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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奖惩制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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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奖惩制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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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篇一

奖惩制度是茶楼实施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规范本茶楼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茶楼的服务质量,根据茶楼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微笑天使。

每月评选3次,10天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20元每次。收银台和水吧评选1个名额,茶艺员2个名额,pa一个名额,共4名。主要是为表扬在工作当中工作努力者,由管理组评选。

2.服务明星。

每月评选一次,共2名,奖励金额为100元。由全体员工进行不记名投票,全体员工都可以参与评选,票数最高2名员工当选。

3.优秀员工。

每年评选一次,主要从微笑天使和服务明星中选出,在年终是评出,奖励金额为200元。

4.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满勤者,每月奖励30元。因工作需要加班的,50每天。

5.每月考核前三名。

每月考核一次,前三名奖励分别为100,50,30元。

6.拾金不昧奖。

拾金不昧,积极上交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10—20元。

7.优秀建议奖。

员工提出合理建议(书面形式),公司采纳,产生良好效益者,奖励30—50元。

8.点名表扬奖。

一惯为宾客提供优质、超常和个性服务,在员工大会上得到管理组点名者,奖励20元。

9.优秀表扬将。

每月水吧高质量完成出品工作,良好控制成本,无违纪,尽职尽责完成上级交于的各项工作,奖励50元每人。收银员每月能尽职尽责的完成每项本职工作和上级交与的各项任务,奖励50元每人。

二、惩罚。

1.上班迟到者(10分钟以内扣5元,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一个小时以上扣当天基本工资)。

2.每月事假不能超过2天,事假一天取消当天工资加扣半天基本工资。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领班申请,并得到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有医院证明)。

3.旷工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并加扣3天基本工资。连续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4.严禁私自调换班,调换班必须经提前2天向领班提出申请,经领班批准同意才允许调班,每月最多允许调班2次,凡私自调班者,取消2名员工当天基本工资。

5.拾到客人任何财物不及时上缴吧台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严重者将除名。

6.不严格按照服务流程操作者,发现一次扣5元。

7.不及时清理台面,给客人续水、更换烟灰缸者,发现一次扣5元。

8.包房打扫卫生不彻底、各种设施放不到位,存在卫生死角的,责任茶艺员和pa每人每间扣5元。

9.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安排,公开顶撞上司,影响正常工作者,一次扣20元。

10.保洁人员必须做好茶具卫生,并随时保证茶楼公共区域卫生的整洁,检查每发现一次,扣5元。

11.不准聊天、看书报、看电视、靠墙、吃零食、睡觉,不准私自外出会客,不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5元。

12.不按规定着装上班者,每次10元。

13.杜绝跑单,少付款,一旦发生。当事人承担35%,领班承担10%,收银员5%,基金承担50%。

14.私人物品一律不允许带进公司,贵重物品可交吧台收银员代为管理。

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反映,由上级协助解决。

奖惩制度篇二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奖惩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奖惩制度篇四

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9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奖励200-1000元;凡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500元,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1000元,在省级学术会上宣读论文的奖200元。4.2.20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者。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300元;省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励100元;区级的奖励5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10元。

4.2.21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3%奖励公关者。

4.2.22。

节约药品奖励:各科室节约药品,以节约价值的25%奖励该科室,18%奖励药剂科5%奖励财务科。4.2.23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20%奖励。

4.2.24关心和爱护医院财产,节约医院资源,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者,按增收节支奖励办法给奖。

4.2.25医院认为应奖励的其它行为。

五、处罚制度细则。

5.1处罚方式包括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5.2工作中员工犯有下列过失,相应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调岗、辞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能诚恳接受批评帮教的可以从轻处罚:

5.2.1顾客服务方面。

1、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扣100元;对患者生、冷、硬、顶服务态度不好、推诿患者,造成患者或家属向上级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上访者,扣300元,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并写书面检查。拒不执行者或后果严重的待岗。对被新闻单位曝光,严重影响社区服务中心信誉者扣半年绩效工资、并给予岗上待岗。

