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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督查通报保安督查通报篇一
一、公安机关在上放学时段治安执勤巡逻密度不高
检查中,xx镇小学等22所校园门口附近未发现有当地公安机关警力进行治安执勤巡逻。
二、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和“七件套”防护器械配备和使用仍有漏洞
部分校园未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实验小学等14所校园门口仅1名专职保安员在岗;港区乍浦镇开心幼儿园、乍浦镇利民子弟学校、嘉善行知小学、海盐广丰民工子弟学校、桐乡屠甸镇小学等5所校园未配备专职保安员。
部分校园“七件套”防护器械配备不足、使用尚未到位。x镇中心幼儿园分部等4所校园配备1套;桐乡屠甸镇小学未配备。同时,大部分校园存在上放学时段保安员携戴防护器械不全的情况,特别是钝角钢叉等重要防护器械未使用。
x小学等10所校园未在校园门口安装视频监控。
围墙周界报警装置和防攀爬障碍物设施安装比例偏低。仅x镇中心幼儿园等9所校园安装围墙周界报警装置;实验小学等12所校园设置围墙防攀爬障碍物。
绝大多数校园已在门卫处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应急报警器,仅xx镇小学等2所校园未安装;经开友谊小学门卫处虽有应急报警器的按钮,但未与公安110联网。经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向市保安服务公司了解,经开范围内尚有8所校园未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应急报警器。
部分安装视频监控和围墙周界报警装置的校园,因维护不善,存在图像模糊、不能正常回放录像和学生、幼儿在校园时报警装置未设防、失灵的情况。经开蓝天学校视频监控图像模糊不清;城南中心幼儿园视频监控实时显示图像的编号与回放录像的编号对应不一致;儿园的视频监控只保存2天时间;经开x幼儿园等3所校园学生、幼儿在校园时围墙周界报警未设防,对影响围墙周界报警装置使用的树枝也未及时进行清理,且设防后,经现场测试,发现无报警信号或报警时无声音提示。
四、校园安保制度建设、执行仍需进一步加强
部分学校在教师与保安一起护卫学生,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登记、核实,家长接送学生、幼儿等安保制度建设、执行上存在不少问题。
南湖余新镇中心幼儿园、港区乍浦镇利民子弟学校、平湖百花小学、海盐于城中心幼儿园、海宁双山实验学校铁北小学等5所校园在上放学时段无教师在门口护卫学生、幼儿;南湖宏兴幼儿园、嘉善行知小学、平湖当湖虹霓幼儿园、海盐庆安宜家花城幼儿园、海宁长宁学校、桐乡屠甸镇中心幼儿园分部等6所校园在上放学时段,仅一名教师在门口护卫学生。
南湖余新镇中心幼儿园、经开友谊小学和蓝天学校、平湖百花小学、海宁永宁学校、桐乡实验幼儿园等6所校园仅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未对其前往部门或找寻人员进行联系核实;海盐广丰民工子弟学校、桐乡屠甸镇小学、港区乍浦镇开心幼儿园等3所校园未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且绝大多数校园登记内容缺少外来人员身份证号码或其它有效证件信息。
南湖余新镇中心幼儿园、秀洲区实验小学、蓝天第二学校、港区乍浦镇开心幼儿园、平湖当湖希望小学、海盐广丰民工子弟学校、海宁双山实验学校铁北小学、桐乡屠甸镇中心幼儿园分部等8所校园未在门口设置外来人员登记、家长接送出示出入牌(卡)的提示牌。
4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在检查平湖当湖希望小学时发现,该校大门和各教室门敞开,校内无人,反映出该校安全意识不强,保卫制度没有落实。平湖百花小学未实行家长接送学生、幼儿出入牌(卡)制,4月28日下午学生放学时,检查发现有家长未经登记、核实进入校内。平湖实验幼儿园虽实行出入牌(卡)制,但执行不严。4月28日下午放学时,近百名家长未经保安员、教师检验出入牌(卡),园门一开即一拥而入,安全隐患较大;港区天妃幼儿园在放学时也有家长一拥而入的类似情况。南湖余新镇中心小学在放学时,该校教师将学生集中引导至校外公路边等候,检查发现该路段机动车辆流量较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在检查时,经开友谊小学领导反映,该校校舍在去年底被鉴定为危房,但今年未被列入改造计划。
当前,校园安保形势依然严峻,4月中、下旬,云南、山西、甘肃等地连续发生三起袭击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造成多名中小学生死、伤。各地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引以为戒,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安保工作,做到警钟长鸣。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嘉委办[20xx]25号)的要求,继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全市校园安全。
一要进一步推进专职保安员配备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推进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学生、幼儿在校园时,有二名专职保安员同时在岗在位。要进一步加强校园专职保安员的培训工作,每逢寒、暑假期间,应分别组织专职保安员进行技能培训,增强保安员熟练掌握操作、使用“七件套”防护器械、视频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的技能,努力提高专职保安员素质,确保做到在校园上放学时段,专职保安员应戴头盔、穿防刺背心、戴防割手套、手持钢叉、腰佩橡皮警棍在校门口执勤、护卫,充分发挥专职保安员在维护校园内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视频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建设到位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对尚未完成视频监控、报警设施建设任务的,负责建设、安装的部门要落实资金,抓紧施工,务必在暑假前完成安装。在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的基础上,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到视频监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围墙周界报警每月不少于一次进行自查、测试;对与公安110联网的应急报警器应落实安装维护专业单位会同学校、幼儿园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测试。要督促校园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db33/768-20xx)要求,做到校园围墙周界报警装置24小时设防,视频监控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15天。
