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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一
为了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营造出更加稳定、和谐的环境,日前,国网慈溪市供电公司针对210余名驾驶人员开展了全体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规范其行车行为,使企业安全文化得到有效提升。
此次培训,该公司邀请到慈溪市浒山街道交通管理站站长符长飞就慈溪市交通安全形势、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案例、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的关系、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冬季车辆怎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道理行车安全进行了讲解和阐述,并着重对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等几个重点问题的危害性进行了强调,提醒驾驶员要注意安全行车。
在培训过程中,讲解人员采取了法规和案例相结合、主讲与现场解答相互动的方式,活跃了现场气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慈溪市供电公司的参训驾驶员在培训结束后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安全行车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为和谐企业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尽到自己的责任。
此次培训会采取ppt讲解与事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的介绍了行车过程中的特点、注意事项及应急方法。为加强驾驶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公司还组织大家开展讨论,介绍各自在驾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仔细进行分析,互相借鉴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通过培训,配送公司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深刻理解了疏忽、违章、酒驾、疲劳驾驶等的危害。本次培训不仅保障了驾驶员们的个人安全,也缓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不受影响,使配送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形成创先争优意识,人人开安全车,争当文明驾驶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认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认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三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开车开的是一种心态,要想驾驶汽车在复杂多变的道路上行走自如,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自控能力、熟练正确的'操作技巧、丰富的驾驶经验是安全行车的前题。x月,x集中对全处驾驶员进行了安全培训,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典型事故的案例及常规修理和保养进行了剖析,我对安全驾驶有了更深的心得体会:
交通法律法规是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基础,驾驶员在平日需加强对相关交通法规的学习,提高现代交通文明素质,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始终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无论什么情况下始终要有“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的安全意识。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可以不差钱,但我们不能不差命,而且生命不光是我们自己的,所以必须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做为操作队的一名兼职驾驶员,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身水平,使安全成为一种习惯,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高素质员工。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四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留意交通安全,而是鲁莽行事。司机开着车,跳了过去。驰骋的过程中还剩下什么,只留下飞扬的尘埃?你看到身后巨大的恐惊和哀痛了吗?醉驾者在“拂晓”的暮色中摇曳,你迷模糊糊,没有任何思绪。你怎么能冒这样的风险?当我看到“司机的饮料,亲戚的眼泪”的标语时,我为你的无知深感惭愧。在你心目中只是一张白纸吗?只是意味着空虚吗?这让我陷入了深思!
有一次,在一个酷热的夏天,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球,舍命地直奔路中间。或许,他还年轻,他简洁的想法没有预料到可悲的后果。不幸的是,一张卡片。
车飞奔而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把他永久压在土地深层,父母的泪如同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又有谁能够听到他们的召唤,上天是慈爱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样,只有无可奈何的哀叹,忍受着苦痛,真是可悲啊!一辆载重汽车由于超载以至被滚下那万丈深渊,那轰隆声回响山谷,可那位年轻的司机却抛弃一切毫无声息的走了,走得那样伤感,那样的哀思。
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的眼前一闪而过,可那哀思的.情景却铭刻于心,那是血的挣扎,那是苦痛的泪痕,那是怜悯的目光。在一次次恶剧不断重演之时,我们是否有所体会,莫非不应当为此而珍惜珍贵的生命吗?或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叹永不停息。或许,他们在告诫我们:应当留意交通安全,珍惜拥有。这是他们唯一的话语,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精典的佳话。他们已深深领悟到生命的脆弱与坚韧,它取决于你对它的珍惜。
遵守交通,留意交通安全,这是全人类的召唤,大家没有理由,只有责任,有为全人类生活美满幸福的责任,这便是大家唯一的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久伴随着我们,在那时候,你将会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对于生命的垄断,为了一切,让我们共同为交通事业而努力、共同欢呼、共同为祖国取下最为绚烂的一页,让那交通的泪痕永不渗出,在那张白净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五
收费站作为高速公路运营体系的基层单位,处于高速公路所有运营工作的第一线。条件比较艰苦,人员普遍年轻。做好工作并不容易。一直团结稳定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在我们所有的工作中尤为重要,是我们做任何其他工作的基础,是保持工作长期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只有思想稳定的干部职工才是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队伍,才是能打大仗、打硬仗的队伍。这样的团队是我们良好工作成绩的根本保证。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六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交通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和工作的节奏越来越快。汽车已成为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在我们赞美和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虽然我们只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中看到了悲剧场景,但我们知道这一幕实已发生,悲剧还在继续。每天,世界上有多少人死于无情的车轮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妻儿失散,家庭破裂而死亡?“交通安全”是全世界呼吁的一个真正的话题,但这些事故大多是由肇事者无视交通规则造成的。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血腥的交通事故总是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永远不要把生活当作儿戏。在很短的时间内,肇事司机变成了永远的遗憾。