2、对不赡养双方老人,造成老人来院上访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坚决予以岗上待岗,发给政府最低生活费,余下工资做为养老费交由老人处理,直至老人来院满意为止。

3、对收受、暗示、索要服务对象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经查实,除退还全部钱物外,扣300元—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调离现岗位、岗上待岗、调离岗位待岗。对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者,除退还吃请全额外,扣参与吃请者每人100元,接受吃请二次,岗上待岗。

4、私收费、非法行医人员,待岗1-3个月处理,再次发现停签劳动合同。

5、编造假病历、出具假诊断书,假报告单、假病情证明等假医疗文书及私自收取病人费用者,经查属实,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待岗处理。

奖惩制度篇五

惩条例,本着“制中有情,情中有制”的人文关怀的原则,在征得广大学生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针对文科班级的特点,特制定高二(22)班奖惩条例,望大家遵照执行。

第一章关于迟到的惩罚。原则上任何原因迟到总是不应该的。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1次,拖地1日,上下午各一次。此项惩罚由纪律委员根据记录告知卫生委员,卫生委员监。

督执行。

2每个月(按4周统计)迟到上限不得达到2次,若达到2次或以上,必须当全体同学面宣。

读检查并鞠躬道歉,鞠躬次数不少于迟到次数,同时检查上交给纪律委员存档。若连续两个。

其拖地1周,检查交给班主任存档。

3每学期迟到次数5次及以上认定为习惯性迟到,习惯性迟到者必须做好迟到前后之日起居。

作息时间、到校进班时间准确记录,并从违规之日起每日提前10分钟进班,直至学期结束。

日,并视其情节严重,决定反省时间长短。

4值日同学或者接受劳动惩罚的同学不能提前10分钟到校进班的,罚其完成本来职责后继。

续劳动数日(一般1日—7日),具体日数视其情节轻重由卫生委员裁定。

第二章关于自习课和课堂学习违规情况的惩罚。有下列情形者区别对待:

9、自习课不得在教室里或者外出讨论、请教问题,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事情。自习课纪律。

由班长、副班长和学习委员轮流负责。违规情况由值勤干部负责人记录,情节严重者如实向。

班主任汇报。

由班情观察员、值勤干部、纪律委员观察、执行、监督。

干部、纪律委员留心记录,罚其拖地1—3日。

第三章关于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练习抄袭以及作业不能按时交送等的惩罚。有下列情形。

区别对待:

12、各类正式的教学检测,如期中、期末考试和月考中作弊,被通报批评者,请家长来校,并在班级公开检讨。

诫,若仍不改进,公开鞠躬致歉。此项工作课代表负责查处。

作由课代表建议执行。第六章关于班级卫生工作的惩罚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20、卫生值日不能按时到位的,即早上不能提前10分钟以上到岗的,执行第一章第4条。

21、逃避1次平时卫生劳动者,及时弥补后,惩罚2日。连续逃避2次惩罚每次惩罚2日,并严肃批评。

22、逃避大扫除1次(含请假未许可)者,惩罚3日。

情节裁定。

第四章关于请假制度的若干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条。若班主任不在,先向班长请假,后向纪律委员提交请假条。请假必须提交请假条,纪律委员应如实记录,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具体情况。

25、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半天以上者,须经班主任同意,若不能到校请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前申请,最好本人请假。回校后及时销假,生病的最好携带病例或家长说明。

26、若课堂发生特殊意外需紧急请假者,除向任课教师请假说明外,还应及时纪律委员说明。

27、地理课上课期间若临时需出去休息如厕等,无须请假,可轻手轻脚自行离开教室。

28、因遇事、生病、意外或者疏忽、故意等导致没有履行请假程序的,严肃批评,严重者公开鞠躬致歉。

29、关于班主任工作的惩罚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30、若班主任私下暗示家长请客送礼,或者蓄意利用班主任身份谋取私利,请全体学生监督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撤换。

31、若班主任处理班级事务不能秉公执行,不能一视同仁,偏心优秀生,冷落后进生,或者偏心班干部,冷落普通学生等,经班级学生认定,若大部分认可,经家长认同,则班主任会限期改正,或者自行辞职。