三要进一步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从检查情况看,9所民工子弟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与同地区其它学校、幼儿园相比明显滞后,已成为全市校园安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各地综治、教育、公安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民工子弟学校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请党委、政府重视该类学校的安保工作,落实必要的资金,强化各项安防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该类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各地综治、教育、公安部门接本《通报》后,要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及时组织开展当地校园安保工作的联合检查。对《通报》中提到的问题,各地要举一反三,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抓紧落实整改,有关整改落实情况,请分别上报市综治、教育、公安部门。
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xx市 教 育 局
xx市 公 安 局
5月9日
保安督查通报保安督查通报篇二
一、整体工作情况
1、三项机制未落实到位。“一支队伍修到边”养护机制、“一把剪刀修到边”管养机制、“一把扫帚扫到边”环卫保洁机制均未全面落实到位,如黄河南路人行道至建筑物外立面之间动态保洁滞后、幸福南路树穴及绿化带内垃圾杂物较多、项王路等路段道板砖破损维修不及时等。此外还存在一些责任不明晰区域,如花园路两侧绿化带保洁责任不明确,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2、部分区域基础设施失于管护。重点集中在市场商城、商业街区等内部,如宝龙24街、金港花园儿童街等内部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破损严重,长期无人管护。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考核物业公司、使用维修基金等措施筹措养护费用,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公厕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背街后巷公厕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农贸市场内部公厕未按要求开放等问题,属地街道要加大对辖区公厕管理力度,工商分局、商务局要采取措施督促市场管理方强化公厕管理和保洁,区环卫园林局也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水、电等优惠政策,并强化日常督查,推进公厕管理工作。
4、违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现有各类违法建设存量较大,分类处置工作相对滞后,城管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推动属地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确保新违建零增长、旧违建逐步拆除,并定期汇报整治计划及整治工作进展。各街道办、双庄镇、宿城新区管委会要结合物业小区综合整治提升的契机,加大违建的拆除力度,确保每月有方案、有计划、有集中组织活动。
5、基层城市管理力量不足。城管分局属地大队已划归属地进行管理,但各街道办、管委会、双庄镇的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仍未真正开展,车辆等执法装备尚未配备到位。个别大队办公场所简陋,没有罚没仓库,制约了执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6、交办工作有不按时完成现象。对上级交办、安排的工作,部分单位存在整改不及时、落实情况未及时反馈等问题,如创建优秀管理城市交办的个别问题幸福街道未整改到位,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区科技局、区人大办包保路段无人清扫等。
二、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情况
项里街道83.55分,河滨街道75.00分,古城街道61.12分,幸福街道60.09分,城管分局99.61分,环卫局90.26分,住建局72.08分,水务局50.00分,教育局50.00分,其它单位和部门当月无案件,取平均分71.3分。
三、交办工作办理情况
双庄镇:4份交办单共18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支路西外环至南海路段两侧门面房店外店店外堆放杂物未整改到位,靳塘小区周围动态保洁不到位),扣4分。
幸福街道:5份交办单共24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城区东大街一店多招乱贴乱画等问题整治不到位,市府东路北背街餐饮店铺油烟排放设施整治不到位),扣4分。
古城街道:5份交办单共11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中豪国际星城门面房前保洁不及时、垃圾箱垃圾外溢),扣2分。
项里街道:4份交办单共13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建业路上道路两侧堆放杂物、白色垃圾较多无人清理、店外墙壁小广告较多),扣2分。
河滨街道:2份交办单共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宿城新区:4份交办单共22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北海路便民河桥底树人学校东侧有垃圾、两岸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利民河两侧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扣4分。
区住建局:2份交办单共2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城管分局:1份交办单共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得分:双庄镇96分,幸福街道96分,古城街道98分,项里街道98分,宿城新区96分,其他单位100分。
四、月度综合检查情况
本月因筹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等客观原因,未组织月度综合检查,各单位月度综合检查得分均为100分。
五、加减分
(一)根据市城管办1月19日印发《十二月份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内容,对涉及我区相关责任单位的,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检查优秀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南湖路。2、市容市貌管理:平安大道。3、建设(拆迁)工地管理:宿城区体育文化中心建设工地。4、园林绿化管养:成子湖路绿化管养。5、“五小行业”管理:大润发东巷豆乐蜂等3家餐饮酒店单位。6、环卫设施管理:平安大道公厕。
需重点管理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运河路。2、市容市貌管理:项王路南侧市交警一大队西侧。3、居住小区管理:金谷盛世康城、富康花苑西区、府苑小区。4、市场商城管理:凤凰菜市场。5、园林绿化管养:黄海路绿化管养。6、水环境管理:古黄河四号桥至通湖大桥段、古黄河二号桥至古楚大桥段。7、“五小”行业管理:永阳大厦东侧邳州擀面皮店。8、环卫设施管理:矿山新村公厕。
加分:住建局加2分。
扣分:项里街道扣2分,幸福街道扣4分,河滨街道扣2分,宿城新区扣2分,工商分局扣2分。
