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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一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的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从事乡镇人大工作十余年,就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正视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
(一)认识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并没有显现出来。普遍存在忽视人大工作的现象。在农村,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一般要退居二线的领导安排进人大工作:“年纪大了不要怕,把你安排进人大。”有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自身对人大的性质、权力、地位、作用认识不够,认为乡镇人大有其名无其实,只是开代表会举举手而已,而且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得到发挥,特别是在选举过程中,层层打箍做工作,要给组织安排的人员投票,少搞或不搞十人以上联名,真正体现不了代表的意志。以权带法,以言带法。因此,诸多的原因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体制有缺陷。乡镇人大主席一般没有做到专职专用。目前,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职,虽然设有人大专职副主席但不是班子成员,乡镇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中心。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一般较为繁忙,乡镇人大工作落在人大专职副主席的肩上。且专职副主席还分管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大除召开一年一度的例会外。闭会期间的工作缺位。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时常难以到位。作为人大主席来讲他是党委书记兼的,他要考虑全盘的工作。在监督中有些事制约了发展,也是党委书记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乡镇人大工作不能圆满做到位。
(三)代表素质不高。代表问题是个素质问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一般不是很高。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其政治觉悟、道德修养、认识能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代表能力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不出来。不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有的代表把当人大代表当作是一种荣誉,而未当作是一种职务来履行代表职责。“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淡化。
(四)经费有缺口。经费问题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后勤保障。《代表法》对代表经费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但由于乡镇财政不景气,无法足额预算代表工作经费和人大工作经费。这是制约乡镇人大做好人大工作的瓶颈。
(五)底气不够足。人大工作主要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有的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当好人,怕得罪人。你好我好全都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把人大工作拿在手上抓。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就那么样得过且过,听之任之,没有打开乡镇人大工作的局面。
二、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乡镇级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在乡镇一级基层政权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宪法规定的一种制度,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它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必须解决认识问题。
(二)党委重视。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领导重视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协调各方的作用,科学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使人大真正发挥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权利机关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善于把党委的意图依法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使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
(三)保障经费。经费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勿论乡镇财政如何困难,要确保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经费的落实。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代表法有明确规定,乡镇财政在安排预算应重点考虑,不能忽视。有了经费保障,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完善体制。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担任,设立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人大专职干部、设立专门的人大办公室。人大主席不再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因为乡镇党委书记身兼多职。工作任务重,无法顾及其它工作,没有精力专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要实行专职配备,这样有利于抓好乡镇人大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有个这样的体制)。
(五)履职尽责。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履职尽责。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一是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提高代表素质;二是要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组织代表视察,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协助政府推动工作;三是对政府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把监督予支持之中,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强力推动政府工作。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为做好人大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武器;五是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六是为州、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做好服务;七是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八是认真履行《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组织法》赋予的权力。
(六)加强指导。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对乡镇的人大工作年初有安排部署,年终有检查总结。与此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乡镇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做好本级人大工作。其次是适时地组织乡镇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总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应在实际工作中,依法依规,边实践边探索,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大胆地、认真地去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以上是人大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二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尤其是加强对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指导,保证代表所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丰富代表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通过不断丰富代表的履职形式和活动内容,让代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神圣职责,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的发挥作用。