32、若班主任贪污班级财务以谋私利,学生可检举并向校领导反映。

第33条班主任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化要求应该及时采纳,如果不能,班主任应反思改过,并拖地一周以上。

33、班主任若有不尊重任何一位学生家长的现象,自觉接受学生全体制定的惩罚。

第九章关于班级奖励条例。奖励本着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群众、不重复享受原则,具体实施时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资金来自班费和师生自发捐助。

34、优秀学生干部奖。对于总体认真负责,以班为家,服务大家,排忧解难,热心集体事物的学生干部,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权责明确的原则,让干实事的班干部获得荣誉,内心得到安慰。此奖由学生选举为主,班主任建议为辅产生。

35、三好学生奖。三好学生们用好3支笔,第1支为自己书写美丽的人生画卷,第2支为班级出谋划策,贡献力量,第3支为同学答疑解惑,与同学共同进步,一起成长。

36、最佳课代表奖。奖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量大、深受课任教师表扬的课代表。

37、最负责值班干部奖。奖励时特别提及其负责任的行为和态度。

38、最佳命题日记奖。对于命题日记写作文笔细腻、流畅、真实、有感情、有思想,能围绕班级事务,彰显特别要强、自尊、自爱、坚持不懈精神的,要特别奖励。

39、板报贡献专项奖。对于任劳任怨,精心策略,用心思考,板报设计富有特色的宣传委员和文娱委员以及其他同学要奖励,若板报获奖,则加大奖励力度。

40、最负责小组长奖。学习委员以及课代表投票产生。

41、月考进步最大奖。3名同学,由月考成绩统计产生。

42、最关心班集体奖。评选对象是普通学生,班干推荐或学生选举产生。

43、最需鼓励奖。对于基础差,习惯不良,信心不足,成绩红灯科目多,最需大家支持和鼓励,获得此奖。目的在于激发学生自我奋斗,提醒其他同学帮助他(她)。

44、三分钟自觉奖。自己自觉,同时又能提醒他人者,由学生推荐,选举产生。

45、最佳班情督察员奖。

46、同等条件、表现下,负责的干部、课代表、小组长首先获得荣誉和奖励;关心班级、热心集体事务的同学首先获得荣誉和奖励。市级、校级三好学生原则上首先从班级干部、课代表、小组长中产生,若前者条件不够,再考虑从关心集体、友爱同学、任劳任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

47、本条例解释权在班主任,具体执行由班级干部和班主任完成。若需修订,需召开班会表决通过。

奖惩制度篇六

为了舍务管理制度化、经常化、上水平,创一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舍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每天早、午、晚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逐个寝室检查,早、午查寝室规格化,发现规格化不合格的寝室,按寝室规格化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晚上查就寝情况。

2.男、女寝分别由值班人员检查房间规格化,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上午必须在8:30分之前整改完毕,下午必须在2:30分之前整改完毕。

3.舍务处抽查组成员:主管校长主任组长。

4.处理办法。

(1)舍务处抽查,若抽查不合格(时间上午8:30之后,下午2:30分之后),第一次扣发当月奖金的一半。第二次扣发当月奖金的全部,第三次请主动离开舍务处。

(2)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第一次扣发主任和当日值班当月奖金,第二次向学校提出辞职,当日值班离开舍务处。

(3)上述所扣发金,除学校统一扣发的外,其余作为舍务年底奖励基金。

奖惩制度篇七

怀宁县联社安全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农村信用社人身、财产的安全,发挥奖惩激励机制作用,县联社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工作奖惩规定:

一、经过考核,对安全保卫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上级主管单位、部门或本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一是颁发安保先进单位和安保先进个人牌匾和证书;二是给予个人200元至500元奖励,给予单位500元至1000元奖励,对成绩较突出的安全员在年度考核中给予(5—10分)加分奖励。单位(部门)受表彰奖励的条件是:。

(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到位;。

(二)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到位,未发生一起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安全评估考核及安全防范设施达标;个人受表彰奖励条件是:

(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防止灾害事故发生,使农村信用社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

