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支撑力量,我们应该珍惜和家人的每一刻相处。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和概括能力。想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不妨参考一下以下范文中的亮点。
安全带的规定篇一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高处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等病症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熟悉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禁止赤脚或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上岗。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悬空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5、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雨、闪电、下雪及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如急需抢修,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才准进行。
6、严禁在作业现场嘻戏、打闹、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采用起重吊运、攀爬手脚架等方式登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8、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9、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漏电保护器。
10、移动式木、金属梯、折梯等攀援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梯子应坚固牢靠,不能有缺档现象。使用时,应在梯脚采取防滑措施。不准将梯脚垫高使用。高压线旁无可靠的安全遮栏不准登高作业。
安全带的规定篇二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安全带的规定篇三
1、《高处作业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盖章确认。《高处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
2、《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留存第一联,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持有第二联,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持有第三联。
3、《高处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姓名应与《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编号施工单位。
所属单位施工地点。
作业内容填写人。
作业人。
开工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
安全带的规定篇四
本制度规定了高处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等病症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熟悉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禁止赤脚或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上岗。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悬空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5、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雨、闪电、下雪及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如急需抢修,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才准进行。
6、严禁在作业现场嘻戏、打闹、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采用起重吊运、攀爬手脚架等方式登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8、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9、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漏电保护器。
10、移动式木、金属梯、折梯等攀援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梯子应坚固牢靠,不能有缺档现象。使用时,应在梯脚采取防滑措施。不准将梯脚垫高使用。高压线旁无可靠的安全遮栏不准登高作业。
安全带的规定篇五
安全带是用来保护高空及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防护用品之一,制定了高处作业相关安全带的使用管理规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高处作业安全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高处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等病症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熟悉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禁止赤脚或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上岗。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悬空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5、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雨、闪电、下雪及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如急需抢修,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才准进行。
6、严禁在作业现场嘻戏、打闹、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采用起重吊运、攀爬手脚架等方式登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8、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9、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漏电保护器。
10、移动式木、金属梯、折梯等攀援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梯子应坚固牢靠,不能有缺档现象。使用时,应在梯脚采取防滑措施。不准将梯脚垫高使用。高压线旁无可靠的安全遮栏不准登高作业。
安全带的规定篇六
第一条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二条进行15m(含15m)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正式通道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等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进行高处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
第五条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应从事高处作业。
2、应熟悉高处作业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
第六条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
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高空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高处作业完工后,在《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七条作业安全措施。
1、直属企业的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3、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应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4、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牢安全帽。
5、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应高处休息。
7、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除此之外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应有可靠措施。
8、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条件时,严禁高处作业。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第八条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高处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对《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安全带的规定篇七
1、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2、凡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
4、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1、安全带应在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
4、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定为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裂,该批安全带可以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1、安全带应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带的小皮带系紧,这样在高处作业时,腰部不易受伤。
3、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装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要检查是否扣好。安全绳要系在同一作业面上,禁止挂在移动及带尖锐角不牢固的物件上,严禁低挂高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的挂钩锁扣必须在锁好位置。
6、由于作业的需要,安全绳超过3米应加装缓冲器,这样一旦发生高处坠落,能减少1/4的冲击力,或者采用自锁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坠落冲击距离限制在1.5米以内。
7、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8、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联接环上用。
四、以下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行为都应视为违章:
1、双控安全带系在腰部。(一旦发生高处坠落,坠落者腰部易受损伤)。
3、在作业转移时,为图方便,安全带及安全绳都不使用。
4、安全带低挂高用。
5、作业人员在附件安装分项工程中,下瓷瓶卡导线时,安全绳扣在横担上,而安全带扣在导线上。(若导线脱落,作业人员要受到严重伤害)。
6、为图转移方便,安全绳过长。(发生作业人中员坠落,腰部易受到伤害)。
安全带的规定篇八
1.1安全带适用于围杆、悬挂、攀登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
1.2为了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危害,应使用安全带加以防护。
1.3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作用,严格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1.5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1.6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各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管理。
2.1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物资部门必须购买有产品合格证和验证的产品,方准购买。
2.2物资部门购买后通知安监部门检查是否有生产合格证,并核对是否符合标准,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2.3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应符合如下要求:
2.3.1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
2.3.2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
2.3.3安全绳上应加色线代表生产厂,以便识别。
2.3.4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2.3.5每条安全带装在一个塑料袋内,袋上印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静负荷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称及使用保管注意事项。
2.4各使用单位要有安全带清册: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领用日期、定期试验时间、保管单位(人)、报废周期(安全带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从领用日期计算,不超过5年,到5年后报废)。
2.5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
2.5.1组件完整,无短缺破损。
2.5.2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2.5.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2.5.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2.5.5挂钩的钩舌咬合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2.5.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2.5.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2.5.8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2.6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要求的和到期的安全带上交到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统一处理报废,不能在使用。
3.检查、静负荷试验。
3.1安全带每个月检查外观一次,由使用单位进行。
3.1.1安全带绳索无脆裂断股现象。
3.1.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3.1.3安全带各部接扣及铆接处完整牢固。
3.2安全带每年进行一次静负荷试验,新领用的安全带不做试验,必须送安监部门统一编号,并做好记录。
3.3由生技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试验,安监部门对试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3.4试验前的检查准备。
3.4.1试验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拉力试验机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
3.4.2试验前应检查拉力机油箱的液位计液面在油标面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之间,以免油泵空转。
3.4.3检查拉力机电机接地线良好。
3.4.4试验前应对试件外观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报废处理。
3.4.5试验室应备有试验记录本,其内容有: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送检单位、试验时间、试验拉力、操作人姓名、送检负责人、试验结果和拉力试验机打印的报告单。
3.5试验标准。
3.5.1围杆带、围杆绳、安全绳试验静拉力2205n(225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5.2护腰带试验静拉力1470n(150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6试验程序。
3.6.1选用合适的夹具安装好试件并盖好安全罩。
3.6.2合上电源,检查开关均在合位。
3.6.3根据试件测试要求输入试验数据,并进行试验拉伸速度为100mm/min,载荷时间为5min,如不变形或破断,则认为合格。
3.6.4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按急停健,停止测试查明原因。
3.6.5试验过程中,人员不许靠近试验机,以免发生意外。
3.6.6试验完成后,卸下试件,应按加荷健使油缸缩进后再停油缸。
3.6.7试验完毕后要断电,拉下电源开关及拉力机开关。
3.6.8试件做完试验后,应做漆写编号,绿色调合漆写的为合格,红色的为不合格。
3.6.9试验全部完成后,操作人、送检人要在试验记录上签字,认可试验结果。
4.使用和注意事项。
4.1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4.2使用吊蓝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可靠处所。
4.3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
4.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5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4.6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4.7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4.8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9安全带使用后,要注意保管和维护,每次使用前做外观检查,必须详细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是否完好,捻线是否断裂磨损,保证安全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时应提前报废。
4.10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4.11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锐利坚硬的物体,也不准长期暴晒。
5.考核。
5.2不按要求挂好安全带,扣罚100元。
5.3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扣罚100元。
5.4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扣罚100元。
5.5有意损坏安全带者,扣罚150元。
5.6使用过程中自己保管不缮,将安全带丢失者,应自己购买。
6.参考资料。
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6.3《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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