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一
买受人
签订地点:
计量单位:
合同编号
出卖人
收货单位
到站
品种
规格
标号
产地
等级
单价(元)
总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数量
路局
车站
专用线
买受人 出卖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e-mail e-mail
1.本合同按《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2.运输方式:
9.违约责任:
3.结算方式: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验收意见:
11.其他约定事项:
7.检验标准、地点、期限及费用负担:
备注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二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物、生产厂家、商标、强度等级、包装形式、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
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种方式:
1、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
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
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双方同意选择第种结算方式及期限
1、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2、先货后款,出卖人供货满吨,次日结付清全部货款。
1、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
5、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3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三
甲方: 法人: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规格为23.5*4.5---4.6*110水泥实心砖,单价77元/方(300块为1方)
二、甲方用砖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数量,乙方应在通知的第二天将货送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点数(以送货单为准),若甲方规格有变化,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价格另行协商。
三、甲方应提供卸货地点,指定验收人员,如乙方码放不整齐,甲方有权拒收签字。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砖的生产标号及厂方的生产合格证,以及技术部门的检验报告,以备上级有关部门审查。
五、砖送齐后,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数量,开给乙方货款凭据。
六、付款方式:甲方每栋基础工程出土后,甲方应给乙方付清砖块货款全额,不存在乙方给甲方垫资。甲方如违背合同约定,每天要给乙方付违约金200元。
七、甲乙双方在供货期间,价格不宜随意变动,甲方不得向其他厂家购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或停止供货。如乙方不及时供货,甲方可以向其他厂家购货,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四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水泥稳定沙成品料的购销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
二、水泥稳定沙数量与质量验收确认
1.合同数量:以实际过磅吨位为准。
2.质量标准:乙方按照施工设计要求依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水泥含量5%,砂石含量37齐配)执行。
三、水泥稳定沙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吨,综合单价已包括水泥稳定沙成品料,路途运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
2.付款结算方式:无预付款,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铺设水泥稳定沙工程完成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结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货款;
2.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送货数量与送达地点;
4.作业现场如发生民扰导致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6.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运送的货物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如期供应货物;
2.乙方在现场必须服从甲方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它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它解除事由出现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五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10月10日
卖方:水泥有限公司
买方:(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因工程需要,向射洪佳禄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买水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定,达成如下条款:
以上单价为暂定价格,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供货完止单价随行就市,卖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买方。
三、水泥运输方式:水泥运输由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项目指定地点,其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水泥单价中。包装水泥的下车费用由卖方承担。
四、送货时间、数量:合同生效后,买方需要水泥时,提前两天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卖方(代理人)送货的时间、数量。卖方按买方的通知送货,但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原因造成不能完全送货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5万元)。
五、送货地点:买方所在施工现场和指定施工点。买方必须保证至各施工现场及各拌和站的道路畅通,若因道路不畅通而导致卖方不能按时到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产品验收:产品在货到时进行数量验收验证,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水泥的数量以到买方现场过磅的为准,误差控制在3‰范围内,其质量标准按gb175-20xx执行。买方根据卖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单可抽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检验机构检验,若检验不合格,卖方赔偿买方检验费用并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检验合格由买方承担全部损失。双方对水泥质量发生争议可现场抽样送检,如现场不能抽样,则以卖方化验室封存的封存样为送检样品。
七、出票方式:卖方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款并开具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如卖方垫付运费,由单独开具有关运费的税务发票。
八、结算方式:每月买卖双方对账结算一次,次月十日前买方向卖方支付此次结算的全部货款。如当月卖方实际供货已达五千吨时,则按实际供货数量每满五千吨结算一次,结算后5日内付清该笔结算货款。
九、违约责任:
1、水泥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卖方承担水泥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卖方应按买方需求通知供货,卖方若不能(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按买方通知供货,为了工程需要,买方有权使用其他品牌的水泥,因此造成买方的经济损失及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买方原因,买方在未付清卖方水泥款前,买方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水泥。
4、买方不按时支付货款,卖方有权停止送货,买方尚未结清卖方货款前,买方不得向第三方购买水泥,否则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一年。
卖 方: 买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六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
2、强度等级:
3、生产厂家:
4、商标牌号:
5、数量(吨):
6、单价(人民币:元):,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法定代表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七
需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八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
2、强度等级:
3、生产厂家:
4、商标牌号:
5、数量(吨):
6、单价(人民币:元):,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篇九
供方: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由 承建工程项目的产品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结构类型:
3.工程造价:
4.工程地点:
5.供货期:
第二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含税单价及金额:
产品 品种产品 名称规格 型号 厂家
(牌号)概算 数量单位单价
(预估)金额(元)
建筑材料
合计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1.建筑材料: 。
第四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供货单上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
2.交货方法: 。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人:到货地点:需方承建的 ;需方指定接货人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编: 。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供方。供方送货到达合同指定地点,需方接货人验收后,双方要签字确认,完善物资交接手续。供方联系人为: 电话: 邮箱: 邮编: 。
第五条 验收方法及标准:
1.质量验收时间:货到交货地点当日内验收完毕。
2.质量验收方法: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并提供与所供产品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供货质检章,注明原件存放处),质量处理按本合同第七条第2点执行。
3.数量验收时间:数量异议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交接当日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
4.超过验收时间需方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批产品数量、质量合格。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1.采用 方式付款。
2.每批产品须凭需方受委托人或指定材料员(或接货人)签字的发货签收单作为结算凭证。
3.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条件,应付款时间及金额的确定:
4.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等支付货款的由需方承担贴现费用,费用标准按照供方官网公开发布的标准与货款同时结算,并在汇票面额中优先扣除。
5.供方收到每一笔货款后1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具体发票的种类,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如需方原因(款项分配或结算确认等)导致未能按时开票的,责任由需方承担。产品货款、运卸费实行一票制,加计在货物单价里,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违约金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产品供应。由于供方原因导致发货时间超过约定时间24小时(含)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供方向需方支付应到而未到部分的产品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不可抗因素如:交通管制、气候、地质、自然灾害等除外)。
2.供方供应的产品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及时安排退换货。须双方共同取样复检的,如检测结果仍不合格,则供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退换货、重新送检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
3.供方提供的每批产品的资料必须与实物相符,如发现不符的,需方有权延期支付不相符部分产品货款,直到提供真实有效相符的资料为止。
4.若需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仍不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供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款项及违约金为止,同时供方有权暂停供货。
5.若需方无故拒收货物的,由此产生的运杂费、装卸费及所有损失由需方承担。
6.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追讨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法院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等。
第八条 售后服务条款: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在集团协调下解决,无法协商一致,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清全部货款时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供方人员进入需方指定送货地点必须遵守需方交底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因供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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