(三)严格履行职责,在保障金融安全工作中有突出事迹的个人;。

二、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照《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1、营业期间出现无人临柜、一人临柜或擅自离岗的;

2、不执行全封闭营业规定的;

3、外部人员进入营业室的;

4、临柜营业人员防卫器械不足的;

5、安全检查无领导带队、不支持“三证”、不检验证件进入营业网点。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待岗处理:

1、不认真执行双人以上值班守库制度,守库人员出现空岗现象的;

2、守库值班人员在守库室接待、留宿外部人员的;造成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值班守库期间,进行酗酒、娱乐等活动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1、不执行金库双人管理规定的;

2、金库钥匙不按规定分别保管的;

3、开、锁金库不使用密码的;

4、对各级人员检查金库不查验工作证件的;

5、值班守库期间,报警器和监控设施不开启使用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1、执行押运钞任务,不实行武装押运、不穿戴防弹防护器材的;

2、执行押运钞任务时,擅自改变押运路线;

3、执行押运钞任务时,途中代办其他事项或拉乘无关人员的;

4、泄露运钞秘密的;

5、执行押运钞任务时,发生意外情况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告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20—100元的经济处罚。

1、安全保卫登记簿保管不规范、不整洁,登记不及时,填写不是本人签字的;

2、机构网点缺少登记簿的;

3、对安全保卫检查未按规定登记的;

4、电视监控设备使用时,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的。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至解聘职务(称)处理:

1、购置、安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防范设施的;

2、对安全防护设施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设施损坏的;

3、对安全防范设施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3、电视监控和报警设施出现故障不维修、不报告的;

4、消防器材不足或失效的;

三、表彰奖励,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特例除外;惩处问责,随时发现及时进行处理。

本制度由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奖惩制度篇八

版本:20111.奖惩的实施采用逐级监督检查管理的原则,即由上级逐级监督下级。本制度的实施采用部门负责制,具体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2.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奖惩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制造中心)审批后,由人事行政中心执行。

3.行政管理部和总裁办负责检查奖惩制度执行情况,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4.对经济损失或创造价值的核算由总裁办牵头组织临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5.奖励:

n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者;n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记功:

n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采纳并产生较大效益或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者;n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n为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被他人无故侵害,造成轻微伤害者;n对职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当,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n一年内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且有3000元以上奖励者;

n对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业务流程提出合理有效建议并被采纳,能直接给公司创造收益的;n年度内三次通报表扬者(含三次)或年度内二次记功者(含二次)。(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考虑给予晋升:

n工作表现较好,年度内记功三次以上者(含三次);n其他公司认为符合晋升提级条件的。(6)特殊奖励:

(1)惩罚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行政绩效处罚。(2)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第一次发现者,给予书面警告:

n在饭厅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n公出办事无故不填写“公出单”者;n下班后办公桌杂乱无章;n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n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者。

n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下者;n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n在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n通报批评一次,薪酬等级降一级。

n未妥善保管或遗失重要资料、文件者;

n当天累计浏览和工作无关网站时间超过2小时作旷工一天处理。n每记过一次,作降级处理。

(5)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且不作经济补偿:

n在入职资料中蒙蔽公司或出具虚假证件者(如身份证、学历证、健康史等);

n聚众、挑唆三人以上罢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办公秩序者;

n一季度累计收到3次或3次以上违反公司上网行为管理书面警告,屡教不改的;n因违反上网行为规定对公司网络资源造成破坏,影响公司网络正常运行的。(6)发生以下事件,在考核奖金中直接扣除:

n在工作时间内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考核奖金中直接扣除50元/次,另须承担直接经济损失;n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环境卫生规定者,当事人考核奖金中直接扣除10-30元/次;经指出拒不整改的,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考核奖金中直接扣除200元;(具体项目由行政管理部制定)。

n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考核奖金中扣除50元/次;

n因私使用申领的ic、ip密码卡,一经发现,使用人赔偿1-5倍的话费;

7.员工因本人原因,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经济损失责任,赔偿金额为本人月工资的1-10倍。