(三)严格考核管理,不断强化代表要求。要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向选区选民述职等形式,加强代表的考核管理,使代表积极履职法定职责,真真正正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疏民怨的能手,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三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下文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2019年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市7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目前,我市共有7个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5名。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分别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开设7个“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37个“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7个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70%,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80%。智新镇等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白金乡大力开展了“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收获。开山屯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些乡镇干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履职行权不够充分。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4—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只开展1次。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三)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乡镇人大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四
20xx年,新丰乡人大主席团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召开了新丰乡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组织了县乡人大代表集中学习、调研、视察、评议和联系选民等活动,督办了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乡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开展专题活动情况
一是开展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1月25日,我们组织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乡廉政教育室重温入党誓词,并在活动现场上专题党课,重点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二是组织代表参加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暨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我乡派出的县、乡两级代表荣获第二名的佳绩。
二、代表监督情况
一年来,乡人大始终关注全乡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和促进政府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的监督。坚持把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所办实事列为视察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贫困村项目建设、新丰乡防洪堤坝建设、新丰乡街道建设提升工程、十个新农村建设点等;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评议。今年乡人大先后两次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活动,重点对秀美乡村工作、农村安全饮水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乡人大主席团及时向乡党委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并对卫生院、新丰学校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促进了项目顺利建设和既定目标实事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对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年初人代会例会时认真听取和审议乡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方案,年中人代会时听取了上半年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支持和监督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计划和预算。
三、代表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江西省代表法实施细则》、《组织法》等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组织代表活动,引导代表参政议政,履行代表职能。一是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今年结合县代表活动组织了一次代表集中学习培训,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责和义务”为我乡代表作了专题辅导。通过集中授课和自学等形式,使代表们进一步认清了人大的.地位和职能,明白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代表参政议政、加强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召开了碰头会,商议制订了《新丰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要点》和《代表活动计划安排》,对每月固定活动日代表活动的内容、形式也作了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三是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乡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五次、六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共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19件,内容涉及农业、文化医疗、道路桥梁和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乡人大对代表们所提建议、意见认真进行了核实汇总,并及时召开交办会议交乡政府进行办理。
一年来,乡人大共组织代表在乡联络工作站共召开11次人大代表固定活动日活动,“代表固定活动日”的长期顺利推行,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代表固定活动日”固化了代表履职时间,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让这一天的履职成为了一种习惯,提升了代表的参与率,从而也让广大的选民和群众感受到了人大代表的真实存在,侧重增强了政府及其部门的人大意识。二是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代表固定活动日”让代表们在闭会期间动起来,忙起来。在活动中,不少代表为切实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活动日前广泛听取收集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的作用。“代表固定活动日”搭建起了群众和代表、代表与政府部门面对面交流的平台。代表们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并实事求是的把收集到的群众的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调研、定向视察等活动。
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以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代表力行。新丰乡人大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要求,认真谋划组织、制定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助推全乡精准扶贫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责起到了很大作用。
1、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精神,通过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动员会议精神,使广大代表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意义和工作目标。
2、目前,我乡县级代表5名,帮扶贫困户9户,乡人大代表42名,帮扶贫困户124户。
四、对县人大常委会及明年工作的意见建议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使人大工作更加认真务实、趋于刚性、富有成效。新丰乡对县人大常务会及明年的意见建议如下:
1、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促进部门高效工作。进一步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建议县人大常务会组织代表、人大系统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加强理论武装头脑,运用于实践。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五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4月5日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分别深入到部分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谈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4月15日,我县又在原公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原公、桔园、孙坪等乡镇就如何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又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后也分别走访了代表和有关方面,征求和座谈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情况。5月17日,我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24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1534名。乡镇人大主席24人,其中专职主席7人,兼职主席17人。乡镇人大副主席22人,专职22人。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24人,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24个,设乡镇人大联络员24人,其中:专职8人,兼职16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学习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从2000年开始,我们实行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以来,年初都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对上年乡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安排布置当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发文要求乡镇人大会议在三月底前召开完毕。在七月份又对乡镇人大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地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年底又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优树模。通过这些方式,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乡镇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二是每个乡镇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查、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个乡镇都能每年开展1-2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个别平川乡镇加强对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门的评议和执法检查达到6-7次。三是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四是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五是我县乡镇自去年开始,已逐步进行试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今年每个乡镇都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我们三月份举办了全体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会,会上县人大代表刘龙存、程建国、梁光荣、李龙福、苏开卿、孙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发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经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3、代表活动经费没保障,一些乡镇因活动经费紧缺而导致一些代表活动无法开展。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经费很紧,办公设施较差等都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 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方面给予解决。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乡镇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把乡镇人大工作搞好。
二00四年五月十九日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六
调研内容:
1、安全资料管理;
2、检查表格的使用及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
3、起重设备的检查、验收流程情况。
调研结果:
一、安全资料管理:
该项目部安全资料由资料员xx负责整理,经查阅资料发现,存档较为完整,建立了文件目录;随机询问了部分人员,对安全资料内容基本知悉。
不足之处及建议:建议各项安全检查表格装订上墙悬挂方式。
二、检查表格的使用管理:
经现场和项目部人员对接了解,检查表格的使用比较流畅。检查表格比较通俗易懂,知道各项工作检查哪些内容,但是有个别检查表格未填写验收日期。如:塔吊日常检查表未填写检查时间。项目部在自检过程中,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流程及规章制度。
不足之处及建议:部分检查表格的责任人签字、日期填写不明确;建议以后责任人签字时有证的人员和实际检查、操作人员都签字。
三、起重设备检查、验收流程情况:
经现场和项目部人员对接了解,项目部大部分管理人员对起重设备的了解不够,对起重设备检查不到位。起重设备只有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安全巡查和月度检查等。其他时候没有检修过。
不足之处及建议:
加强起重设备专业知识的直观培顺。起重设备的检修不到位,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请专业维修人员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检修检查;以防因起重设备故障引发事故的发生。
存在问题:
项目部缺少机械专业管理人员。
解决方案:
项目部招聘或培顺专业机械管理技术人员。
项目部评价:
该项目部总体来说比较好,在检查调研中发现了几个亮点:
1、废品钢筋头的利用。
2、考勤制度实行利用班前会点名签到,一天两次考勤的形式考勤比较好。
3、安全员分楼不分家互相监管。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七
8月24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xxx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454处,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40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1000件(套)。
多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挖掘、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结合“法制宣传日”、“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结合展呈文物、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文物保护投入逐渐增加。以来,我县争取国家、省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后投入1268万元,完成龙川胡氏宗祠、磡头节妇坊、听泉楼、文庙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县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对德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阁、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进行了维修。今年,我县又启动太平天国壁画、明伦堂考棚2处省保单位修缮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后编制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出台了《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抽水蓄能电站文物异地保护、杭黄高铁霞间古窑址保护工程以及胡氏宗祠、胡适故居、三雕馆、博物馆等文物风险单位安全达标工作。同时,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现场执法4次,及时处理倒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违法行为。四是文物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丰富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瀛洲、伏岭、上庄等乡镇,文物工作与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既实现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文物资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县保)、古窑址(省保),还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xxx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13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员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文保资金来源渠道不广,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少文物点濒临倒塌的现象。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超高、超密建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八
