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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一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二
一、学校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三、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四、安全基本情况包括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情况。
五、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六、安全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中,与对学校及本人绩效考核结合。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三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四
1、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文件归档。
2、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求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3、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室内。
4、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和销毁。
6、按《档案法》规定,要求做好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五
(1)档案查借阅及其他非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工作室和库房。
(2)要做好办公室和库房的安全工作,每天由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断电断水源,锁好门窗。
(3)将档案按档号顺序在档案柜内依次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竖立排放。各类档案原则上按档号存放。
(4)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库、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放示意图。
(5)应对档案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积极做好八防工作(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7)在档案柜内放置驱虫防霉药物,每月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8)查、借阅档案当面注销,及时入库。每学期结束前,对库藏案卷进行总清点,及时催还借出的档案。
(9)每年对库存声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0)照片、底片要定期(每学期一次)进行检查,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
(11)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倒带,并马上入盒,以防污染,要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补救。
(12)声像档案保管期限与相应文字材料的保管期限一致,需长期保管的声像材料,在保管一定时间后,应转录复制。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六
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原件在移交数字化加工单位前,由档案部门工作人员预先清点、检查、登记,确定需要数字化加工的档案案卷。
(二)档案原件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履行出入库手续和交接手续。
(三)在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有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解决生产加工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泄密隐患。
(四)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原件进行抽样检查,确保档案原件准确、完好。
(五)档案部门对数字化加工单位指定从事数字化生产的工作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每个工作日到场的工作人员需进行签到登记,签到表由现场负责人签名确认。
(六)档案部门必须与承担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数字化加工单位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数字化加工单位同时必须与从事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七)生产加工完成后,数字化加工单位应当将生产加工的档案原件、档案数字化信息及其存储介质全部移交给档案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或留存,并办理移交手续。
(八)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扫描仪必须符合有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并按涉密设备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使用无保密保障的扫描设备。
(九)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根据所处理档案的最高密级,确定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十)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禁止接入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必须与其他网络完全物理隔离。不得安装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和联接无线鼠标、键盘等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任务完成后,应当继续按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或者拆除硬盘。
(十一)使用的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按涉密载体进行管理,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
(十二)生产加工场所应当安装摄像头,随时监控生产现场情况。
(十三)生产加工场所应有专门的休息室或储物柜,便于工作人员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将手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私人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带入生产加工场所。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七
根据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严格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危害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和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寿命。特提出以下档案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档案安全工作,要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始终把档案安全工作作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要建立档案安全工作领导组,将档案安全工作纳入分管领导、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档案安全一票否决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室藏档案实体及信息的绝对安全。
各单位要加大档案安全保护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为档案安全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档案室要安装防盗门、窗,配置铁质装具、专用电脑、温湿度计、去湿机、防磁柜、灭火器等必备安全设施;要切实采取措施,做好档案室防潮、防火、防霉、防尘、防高温、防盗、防光、防虫等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档案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档案室日常管理,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查阅、提供档案一律由档案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查阅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严防各类档案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严禁将档案数据存放在外网计算机上。加强电子文件的形成、存储、传输、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密防范,严防档案数据泄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各单位要定期对档案安全保管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把档案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变到事前防范上来。要对档案实体定期清点、登记,档案信息要及时备份。要对档案室、计算机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杜绝各种危害档案安全事件的发生。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八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
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九
1、各机关单位的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整理、立卷、排列、编目和解密工作,并经过验收清点后才能接收入库。
2、馆藏档案一般按全宗保管。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不含复制的多套档案),不同全宗的档案,不能交叉在一起(已经整理编号的全宗交叉部分,要通过检索工具予以区分)。
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已进馆档案,尚未建立全宗卷的,与有关单位协同建立全宗卷;建立了全宗卷,内容不完善的,进一步完善内容。接收档案时,同时接收移交单位建立的全宗卷。
4、馆藏档案编制一个全宗流水号。
5、稳定库房内档案的存放方法和位置。馆藏档案分专业专门档案、文书档案、声像电子档案、实物荣誉档案、寄存档案分别存放;资料、报刊按分类顺序号存放。库房内建立全宗和资料存放示意图。
6、库房内发现掉页、散线和破损的案卷不得对外提供利用,如确需利用,必须按要求整理装订或裱糊后再利用。利用后的案卷如发现有掉页、散线者,应按规定整理装订后再入库。
7、定期检查档案实体安全,做好档案实体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字迹扩散、褪色和纸张变脆的重要档案,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并提出抢救意见。
8、每五年要对馆藏档案进行一次详细清点核对,并作出清点结果记录。如发现档案有短缺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档案出入库登记
1、档案出入库房实行许可和登记制度。
2、档案出入库房登记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
3、珍贵档案出库房须经档案局分管领导同意。
4、整理、编目、缩微、复印、著录、编研等工作需要调出的案卷,一次不超过30卷,在库外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凡超过一季度未归还的,发出通知单限期归还。
5、用户利用档案,每人每次一般不要超过5卷。
(三)库房安全
1、库房门窗、水龙头和电器设备按规程开启和关闭。库管人员下班离开库房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2、库房钥匙实行专人保管。保管人下班时将钥匙锁入保险柜内。
3、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带领其他人进库。未经库房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库或直接到库内翻查,取走档案资料。
4、严禁在库内存放易燃、易爆品和枪枝弹药。不准堆放杂物、食品,不准在库内抽烟和吃东西。
5、库房公物不得随意带出库外,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库外,须经馆长同意。
6、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停在库房周围过夜,以防车辆漏油着火而殃及库房的安全。
(四)出入库房人员许可和登记
1、出入库房人员实行许可和登记制度。
2、出入库房人员登记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
3、市档案局非库房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库房应经馆长批准,其他单位人员因学习、参观等原因进出库房需经档案局分管领导批准。档案利用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房。
(一)进馆档案按全宗分别入库入柜;
(二)编制档案排架位置表;
(三)每天对档案库房进行检查,调节库房温度和湿度;
(四)经常打扫卫生,保护库房整洁;
(五)对字迹不清、霉变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
(六)对进出库房档案进行统计和汇总,及时填写统计台帐。
(一)建立完善的馆内接待利用工作制度,全程记录审核过程。
(二)馆内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
(三)局干部监察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十
为确保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档案信息安全,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控制不应公开的档案信息。
二、保存档案数据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确需联接时,必须通过安全保密审查。
三、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管理,确保网络和使用过程的信息安全。
四、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
五、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六、保存档案数据的计算机外送修理时,应将有关数据的内容清空、删除或将硬盘摘除,并做好计算机修理情况登记。
七、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数据库和档案数据安全。所有数据至少复制两套,并异地保存。
八、信息载体(如硬盘等)损坏,必须拆除后放入待鉴定室专门保存。
九、磁性载体每满2年、光盘每满4年应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十、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和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拷贝件一并归档保存。
十一、应加强对归档电子文件鉴定销毁的管理。对于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上彻底删除;对于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进行逻辑删除。
十二、以上各条请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对违反本制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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