆匆地瞥一眼女儿的容颜!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的心是石头打造的吗难道她们对父亲多年来的付出就没有半点的感激之情吗羊羔还会跪哺,乌鸦还会反哺。把一个生你爱你的亲人抛诸脑后,这种行为,根本就连动物都不如!
可是,两个女儿倒不是完全不来探望高老头的。当她们需要用钱的时候,她们就会想起在破旧的伏盖公寓里还住着她们的父亲,或者说是住着一位人肉取款机。仅有在这个时候,她们才会来公寓里跟高老头聊一聊天,编造一些甜言蜜语来哄骗一心为她们的父亲,最终亮出她们真正的目的——向高老头伸手要钱。可是可怜的老人,始终沉迷于这些虚假的父慈女孝的假象里,然后心甘情愿地任凭女儿榨取他本来就不丰厚的财产。高老头心里并不是不清楚这一点,只是他一向在自欺欺人罢了。直到生命的最终,他才喊出了藏在心底的话:两个女儿只爱她们自我,她们根本就没有爱过她们的父亲。
说到高老头的死,这是最让我揪心的一段。巴尔扎克在这最终的场景里下了浓重的笔墨,字里行间都显示出一个将死的人的绝望与无助。眼睛扫过一行行的文字,我似乎就站在伏盖公寓高老头那个破旧的房间里:壁炉里的火早就已经灭了,空气中飘着阴冷的湿气。不远处的窄床上躺着一具奄奄一息的躯体,正在与死神作最终的拉锯战。陪在这位垂死的老人身边的,只是两个与他非亲非故的穷大学生。果然是要到最终关头才能看到一个人的真心啊。平时说着有多孝顺的女儿们此刻哪儿去了呢恐怕是作为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妻子在别人家的舞会上熠熠生辉吧。可怜高老头为她们倾尽了最终一分钱,到头来只落得一个无儿送终的下场。更令人气愤的是,在高老头死后,他的女儿跟女婿,不但没有来瞻仰他的遗体,甚至连他的丧事也不操办,最终仅有拉斯蒂涅出钱为他购置了一份薄板棺材。一个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父亲,最终的结局竟然如此不济,深刻地讽刺了那些衣冠楚楚的有头有脸的所谓大人物,他们连做人的基本良心都没有。
发生左高老头身上的事是一个彻底的杯具,可是造成这样的结果只能怪罪于他对女儿过分的溺爱。虽然巴尔扎克写的是虚构的故事,但也值得我们,异常是那些把孩子当作国王去侍奉的父母们借鉴。真正的爱并不是建立于无条件的满足上的,如果坚持这样下去,也许高老头的杯具,将会在不久之后在我们身边重演。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四
最终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
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能够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能够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终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我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明白她有没有悲痛,我觉得痛苦应当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明白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能够理解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终,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终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这几天,我一向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一样。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经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仅会毁了自我,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此刻,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终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必须是这样的想法。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觉得很有意义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这本书是《西游记》,吴承恩写的。整本书都以取经为线索,以神猴孙悟空为主人公,将社会矛盾与自然力量幻化为一个五光十色的神奇世界。书中所塑造的孙悟空、猪悟能、唐僧、沙僧、白骨精、红孩儿等众多艺术形象,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为广大人民所熟知。
孙悟空是一个勇往直前,嫉恶如仇、为民除害的英雄;唐僧是一个信佛的人;猪八戒能是一好吃懒惰的人;沙僧是一善于解决困难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现实生活中的我,把自己和他们师徒四人放在一起做比较,那就是天上地下的天壤之别。在书中,他们四人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而我一有什么困难就不想干啦。记得有一次做数学题,因为后面有几道附加题,我就没有做,结果,爸爸说啦我几句,不一会就写完啦。爸爸看了看说,不紧你就是不行啊,你看这不是做出来啦吗。读完这本书,我把这种坏习惯改掉了。
同学们,这本书是我终身受益,我们一起来分享吧。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六