2、扎实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补助项目。一是自实施“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以来,xx区共对3.2万名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进行了补助,补助资金达1600余万元。二是配合残联对600例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减免手术费用治疗,补偿资金达48万元。三是为3.5万适龄妇女增补叶酸,免费筛查乳腺癌0.8万人、宫颈癌7.1万人。四是配合区总工会对7300名困难职工及环卫工人进行了免费体检。五是积极开展“五进社区”、“六免费”服务活动,对6万名确诊的高血压和1.8万名糖尿病患者进行了规范管理,共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10.4万人份。
3、按时启动和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农村卫生院、803个行政村卫生室先后按时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增补药物,药品实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据统计,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大幅度增加,平均增长率达31.5%,门诊均次费用下降33.2%,住院均次费用下降28%,药品费用支出占医药费用支出的比例由实施前的48.5%降至27.8%。二是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均提高“基药”5%的报销比例。三是深入开展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严格实行大中型医疗设备论证审批制度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各级医疗机构主动下调药品价格300余种。四是对“三无”病人、特困患者,采取职工捐助一点、单位减免一点的办法实行了及时的医疗救治,据不完全统计近7年来全区卫生系统职工共为患者捐款捐物价值80余万元,减免医药费用近500万元。
(五)推行优质服务,让患者看病满意
一是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大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认真落实13项核心管理制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减少医患纠纷。二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召开现场会议、警示教育会议和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大会,努力营造创建“人民满意医院”“人民满意科室”和争做“人民满意医务人员”的竞争与发展氛围。三是有力开展民主评议卫生行风活动,聘请民主评议员、行风监督员,发放行风测评表,设立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彻底纠正大处方、滥检查、“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保护患者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据统计全区卫生系统共设立举报电话92部、投诉信箱92个,每年至少聘请8名党代表、10名人大代表、12名政协委员、20名群众代表为常年行风监督员和民主评议员,共印发《优质服务承诺书》、《卫生系统行风测评表》共5万余份。
三、几点体会
(一)加强教育、牢记服务宗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前提。抓好职业道德、诚信服务和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就能正确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意识,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维权病人成为自觉的行动,就能切实增强医务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从而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大投入、夯实卫生基础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保障。首先,医疗卫生是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投入是主体,要解决群众“看病难”,就必须保障和加大政府对卫生的各项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投入。第二,要切实解决贫困地区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就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多元办医格局,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与民间资本办医,从而有效缓解政府投入有限而群众迫切需要的矛盾。第三,要切实改善广大患者的医疗条件,就必须积极争取和认真实施好卫生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发挥最佳效益。第四,要彻底解决群众看得起病的问题,就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口的覆盖率和补偿水平,对贫困人群、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全面救助。
(三)规范行为、加强全行业监管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关键。第一,坚持长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严格实行大中型医疗设备申请、论证、审批、招标采购制度,逗硬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就能有效遏制购销活动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和不合理增长,杜绝盲目采购、滥采乱购行为,就能防止卫生资源浪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第二,大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管理,严禁私招乱聘,严把医疗机构设置、人员、技术准入关,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培训)力度,改进服务流程,简化就医环节,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就能不断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卫生需求,保障医疗安全。第三,加强医院收费与财务管理,建立费用审查制度,实行院务公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彻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就能塑造窗口行业文明形象。第四,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推行综合卫生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医疗行为,就能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就医环境。
根据区人大会年初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对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召开了国有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国有公司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和优化配置这一目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体制,加大对国资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投总公司——区国有公司的组织体制框架,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推动了国有公司的调整和重组。同时新的国资机构组建后,结合我区实际,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使我区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针对国资监管范围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的现状,区国资监管职能部门,围绕对国有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使国资在对外投资中的导向带动作用得到了体现;对外担保状况得到改善,担保笔数、授信额度、实际发生数等比例逐步下降。
(二)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国有资产家底。区国资委成立以来,通过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了我区国有资产的规模总量、产业结构、运作状况以及国有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和人才结构等。据统计,目前区国资委负责监管的国有资产包括为经营性资产以及行政事业中明确为经营性的资产,纳入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家,资产总量为77.58亿元,其中国有资产净值为23.01亿元,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类国有公司。截止11月底,在10家企业中有3家亏损,占33.33%,亏损额为1304万元。同时,也为下一步核实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的现状、质量和经营状况,积累了经验。