亲属们沉浸在这场悲剧中,毫无意义地喊叫着。最后,只有一辈子的遗憾和眼泪,生活不像死亡,上帝是公平和吝啬的。他只给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交通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在我们身边,教育我们,告诫我们。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一定要安全”,“水火无情,人人皆知”“消防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视频后,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工作,消除隐患,才能保持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我们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对交通消防安全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我们终于深刻认识到交通消防安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确保国家、人民、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安全比泰山更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杜绝交通火灾事故,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警示牢固扎根于自己的思想之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示青春和生命的价值。因此,我必须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警告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驾驶和防火意识;在作风上,坚决贯彻谨慎驾驶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要以身作则,引导和推动。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七
交通安全对我们在无尽的交通世界中旅行非常重要。那怎么才能遵守交通安全法呢?现在我来说说我个人的观点。
我们在旅行时,决不能乘坐超载车辆或无经营资格证的车辆,也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骑车时,我们应该系安全带。我们不能看书,不能玩手机,不能在车里走来走去。我们不能和司机说话,分散司机的注意力。如果没有座位了,抓住把手或椅子。不要把头或四肢伸出窗外,以免被抓伤或拉出窗外。不要向车外扔垃圾,以免撞到路上行人或挡住其他车辆的车窗。下车时要听从乘务员的指示,根据两边是否有车辆行驶,依次下车,以免下车时被车撞。
骑自行车时,我们不能把手拿开。我们必须走右边。你们不能互相坐来坐去。你可能会摔倒。两辆自行车不能靠得太近。如果你不小心,你会和另一辆车相撞。不能和汽车竞争防止追尾。
走在街上时,我们应该走人行道。过马路时,“红灯停,绿灯行。”而且想看看有没有车经过,不能有打扰的心理,赶紧跑到车前,要“宁等三分,不抢一秒”。隔离设施不能横穿马路。雾天、下雪天、雨天穿上色彩鲜艳的衣服或戴上黄色小帽子,以便机动车驾驶员尽早发现并提前采取安全措施。不能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施工路段玩耍停留。
如果我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会发生悲剧。5月23日4时20分,在菏泽市成武区,贾爱贤驾驶的一辆三轮车与李驾驶的'一辆运载水泥的三轮车因大雾发生碰撞,造成5死4伤。这是多么痛苦的后果啊!生命是宝贵的,它只属于我们一次。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严格的自己要求出发,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让我们一起努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八
交通安全法就像一堵墙,耸立在危险和安全的边缘。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交通安全。
一起来看一下吧。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万里飘香。今天我们开展了安全教育的班会课,使我学到了很多安全常识。比如:乘坐火车的常识和骑自行车的常识。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乘火车的常识:在车厢内,列车行驶中,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刮伤;不要向车窗外扔东西,以免砸伤铁路边的行人,同时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也不要在车门和两节车厢之间连接处逗留、玩耍、因为车厢连接处在运行中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夹伤,摔伤等事故。
骑自行车的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年龄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这是因为:城市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很好地处理紧急情况,容易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
开了这个班会课,使我对交通安全有了更深的了解,懂得了一些交通规则。希望同学们也去了解一些交通规则,这样对你的安全更有保障。
红绿灯每天都在闪烁着,每次去静海都可以看见那位民警……。
“你,就是你,退回去!”那位警察大声说道那位市民说:“不就是超过了一点嘛,有什么了不起!?”众目睽睽之下那位市民只好退回来。绿灯亮了,那位市民临走时还没有忘记狠狠地蹬了那个警察一眼。一拐弯,看见警察拿出一个气筒,递给了一个模样向老干部的人,肯定是他的领导。我心里也开始恨这个警察了。心里记住了这个人的面孔。
记得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和妈妈又路过了那条马路,我看见栏杆上醒目的铁了一个木板,上面贴着花花绿绿的照片,其中竟然有那个警察,这怎么可能?他怎么回上光荣榜呢?我好像不止一次看见他为人们取出螺丝钉之类的东西给那些需要他的人,有时还亲自给行人们打气呢!我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呢?这些疑团终于在第二天解开了。
身边的故事是最平凡的,平凡之中的美是最美的。
“一慢二看三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些儿歌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小时候,听了这些童谣,我都会莫名其妙的有一种害怕出门的感觉;那是因为自己并不真正的了解交通安全的含义。直到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交通安全的含义。
以前我很喜欢骑自行车,经常骑着自行车猛冲猛撞,还载着朋友上街,开玩笑似的拐来拐去,让后面的车辆不知怎么走,还怕撞到我。当时并没觉得怎样,只觉得很开心。但我看了交通法以后,知道了: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街,也不能载人,如果做了这些事,那就违反了法规,是违法行为。我打定主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和违法的事说“再见”。
交通安全法就像一堵墙,耸立在危险和安全的边缘。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让我们小手牵大手,共走平安路吧!”
交通,在目前已经十分发达。但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
交通事故往往都是因为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只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等等,就可以避免许多交通事故。
上学时,我在学校门口的那条路上,就发现不少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有的司机闯红灯;有的司机逆行;有的车主把小轿车停在了路边,占了非机动车道,使人们把自行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这样其他汽车就无法正常通行;有的人为了赶时间,就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司机们见了,不得不猛踩刹车;有的人根本不看护栏上的。
警示语。
直接飞跃护栏汽车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十分危险。
我有时坐公交车上学,在公交车上,我发现有的司机开车粗心大意:车还没进站,门先开了;或是门没关,油门已经踩到底了;有的司机和旁边人一边聊一边开车,谁都把车厢里的标语视而不见: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与司机闲谈!
总之,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要注意交通安全,安全出行。因为安全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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