8.发生的任何奖罚事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享受连带奖励或负有连带惩罚的管理责任,其中直接领导(车间主任或主管、部门经理)承担15%,分管领导(总监、副总经理)承担10%的管理职责,在当月考核奖金中扣除。奖惩金额超过3000元时,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执行。9.当月考核奖金不够可延至下月继续执行。

10.奖惩制度由总裁办、人事行政中心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11.本制度与其他制度存在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奖惩制度篇九

目的。

原则。

以鼓励、教育为本,做到奖惩有据、尺度适当。让员工明确工作中心必须达到的标准及应该遵守的规定,并保持员工对纪律处分上诉的权利。

二、奖励第三条。

类别。

学习奖。

创新改善奖。

员工致力于景区旅游产品、营销策略、管理的创新与改善,使景区经营绩效明显提高,经财务和相关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景区领导批准,授予创新改善奖,发放奖金及奖状。

12--1第六条。

功绩奖。

服务奖。

年度全勤奖。

拾金不昧奖。

年终效益奖。

奖励的分类实施。

具体奖励情况按《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实施。

三、惩戒第十二条。

类别。

惩戒按性质可分为:过失惩戒、违纪惩戒和违法惩戒三类;

基层员工行政处分分为:警告并罚款、严重警告并罚款、辞退、开除四种;

处罚的分类实施。

具体处罚情况按第十二章《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实施。

员工奖惩条例事实。

第一条。

奖励种类:分为服务奖、年度全勤奖、拾金不昧奖、年终效益奖、学习奖、创新改善奖、功绩奖等七种。

第二条。

服务类。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部门申报,行政管理部审查,经景区总经理批准后,授予服务奖,颁发奖状及奖金。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9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四等奖奖金200元。

(一)连续三年在服务工作中被评为景区优秀员工;

年度全勤奖。

12--3报行政管理部审查,经景区总经理批准,给予通报表扬并发奖金。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奖金等级设定是结合该员工在全年工作中的个人表现以及对景区贡献大小而定。

第五条。

拾金不昧奖。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拾到物品或现金主动上交景区的可获拾金不昧奖。

(四)拾到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并上交的,景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的物品或奖金。

(八)拾到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现金并上交的,景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300元的物品或奖金。

所有奖项由行政管理部审核,报景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受到嘉奖的员工将获得当月绩效考核10分加分。

12--4第六条。

年终效益奖。

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经济指标的部门、员工可获得相应的年终效益奖。景区根据全年经营情况,由财物部评审核定,报景区领导批准。

第七条。

学习奖。

员工在职期间内坚持业余学习,提高学历并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后,为景区继续工作满一年的可获学习奖。低学历升至大专学历奖500元、低学历升至本科学历奖1000元、低学历升至硕士学历奖3000元。

创新改善奖。

员工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由各部门根据奖项要求将申报文字材料报行政管理部,经财务部和景区领导、相关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授予创新改善奖。

(四)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有效提案经实施后确有显著成效的。

功绩奖。

员工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由各部门根据奖项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行政管理部审核,经财物部和相关专家评审通过,景区领导批准,授予功绩奖。一等奖奖金6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特等奖另定。

(一)对景区经营、品牌、形象、声誉的提高有特殊功绩的;

(二)防患未然,保护景区财产不受重大损害的;

(四)冒险抢救景区财产与人员脱离危难的。

凡获得上述奖项的员工,景区将视情发放奖金奖状,通报表扬;对有重要影响的奖项,景区将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或召开专门员工大会颁奖。

二、惩。

戒第十条。

惩戒种类。

基层员工行政处分分为:警告并罚款、严重警告并罚款、辞退、开除四种;

管理人员行政处分分为:记过并罚款、降职、撤职、辞退四种。第十一条。

惩戒实施。

(一)员工的惩戒由部门负责人、景区值班经理或景区行政管理部质检员填写《员工惩戒(过失)处罚单》,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景区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罚款金额由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严禁部门私自罚款、私。

12--6自截留、自收自支。

惩戒内容。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处罚:

(1)工作时间听录音机、听mp3、看电视、看小说、吃零食者、上网私聊;

(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窜岗、脱岗者;(3)工作时间睡觉者;