(三)积极融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公司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从组建以来,累计融资41.58亿元,保障了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的需求。建成了一批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等项目,使我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撑,提供好的服务与保障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投资和创业环境。如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为企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工商税务代理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已成为高新产业孵化的龙头;欣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努力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100家企业提供总额为8.49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存在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情况总体是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资产投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投入高而效益不够理想的问题。二是乡镇、街道大量的国有资产依然实行分级监管的模式,尚未真正纳入区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整体效益的有效发挥。三是部分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营运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营中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风险,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随着国资委工作职能的增加,人员编制不足,监管力量薄弱。
三、意见建议
针对目前国资运行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国资运行的效益。一是要整合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统一资产管理范围,整合乡镇、街道现有国有公司,将所有国有资产纳入一个口子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不断改善我区国资公司的资本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二是要转变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国资监管部门要注重价值形态管理、动态的流动的管理,努力探索从行政权和所有权合一的条块分割式管理向以产权为纽带的分层次的专司管理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重视对国资营运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分析,加强对国资公司和承资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三是要统一管理,全面掌握运行情况。要进一步落实国有公司财务状况的月报和年报制度,逐步统一各国有公司的财务制度,以利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国有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防范国资经营风险。一是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各国有公司要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企业内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努力降低公司负债率,防范经营风险。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国资、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强化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对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要逐项进行梳理,该终止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新发生的担保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规范担保事由等必备的论证材料,要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作为国有公司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所有国有公司要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资产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三是要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国资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论证和分析,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国资项目的投资,适度控制投资规模,确保投入、产出的总体平衡。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国资监管运营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职业经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要在确保国资监管部门职责到位的同时,切实解决好国资监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加强监管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整体水平,使之与新形势下国资监管的要求相适应。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九
基层人大在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经过多年努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基层人大履行职权的整体状况,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任务的要求,尚存不小差距。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人大在优化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笔者带着这一问题对安乡县基层人大进行了一次调研。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十
(一)增强代表综合素质,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素质,《代表法》中只是笼统地提出了一些规定,缺乏明确的界定及规范化的标准。实践中不好操作,就人大代表的素质而言,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强调各种比例关系,力求照顾到方方面面、各种不同层次,从而造成一些代表文化程度不高,知政议政能力较低,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提高代表素质刻不容缓。实践证明提高代表素质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搞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为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举办学习班集中培训,在人代会前或集中视察时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职责、权利和义务,全面系统地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认识水平;二是以会代训开展经常性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三是由代表小组组长召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进行的分散培训。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促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健全联系代表制度,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就目前而言,乡镇一般有县人大代表2-4名,乡镇人大代表50名左右,为方便代表活动,对人大代表合理分组,设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活动小组设组长和联络人,以便加强对代表活动的领导。众所周知,我国代表制度的特点决定代表工作分为两大块:即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某种程度上讲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最能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但过去一直有“代表代表,会完就了”的说法。这说明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在坚持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还没有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更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代表作用。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根据实践和借鉴外地经验,主要采取了:一是开通“代表专线电话”,方便代表及时同人大主席团联系和反映问题;二是建立人大主席成员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便于代表与人大主席团成员及时沟通;三是开通“人大主席信箱”和“代表热线”供代表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四是建立代表小组联系网络,便于及时对小组活动进行指导。