(二)根据上级反馈及区城管办日常督查发现:1、城管分局、四个街道、双庄镇小广告整治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成效显著。2、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幸福街道、环卫园林局组织迅速,行动得力。3、区住建局牵头的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对相关单位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加分:幸福街道加2分,古城街道加1分,项里街道加1分,河滨街道加1分,双庄镇加1分,城管分局加1分,环卫园林局加1分。
扣分:住建局扣1分。
六、相关要求
1、督查通报中安排的工作、通报的问题,将列入区城管办重点督查范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邮箱。
2、近期区城管办将围绕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建立等重点事项进行督查。请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迅速组织、快速推进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牵头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要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在2月底前全部组建到位。
附:1、违法建设拆除进展情况;
2、一月份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
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区领导张辉、王瑞、张以进、汪育才
送: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x市xx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2月10日
保安督查通报保安督查通报篇三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由自治区农业、畜牧、商务、水产、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成,对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巴州、五家渠市、石河子市8个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宣传、投诉举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10个方面的情况。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汇报,查看了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文件资料,延伸检查县(市、区)14个,实地检查种养殖企业,农兽药、农资、饲料经营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共104家。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环节监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伊犁州、博州和阿勒泰地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巴州、阿克苏地区将食品安全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乌鲁木齐市、五家渠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伊犁州、阿克苏、巴州适应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及时对地州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进行了调整。
(二)狠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农药、兽药、“瘦肉精”、抗生素、食用油、桶装水、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餐饮食品、“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案件2803起,打掉食品制售“黑窝点”74个。
(三)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各地各部门完成了20xx年自治区食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对所有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了后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蔬菜、动物产品、兽药、饲料、生鲜乳的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伊犁州州直11个农检中心项目建设全部完成。阿克苏地区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81个,占乡(镇)总数的86.17%。巴州库尔勒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通过实验室“双认证”。
(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处置能力。伊犁州细化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成立自治州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建立统一、高效、通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阿克苏地区修订完善《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巴州在和硕县、阿勒泰在布尔津县举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五)注重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各地各部门积极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一单通”作用,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食品批发环节做到食品电子监管“一单通”全覆盖。阿克苏地区、巴州、博州积极推进餐饮服务环节电子化监管,在各大中型餐饮企业后堂及重点环节部位安装监控装置,打造阳光厨房,实行实时跟踪。库尔勒市依托互联网,建立了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和投诉举报公示平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六)重视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五家渠市制定了《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限食品管理办法》,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巴州制定实施《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设配置及管理规范》,积极探索学校食堂许可标准和监管新模式。