(7)代人打考勤卡属初次违规者;

(8)下班时未关掉工作区域内的水、电、气、空调、机器等设备,留下安全隐患者;

(9)当班时未做好值班记录或交接班记录者;

(21)传播有范围限制的会议内容者;

(22)隐瞒部门存在的问题、包庇下属过失,欺上瞒下者;

(23)谎报、瞒报、有意误报考勤,对部门、本人或员工的考勤弄虚作假者;

(24)违反景区防火规定,在禁烟区吸烟,摆弄明火者;

(31)私自变卖或占有景区物品,情节轻微者;

(32)在游客或信众及景区财产、人员受到侵害、威胁时,故意逃避者;

(35)未经批准私自休假或逾假不归一天以内者;

(40)对景区客户的电传、电话未能及时处理,或草率处理,造成影响或损失者;

(41)对客户或游客的投诉,故意隐瞒不报者;

(43)语言粗俗,品行不端,举止下流,影响景区形象者;

(54)管理者因工作失职,造成一月内连续发生两起盗窃案件或火警者;

(58)月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65)负责物品保管、失物招领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私自处理物品情节严重者;

(66)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景区设备与物品造成严重影响者;

(67)未经允许在景区私自出售物品,及假造名目公开募捐骗取钱财者;

(72)私自与客户签订协议合同谋取私利,给景区造成或将给景区造成重大损失者;

12--10(73)私收、截留、挪用营业款或工作备用金者;

(74)向外传递、泄露景区经营、人事、财务、技术情报、机密等,给景区造成损失者;

(75)连续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者;

(86)因过失犯罪,虽未追究刑事责任,但给景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89)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有事实证据者;

12--11(92)辱骂、恐吓、殴打游客或信众、客户、同事,造成伤害情节特别恶劣者。

第十三条。

惩戒的分类实施。

(一)基层员工。

3.基层员工违反惩戒内容中的60至85条款的任何一条,将给予辞退处分;

4.基层员工违反惩戒内容中的86至92条款的任何一条,将给予开除处分。

(二)管理人员。

2.管理人员违反惩戒内容中的55至64条款的任何一条,将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3.管理人员违反惩戒内容中的68至92条款的任何一条,将给予辞退处分。

(三)员工在工作中过失或违纪,上述条款未提到的,执行部门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2--12。

奖惩制度篇十

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

5、在行风建设中成绩突出,受到客户或服务对象的好评,按以下标准奖励:表扬信一封奖励50元;锦旗一面奖励100元;社会媒体表扬一次奖励200元并在院内通报嘉奖;拒收红包或其他财物的,按拒收财物价值的10%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院内通报嘉奖。

7、爱护企业财物,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和能源等有重大成绩的,在院内通报嘉奖并给予物质奖励。

8、试用期表现优秀的人员,经所在科室推荐、主管部门研。

究,可提前结束试用期予以转正。

9、对业绩特别突出或年度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经所在科室推荐,主管部门研究后,可晋升一级工资。

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或执行不力,致使顾客无故被拖延治疗时间或服务不到位,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不思悔改者按每次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于因拖拉、推诿造成顾客与企业发生矛盾或引起顾客投诉的,给予两个月的留职察看处理,留职察看期间的待遇按本人工资总额的80%发放。因制度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力造成医疗纠纷的,给予以解聘并处于300元经济罚款的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医务人员入职后,应协助企业在一个月内办理执业证书变更手续,拒不办理变更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按期办理变更手续的,从入职次月起按个人业绩收入的20%作为风险金予以扣罚,所扣罚金在本人变更执业证书后予以返还,入职六个月仍未按要求变更执证手续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医务人员违反执业证书变更制度,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财务管理。

(1)违反企业价格政策,不按规定收费的,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并由个人负责退赔与实际费用之间的差额,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由个人负责退赔与实际费用之间的全部差额,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的经济处罚并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的处理,调入新岗位后待遇按新调入岗位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情节严重给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2000元以上的重大经济损失或给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严禁将亲友或与业务没有联系的非工作人员带进工作场所,违反者一经发现查实,按每次每人50元处以罚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4)擅自利企业资源为个人或亲友诊治或谋取利益的,经查实发现,给予警告处理,并按企业资费标准补交实际发生费用或退还个人得到的不当受益。情节严重给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或个人谋取不当得利500元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采购管理。