当我开始要读《摆渡人》的时候,就有人留言要我分享读后的感想。那时候我不确定我能写出什么真正的感想,因为我不知道这本书将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感觉,仅仅是亟不可待的读完整个故事?还是震撼心灵的久久回味?初读时我不确定,此刻,我依然不确定,只因为读完它后,我久久不能从故事中自拔,我每做一件事我都会想到书中的某个故事情节,以至于到现在我更加不知道读完它是何感想。
3月8日,我摘录了两段文中的文字,其中一段是这样的:“她也尽力去想象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自己的身份是什么样的感受。自我完全是由身边的人界定,永远没有独处的时刻,甚至连自己本来的相貌都不知道。她想不下去了。这一次她很欣慰自己还是自己。”这就是迪伦眼中的崔斯坦――她的摆渡人。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了解了什么是摆渡人dd一个不知道自己是谁,一切都任由命运安排,每一个摆渡人只负责完成自己的任务,从不考虑界定之外的事。他们真的由身边的人界定自己,界定自己的姓名、出生、语言,甚至相貌,他们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崔斯坦在长期的摆渡生活中失去了自我,他不敢直面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他曾经也厌恶过这样平淡的生活,但他从来没有勇气,或者说是足够坚定的信念去改变什么,只因为他已经在平淡的时间长河里丢失了自己。了解了这些的迪伦她庆幸自己还是自己。
可实际上,我们又是如何界定自己的呢?是通过职业界定自己是一名打工者或生意人?还是通过家庭界定自己是位父亲或母亲?也许这样的界定还是简单的。你会发现,即便你告诉自己已经界定的身份,你还是依然会感到迷茫。和大家在一起时你是这样的自己,而独处时你又是那样的自己。我们的自我也许真的完全是由身边的人界定的,我们也许真的不知道真正的自己是什么样的。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摆渡人――那就是自己,那个内心真正强大坚强的自我,我们内心深处灵魂的力量。我们总是禁锢自己的灵魂,总是不够坚定。禁锢我们的是来自内心深处的顾虑和担忧,是对未知生活的恐惧。故事中的迪伦,即便是凭着自己的一厢情愿,摸索着在时刻会失去自己灵魂的危险荒原中寻找着她的摆渡人。没有太多的信息,她对荒原的了解寥寥无几,甚至仅是靠自己的推测在寻找,但她依然坚信自己能找到。
另外一段话是这样的:“在那个年代,你们那里的人们要比现在虔诚得多。他们不会质疑教会,而且对教会传导的东西深信不疑。他们把我当成了天上派来的信使――大概,也就是你们口中所谓的天使。他们不敢对我妄加怀疑。现在的人就要麻烦得多。他们全都觉得在积极享有各种权利。”对于宗教和信仰,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我自己本身的认知就是云里雾里,所以不够格在这里谈论。但是我知道,不要因为无知而信仰,也不要因为无知而不信仰,这已是我最深刻的理解了。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七
寒假期间,我读了《神秘岛》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述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有5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人,利用机会乘热气球逃脱了,然而,他们遇上了风暴,气球破裂了,他们意外地流落到太平洋中的一个孤岛上,在一无所有的状况下,他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利用孤岛上丰富的资源,造出了砖块、陶器、铁器、玻璃、风磨、织机、电报机等,并种上了庄稼和蔬菜,饲养了家禽和家畜,使自我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而且改变了荒岛的面貌。期间,也有与野兽、海盗搏斗的场面。故事中始终洋溢着乐观主义和大无畏精神,深深着感染着我们读者。故事以火山爆发、荒岛沉没和这个小群体的幸运挽救和回国而告终,那爆发和沉没时惊心动魄和悲壮的场面,让人深受震憾,久久不能忘怀,深感自然暴力的不可抗拒;但又让人为这些好人圆满的结局而由衷地欣慰。他们之后用尼摩船长赠送的珠宝,购买了一块领地,按照那个荒岛的模式,创造了一个陆地岛,并把它变成了一个兴旺发达之地,一个理想的小社会。能够说,这也是一个善恶分明、主张惩恶扬善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中,我感到了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他们对那个叫艾尔通的野人,把他从一个邪恶的犯罪的人变成了朋友,变成了他们的小团体中的一员;还把一个猩猩训练成了一个管家,使他们团体的力量越来越大,在那个孤独无助的小岛上,每个人都发挥出了作用,让人深受感动。我们同学之间更就应团结友爱,才能把个人的小作用变成群众的大作用,才能克服一个个困难。
故事中还让我感动的是他们应对困难的乐观和无畏。在一无所有的状况下,他们不放下,始终相信自我会得救,相互鼓励,相互加油,应对困难的时候,他们不退缩,不害怕,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并最终取得了胜利。我们要学习他们的这种精神,在学习上和生活上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自暴自弃,要相信一切都会变好的,幸福的日子总会来的,困难总会过去的。要对自我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地去应对困难。他们是在一无所有的困难状况下创造奇迹的,而我们此刻生活好了,基本上要什么就有什么,没有理由不认真学习,学习上的困难都不是大困难,困难的是怎样战胜自我!