博州制定了餐饮具定期抽验制度,加大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乌鲁木齐市印发了《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乌鲁木齐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等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七)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各地各部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为平台,开展宣传,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发挥了较好的舆论导向作用。乌鲁木齐市开展了“守护菜篮子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巴州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数字媒体,及时公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和消费提示。各地充分发挥“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巴州、阿克苏、阿勒泰地区尚未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博州未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石河子、五家渠市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名单”制度。安监部门和农业部门农药经营监管职责衔接还不够紧密,对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从被督查的8个地州市来看,五家渠市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已调整到农牧部门,其他地州市此项工作均未启动。
(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执法设备落后,不同程度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此外,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专项整治抽检经费还未落实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的发挥。
(三)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和五家渠市三地尚存在私屠滥宰、不执行休药期等现象。部分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全;个别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食品相关知识欠缺。阿克苏地区个别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区和成品存放区分设界限不清晰,幼儿园食品库房三防措施不全,个别种植、养殖企业台帐不全,食品经营户使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一单通”不熟练,超市未按照规范设置婴幼儿乳粉销售专柜的标识。巴州、博州存在无证照销售农药行为。各地各部门对城乡结合部、农牧区等偏远地区监管还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四)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五家渠,石河子市食安办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在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xx〕114号)、《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办〔20xx〕1号),继续按照现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认真履职,有序推进各项专项治理整顿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不观望、不等待、不懈怠,决不允许出现管理空档。各级食安办要进一步发挥好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确保各个工作岗位和环节无缝衔接,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按照现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好食品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此次食品安全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并结合《20xx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要在此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进一步调整充实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将安监局列为食安委成员单位,加强农药经营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避免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五)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督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避免工作流于形式。自治区食安办将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适时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全疆。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2月24日
保安督查通报保安督查通报篇四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发堂、石宏贵、王旭斌、吴明荣、左军、赵紫婷、吴春英、黄泽亮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x年xx月xx日
保安督查通报保安督查通报篇五
一、卫生检查情况通报
1、整体情况较好;
2、个别宿舍内的物品摆放凌乱无序,零碎杂物较多;
3、部分宿舍人员起床后被褥不叠,有个别的床单脏;
4、有部分宿舍未对房间内卫生进行清扫,有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优秀宿舍:309 310 奖金:200元/间
待改善宿舍:311 321 收取住宿费100元/人
优秀楼长: 廖凯 奖金:100元/人
检查人员:黄双斌、陈先华、廖凯、陈培旋、易磊
整洁舒适的文明卫生环境不仅体现出内部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希望各住宿员工积极行动起来,每日要清扫宿舍卫生、归类清理宿舍摆放的物品,为自己营造一个良好、整洁、舒畅的生活、学习环境。
保安督查通报保安督查通报篇六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发堂、石宏贵、王旭斌、吴明荣、左军、赵紫婷、吴春英、黄泽亮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 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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