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起草合同时,可以参考类似合同的范文和样本,但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请看下面的样板合同,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一
发包方(*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将成都龙潭寺工业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附图中a、b、c三块地块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b地块土方回填30cm等;2元,大写叁角整(包括b地块土方回填的全部费用在内)。
3、工期:乙方确保在年年月23日完工。
4、工程款支付:整个园区内工程完成一半以上,*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整个园区内工程全部完成,通过*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10天内,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
5、工程劳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负责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
(4)c地块(如附图所示)同样填土、消毒、播种、浇水,原有的草坪砖内松土、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6、工程质量: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违约责任:
*方责任:
(1)*方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2)*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
乙方责任: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乙方将工程交付*方,*方支付完毕,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乙双方签字后*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
*方:
乙方: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壹拾陆元计算。
2.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壹拾陆万元计。
3.*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1000元处罚并补偿*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作规程,不听从*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法:
第六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工作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分包工作内容:挖种植穴、苗木栽植前树穴浇水(排盐)、二次倒运(苗木及*供材料)使用的人工、苗木种植、回填种植穴、支撑、修剪(含清理)、浇水、打*、除(拔)草、卸苗及卸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非季节绿化施工技术措施(施生根粉、打营养液、搭遮*棚、搭遮*棚的架子等)、施工阶段及养护期内补苗、死苗的清理、拔出;清理种植施工前后产生的植物枝叶垃圾,清理种植工作面的各种建筑垃圾,有组织清运堆放到*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将垃圾装车由*方场外转运至渣场。
分包工作范围: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完工日期年
在合同工期内,若承包方不能按发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总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在质保金里进行扣除)。
第三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的内容:
栽植人工费:按*方苗木到场价%计取(含施工区域周边转运);。
平整场地:按总绿化面积以元/?计算(只包含细平;粗平由*方负责);。
草坪铺设:按进货量以元/?计算;。
麦冬:按实际栽植面积以元/?计算;。
月份反季节包苗木存活率%,其余时间存活率为100%。
未在合同范围内的人工,按元/人·8小时计算。
若施工期间承包方绿化*的技术工人不足,施工期间发包方有权在施工期间从发包方的其他工地抽调*技术工人补充到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间发包方抽调到该工程的技术工人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交通费等的相关费用,按发包方实际支付给该部分绿化技术工人的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等的相关费用计算,并将此项费用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扣除。
第四条费用支付。
进度款:每月按计算支付人工费;。
进度款项的工程量核实以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为准。工程完工并验收后,对现场的苗木进行一次最终数量清点;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质保金: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成后,由双方确定养护时间,付清总合同价款的。余下的%作为质保金,在养护期到期后结清。
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据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对应现场实际栽植数量进行清点,按清点后数量进行结算;清点数量小于入库单数量,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地被植物减去5%的损耗)。
第五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安全施工:发包方、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的附属协议《安全责任书》(附件一)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若协议条款不完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与养护。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如图纸、发包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方应在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发包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收方为依据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木死亡,承包方需再次按发包方要求种植苗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未要求苗木补栽,相应损失费用(苗木采购费、栽植人工费、存活费)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养护期:一年,养护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取;。
第七条工期顺延。
因战争、*、自然灾害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发包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业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承包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第九条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负责安排工人宿舍,负责施工工地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负责施工场地的粗平。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在承包方有拖欠施工人员*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直接给施工人员支付劳务费。
本工程发包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拨付等工作。
第十条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工程中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使用的所有机具、材料,如:旋耕机、吊车、挖掘机、手推车、运输车、绿篱机、割冠机、油锯、筛子、铁锹、镐、手剪、手锯、斧子、镰*、高枝剪、耙子、扫帚、*品、钉子、杉杆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业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承包方进场施工人数根据*方的指令、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减。
承包方进场时,必须配备1名绿化施工员配合发包方;必须配备能熟练修剪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看懂图纸、放线的技术工人不低于1人;能熟练吊装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且每20~30名作业人员,设立一个班(组)长,上述人员必须在进场正式施工前,经发包方认可,否则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的任何损失。
承包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人员的*素质、身体素质(无残疾、无传染病、心脏病等)和技术水平,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50—55周岁之间的作业人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5%。
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指令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应注意绿化、土建、水、电等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若造成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双倍赔偿。
施工期间工人意外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发包方提供到场的苗木及材料,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一次*扣罚承包方**5000元。
承包方每月应向发包方提供务工人员*复印件。
承包方确认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发包方违约责任。