(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代表视察是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提出意见的重要活动方式,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载体。实践中,根据视察内容采取不同的视察形式,对提高代表视察实效有着积极作用。一是对重点工作视察。选取重点工作,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例如,乡镇一般每年都要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政府承诺为群众所办实事组织1—2次的集中视察,通过视察,对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对议案建议办理视察。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办理工作落实。三是采取暗访抽查。通过事先不打招呼,了解被视察对象工作的真实情况。这些视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效的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认真办理意见建议,是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友挥作用的重要载体。认真办理代表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办理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近几年,我们从措施上强化监督,在督办中注重落实,使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明确传递渠道。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有人大主席团定期收集、统一交办、定期督察、限期落实;二是明确交办部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那个单位,什么内容要做好登记编号,明确承办单位;三是明确答复时间。规定承办单位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通过逐步形成一种规范的办理程序,切切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十一
20xx年,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971件次,同比下降11.4%;其中来信225件,同比下降10.2%;来访332批,803人次,同比下降23.3%;其中省人大转交办41件,同比下降29.2%;5人以上集体访13批,235人次,同比下降23.5%。
按期报结率为100%。其中解决或部分解决信访问题14件,占报结总量的21.1%;无法处理8件,占报结总量的13%;反映情况不实或无理诉求20件,占报结总量的34.8%;维持11件,占报结总量的17.7%;正在办理中7件,占报结总量的13.4%。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涉法涉诉类信访有63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65%。其中涉及法院方面占此类信访量的68.3%,主要反映对判决、再审结果不服,执行不到位等;涉及公安方面占此类信访量30.4%,主要反映不依法立案侦查,以及执法问题;涉及检察院方面占此类信访量1.3%,主要反映对案件的抗诉问题。在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中,如民事纠纷、协议合同纠纷、工程承包款结算等问题,原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人却希望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认为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费用,也能缩短解决时间。有的已经通过司法终结的,因不服判决或仲裁也向信访部门反映。
二是依法行政类信访有10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0.9%。其中突出的有:反映城乡建设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房地产管理问题占此类案件的63.1%,较往年有上升趋势;反映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问题占16.4%。
三是检举类信访有5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6%。此类信访中96%涉及村干部不廉洁、村务不公开、司法干部及地方官员违规违纪等。
四是个人要求或其他类型信访有179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8.5%。主要是诉求不清,重复访,缠访缠诉类信访。今年报结和留存的案件中反映不实或无理的占总数35.7%,同比上升6.25%。
三、信访呈现的特点
(一)总体平稳,仍处高位运行。一是随着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联合接访以及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的健全,今年以来,群众到市、县(市)区两级人大信访部门信访量都有所下降,滞留接待场所、缠访闹访现象有所好转。二是信访地域总体平衡。从统计数据看,除了巢湖市今年信访量达到56件,其他县区的信访量总体上在20至30件左右的跨度间,总体分布均衡。三是总量仍高位运行。就全市整体形势而言,我市信访虽有下降趋势,但信访总量高位运行,信访总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进京非访量占全省接近一半。
(二)问题突出,处理难度加大。
1、执行类案件问题突出。通过对全市信访问题的分析,涉法涉诉案件同比下降12.3%,但仍占较大比例,且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执行类案件,约占此类信访量的61.6%。其中申请执行人由于自身的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导致执行中止的占执行类信访量的87.4%。例如信访人xx曙东物资有限公司王晓玲,2014年初起数次来人大上访,反映安徽金鹰公司拖欠材料款问题,由xx市蜀山区法院于2008年判决,案件经执行已近七年,市人大信访办在2年内实地督办3次,但至今仍未执行完毕。
2、行政类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涉诉信访分流、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影响,行政类信访案件同比上升12.9%,其中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工程欠款、城乡建设类信访同比上升14.5%。这类信访只要工作到位、力度大些,量就减少些;稍一放松,就可能反弹上升。
3、政策性信访解决难度加大。政策性信访件不容易办理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的制定、施行并非一人一时一地能够决定或负责的事情。政策性信访件的大量产生,反映了某项政策在适应时代、适应社会要求方面的迟滞性、偏移性以及现实生活、市场运转状态对政策的新要求。今年以来,此类信访明显增多,信访人诉求解决难度加大,主要集中在:仲裁方面,今年有4件对仲裁裁决不服来市人大上访,反映多在裁决一经作出就生效,而当事人一方不服也无法通过其他诉讼途径进行申诉;规范性文件方面,今年有2批来访、2件信函的'信访人来市人大反映政府令〔2008〕136号《xx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xx市道路安全条例》实施过程相关问题。
(三)信访秩序可控,但无序上访时有发生。
1、群众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有增无减。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烈、行为出格,甚至围堵接访中心大门、哭闹滞留,或是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经统计,今年,来市人大信访办缠访的有23批、33人次,同比上升2.5%,影响了正常机关办公秩序,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2、是群众择机信访现象严重。部分上访群众往往选择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敏感时期,搞突击上访,以扩大社会影响。每逢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总有一些信访老户择机上访、旧话重提,以博取平时难以正常获取的利益。省市人代会期间,群众来访量多平时2个月的来访量。
四、信访原因简析
1、社会发展导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一是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二是我国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虽然现在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但群众到人大反映涉法涉诉事项也是避免不了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信访确实是民怨的释放通道、民情的表达渠道、民意的重要反映机制,有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这也是民主法治的应有之意。
2、群众权益意识增强。随着以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法治环境的营造加上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人们权益意识增强,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成为信访的常态。
3、群众主观意识上有偏差。在大信访环境等因素影响下,部分信访群众的信访观念陷入误区。信“访”不信“法”现象严重,信“上”不信“下”现象突出,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作怪,“信访谋利”,以及极少数群众总是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
五、下一步建议
