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参展活动的监管方案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二、活动时间
6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宣传形式
1、营造活动氛围。各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多样的开展宣传月活动,要自行印制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着重抓好“四个一”工作,即:办一期主题宣传专栏;组织一次教师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宣讲活动;发放一份告家长书。
2、拓宽宣传渠道。各幼儿园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及时转发、转播教育部制作的公益宣传片、主题海报、电视访谈节目等相关资,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要全方位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力措施和相关政策,多渠道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大力挖掘师德师风典型,传递教育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挖掘先进典型。要结合全省“寻访荆楚好老师”活动,集中发现、推选一批新时代荆楚好教师典型,树立xx幼儿教师爱岗敬业新形象。
4、开展系列活动。开展师德主题活动。结合师德建设系列活动,开展“我骄傲,我是幼儿园教师”“我是幼儿园教师,我为自己代言”“爱岗敬业,做优秀幼儿教师”等主题演讲、交流活动。开展专家视导帮扶活动。通过教育教学视导、专家入园指导等活动,帮助一线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素养。开展游戏案例推荐活动。将全市幼儿园户外游戏优秀案例,全市推广共享,切实增强游戏活动实效性。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学前教育宣传月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当代教师正面形象和科学育儿理念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幼儿园办园品位的重要平台,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力求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拟定方案,注重过程评价,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打造特色。各学区(分局)要组织各幼儿园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综合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开展大型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各幼儿园要通过举办师德师风演讲比赛、游戏案例评选大赛、先进事迹宣传、教师结对帮扶等多种活动,努力打造一至两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
加强督办,提高实效。各学区(分局)主任(局长)作为本地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各幼儿园活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产品。市教育局将在宣传月期间组织专班进行督察,督促活动落实。
各幼儿园6月2日前将活动过程性资料(含方案、图片、讲义、总结等)汇编成册上交学区(分局),学区(分局)于6月24日前统一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地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参展活动的监管方案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确保防疫和发展两条战线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315期间有关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通知》(市监网监〔2020〕22号)的要求,今年要继续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重点,结合今年“凝聚你我力量”的主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部署和我委“三清零”、“稳价格”、“办要案”、“促复工”、“抓防疫”等疫情防控各阶段重点工作,组织好今年的315各项活动。
结合“红袖标、驻场制”,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作用,将关注重点放在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上。
落实一级响应要求,不搞集中聚集活动,做好防疫工作,确保各单位干部职工人身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315”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xx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成立由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的“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消协、区个私协、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反垄断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场和网监科、食品监管科、信用监管科、知识产权科、广告科、药化科、器械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特监科、法制科、宣教科、办公室、信息档案科及各市场监管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xx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消保科xx、消协xx任副主任。具体协调工作由消保科和区消协组织实施。
三、活动安排
印制发放宣传画,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市人大和市政府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
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外卖订餐服务,实施“无接触”式配送。倡导就餐者打包离店食用,或选择外卖订餐服务,尽量避免堂食,减少面对面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以新出台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为主要内容,重点宣贯药品及相关产品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将“两法”文本、解读等送进相关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推动“两法”知识普及。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户外平台等,开展“两法”宣传。强化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真假药鉴别、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识伪劣、防欺诈能力,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
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测和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和发布药品、医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从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法律法规宣贯等方式,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经营者、广告主等广告活动主体的教育培训,强化导向意识,引导其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依法依规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对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突出“网上办、不见面”原则,对新申请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企业提交材料,指定快递接收企业申请材料和寄送许可证书,对已获证企业需要扩大产能、证书增项、延期的,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对已复产复工企业,督促提示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巡护力度和频次,确保各类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对小区内电梯,督促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加强电梯清理消毒管理工作,防止电梯成为病毒感染场所。
重点包括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高悬执法利剑,注重广泛宣传,加强媒体曝光,打击震慑侵权行为,助力消费安全。
消保科应加强值守,及时接转委投诉举报中心、区便民服务中心转办、消费者自行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以及通过信访、党群心连心、电子邮箱、来信等渠道的投诉举报,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在城区已开业经营的超市、菜市场及社区、各市场监管所门前悬挂张贴315活动宣传布标和中消协3.15宣传海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报图片,营造“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氛围,感召人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利用区各类宣传媒体和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区消协微博等自媒体开展315主题宣传,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控发布消费提示,有针对性地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结合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开展消费相关法规和消费维权及商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安全环保消费和电商新零售消费,增强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率,及时快捷高效处理好疫情期间消费投诉纠纷,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
将与3.15主题宣传活动与开展企业诚信经营、信用体系建设、老年消费教育相结合并贯穿全年消费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
四、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接待和处理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15”期间,区消协、局消保科要及时分拨和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各科所要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符合受理条件的,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情况复杂、特殊、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记录,并说明情况,妥善处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使每个投诉人都能得到满意答复,避免投诉升级和群体投诉的发生。
(二)突出维权重点。各市场监管所要发挥好“联系群众、深入一线”的传统优势,巩固好疫情防控期间“红袖标、驻场制”的先进经验,对群众反映的与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用品和米、面、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方面的投诉举报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处理,及时曝光违法案例,震慑不法行为,提振消费信心,鼓舞战“疫”斗志。