假期里。我读了《神秘岛》,凡尔纳这位科学幻想和冒险小说家笔下的名著。
它叙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趁机乘气球逃跑。他们的职业不同——工程师史密斯、黑人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记者斯皮莱、和少年哈伯特。可是,在逃走的途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空前的大风暴,他们被刮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岛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们发挥自己的才智特长,改变了这片土地,过上了幸福、丰衣足食的生活。
五个手无寸铁的人,面对比鲁宾逊更加恶劣的环境,都好好地活下来了。那我们呢?仔细想想,那些平日的“小皇帝”“小公主”们,不肯定就像温室里的娇嫩花朵般,遭受一场暴风雨,就枯萎了。可史密斯他们却坚韧不拔,不放弃生的希望,活了下来。这,不就是我们要学习的精神吗?就像在生活中一样,要努力攀上学习的高峰。只有了解的知识多了,在社会上立足了,视野看得更广阔了,才有可能不被社会所淘汰。
牺牲的精神有时候也是值得学习。像之前没有提到的尼摩船长(海里两万里中的人物),在他去往天堂的前几天,还不顾大风暴和风雨交加的恶劣天气,独自驾驶小船去小屋给史密斯他们留纸条。
凡尔纳的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空前的丰富的探索历程。
人生像一幅季节画。春天的寂寞、希望;夏天的燥热、丰茂;秋天的零落、成熟;冬天的冷冽、纯洁。之所以有相对面,是因为每一个人的心态是不同的。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如一片荆棘丛林,但如果努力奋斗,人生一定会更加美好!
《神秘岛》,你真的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八
读完《红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红岩》通过描写许云峰领导工人运动,江姐、双枪老太婆开展华蓥山武装斗争,成岗办《挺进报》等情节,展现了共产党领导下国统区人民的爱国民主运动方兴未艾、此起彼伏的盛况;同时又以重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白公馆两处国民党特务的秘密监狱为背景,讴歌许云峰、江姐、成岗等共产党人在被捕后,面对国民党特务的严刑拷打、威胁利诱毫不动摇,坚决保守党的秘密的高尚情操。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读了《红岩》,我明白了是由于烈士们前仆后继,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生活的幸福与美好。我要以《红岩》中的烈士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牢记“八荣八耻”,努力学习本领,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九
童年是只自由飞翔的小鸟,童年是一曲悠扬动听的歌谣;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读完高尔基的《童年》,了解到了阿廖沙的童年后我感概万千。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自从父亲去世后就和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这是一个典型的俄国小市民的家庭:充满了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间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严厉而残暴的外祖父经常打他,两个舅舅也不喜欢他,母亲抛下他离家出走……只有外祖母疼爱他,给他带来光明。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有敞亮的房子住,有喜欢的玩具玩……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不用独自一人在“人间”闯荡。再想想阿廖沙,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侮辱,而他依然坚持地面对生活。所以我们有什么理由在遇到小小的困难就轻言放弃呢?所以我们要像阿廖沙一样面对挫折而用坚强来战胜它,不能退缩,才是生活中真正的强者!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十