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方赔偿损失。停工应办理书面通知作为依据。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由于发包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所使及有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超过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即按进度节点逾期二个月未付的),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支付由此承包方所产生的相关人员,机械产生的损失,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承包方违约责任。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承包方应当立即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方应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后,与承包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承包方在工期紧张时无法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增加作业人员时,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同时在承包方劳务费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若承包方的人员不服从发包方管理,出现语言顶撞、辱骂发包方人员或殴打发包方人员等情况,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2000元以上,并由承包方负责将该人员清退出场。
若承包方的人员有围攻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影响项目部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00以上,并有权将承包方清退出场,并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并过养护期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方叁份,乙方贰份,自*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承包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二
1、元宝兰,蔓绿绒(大金钱),家里养植这样的植物,就会起到招财进宝作用,也会有健康和美容作用。
2、串钱莲,有很大的招财进宝作用。有些植物从传统上一直是风水学和健康学的宠儿,所以选择一盆适合的植物放在家中或办公场所来开运也是十分必要的。
3、菊花:有延年益寿,增加福分的象征,有助于气场磁场的稳定。
4、长寿菊、*斯菊都适合放在家中,
5、金桔:桔子黄澄澄的模样,有金银财宝的涵义,对增加财源颇有帮助。绿色植物旺财。
6、水仙花:避邪除秽、吉祥如意,还可招财。催财旺财的植物。
7、富贵竹:又称“万年竹”,是受欢迎的“摇钱树”,象征招财。十种旺财又旺宅的植物。
8、兰花:聚合人气、掌握权力,也可拓展人际关系。
9、虎皮兰吸收屋内的甲醛等有害物质,降低其对人身体的伤害。特别是新装修的房屋,或新购置家具后,效果更明显。
10、吊兰具有吸收有毒气体的功能,空气中由吸烟及建材散发出的甲醛,即可吊兰吸收殆尽,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还可以起到对人体的保护作用。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三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交货货款总值的_____%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______%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买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_____%,向卖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_____%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______%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______%偿付违约金。
2、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卖方交售的生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四
第一条为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应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逐年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资比例。
第四条鼓励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树木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的责任,有权对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各县(市)、区、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园林绿化监察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绿地系统规划,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城市园林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对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城市绿地和对城市生态、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界定控制管理线。
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面积不得少于陆地面积的70%。
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的建设、改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建设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规定的性质、功能和服务对象,规划设计具有不同特色的游览活动区,配备必要的设施。
街道绿化注重遮荫滞尘、减弱噪声、装饰街景、美化市容。
鼓励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提倡发展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
第十一条城市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达到2%,实现城市绿化苗木自给。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苗圃、花圃和花木市场实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园林项目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建和资助园林建设,认养园林绿地。
第十三条各类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并按居住区人均不低于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建设社区公园;旧居住区改建不低于25%,并按居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建设社区公园。
(二)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三)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低于20%。
(四)产生有害气体及有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五)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
第十四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第十三条规定标准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当年地价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收取的费用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用于易地绿化。
第十五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中,园林绿化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按设计方案安排建设费用。
建设单位完成园林绿化建设的时间,不得晚于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同时拆除园林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清除场内建筑垃圾,为绿化创造条件。
第三章管理和保护。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以及城市道路、公路和河道、铁道两侧园林绿地,分别由园林、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
(二)社区公园和居住绿地,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和门前责任地段园林绿地,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城市绿线内的现有绿地,由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确定管理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的园林绿地性质,不得破坏城市绿线内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确需变更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的程序报批,并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
第二十条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单位,植树、种花、种草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5%以上,达不到的适时补植。
园林绿地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和清扫保洁工作由管护单位负责,保持树木花草繁茂,设施完好。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园林建筑和绿化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害树木花草,采花摘果,采集籽种,扒坐护栏,践踏绿地,损坏花坛、绿篱,向绿地内丢弃废弃物,在园林建筑和设施上刻、涂、划、张贴。
(二)依树搭建或围圈树木、绿地,在绿地内堆放物料。
(三)在树冠下设置直接影响树木生长的摊点。
(四)在园林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污物,倾倒垃圾、渣土。
(五)在园林绿地内随意挖坑、取土,损毁园林建筑、设施。
(六)在园林绿地内焚烧枝叶、垃圾或其他杂物。
(七)其他违反园林绿地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市内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严禁占用园林绿地、砍伐或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砍伐或移植树木,按以下规定权限报批:
(一)砍伐或移植树木20株以下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0平方米以下,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砍伐或移植树木21至100株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1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由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签署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砍伐或移植树木101株以上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01平方米以上,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同一单位或个人12个月内连续申报在同一地点临时占用绿地或砍伐、移植树木的,不予批准。
县(市)、矿区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00平方米以下、砍伐或移植树木100株以下的审批权限,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超出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权限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占用园林绿地和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以下费用:
(一)损毁植物和绿化设施的,缴纳植物和绿化设施补偿费。
(二)长期占用园林绿地的,缴纳长期占用费;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缴纳临时占用费。
(三)砍伐树木的,缴纳相应株数的补栽保证金并补栽砍伐数量三倍的树木。
收取的费用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用于补栽补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没有交足补偿费和异地重建面积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
第二十四条对古树名木必须严加保护。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志,指定单位和人员养护管理,严禁破坏和砍伐。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兼顾地上、地下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适时对树木进行修剪,在管线下新栽树木应选择合适的树种。管线管理部门因管线建设工程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剪,管线管理部门交付有关费用。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和正常运行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同时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严格控制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设置商业、服务摊点、广告等。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拒不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并处应缴款额3%至5%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代为绿化,并处未完成绿化建设面积应投资额两倍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该工程设计费或工程承包价款总额5%至10%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并对建设单位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作以下处理:
有(一)项行为之一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有(二)至(六)项行为之一的,责令迁出、拆改、清除、停止侵害,除赔偿损失外,并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因交通、生产等事故和其他原因损坏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按补偿标准赔偿,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300元至5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并按损失补偿费的5至10倍处以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损伤古树名木,或损伤古树名木致其死亡的,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损失补偿费的5至10倍处以罚款。擅自砍伐、损伤古树名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除按以上条款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绝、阻碍园林绿化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挪用收取绿化费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1986年2月27日发布的《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五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v^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树木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亩颗林木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项待砍伐结束装运完毕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六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
分包工作内容:绿化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范围包括:场地的平整、混泥土垫层、广场砖的铺设、停车场铺设、配合现场放线打点。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一定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条件。
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完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工期为天。
合同价款为浇灌混泥土。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及现场协调。
本场地现有混泥土破损之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处理;。
本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材料清单;。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的相关资料;。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应立即整改并不增加工时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七
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农副产品定期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应符合8406—20__《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中一、二级要求,不得含有霉变、虫害、腐烂和死笋,并且一级占60%以上。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的时间和乙方向甲方收购的时间均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约定保护价____元/公斤,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五条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上门收购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上门收购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六条结算方式为现提现结。
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当场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产品的,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方:
收购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砍竹子合同实用篇八
银杏树是*十大名树之一,这种树木不仅珍稀,还很长寿,可以生长一千年,甚至更久,象征着长寿,这种树种家里面有着很好的风水作用。可以保佑家中的老人健康长寿,能够让家里面变得兴旺,就像银杏一样,枝繁叶茂的。
竹子是在有寓意的树的名字大全里面最吉祥的植株了,竹子高雅脱俗,植株直立向上,毫不弯曲,就像是正直的人一样。竹节一节一节的向上生长,有节节高升的寓意。在家里面种竹子可以改变家里面的运势,让运势向上而去,节节攀高。
很多人以为槐树招鬼,但是事实上槐树可以一种很吉祥的树。槐树在风水上于禄相关,古代朝廷里面就有种三槐九棘,这样才有公卿大夫坐于这些树下面,三槐即是三公,九棘即九卿,所以槐树在百树之中的地位很高,还有很好的镇宅作用。
梅花树是我国很多人喜欢的树种,梅花开在冬季,大学也不能将其掩埋,自有一股高阶的意味。梅花开五瓣,有梅开五福的意思,是可以明显提升家居的福气。梅树对土壤的适应性很强,花开的时候还有一种特殊的意蕴。
很多公司或是店面在开张的时候都会种上一盆发财树,发财树寓意着招财进宝,还能带来源源不断的财运。再加上招财树净化空气的作用也很好,可以吸收空气里面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还有苯和硫、二手烟等有害物质,十分有利于健康。
幸福树有为人们带来幸福的寓意,象征着幸福和*安。幸福树的叶子长得非常茂密,颜色也很青翠,是一种很有活力和朝气的植株。很多人将其作为生旺的植物养在家里面。幸福树的名字也让它很受欢迎,毕竟大家都希望它为我们带来幸福,放在客厅、书房都很不错。
海棠树象征着兄弟之间深厚的友谊,还会令人富贵满堂,是一种寓意也很好的植株。海棠树自古以来就是我们国家著名的观赏花木。唐明皇就进海棠花比成贵妃杨贵妃,我们的**,在生前的时候也很喜欢这种树。
石榴树的寓意是很多人知晓的,石榴果里面结出的籽很多,在古代的时候,籽同子,也就是子嗣。所以石榴树寓意着多籽多孙,是一种很受欢迎的吉祥树木。古代婚嫁之时,经常会有亲人在新房的案头放一枝石榴枝,或是切开果皮、露出果子的石榴。
桔子树也是一种很有意义的树木,桔通吉,视为吉祥,所以桔树也是一种吉祥树。桔树的果实地橙红和橙黄色,这样的颜色看起来热情欢乐,还有着酸酸甜甜的香味。但是种植桔子盆栽,一定要在通风的环境,还要在阳光充足的地方。
枣树也有很好的寓意,枣的谐音是早,既是早得贵子,又可以代表凡事快人一步。这样好的寓意很多人喜欢,在古代的时候,很多人将枣树和桂圆树种在一起,取其谐音早生贵子,或者是枣树与栗子树种在一起,取其谐音“早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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