(三)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确保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及时接收各种渠道的投诉、举报件,迅速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和举报线索,及时反馈处置结果;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风险排查,遇突发、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第一时间迅速处置;加强值班备勤,实施快速反应,迅速依法查处侵权案件;央视315晚会具体播出时间确定后,由局消保科安排各单位集中值守,依法高效处理总局分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切实保护消费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部署和我委“三清零”、“稳价格”、“办要案”、“促复工”、“抓防疫”等阶段重点任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宣教科要与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沟通,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加强宣传报道。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标准化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发布消费提示,普及消费知识。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注意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留存各项活动照片、录像、简报、宣传报道等资料,明确责任人员,汇总收集本部门工作情况。各单位应随时报送315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由消保科汇总后报局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市场和网监科),由局防控办结合每日疫情情况统计工作及时向委疫情防控办(市场和网监处)汇报进展情况,请各单位于3月xx日前将315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局消保科,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参展活动的监管方案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参展活动的监管方案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坚持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的原则,突出重点、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组织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等非法生经营行为。通过加强指导服务,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提供市场秩序良好、产品质量优良的农业投入品支撑。
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能,保持依法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查工作,坚持检打联动,密切部门配合,深入排查和防堵假劣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确保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可控;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等不法行为。
(一)全面开展冬季种子企业抽查和春节种子市场检查专项行动(20xx年12月—20xx年4月)
随着新一轮种子供销季节的到来,我们要组织开展种子企业和种子质量抽查专项行动,对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质量进行全覆盖抽查,特别是对近三年存在套牌区侵权、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要做到生产企业和生产经营品种抽检率达到两个100%。同时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等项目检测。对质量不合格种子依法进行转商处理,对有套牌侵权、制假售假、非法生产转基因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在春节供种关键时期,以打击“套牌”假劣种子和未审先推为重点,开展种子市场检查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突出打击“套牌”假劣种子,强化深入排查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不出示备案证明经营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包装标签不规范、不依法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在备案环节加强审核检查,严格防止“套牌”、未审先推种子流入市场。在春耕季节,组织开展假冒及“套牌”生产经营、超品种审定适宜区域、已退出推广品种、侵犯植物新品种种子专项整治行动。
(二)开展农药市场专项行动(20xx年5月—20xx年10月)
围绕确保蔬菜、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工作,加强农药经营环节监管,从源头上防堵假劣和禁用农药;大力推动农药分类经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引导相关农产品限用农药不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区域经营。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禁用农药流通、使用,以及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现象;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抽检覆盖面,加大农药标签抽检和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三)开展肥料整治专项行动(20xx年3月—20xx年10月)
在春用肥季节开展肥料市场的专项整治,对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进一步加强复混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检时间适当提前,应当覆盖肥料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抽检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排查假劣肥料,坚决打击生产、经营无证(含登记证过期)肥料产品及质量不合格产品,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一)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的密度,保证农资监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坚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台账制度,确保开展工作有痕迹,发现问题有处理记录。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逐步解决本地农资市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二)完善质量抽检制度,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制定并组织落实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完善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机制,增加抽检针对性,充分发挥抽检排查假劣农资的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以及关系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投入品要进行重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处理。
(三)清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强化农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组织力量,逐一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不能达到或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严肃查处,坚决取缔。
(四)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坚决查处违法行为。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对涉及面广、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严格执法,必要时可请求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五)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营造农资诚信经营氛围。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开展连锁经营,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积极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
(六)加强服务指导工作。采取深入田间指导、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一)强化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作经费,保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农资许可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投机倒把或者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特别是种子农药市场、种子农药经营门市加大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深入开展禁限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防止个别地方反弹。
(三)强化协作配合。农牧水利局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商、质监、经信、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运优势,增强打假合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重点宣传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工作进展,积极营造农资打假的社会氛围。继续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有关法律法规、农资农技知识的培训。加大对农民正确选购农资,科学使用农资的培训。
参展活动的监管方案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发展。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xx〕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xx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xx-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14、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
15、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一是严格按照核准的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不符合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核发证;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三是严格许可证审批程序,严把培训关、时效关、安全条件关、审查关,加大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零售单位的取缔、淘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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