(1)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因采购人员采购、验收把关不严,导致物资质量、数量或采购物品与采购要求不符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理并由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正常采购费用外的额外费用或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并由责任人对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负全部责任,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责任人对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负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行政后勤管理。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纠缠不休,影响工作秩序的,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并给予每次50元的罚款;影响恶劣影响工作整体进度的,根据情节处以院内通报批评并处每次200元罚金处理、岗位调整、撤职、留职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岗位调整后,调入新岗位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

(2)违反会议管理制度或培训制度的,按《南京维多利亚国际整形美容企业会议、院内培训管理制度》和《南京维多利亚国际整形美容企业培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对于要求向员工传达的会议、培训内容,由于当事人未按要求向员工传达或未及时传达的,经发现查实的,给予警告处理。因没有及时传达会议或培训内容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未及时传达会议或培训内容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心不强或对问题失察,独断专行造成决策失误,或违章工作、指挥,损坏设备、浪费原材料和能源,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分别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降职或撤职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并由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降职或撤职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

(4)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欺骗企业或者包庇不良行为的,经发现查实首次处以通报批评并处200元罚款,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分别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降职或撤职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降职或撤职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管理人员有贪污、盗窃、挪用公款,以权谋私,违规收取请托人财物等违法乱纪行为的,经发现查实分别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降职或撤职、调整工作岗位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降职或撤职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按事实标的为标准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各级工作人员在接到其他部门或其他员工的工作协作配合请托时,不得无故推托并及时回应作出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协助请托部门或个人及时解决问题,对于无故推诿的、本能立即解决却久拖不予解决或在工作协助中拒绝配合、虚于应付的,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每次100元的罚款。因个人失职、渎职或履职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败坏企业形象、声誉或造成企业损失的,视情况给予责任人造成损失额50%—100%经济处罚或按造成的影响和实际结果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履职不到位损坏或遗失企业财物的,由责任人按财物原值赔偿损失。因为工作不慎导致物品和器材毁损的,视情况由责任人按原物价值的50%予以赔偿。违反企业器械和设备管理制度,擅自外借器械或设备的,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并处100元罚款,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每次300元的罚款。因擅自外借的器械或设备遗失或毁损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企业的车辆必须保证医疗、行政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私自派车或出车、不按规定派车或出车的,经发现查实,给予责任人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因此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因私用车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9)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给企业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根据损失和损害情况,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员工违反考勤制度的,按企业考勤制度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12)严禁将私人物品或家用物品长期存放在单位,违反者一经发现查实,按每次20元处以罚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13)员工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应及时关闭电脑、电灯、电视、空调,用水完毕后应随手关闭水笼头,违反者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处于每次50元罚款。

(14)严禁在办公区、宿舍内向窗外抛洒物品,因违规抛洒物品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由违规抛洒物品者负责由此造成的结果并按每次50元处予罚款。

5、行风与工作作风管理。

(1)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务人员从业规范,漠视顾客利益与企业声誉,或顾客发生争执或吵闹,经发现查实,处于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停职反省的处理,停职反省期间停发一切待遇。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人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请托人或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损害企业利益或给企业带来损失的,经发现查实,由责任人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员工在工作中收受顾客红包,财物或收受供应商、供货商、基建公司、维修公司或利益相关人红包,财物、回扣、促销费等,未按管理规定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交而私自占为己有的,经发现查实,所得不当得利上交企业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企业收费管理规定,私自直接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的,并在收取后财物后未按管理规定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交而私自占为己有的,经发现查实,所得不当得利上交企业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员工偷盗企业财物或私人财物的,经发现查实,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在宿舍打架的,经发现查实的,给予双方当事人警告处分并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留职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因打架致人身伤害的,其医药费由伤害人承担。

奖惩制度篇十一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奖惩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

第六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劳动人事部审核;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一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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