暑假期间,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合上书的时候,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很多有正义感的人都写在这本书里。不过,我最佩服的还是诸葛亮。
他很机智,很敏感。自从刘备邀他出山,他就致力于辅佐刘备。刘备死在白帝城后,诸葛亮依然忠贞不渝,辅佐刘备的儿子刘禅。他为舒尽了最大的努力,死了。诸葛亮在攻打武章远时,发誓要打败司马懿。那些年,他忙于战争,过度劳累得了肺结核,但在生病期间,他为战争而努力。直到去世,他都没有忘记告诉下属战后的事情。诸葛亮,一个史诗般的爱国者,用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恶毒奸诈的阴谋家和奸臣。有人曾评论说曹操是一个治国有方的大臣,乱世汉奸。但我觉得不能简单的说曹操是能臣,或者奸夫。
第一,曹操很会打仗。在他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7万精兵击溃了袁绍的70万大军。他是军事史上杰出的战略家。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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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收完徒弟,师徒四人走在西行的路上,可这一路并非一帆风顺。他们经历了一次次的磨难,如:三打白骨精、悟空斗狮精、假悟空、蝎子精……,可是,他们并未屈服。悟空是大徒弟,总是一马当先,斩魔除妖。八戒和沙僧也是用尽自己的所有精力保护师傅。噢!对了,还有一个白龙马我还没说呢。他虽然没有斩魔除妖,可他一路驮着唐僧也是非常辛苦的。最终他们来到了西天,到如来那里受职了。
读完《西游记》,我想,唐僧的四个徒弟为了保护唐僧干什么都任劳任怨,一路保护唐僧,这种宽容和大度是们们都应该学习的。再说唐僧,他去西天取经并不是为了唐太宗而去的,只是得到了唐太宗的支持罢了。要是唐太宗逼他去西天取经,他就算看了那些经书,也不会修成正果的。唐僧知道,他和徒弟们去取经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所以,我们大家也一定知道,学习也是为自己学,并不是为家长和老师学的。为了做到这一点,大家一起努力吧!
长篇小说读后感篇十三
“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
初识《简·爱》,是我无意间打开的一部电影,带着些许对爱情的羞涩与好奇,我那时觉得,简·爱对爱情,就如她的名字一般,简单,纯洁。
现在我捧起这本书,才是与《简·爱》真正的邂逅。
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以一半自传式,创造了简·爱这个独立,极强自尊心的女主,来控诉当时的社会。在十九世纪中叶,资本主义迅速发展,阶级斗争也不断激化。第一次工业革新后,工人运动在北方工业地区蓬勃开展起来。那时的英国虽实行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也只是表面的,女性并没有获得平等待遇。阶级分明,以金钱确立身份,富裕而受人爱戴,信任,尊重……作者正是通过简·爱,呼喊自己对平等,尊重的渴望。
简·爱从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父母、舅舅,她能依靠的,能给予她温暖的亲人都离她而去。表姐的嘲笑,鄙视,表哥的欺凌,舅母的羞辱,一家子似狼一般狂咬着她,无一不践踏着她的尊严。简·爱什么都说,说她们心灵卑鄙,是孩子的天真直率吗?不,只是人人都该有的“自尊心”,对于尊严被践踏的零容忍。最恨的,还是孤儿院院长对简·爱的诋毁,把这个肮脏邪恶的人际关系透彻地摊在人们面前。简·爱不再躲闪,敢言,敢做。
“落伍德学校”就是个“吃”孩子的孤儿院,打着慈善的名义,领着虚伪的头衔。在这恶劣的环境下,她遇到了在那儿第一个给她带来温暖的人—海伦。也是她,教会了简·爱包容,理解,忍耐。
幸运的是,简·爱被请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面对傲慢,冷漠的罗切斯特,她并没有把自己当做仆人一般,她认为自己的身份是和这里的任何人地位相当。面对爱情,简·爱依旧如此,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上,并且敢于追求爱情,追求美好。罗切斯特正是被她的高尚,纯洁,好强的精神打动,双方都爱恋着对方。那场舞会,那层层叠叠浮动的裙摆,让简·爱对自己的心中的爱情,有了犹豫。在罗切斯特可以给她一个美好的生活的时候,她毅然决定放弃他,又在他双目失明,穷困潦倒的时候,折回来照顾着他。
简·爱的爱情,是大胆的,奔放的,纯洁,美好。她告诉人们,女性也是个体,她们有自主和独立的权利,在这资本社会,女权应当被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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