从反映问题上看,大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还需加大力气解决,信访责任仍然艰巨。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将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正确把握改革的要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更好地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疏解社会情绪,及时反映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的民情民意。三是高度关注执行类问题。针对这类问题相对集中、诉求合理的特点,市人大信访办将把其作为案件受理督办的重点,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合法、合理、合情地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排查活动,加大对这类案件的督办力度,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问题”,定期向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和主任会议报告,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供参考,推进此类案件的关注和解决。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篇十二
(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对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召开了国有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国有公司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和优化配置这一目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体制,加大对国资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投总公司――区国有公司的组织体制框架,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推动了国有公司的调整和重组。同时新的国资机构组建后,结合我区实际,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使我区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针对国资监管范围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的现状,区国资监管职能部门,围绕对国有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使国资在对外投资中的导向带动作用得到了体现;对外担保状况得到改善,担保笔数、授信额度、实际发生数等比例逐步下降。
(二)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国有资产家底。区国资委成立以来,通过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了我区国有资产的规模总量、产业结构、运作状况以及国有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和人才结构等。据统计,目前区国资委负责监管的国有资产包括为经营性资产以及行政事业中明确为经营性的资产,纳入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家,资产总量为77.58亿元,其中国有资产净值为23.01亿元,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类国有公司。截止11月底,在10家企业中有3家亏损,占33.33%,亏损额为1304万元。同时,也为下一步核实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的现状、质量和经营状况,积累了经验。
(三)积极融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公司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从组建以来,累计融资41.58亿元,保障了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的需求。建成了一批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等项目,使我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撑,提供好的服务与保障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投资和创业环境。如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为企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工商税务代理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已成为高新产业孵化的龙头;欣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努力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100家企业提供总额为8.49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存在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情况总体是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资产投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投入高而效益不够理想的问题。二是乡镇、街道大量的国有资产依然实行分级监管的模式,尚未真正纳入区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整体效益的有效发挥。三是部分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营运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营中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风险,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随着国资委工作职能的增加,人员编制不足,监管力量薄弱。
三、意见建议
针对目前国资运行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国资运行的效益。一是要整合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统一资产管理范围,整合乡镇、街道现有国有公司,将所有国有资产纳入一个口子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不断改善我区国资公司的资本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二是要转变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国资监管部门要注重价值形态管理、动态的流动的管理,努力探索从行政权和所有权合一的条块分割式管理向以产权为纽带的分层次的专司管理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重视对国资营运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分析,加强对国资公司和承资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三是要统一管理,全面掌握运行情况。要进一步落实国有公司财务状况的月报和年报制度,逐步统一各国有公司的财务制度,以利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国有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防范国资经营风险。一是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各国有公司要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企业内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努力降低公司负债率,防范经营风险。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国资、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强化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对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要逐项进行梳理,该终止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新发生的担保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规范担保事由等必备的论证材料,要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作为国有公司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所有国有公司要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资产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三是要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国资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论证和分析,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国资项目的投资,适度控制投资规模,确保投入、产出的总体平衡。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国资监管运营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职业经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要在确保国资监管部门职责到位的同时,切实解决好国资监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加强监管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整体水平,使之与新形势下国资监管的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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