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或学习中,制定合理的方案可以提高效率和质量。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可操作性。以下是一些来自专家的方案建议,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一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全面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某某、坟头,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种入山,力争实现零火灾,打胜“清明节战役”这一仗,为夺取春防全胜奠定基础。
结合我乡实际,乡防火办将“清明节战役”分为两个阶段:
(一)布防宣传阶段做好战役动员,周密制定战役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大力宣传森林火因,防火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全面出击阶段各联系村领导领导要深入所包战区进行防火检查,靠前指挥。各村及乡林业站要组织干部、群众,站村头、守道口、看坟头,对要害部位增岗加哨,死看死守,严禁火种进入。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战役”,认真按照行动方案,全面做好战役动员,各村领导必须亲自挂帅严布防线。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動以赴打好今年的“清明节”期间防火战役。各村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落实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布防,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万无-失;要深入责任区严格检查,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战役氛围。
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将不烧香烧纸、不燃放鞭炮、不野外弄火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并积极提倡栽树献花等文明形式纪念故人。实施乡包村,村包村民,村民包本户制度。乡防火办组织宣传车辆深入各村人员集中的重点部位巡回宣传。各村要利用广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法规。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对战役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对违章用火者进行曝光。
(三)筑牢某某防线,坚决杜绝火种入山。
各村应急队伍要加强实战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要保持一级备战状态。各区域坟地与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火灾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要落实到人。要加强火情监测,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加强对入山人员、车辆的森林防火检查登记,特别要加大对墓地、林区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密度,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烧纸带入林内。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失。对野外吸烟、烧荒等弄火行为劝阻无效的,严格规定进行处罚。
(四)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护林员认真填写森林防火值班日记和有关报表。加强值班抽查,对空岗、漏岗的值班人员和不到岗的护林员要进行通报。要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上级转传的卫星热点要立即核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二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三
4月4日清明节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扫墓习俗,野外违章用火达到最高峰,处处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难度。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稳定。
本方案自3月28日起至4月11日执行。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2、镇、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各村支书和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野外火源。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大增加。各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必须成立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骨灰堂附近、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3、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有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包片领导是本片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问责制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清明节前镇里组织一次督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村包片干部是否在防火岗位;查巡查队是否组建,是否出动,是否有火情的记录;查值班调度的记录;查物资储备。
3、责任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林业局、监察局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追究。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四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2020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20__〕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山头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文档为doc格式。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五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联村(社)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
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
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
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
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
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
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
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
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六
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
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八
以“____。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__)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九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xx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xx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xx〕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xx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xx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十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5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xx、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
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
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
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
(四)开展劝导禁火。
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
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xx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
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十一
各村(居)、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为全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过节氛围,现就20xx年度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由于年内我镇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雨雪天气,导致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部分盲区,在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动。
进入春节元宵期间,全体镇、村、部门要彻底丢弃对“天老爷”的依赖,减少对“雨雪天”的预期,时刻警惕大雪久晴气象条,高度重视外出返乡人员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等危险行为及学校假期放假,学生多留守在家易产生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失火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精力,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严防死守,坚决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在春节元旦期间,森林防火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从严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1)狠抓值勤,落实日报告制度。
各村(居)、各单位一律落实值班制度,并在元月1日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将值班安排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樊能勇处。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护林防火队、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化站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及带班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要加强严格落实支书、主任轮流带班制度,不能出现同时脱岗现象,并将值班电话公示到组。自20xx年1月20日起—2月20日止,全镇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2)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管控。
各村要把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落实“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户、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我镇重点地段的管控。全镇重点地段如下:各村重点林区、沟、荒茅区、田埂边、公路两侧及重点芭茅地段;辖区内企业油库、炸药存放地、通讯单位基站及东岭旅游景点、公墓、坟场及宗教活动场所、各自然村社亭等重点区域。
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野外火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
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确保每日早、晚深入农户提醒2次。
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2017年度四都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在重点防范上,要严格落实“管好自己的事”,除工作站和防火办外,供电、通讯、广、移动、联通、电信等杆线、基站等重点部位必须由单位自身建造防火隔离带。
(4)全镇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森林防火队员要集中管理,整装待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5)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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